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568 公司简称:伟明环保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可参与分配的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6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每股转增0.2股。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10,128,05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约10.26亿元(含税),合计拟转增342,025,612股。本次不进行送红股。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限制性股票授予与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及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及转增总额。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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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主营业务
公司是国内规模最大的低碳环保服务商之一,将“为人类创造洁净、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生活环境”作为发展使命,持续不断向社会提供一流低碳环保技术、产品及服务。在“双碳”战略目标引领下,公司紧抓新能源产业发展机遇,自2022年起战略性切入新能源材料领域,目前已形成环境治理、装备制造、新能源材料三大业务板块协同并进的发展格局。其中,环境治理业务涵盖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餐厨与污泥处理、污水处理等;装备制造业务聚焦环保装备及新能源材料装备的研发制造;新能源材料业务则覆盖冰镍、硫酸镍、电解镍及三元正极材料等关键产品的生产。
在环境治理领域,公司具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全产业链服务能力,覆盖技术研发、装备制造、项目投资、建设与运营管理,是国内行业的领先企业。公司在全国范围内投资运营多个生活垃圾焚烧厂,并围绕焚烧项目协同布局餐厨、污泥、农林废弃物及工业固废处理设施,实现资源协同处置。同时,业务向上游涵盖至环保装备研发制造、工程建设,向下游拓展至垃圾清运、渗滤液处理、蒸汽销售与炉渣处理等环节,构建了固废综合处理体系。
在新能源材料领域,公司实施“上下游一体化”投资发展战略:上游于印尼布局镍中间品冶炼项目,下游在国内建设锂电池新材料产业基地。公司还充分发挥自身高端装备研发与制造优势,积极开展火法、湿法冶金关键装备的研制,在保障自身项目建设和成本控制的同时,也面向行业输出成套设备,形成新的收入来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与服务包括电力销售、垃圾处置服务、设备销售及服务、镍产品销售等。业务对应收入主要来源为:向电网公司销售电力取得发电收入;为地方政府环卫部门提供垃圾处置服务并收取垃圾处理费;向客户销售环保及新能源材料装备、提供相关配套服务取得设备销售与服务收入;公司亦向客户销售镍中间品实现新材料产品销售收入。
公司主要通过扩大环保项目投运规模、增加设备销售与服务能力、深化各类环保项目协同运营以及推进新材料一体化运营等方式,持续提升营业收入与盈利水平。
2、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以特许经营模式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餐厨等垃圾处理项目运营业务;同时,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主研发、制造和销售核心的垃圾焚烧、渗滤液处理、餐厨垃圾处理等环保装备,以及火法和湿法冶金等新材料装备;此外,印尼嘉曼高冰镍项目和伟明盛青锂电池新材料项目均实现生产并逐步提升产能。环保和新材料装备一方面供公司项目建设和运营所需,另一方面开展设备对外销售及服务。公司在垃圾焚烧项目上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经验丰富,投资和运营成本管控能力强,稳定运营能力、发电效率居行业领先,投运项目以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为主,公司业务毛利率较高,是公司专业化管理能力及核心竞争力的综合体现。
公司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如下:
(1)运营模式
1)垃圾处理项目运营模式
公司垃圾处理项目运营的主要模式为BOT、BOO。其中,BOT模式(建设一经营一移交)是指政府授予企业特定范围、一定期限内的独占特许经营权,许可其投资、建设、运营垃圾处理项目并获得垃圾处置费及发电收入,在特许经营权到期时,项目资产移交给政府;BOO模式(建设一拥有一经营)是指政府授予企业特定范围内的独占特许经营权,许可其投资、建设、运营垃圾处理项目并获得垃圾处置费及发电收入,项目资产为企业所有,无需移交给政府。BOT、BOO项目公司需要投入资金完成项目建设,经营周期长。项目运营的主要收入是发电收入和垃圾处理收入。
2)装备生产销售和服务模式
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制造核心垃圾处理成套设备以及镍金属冶金等新材料装备,分别向公司各项目运营公司以及外部客户进行销售,并提供相应服务。设备销售及服务主要属于订单式生产,根据规模、性能要求、环保排放标准等进行定制。
3)新材料项目运营模式
公司新材料项目分为国外业务和国内业务,国外业务主要为在印尼设立合资公司开展镍金属冶炼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国内业务主要为设立合资公司生产硫酸镍、电解镍、电池材料等产品,形成电池材料上下游一体化投资运营,有效控制生产成本,降低各环节价格波动可能对公司带来的收益影响。
(2)采购模式
1)垃圾处理项目采购模式
垃圾处理项目建设期间,公司通过与工程承包商签订协议,由工程承包商具体实施项目土建施工、设备安装等服务;公司下属装备制造公司提供垃圾焚烧处理设备、烟气处理设备、自动化控制系统和高低压电气等垃圾焚烧发电关键设备,余热锅炉由公司自主设计并委托专业的锅炉生产商进行制造。垃圾处理项目运营过程中也会采购石灰、活性炭、水、电等原材料和设备配件。
2)装备制造业务采购模式
装备制造采购方面,公司主要通过询比价,与主材、辅材及外购件厂商签订协议,开展钢材、炉排片、过滤材料、龙骨、水、电等采购工作。
3)新材料项目采购模式
新材料项目建设期间,公司通过与工程承包商签订协议,由工程承包商具体实施项目土建施工、设备安装等服务;公司通过询比价对外采购新材料装备,公司下属装备制造公司提供部分镍冶金设备、新材料生产装备。新材料项目投运后需采购红土镍矿、煤、硫磺、电、石灰、水等原材料。
(3)盈利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提供垃圾处理服务、销售电能、销售环保、冶金和新材料成套设备和销售镍中间品实现盈利。收入来源主要包括:①通过购售电合同向购电方出售电力取得发电收入;②通过接收、处理垃圾收取垃圾处理服务费;③通过销售环保、冶金和新材料成套设备并提供相应服务取得收入;④EPC建造收入;⑤通过销售镍中间品取得收入。
1、垃圾处理行业
(1)行业市场状况
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持续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制定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加强新污染物协同治理和环境风险管控。环保产业规划和政策持续深化落实,国内环保行业正从高速发展阶段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转型,面临全方位提质增效、精细化管理、系统化建设运营等新机遇与挑战。
近年来,垃圾焚烧发电行业逐步进入成熟期,国内项目中标数量、新增产能及投资规模均呈现放缓趋势,叠加电价补贴退坡及新能源平价上网政策影响,行业盈利模式面临调整。在此背景下,企业一方面通过技术创新、精细运营提升存量项目效益,探索外供蒸汽、绿电直供等增值服务;另一方面加快海外市场拓展步伐,并通过产业链延伸优化盈利结构。目前行业竞争格局相对集中,主要参与者包括光大环境、瀚蓝环境、三峰环境、上海环境、绿色动力、深圳能源、康恒环境、浙能锦江、旺能环境等企业,市场正加速向运营效率优化和多元化发展的新阶段演进。
(2)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
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已形成以政府特许经营为主的市场化运营模式。政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市场竞争机制选择项目投资者或运营商,授予其在特许经营期限内独家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权利,并允许其收取相应费用。特许经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40年,期满后,政府将重新组织招标,若原经营者未能再次获得特许经营权,需按协议将项目进行移交。餐厨垃圾处理行业亦采用类似模式。行业内特许经营权模式主要包括:BOO(建设一拥有一经营)、BOT(建设一经营一移交)、BOOT(建设一拥有一经营一移交)等。
固废处理行业的商业模式不仅体现行业发展需求,更反映了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的国家战略需求。随着“无废城市”建设推进和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实施,这种融合环保需求与市场活力的商业模式向餐厨垃圾处理等细分领域延伸,并在技术迭代和政策驱动下不断创新升级,持续提升固废处理效能与资源循环利用水平。
(3)行业上下游关系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产业链主要包括以下环节:
1)前端环节:垃圾的收集、分类和运输,主要由市政环卫部门承担,还有市场化主体介入环卫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
2)后端环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通过政府特许经营模式实现市场化运作。
从产业链角度来看,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上游主要包括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计、工程建设服务及设备、材料供应商等,下游包括地方政府环卫部门和电力公司,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闭环。
(4)行业发展方向
经过二十年快速发展,中国国内垃圾焚烧市场趋于饱和,新增产能减少。未来垃圾焚烧企业的核心增长点将逐步由新项目开发转向存量项目精细化管理、市场化整合、海外业务拓展及上下游产业链协同。领先企业正通过整合资源,构建“收运一处理一再生利用”一体化体系,提升整体运营效益。
中国垃圾焚烧企业正迎来“出海”加速期,东南亚和中亚已成为核心突破口,行业整体从单纯的“设备出口”全面转向“技术+标准+运营”的全链条输出模式。东南亚和中亚地区城市化进程快,垃圾治理需求迫切。中国企业在建设效率、成本控制和技术适应性上具有显著优势。目前仍需面对地缘政治风险、技术标准差异、ESG合规要求以及跨文化管理等挑战。未来,随着更多标杆项目的落地,中国垃圾焚烧产业有望在全球固废管理领域占据更重要的地位,实现从“跟随者”到“引领者”的转变。
随着绿电交易规模扩大和全国碳市场深化建设,行业迎来新发展机遇:一方面,可再生能源市场化交易机制提升垃圾焚烧发电收益;另一方面,碳定价机制倒逼企业优化减排技术,推动行业加速向低碳化、资源化方向升级。
在“无废城市”和“双碳”目标引领下,智能焚烧、飞灰资源化、热电联产等创新技术应用提速,行业逐步从单一处理向能源回收、材料再生的综合服务模式演进,进一步强化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协同。
2、装备制造行业
环保装备制造业作为国家绿色产业体系的核心支撑,承载着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技术供给职能。《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明确提出,要通过技术创新推动产业结构向“标准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升级,重点突破高端环保装备的“卡脖子”技术,全面提升产业绿色低碳转型的综合保障能力。
中国生活垃圾焚烧设备已实现从“依赖进口”到“全面国产化”再到“技术领跑全球”的跨越式发展,核心设备国产化率超95%,并在燃烧效率、污染物控制及大型化装备上达到国际顶尖水平。随着中国企业参与的海外垃圾焚烧项目持续落地,中国标准和技术方案正在成为发展中国家解决“垃圾围城”的首选。
在细分领域方面,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装备已形成完整的技术链条,主要涵盖垃圾接收系统、锅炉焚烧系统、烟气处理系统、自动控制系统、余热利用系统、电气系统和水处理系统等专业核心系统。国内龙头企业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不仅实现了关键设备的国产化替代,更形成规模化出口能力,在全球市场彰显中国制造竞争力。除本公司外,国内主要垃圾焚烧处理设备制造企业还包括三峰环境、光大环境、康恒环境、华光环能等。
在深耕垃圾焚烧处理设备制造的基础上,公司积极推进装备制造业务的多元化发展,将业务拓展至新能源材料装备领域,形成覆盖湿法(大型槽罐、搅拌器、浓密机、过滤器、反应釜、压滤机、破碎机、研磨机等)与火法(侧吹炉、除尘器、烧结机、物料喷吹、脱硫设备、喷枪等)冶金的双线产品矩阵,并通过聚焦低碳节能与智能化创新研发,为环保、新能源材料等行业提供定制化装备解决方案。
3、新能源材料行业
近年来,全球能源结构转型加速推进,叠加消费者环保意识的显著增强,新能源汽车市场呈现强劲增长。中国作为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核心驱动力,发展表现尤为亮眼。自2015年起,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连续多年位居全球第一。据研究机构EVTank发布的《中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白皮书(2026年)》的数据显示,2025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达2354.2万辆,同比增长29.1%,其中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全球占比达到70.3%,进一步巩固了全球最大新能源汽车生产国和消费国的地位。中国不仅在市场规模上领先,更以持续的技术创新和政策支持,成为推动全球汽车电动化进程的重要标杆。
政策层面,中国政府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高度重视与持续扶持,为行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要求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产业长远发展指明了方向。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不仅是构建绿色交通体系的关键举措,更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路径。
总体来看,新能源汽车产业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其广阔前景推动锂电材料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加快产能释放,以满足持续增长的市场需求。在众多锂电池正极材料中,高镍三元正极材料因能量密度高、续航能力强等特点,成为主流技术路线之一。作为制备高镍三元材料的关键原料,上游镍中间品生产也迎来重要发展机遇。当前,新能源材料领域的主要参与企业包括华友钴业、中伟新材、格林美、南通瑞翔和容百科技等。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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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期内主要由于公司设备、EPC及服务收入下降,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利润同比下降。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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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因设备订单执行进度原因,导致季度间营业收入、净利润产生波动。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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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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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016,996.76万元,同比增长9.79%,所有者权益1,691,418.24万元,同比增长12.59%,资产负债率43.94%,实现营业收入623,573.78万元,同比下降13.0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1,349.30万元,同比下降18.14%。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
2、本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3、上海莱巍爵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出具了鉴证报告。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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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公司构建“董事会一战略与ESG委员会一战略与ESG委员会办公室一业务工作组”四级管理架构。业务工作组由可持续发展工作相关的各职能部门代表人构成,负责ESG相关工作的信息收集、协调执行和落实推进,并向战略与ESG委员会办公室不定期汇报日常工作进展。战略与ESG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根据可持续发展战略制定符合公司发展情况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并向战略与ESG委员会定期汇报可持续发展相关工作。战略与ESG委员会负责决策公司可持续发展核心领域的战略目标、策略方向和重点工作范围,监督并指导ESG工作的落地执行,确保ESG治理融入公司战略发展,其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公司年度ESG报告供董事会成员审议。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制定《董事会战略与ESG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内部管理制度,由战略与ESG委员会监督公司ESG战略执行与目标完成情况,提供决策咨询,听取利益相关方反馈,关注重大ESG风险,并督促公司加强ESG信息披露与沟通。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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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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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所设置的21项议题中,公司暂不涉及“科技伦理”1项议题,“平等对待中小企业”“乡村振兴”“社会贡献”“水资源利用”“利益相关方沟通”“负责任营销”“数据隐私与保护”议题对公司不具有高重要性,已在报告中对评估流程及评估结果进行解释说明。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6-014
转债代码:113652 转债简称:伟22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252号《关于核准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伟22转债”)1,477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477,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11,077,500.00元(含税)后实际收到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为人民币1,465,922,500.00元,上述款项已于2022年7月28日全部到位。此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金额10,450,471.70元,再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合计人民币1,908,349.0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64,641,179.2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7月28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093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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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不存在违反《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
2022年8月8日,公司会同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8月11日,公司分别会同全资子公司卢龙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昌黎县嘉伟新能源有限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以及中信建投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8月16日,公司分别会同全资子公司罗甸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蛟河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武平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以及中信建投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充分保障保荐人、独立董事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伟22转债”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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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伟22转债”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伟22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并按计划达到预期收益,公司于本次发行完成前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部分募投项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0968号专项鉴证报告。截至2022年8月3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实际已投入的金额为人民币59,747.63万元、已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72.91万元,公司决定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该项目的部分金额为人民币50,633.45万元,其中包括预先投入卢龙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及焚烧发电项目10,491.02万元、昌黎县城乡静脉产业园特许经营项目(一期)14,984.81万元、罗甸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17,360.16万元、蛟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1,129.85万元、武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6,594.70万元和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72.91万元。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0,633.45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保荐人、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已将50,633.45万元募集资金转至自有资金银行账户,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置换工作。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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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计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银行理财产品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伟22转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万元。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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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其中剩余资金(含利息收入)总额为361.48万元,已转入公司基本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均已销户。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浙江伟明环保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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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卢龙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及焚烧发电项目当前处于产能爬坡期,受区域垃圾供应波动影响,实际效益释放节奏较原计划有所调整(卢龙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及焚烧发电项目本期实现毛利823.62万元,计划年均毛利855.67万元)。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6-018
转债代码:113652 转债简称:伟22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6年度商品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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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6年度商品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开展商品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以规避原材料和产成品价格波动、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但套期保值业务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履约风险、流动性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技术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鉴于公司海外业务规模持续扩大,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及产成品市场价格波动显著,为有效规避和对冲现货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同时防范经营及融资过程中产生的外汇风险,降低价格及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潜在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对相关原材料、产成品及外汇风险敞口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将严格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以锁定价格、规避风险为核心目标,明确禁止任何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行为。
(二)交易金额
1、商品套期保值业务
基于生产经营需求及原材料、产成品市场风险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对原材料及产成品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2026年度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预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或等值外币(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前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且任一时点的持仓保证金和权利金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2、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逐年增长,外币结算日益频繁,为控制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或等值外币。该额度在本次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仅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的使用。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场所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境内外期货交易所或相关金融机构。交易品种仅为与公司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原材料及产成品相关的镍等金属商品品种,交易工具涵盖期货、期权、远期等套期保值金融衍生工具。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手为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单一品种或其组合产品,仅限于实际业务发生的币种,主要币种有美元、港元、新加坡元、印尼盾等。
(五)交易期限
本次额度及授权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此期限内可开展额度范围内的商品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若单笔交易存续期超出授权期限,则授权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
二、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6年度商品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26年度商品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风险防范为目的,有利于降低原材料、产成品价格和外汇波动风险,保证生产经营的相对稳定,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且公司已建立《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明确了审批权限、专业管理、风险控制等内部控制程序。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且制定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及风险管理机制。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商品套期保值业务
1、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以规避原材料、产成品价格波动为目的,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但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因市场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原材料、产成品价格波动,造成套期保值损失。
(2)履约风险:在商品套期保值周期内,可能出现交易对手不履约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或不能及时补充保证金而无法完成交易,甚至因被强制平仓而受到实际损失的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产品信息,将带来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败的风险。
(5)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金融衍生品交易原则、审批权限、操作流程、信息保密及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2)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以规避原材料、产成品价格波动为目的,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将加强相关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最大程度规避原材料、产成品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
(3)公司严格控制商品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使其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套期保值头寸,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在审议额度及期限内开展相关业务,同时合理选择保值时点,降低市场流动性风险。
(4)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期货交易所或金融机构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1、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以规避汇率波动为目的,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跨境业务为基础,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汇率变化存在不确定性,若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进行外汇套期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的金融机构若出现经营问题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可能导致公司不能以原定的合约价格交割,造成履约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不完善或操作人员操作不当而造成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金融衍生品交易相关业务建立严格的内部风控体系,建立有效内控制度。
(2)实时关注国际市场形势变化,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从而及时避免因可能的汇率大幅波动而给公司带来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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