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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资助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工作。
六、相关承诺
本公司承诺,在实际发生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七、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截至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经审议的对外财务资助余额为人民币17.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5.20%;公司没有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金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 2026-17号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本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以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根据《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及本公司当前资金情况,拟对公司闲置资金通过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方式进行提升资金收益的管理。
1、申请的主要内容:
(1)理财资金为公司闲置资金,理财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0%,即不超过人民币9.33亿元。
(2)理财产品类别为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债券、货币型基金等。
(3)单笔理财期限根据实际购买产品设定,7天、14天、28天等,最长不超过1年;可在理财资金限额、期限内滚动理财。
2、为提高理财业务办理效率,申请授权本公司管理层在理财资金额度(即不超过人民币9.33亿元)的范围内行使理财投资决策权,决策程序根据《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授权期限至2027年4月30日。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公司本次授权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事项。
4、本次申请理财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即不超过人民币9.33亿元,不属于关联交易,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资金来源
本公司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仅限于自有闲置资金。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三、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风险情况
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风险较低,收益通常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的理财方式。但金融市场易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理财产品的购买。
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日常管理。公司将把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进行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密切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证理财资金的安全。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保证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对安全性高、风险程度低的中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的投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和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权本公司管理层在额度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0%,即不超过人民币9.33亿元的范围内行使理财投资决策权,决策程序根据《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授权期限至2027年4月30日。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 2026-18号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本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要求,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叶萍、潘利平、姚卫国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叶萍、潘利平、姚卫国的任职经历以及其本人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本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 2026-19号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依法行使职权和有序开展工作,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选举胡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 2026-20号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等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及周边地区薪酬水平,制定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津贴)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2026年度在本公司任职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一)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2026年度的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12.5万元/年(含税),按季度发放,独立董事为履职所发生的差旅费等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
1、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任何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仅领取董事履职津贴,董事津贴标准为税前4.375 万元/年,按季度发放,董事履职所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2、同时兼任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按照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执行,同时领取董事履职津贴,董事津贴标准为税前4.375 万元/年,董事长津贴标准为税前6.875 万元/年,按季度发放。
3、同时兼任公司内部其他职务的董事,其薪酬方案根据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职责确定,薪酬构成和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相关标准执行,同时领取董事履职津贴,董事津贴标准为税前4.375 万元/年,按季度发放。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专项奖励(如有)等组成。
1、基本薪酬:主要依据其岗位职能、权责及风险承担、个人能力及履职情况并结合行业及地区市场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基本薪酬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为考核基础综合评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绩效薪酬在本年度结束后根据组织绩效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在下一自然年度发放。
3、专项奖励:年度内对公司有重大贡献等特别情况下发放的专项奖励或奖金等。
三、其他说明
(一)兼任不同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以薪酬孰高的原则确定。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津贴或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津贴)按照实际任期计算,并依据公司绩效管理、薪酬管理相关制度予以发放。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 2026-21号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唐恋炯先生,2025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14人,从业人员共6,133人,注册会计师共1,16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70人。
德勤华永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38.9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3.5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60亿元。德勤华永为61家上市公司提供2024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1.97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德勤华永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同行业客户共5家。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德勤华永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受到行政监管措施一次,受到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两次;十七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两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德勤华永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二、会计师执业情况
项目合伙人彭金勇先生,自2005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9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彭金勇先生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彭金勇先生自2024年开始为深圳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蔡建斌先生,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7年开始在德勤华永执业,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蔡建斌先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3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或上市公司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蔡建斌先生自2021年开始为深圳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鸿美女士,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德勤华永执业,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王鸿美女士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王鸿美女士自2024年开始为深圳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德勤华永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本期审计费用是以德勤华永合伙人及其他各级别员工在本次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并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因素而确定。2025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75万元(含税)。
三、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履职情况评估结论
德勤具备担任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资质条件,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履行能力,其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2025年的审计机构期间,德勤华永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内部控制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按时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 2026-22号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切实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事前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沟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3、经核查相关资料,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认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能力资质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的要求,公司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及《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有关规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8月20日,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建议公司继续聘请德勤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年2月5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独立董事关于2025年报工作第一次协调会议,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与德勤就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年4月1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独立董事关于2025年报工作第二次协调会议,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与德勤就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相关事项进行沟通。
(四)2026年4月1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5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对德勤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德勤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德勤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德勤在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 2026-23号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现有审计机构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综合评估,拟继续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272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人民币1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82万元。以上费用包括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及报告出具费用、内部控制审计及报告出具费用、其他与年度审计相关的专项报告费用以及交通费、住宿费等。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唐恋炯先生,2025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14人,从业人员共6,133人,注册会计师共1,16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70人。
德勤华永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38.9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3.5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60亿元。德勤华永为61家上市公司提供2024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1.97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德勤华永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同行业客户共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德勤华永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受到行政监管措施一次,受到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两次;十七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两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德勤华永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彭金勇先生,自2005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9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彭金勇先生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彭金勇先生自2024年开始为深圳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蔡建斌先生,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7年开始在德勤华永执业,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蔡建斌先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3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或上市公司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蔡建斌先生自2021年开始为深圳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鸿美女士,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德勤华永执业,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王鸿美女士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王鸿美女士自2024年开始为深圳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德勤华永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是以德勤华永合伙人及其他各级别员工在本次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并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因素而确定。2026年审计费用为272万元(含税),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事前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沟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42 证券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2026-24号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2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0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3088号中洲大厦38楼3814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说明:
(1)本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2025年度述职。
(2)议案3、议案5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4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议案8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须回避表决。
上述提案内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2026年4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公告。
3、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
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4、登记时间:2026年5月11日上午 9:00-12:00 和下午 13:30-17:30。
会务联系人:黄光立 电子邮箱:huangguangli@zztzkg.com
联系电话:0755-88393609 传 真:0755-88393677
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3088号中洲大厦38楼董事会办公室。
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4月1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42”,投票简称为“中洲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12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12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2026-05号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3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2026年4月16日在深圳中洲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以现场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贾帅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董事会同意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的2026-06号公告《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2026-10号至2026-12号公告《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2025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预案的议案》。
在充分考虑公司2025年度盈利状况、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以及公司2026年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拟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的2026-08号公告《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的2026-07号公告《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的2026-13号公告《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非关联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核定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的2026-14号公告《关于核定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关联董事贾帅、胡伟、葛亚南已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7、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核定公司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的2026-15号公告《关于核定公司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8、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核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的2026-16号公告《关于核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
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9、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的2026-17号公告《关于授权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公告》。
10、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的2026-18号公告《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1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的2026-19号公告《关于补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1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13、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的2026-20号公告《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1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的2026-23号公告《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1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下午14:00在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3088号中洲大厦38楼3814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的2026-24号公告《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 2026-06号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一部分 2025年董事会运作情况
一、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履行职责情况
2025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全年召开董事会会议7次。其中,以现场出席方式召开会议2次,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5次,所有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董事的全票表决通过。公司董事会决策权利正常行使,全体董事在董事会的决策过程中,充分履行了应尽的职责,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有效保证了公司的良性运作。公司董事会未做出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重大失误决策。(2025年董事会召开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
2025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和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认真履行了职责。报告期内,共召开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累计5次,其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对2024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监高人员的年度薪酬情况、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事项进行了审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主要审议各期定期报告事项及内部审计工作、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并在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期间与有关方召开了现场见面会,就会计师重点关注内容进行沟通;报告期内,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评价,在聘请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时也起到了预审及监督作用。
二、报告期内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的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集召开股东会2次。股东会依法对公司重大事项做出决策,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决议全部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对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和授权事项进行了落实和执行,认真履行股东会赋予的各项职责,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2025年股东会召开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
三、公司治理
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规范运作意识,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的最新规定,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或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行使。公司修订了《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总裁工作细则》《信息披露管理规定》《关联交易管理规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制度文件。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运作规范有效,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二部分 董事会关于公司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外部环境分析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约8.81亿平方米,同比下降8.7%;房地产开发投资82,788亿元,同比下降17.2%,其中住宅投资63,514亿元,下降16.3%。据克而瑞统计,2025年全年65家典型房企累计融资总量约4,143.14亿元。在中央“止跌回稳”政策持续发力、地方因城施策精准推进下,2025年房地产市场整体呈深度调整、逐步企稳态势。
行业政策方面,2025年在巩固前期成果基础上,政策工具箱进一步充实,供需两端协同发力稳市场。集中表现在:第一,中央持续强化政策协同,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稳住楼市""持续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好房子"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第二,存量盘活成为重点,各地创新使用"房票"安置政策,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于保障性住房的举措扩围增效;第三,金融支持力度不减,首付比例、贷款利率维持历史低位,公积金优化政策超270条,涉及提高贷款额度、降低首付比例、扩大使用范围等多个方面;第四,核心城市调控持续优化,北上深三大一线城市在2025年下半年相继优化限购政策,北京对五环外购房不限套数,上海放宽外环外及青浦区人才购房资质,深圳收窄限购区域,盐田区、大鹏新区放开限购,非核心区购房不限套数。
展望2026年,基于"稳住楼市"的基调不变,供需两端政策将继续协同发力。供给侧将坚持控增量、去库存、优供给原则,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优化土地供应节奏;需求侧将推出更多针对性措施,持续降低购房成本,保障刚性和改善性需求的充分释放。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管理工作回顾
2025年,公司继续稳步推进逐步落实之前提出的宏观战略目标,面对行业深度调整的复杂形势,公司上下凝心聚力、攻坚克难,紧紧围绕“保交付、保运营、保信用”的核心目标,努力实现年初制定的各项经营任务。全年公司实现房地产销售面积22.83万平方米,销售金额84.71亿元(含委托经营项目),重要项目节点达成目标,现金流保持平稳健康,资产运营质效稳步提升。全年主要经营及管理工作如下:
1、多措并举,促进营销回款。公司紧密跟踪市场变化,采取积极主动的营销策略,适时启动目标冲刺专项行动和组织专项措施。采取“一城一策”“一盘一策”营销原则,全力推行全民营销;同时加强去库存工作,车位、商铺及住宅/写字楼去库存成效相比2024年有显著提高。在促销售的同时公司也同样高度重视回款工作,全年综合回款率达到93%,高于年初制定的目标10个百分点以上,确保实现销售质量。
2、严管运营,保证交付节点。公司上下齐心,协同作战,顺利完成2个应交付项目的交付工作,兑现对客户的承诺,持续巩固“中洲”品牌的诚信形象与市场口碑。
3、严控资金,保障公司现金流平稳。2025年,公司坚持“以收定支,先收后支,确保刚付”的资金管理原则,合理安排收支节奏,保障公司整体现金流平稳运行。
4、存量盘活,助力公司发展。2025年,存量物业出租作为公司日常稳定的收入来源,出租业绩完成突出,存量物业租金收入最近三年呈逐年上升趋势。
5、规范运作,筑牢风险防线。2025年,公司立足行业新形势,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促进公司制度建立健全,提升管理效益;内部监察取得有效成果,进一步营造公司廉洁从业氛围;有效推进法务工作,最大限度为公司争取合法利益;开展内控自评价,进一步规范公司制度流程的设计和执行管理。
6、资产板块,开源节流稳经营。2025年,外部经营环境复杂多变,对资产板块的经营活动影响明显,公司因时因势采取灵活措施积极应对,基本达成全年目标。
(三)公司未来发展策略
1、行业格局与趋势
2025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因城施策控增量、去库存、优供给,鼓励收购存量商品房重点用于保障性住房等",释放了政策持续用力、精准发力的鲜明信号。2026年2月27日中央政治局会议进一步强调"持续扩大内需、优化供给,做优增量、盘活存量",要求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加速成型的关键一年。在宏观政策协同发力与市场内生动力逐步修复的双重作用下,行业有望延续2025年以来的温和复苏态势,但全面企稳的基础仍需巩固,市场分化特征将进一步凸显。在这一背景下我们可以预见以下趋势:
1、行业政策方面:2026年房地产行业的核心任务是推动市场平稳运行,政策将持续完善发展新模式的制度框架。预计城市更新与“好房子”将成为两大关键发力点,引领房地产市场从"规模扩张"向"质量优先"加快迈进。
2、市场方面:展望2026年,随着保障房、“好房子”建设及城市更新推进,叠加销售规模逐步接近调整期底部,为维持合理优质增量供应,预计新开工同比降幅将有所收窄。
2、公司2026年经营计划和重点工作
2025年在房地产行业利好政策的推动下,公司取得了良好的销售成绩,2026年公司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1、聚力攻坚抢抓销售
2026年,公司将坚持以销售为核心目标,深化“一城一策”和“一盘一策”的策略,全面推动全民营销模式。通过线上线下联动,提升项目曝光度和客户转化率,加快重点项目及库存去化速度。
2、稳中求进平衡现金流
2026年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现金储备,提升风险应对能力,确保现金流健康运转。地产板块将重点推进销售回款工作;资产板块则需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为公司贡献稳定的现金流支持。
融资工作仍将继续是今年的核心任务之一,公司将持续优化现有项目的贷款配套,降低融资成本,同时积极探索多元化融资渠道,为未来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3、齐心协力保障交付
2026年,公司将严格把控运营节点,确保项目按时交付,同时坚守品质底线,力求以优质的产品和服务赢得客户信赖,进一步提升中洲品牌的市场影响力。
4、匠心打造优质产品
随着房地产行业的转型,居民的住房需求已从“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加快跃升,产品力成为未来行业竞争的关键。公司将以工匠精神为核心,精心打磨每一个项目,致力于实现业主心中“好房子”的理想,用高品质产品赢得市场认可。
5、长期资产价值提升
存量物业是公司长期发展的重要支撑。2026年,公司将加强资产板块经营性物业的管理和运营,通过优化资产结构和提升运营效率,为公司创造持续稳定的收入和现金流。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及对策
1、市场风险
2025年全国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8.81亿平方米,同比下降8.7%,销售额8.39万亿元,同比下降12.6%,行业仍处于深度调整过程中,市场全面回稳仍面临挑战。为此,公司要立足主动应变、积极应变,加强对政策及市场研判,及时调整营销策略和产品定位,聚焦“好房子”建设标准,以产品力应对市场分化,降低公司经营风险。
2、融资风险
2025年房企融资仍然呈现收缩态势,全年融资规模达4,143亿,同比下降26%,仍然处于低位。2024年以来房企融资支持政策虽然边际改善,但非银融资规模仍未改变下滑趋势。同时,当前房地产行业仍处于深度调整期,因此,2026年,公司融资仍面临多重挑战。为此,公司将继续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抓住市场及政策窗口期,确保公司现金流安全。
(五)公司改善投资价值的相关举措
在新的行业形势下,公司将坚持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努力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公司将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以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对外促销售、保交付、稳现金流,树立公司品牌信誉;对内提质增效严抓内控,提高公司组织运营能力。
此外,公司还将继续做好信息披露,建设与投资者良好的沟通渠道,积极响应投资者对公司的合理反馈和要求,提升资本市场对公司的信任度。
公司将持续研究资本市场政策,紧跟监管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研究其他改善公司投资价值的相关举措。
此报告。
附表1:公司2025年董事会会议列表;
附表2:公司2025年股东会列表。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附表1:公司2025年董事会会议列表
■
附表2: 公司2025年股东会列表
■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 2026-08号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德师报(审)字(26)第P06007号审计报告,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90,240.70万元,亏损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55.43%。公司拟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年4月1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预案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不派发现金红利的合理性
基于公司2025年度实现合并利润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的情况,在充分考虑公司2025年度盈利状况、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以及公司2026年资金需求等因素,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行业现状、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投资计划等因素,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稳步推动后续可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2025-09号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了真实反映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2025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16,807.27万元。
具体计提减值准备情况如下表: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一)存货跌价准备
期末公司根据目前的市场状况和项目实际销售情况,对开发项目进行减值测试,报告期新增计提存货跌价准备97,162.47万元。
(二)信用损失准备
报告期内,按照公司会计政策,公司新增计提信用损失准备17,202.50万元。
(三)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公司根据目前的市场状况和项目实际经营情况,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减值测试,报告期新增计提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1,334.00万元。
(四)合同取得成本减值准备
期末公司根据项目的销售情况,对合同取得成本进行减值测试,报告期新增计提合同取得成本减值准备1,108.30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报告期财务状况的影响
报告期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116,807.27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减少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3,613.63万元,减少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93,613.63万元。
公司坚持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有关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状况以及合并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