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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为降低对手方违约风险,公司仅与有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从而规避可能产生的风险。
(4)公司将合理控制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在审议额度及期限内实施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商品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基于正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以具体业务为依托而采取的审慎风险管理措施。该业务的开展旨在提升公司应对原材料、产成品价格波动及汇率风险的能力,有效降低市场波动对经营业绩的影响,确保公司稳健运营。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优化经营风险管理,更能有效维护全体股东权益,特别是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存在任何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商品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处理。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6-020
转债代码:113652 转债简称:伟22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提供财务资助额度
及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资助对象、方式、金额、期限、利息等
为满足公司下属项目建设资金的需求,2026年度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浙江嘉伟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伟新能源集团”)为控股子公司WEIMING (SINGAPORE) INTERNATIONAL HOLDINGS PTE. LTD(以下简称“伟明新加坡公司”)提供不超过9,000万美元(或等值其它货币)的借款额度;同时,公司关联方上海璞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璞骁”)拟向伟明新加坡公司提供不超过1,000万美元(或等值其它货币)的借款额度。上述额度包括存量借款、新增借款及存量借款的展期等。该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提供财务资助/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时按市场化原则并经各方协商确定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具体借款期限、利率等条款以各借款协议约定为准。
● 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事项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及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伟明新加坡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伟明新加坡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管理有控制权,同时公司也拥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评价体系,能够对伟明新加坡公司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且伟明新加坡公司的少数股东上海璞骁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提供同比例、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1、提供财务资助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下属红土镍矿冶炼年产高冰镍含镍金属4万吨(印尼)项目(以下简称“冰镍项目”)建设资金的需求,2026年度公司拟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嘉伟新能源集团为控股子公司伟明新加坡公司提供不超过9,000万美元(或等值其它货币)的借款额度。
上述额度为公司预估最高借款限额,包括存量借款、新增借款及存量借款的展期等,实际借款金额以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该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内,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可按照授权签署借款相关法律文件。提供财务资助时按市场化原则并经各方协商确定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具体借款期限、利率等条款以各借款协议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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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基本情况
为推进冰镍项目建设,公司关联方上海璞骁拟向伟明新加坡公司提供不超过1,000万美元(或等值其它货币)的借款额度。该额度为公司预估最高借款限额,包括存量借款、新增借款及存量借款的展期等,实际借款金额以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该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内,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可按照授权签署借款相关法律文件。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时按市场化原则并经各方协商确定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具体借款期限、利率等条款以各借款协议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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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同意9票、回避2票(关联董事项鹏宇和项奕豪已回避表决)、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提供财务资助额度及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及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事项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三)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及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旨在满足项目建设和经营发展需要。本次提供财务资助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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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资助对象的资信或信用等级状况
伟明新加坡公司信用等级稳定,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与被资助对象的关系
伟明新加坡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嘉伟新能源集团持有伟明新加坡公司90%股份,上海璞骁持有伟明新加坡公司10%股份。
伟明新加坡公司其他股东情况:上海璞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2022年1月26日;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注册资本:5,628万元人民币,其中项奕豪持有99.98%,项鹏宇持有0.02%;合伙期限:2022年1月26日至2042年1月25日;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杨浦区逸仙路25号2层;执行事务合伙人:项奕豪;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市场调查,翻译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上海璞骁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除过往已签署且仍有效的存量借款协议外,后续新增借款协议的具体金额、利率及期限均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在上述借款额度及有效期内,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签署与具体借款事项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伟明新加坡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伟明新加坡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管理有控制权,同时公司也拥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评价体系,能够对伟明新加坡公司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且伟明新加坡公司的少数股东上海璞骁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提供同比例、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及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旨在满足公司项目建设和经营发展所需资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本次被资助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经营稳定、财务健康,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风控措施确保资金安全,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及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事项。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单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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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金额按照2026年3月31日汇率中间价折算。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6-021
转债代码:113652 转债简称:伟22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中《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
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年度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8万元(税前)。独立董事除上述津贴外,不在公司领取任何其他形式的报酬或福利。
2、非独立董事
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制度领取薪酬。其薪酬结构包括岗位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岗位薪酬根据职位级别、工作职责等因素确定,绩效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绩效考核制度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发放。非独立董事不另行领取董事报酬。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制度领取薪酬。其薪酬结构包括岗位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岗位薪酬根据职位级别、工作职责等因素确定,绩效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绩效考核制度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发放。
四、其他规定
(一)公司开展年度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并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二)除上述薪酬方案外,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公司另行确定。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发放。
(四)上述薪酬均为税前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6-012
转债代码:113652 转债简称:伟22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6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6年4月17日在浙江省温州市市府路525号同人恒玖大厦16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项光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每股转增0.2股,不送红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3)。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6-014)。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一致同意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5)。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2026年度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拟向国内外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60亿元(含其它币种等值金额)的综合授信额度(包含已生效未到期额度)。该授信业务范围涵盖流动资金贷款、票据融资、银行保函、固定资产贷款、融资租赁等多种融资形式,担保方式包括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等,具体授信额度和期限将以金融机构最终审批结果及实际签署的授信合同为准。本次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且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在不同授信金融机构之间调剂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的需求,在综合考虑各被担保对象的资信状况、盈利情况和实际偿还能力后,2026年度公司(含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拟为部分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00.69亿元的担保额度,为重要参股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包括存量担保、新增担保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或续保,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保理以及采购合同履约担保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6)。
董事项光明、朱善银、陈革、朱善玉、项鹏宇、项奕豪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一致同意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6年将与浙江伟明盛青能源新材料有限公司发生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71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7)。
董事项光明、朱善银、陈革、朱善玉、项鹏宇、项奕豪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26年度商品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一致同意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6年度商品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8)。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9)。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提供财务资助额度及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提供财务资助额度及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0)。
关联董事项鹏宇、项奕豪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与责权利相匹配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1)。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8、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委员回避表决),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1)。
董事项光明、陈革、项鹏宇、项奕豪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2)。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0、审议通过《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2025年度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行动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2025年度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莫愁)(李光明)(章剑生)(余明阳)》。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22、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6年5月12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6-023)。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6-019
转债代码:113652 转债简称:伟22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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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风险可控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产品可能受到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规合法、确保日常经营资金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根据公司资金的闲置情况,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及投资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选择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作为委托理财的受托方,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相关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委托理财资金拟用于购买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资管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其他类(如公募基金产品、私募基金产品)等理财产品,所购买的理财产品类型应具备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特点,风险等级为R2及以下,收益类型可为保证收益或浮动收益。
(五)投资期限
上述投资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若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投资期限,则投资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从合格专业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收益可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将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相关规定对理财产品的收益类型、投资类型、流动性进行评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资金投资产品的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资金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持续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3、公司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证券部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的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6-015
转债代码:113652 转债简称:伟22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家(含伟明环保)。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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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经历:
姓名:孙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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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格中时间为审计报告出具时间。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经历:
姓名:李庆举
■
注:表格中时间为审计报告出具时间。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经历:
姓名:张建新
■
注:表格中时间为审计报告出具时间。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2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270万元(含税)。2026年度审计收费标准将主要依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特点、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核心因素,结合年报审计所需审计人员配置及工作量投入情况综合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立信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报酬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6-013
转债代码:113652 转债简称:伟22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
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每股转增0.2股,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及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及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人民币22.13亿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7.17亿元。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可参与分配的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6元(含税)。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10,128,05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约10.26亿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6.36%。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2股。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10,128,05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转增342,025,612股,本次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2,052,153,671股。本次不进行送红股。
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限制性股票授予与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及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及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如下所示:
■
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对公司现金流、每股收益无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6-023
转债代码:113652 转债简称:伟22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温州市市府路525号同人恒玖大厦16楼公司1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2日
至2026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年度股东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会会议资料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7、1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5、7、8、9、10、11、12、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8、10、12、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股东项光明、王素勤、朱善银、陈革、朱善玉、项鹏宇、项奕豪回避表决议案7和议案8;股东项鹏宇、项奕豪回避表决议案10;担任公司董事的股东回避表决议案12;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回避表决议案13。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2、个人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股东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请在信函或传真上注明“伟明环保2025年年度股东会登记”及联系方式。信函或传真以到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二)登记时间:
2026年5月8日和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及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市府路525号同人恒玖大厦16楼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邮编:325088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7-86051886
联系传真:0577-86051888
电子信箱:ir@cnweiming.com
联系人:王菲,叶茂
六、其他事项
本次公司股东会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与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6-017
转债代码:113652 转债简称:伟22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浙江伟明盛青能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明盛青公司”)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确定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定价公平合理,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下转13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