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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生产模式
报告期内,除已上市的对外授权产品外,公司其余产品管线尚未进入商业化阶段,尚未开展商业化生产。自主研发模式下,公司已完成自主研发产品原料药及制剂的生产工艺验证,目前临床阶段所用药品以委托生产的形式、在公司研发人员的监督指导下由外部CMO/CDMO公司在其场地进行生产。公司进展最快的第二代ALK抑制剂SY-707处于新药上市审评审批阶段,未来,公司计划采用上市许可人制度(MAH),以委托加工的模式进行SY-707商业化产品的生产。公司已与合作方签署了《药品委托生产合同》和《药品委托生产质量协议》等相关协议,并已建立了符合MAH要求的质量管理部门。SY-5007以及后续其它在研产品亦可基于MAH制度,并结合公司产业化基地的建设进度合理选择生产方式。
合作开发模式下,由合作方全权负责药品的生产。
4.销售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尚无自主产品销售收入,收入主要来源于合作开发项目的里程碑款项及已上市产品的销售分成。
在发展初期,公司结合在研产品特点以及行业企业研发方向、现有产品布局、合作意向,通过对外授权及合作研发模式实现研发成果的阶段性变现;自2017年以来,公司未再对在研管线进行对外转让,逐步向全流程创新药研发及商业化转型。
(1)商业化组织与渠道布局
随着核心产品逐步进入后期开发阶段,公司已启动商业化体系建设,拟搭建学术推广+渠道拓展+支付创新的立体化商业化体系,采用“自建团队+合作推广”相结合的销售模式,通过市场准入谈判、学术推广体系建设、渠道布局、团队招募与培训等,确保产品上市后能够快速实现市场渗透。
针对重点产品,公司将建立高效、专业、精干的商业化团队,立足北京,重点覆盖国内核心城市与市场。同时,对于覆盖范围更广的区域市场,公司将逐步推动与具备成熟推广能力的制药企业或合同销售组织(CSO)合作,委托其负责特定产品或区域的市场推广,实现市场渗透的快速化与精准化。
此外,公司已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上百家临床研究中心,与各大肿瘤医院及专科医生建立了稳固的战略学术合作关系,为后续产品的商业化推广奠定坚实基础。
(2)核心产品市场准入和销售策略
公司核心候选产品SY-707、SY-3505及SY-5007均聚焦非小细胞肺癌领域,在目标科室、医生群体及市场渠道方面具有较高重合度,有望形成协同推广效应,提高商业化效率并降低销售成本。
公司将结合产品临床价值及竞争格局,制定差异化的市场准入与定价策略。产品上市前,通过全面的市场调研,深入分析市场格局,结合核心产品的临床优势制定针对性推广方案;凭借卓越的成本控制能力与研发效率,综合考量中国市场特点、同类产品价格、患者可及性、支付方式及医保准入等因素,制定新产品价格策略。在产品获批上市后,公司将积极推进纳入国家医保目录,以提升产品可及性,扩大患者覆盖范围,满足临床治疗需求。
公司将开展学术推广,围绕重点医院及科室开展规范化市场活动,在合规前提下推动产品市场渗透。
(3)商业化团队建设及运营保障
公司将按照产品上市节奏,持续推进商业化团队建设与组织能力完善。核心运营管理人员将优先引入具备丰富创新药商业化经验的专业人才,公司将秉持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对团队成员的教育背景、行业经验、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进行严格筛选,确保团队整体专业水平与执行能力。在组织管理方面,公司将同步建立目标导向清晰、评估机制科学的绩效管理体系,并配套完善的激励机制及人才发展路径,加强人才梯队建设与专业能力提升,激发团队活力与长期发展动力。
2.3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概述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当前肿瘤治疗正处于由传统疗法向精准靶向治疗及免疫治疗加速转型阶段,具备明确分子机制、能够解决耐药及疗效持续性问题的创新药物成为行业发展的核心方向。基于这一趋势,公司依托内部一体化研发平台及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围绕ALK、RET、KRAS(G12C)及MAT2A等具有明确临床价值的分子靶点进行布局,重点聚焦肺癌等高发癌种,建立梯次分明的肿瘤产品管线,并延伸至具有差异化潜力的广谱治疗机会,形成了涵盖验证机制与差异化机会、贯穿多个研发阶段的均衡产品组合。
2)行业发展概况
肿瘤疾病仍为全球范围内主要死亡原因之一,其发生机制复杂,不同癌种之间在分子驱动机制及治疗响应方面差异显著,导致单一治疗方案难以广泛适用。根据行业咨询机构分析,从流行病学角度看,肺癌、乳腺癌、结直肠癌及前列腺癌为全球发病率最高的主要癌种,2024年合计占比约40%。在中国,肺癌、结直肠癌、甲状腺癌、肝癌及胃癌为高发癌种,合计占新发病例超过50%。其中,肺癌、结直肠癌及胃癌的发病率仍呈持续增长趋势。同时,人口老龄化及生活方式变化(如吸烟、不健康饮食等)进一步推动肿瘤发病率上升,过去几年淋巴瘤等癌症的发病率也有明显增长,使得肿瘤治疗需求持续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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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治疗手段方面,肿瘤治疗已从传统的手术、放疗及化疗,逐步发展至靶向治疗及免疫治疗阶段。尽管治疗手段不断进步,但仍面临以下核心临床挑战:例如,不同癌种及分子亚型之间疗效差异显著,靶向治疗普遍存在获得性耐药问题,现有疗法在缓解持续时间及总生存期方面仍有提升空间,多数治疗方案仍伴随不同程度的毒副作用。因此,能够在疗效持续性、安全性及耐药控制方面实现突破的差异化治疗方案,仍是当前临床的核心未满足需求。
中国肿瘤药物市场持续扩张,由2020年的1,975亿元增长至2024年的2,582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6.9%。随着创新药物持续放量及支付体系逐步完善,预计市场规模将进一步扩大至2030年的5,273亿元及2035年的10,420亿元,对应2024年至2030年年复合增长率为12.6%,2030年至2035年为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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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结构上看,靶向治疗药物及肿瘤免疫治疗药物已成为市场主导,其中,靶向药物市场规模预计由2024年的1,196亿元增长至2030年的2,695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14.5%,并预计在2035年进一步增长至4,424亿元。整体来看,精准靶向治疗领域仍处于持续扩容阶段,具备明确机制优势及差异化定位的创新药物具备较大的市场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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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肿瘤药物研发具有较高技术壁垒,主要体现在需要对肿瘤分子机制及靶点生物学的深入理解,候选药物在疗效、安全性及选择性之间的综合优化能力,对耐药机制的持续跟踪与多代产品迭代能力,临床开发设计及执行能力(尤其是针对细分人群的精准试验设计)。同时,随着靶点逐步成熟,部分热门靶点已出现研发集中现象,导致同质化竞争加剧,差异化能力成为决定产品竞争力的关键因素。
在此背景下,公司围绕ALK等核心靶点构建多代产品组合,并同步布局RET、KRAS(G12C)等其他关键驱动因子,通过覆盖耐药演进路径及探索联合用药策略,形成具有连续性的产品布局与开发逻辑,有助于提升产品在竞争中的差异化优势。公司处于第一梯队的核心候选药物SY-707、SY-3505和SY-5007均围绕非小细胞肺癌(NSCLC)这一核心适应症重点布局。NSCLC作为肺癌的主要类型,约占全部肺癌病例的85%,且患者基数大、治疗需求明确,是当前肿瘤靶向治疗领域最重要的细分赛道之一。NSCLC主要包括腺癌、鳞状细胞癌及大细胞癌等亚型,并可根据驱动基因突变情况进一步细分为不同分子亚型。不同亚型在发病机制及治疗响应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在异常的组织学变异作用下,任意一种NSCLC都有可能发生,并发展为混合细胞型。精准靶向治疗成为当前治疗策略的重要方向。
我国肺癌发病规模持续增长,2024年发病人数约为110万例,2020年至2024年复合年增长率为2.6%;预计到2030年将达到120万例,2035年进一步增长至140万例,整体维持稳定增长趋势。中国NSCLC药物市场已进入快速增长阶段。2024年市场规模约为755亿元人民币,2020年至2024年复合年增长率为13.9%;预计2030年和2035年将分别增长至1,782亿元和2,839亿元,对应2024年至2030年复合年增长率为15.4%,2030年至2035年为9.8%。整体来看,靶向治疗驱动下的市场扩容趋势明确,具备持续增长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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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治疗手段不断进步,NSCLC仍面临显著未满足的临床需求。中国与美国的肺癌五年生存率均约为20%,明显低于其他主要癌种,主要原因包括早期筛查手段不足及确诊时多为晚期。在我国,约60%至70%的NSCLC患者在确诊时已处于IV期。对于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患者,即使接受标准化治疗,整体预后仍较差,5年总生存率仅为15%至25%。
同时,现有治疗方案在疗效持续性及耐药控制方面仍存在局限,部分患者病情进展较快,治疗获益有限。上述因素共同导致NSCLC领域对疗效更优、安全性更好且能够延缓或克服耐药的创新治疗方案仍存在迫切需求。在此背景下,公司围绕NSCLC构建多靶点、多代际的产品布局,具备在该高需求领域持续推进差异化治疗策略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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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行业政策情况
近年来,国家及地方层面围绕创新药发展的支持体系持续完善,政策导向已由阶段性支持转向系统性赋能,行业发展环境显著优化,为具备研发能力与差异化产品布局的企业提供了长期发展机遇。
2025年以来,国家及北京市层面密集出台了一系列利好创新药物发展的政策法规,尤其是在2026年两会期间,支持创新药的顶层设计进一步明晰,再次证明政策端对医药行业的重视,给行业注入极大的信心。叠加产业端创新水平提升、中长期耐心资本持续注入等因素,我国生物医药产业的总体质量有望持续提升。
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将生物医药明确列为“新兴支柱产业”,与集成电路、航空航天等战略性产业并列,创新药产业的战略地位得到空前强化,从民生保障领域正式跃升至国家核心竞争力的组成部分,再次证明政策端对医药行业的重视,为行业企业注入极大的信心。此次政府工作报告也进一步强调,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推动创新药和医疗器械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就医用药需求。2025年底,首版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已正式发布,共纳入19种药品,自2026年初起实施。商保目录的建立标志着创新药支付从单一依赖医保向“医保+商保”多元支付格局转变,“基本医保支撑广度、商业医保支撑高度”的多元支付格局逐步成熟,对于肿瘤治疗药品以及罕见病用药的临床应用具有实质性推动作用,两者互补既有利于推动创新药产业的高质量发展,也能够满足我国人民的多重健康需求。
其他政策利好方面,2025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通过完善审评审批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积极支持创新药推广使用等措施,从制度设计上鼓励和激发药品创新,为产业发展提供透明、稳定、可预期的政策环境,并明确通过多种措施努力缩短审评审批时限,进一步加快创新药品上市进程。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意见》,其中医疗健康部分围绕“强基工程”和“基本医保+商保”两个重点展开。同月,国家医保局及国家卫健委联合发布《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从加大研发支持力度、支持进入基本医保目录和增设商保创新药目录、支持创新药临床应用、提高多元支付能力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举措。9月,国家医保局发布第十一批药品集采文件,首次明确提出“稳临床、保质量、防围标、反内卷”的原则,不再简单以最低报价作为价差计算锚点,旨在遏制非理性低价竞争,稳定行业合理利润空间。国家医保局明确表示,“集采非新药、新药不集采”,将创新药与集采政策进行区隔,为创新药研发留出更为稳定的市场预期。
国家药监局数据显示,2025年我国批准上市创新药达76个,创历史新高,充分印证了政策红利对产业创新的催化效应。从药物类型看,化学药品达47个,占比超过六成,其中38个为国产创新药,国产化率高达80.85%。从治疗领域看,抗肿瘤药物依然是获批最集中的阵营,共34款,占全部创新药的近45%。靶点分布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创新质量稳步提升。2025年获批的创新药中,具有全新治疗机制的首创新药达11个,其中4个为我国自主研发。此外,有17款药物获得CDE突破性疗法认定,13款集中在肿瘤领域。从全球研发进度看,有12款上市新药是全球赛道排名第1的品种,占比16%;全球赛道排名前三的品种达31款,占比41%。我国生物医药领域已实现从跟跑到并跑、部分领跑的跨越,成为全球生物医药创新领域的重要力量,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成效持续释放。
北京市作为国家医药健康创新高地,一年来亦密集出台多项政策,构建起覆盖研发、生产、支付全链条的地方支持体系。2025年4月,市医疗保障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北京市支持创新医药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2025年)》,在2024年版基础上迭代升级,围绕创新药械“研、产、审、用”全链条推出32条新举措,重点支持全新靶点、全新机制的重磅药物研发,同时加强产业亟需的关键核心技术研究,进一步加速首都医药健康产业创新。2026年2月,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联合发布《2026年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项目资金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实施指南》,明确对1类/2类创新药给予产业化规模化奖励,单个企业奖励金额最高3000万元。
2025年以来,国家对创新药的支持已从“点状突破”转向“系统赋能”。产业定位的历史性提升、商保支付体系的实质性突破、地方配套政策的精准发力,共同构成了小分子靶向抗肿瘤药物研发的黄金发展期。对于深耕小分子靶向抗肿瘤药物研发的企业而言,这既是政策红利的集中体现,也意味着更高标准的创新要求一一唯有聚焦临床未满足需求、持续攻坚核心靶点,方能在产业升级中赢得主动。
4)行业主要技术门槛
小分子靶向抗肿瘤药物研发具有较高技术壁垒,主要体现在靶点科学认知、分子设计能力、临床开发能力及全流程研发体系等多个维度。
与依赖经验筛选的传统药物研发路径不同,靶向药物的开发建立在对疾病生物学机制和特定信号通路的深刻理解基础之上。新靶点的确认需要经过从基础研究到转化医学的验证,涉及基因组学、蛋白质组学、结构生物学等多学科交叉融合,某个特定环节的科学认知偏差均可能导致研发方向的整体偏离。将靶点特征转化为具有合适药代动力学性质和安全性谱的药物分子亦需要药物化学团队具备丰富的分子设计与结构优化经验;且随着临床应用的深入,肿瘤治疗过程中普遍存在获得性耐药问题,要求企业具备持续跟踪耐药机制并进行多代产品开发的能力。近年来,靶向蛋白降解、表观遗传调控等机制,为克服耐药提供了新路径,但其在成药性及体内作用机制验证方面仍存在较大挑战。从药物发现到成功上市的全过程构成了行业另一道系统性门槛。候选药物从靶点验证到获得监管批准,临床前研究及临床开发团队需要依次完成化合物筛选优化、药效毒理评估、制剂开发、临床试验设计等环节,需要依托长期的研发实践和持续的技术平台建设,形成从早期发现到后期开发的紧密衔接。此外,随着监管机构对药物临床价值的要求日益严格,企业需在研发早期就充分考虑产品的临床定位和差异化优势,在临床试验中积累足以支持市场准入的循证医学证据。这些层层递进的技术要求和能力积累,共同构成了小分子靶向肿瘤药物行业深厚的技术壁垒。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依托自主搭建的小分子创新药物发现平台及一体化研发体系,已形成以非小细胞肺癌(NSCLC)等高发肿瘤为核心、靶点覆盖广泛、梯度清晰分明,并具备序贯治疗与联合治疗潜力的肿瘤产品布局,并延伸至甲状腺癌、胰腺癌、肝细胞癌、结直肠癌、间皮瘤等多个疾病领域,在细分领域内逐步建立起差异化竞争优势
公司是我国首家建立起覆盖ALK阳性NSCLC全周期产品组合的企业,是全球少数、国内首个实现多代ALK抑制剂系统布局的创新药企业之一。 NSCLC作为我国最大的肿瘤治疗市场之一,耐药管理、不同治疗阶段的序贯用药以及联合治疗的拓展能力是决定竞争力的关键。围绕上述核心需求,公司构建了覆盖多代ALK抑制剂的产品组合,旨在覆盖从初治到耐药阶段的不同治疗场景,实现ALK阳性NSCLC的全病程管理。目前,公司已拥有能够涵盖第二代和第三代ALK抑制剂候选药物SY-707和SY-3505,第四代ALK抑制剂候选药物临床前研究工作正在快速推进。公司在耐药突变覆盖能力、中枢神经系统(CNS)穿透性、安全性与耐受性以及潜在联合治疗能力等维度持续优化,逐步形成具有系统性的开发策略,在细分领域内已构建具备相当壁垒的竞争基础。
在ALK核心产品线基础上,公司进一步拓展NSCLC领域的靶点覆盖范围,布局RET、LTK、KRAS(G12C)、EGFR等多个具有明确临床意义的分子驱动靶点。该多靶点布局使公司能够在统一的产品组合框架下,覆盖不同分子分型的NSCLC患者,并为序贯治疗和联合用药提供了更加灵活的治疗策略,提升整体临床应用价值。在肺癌核心布局之外,公司围绕前沿机制选择性推进其他肿瘤领域项目,逐步拓展产品组合的广度与韧性。例如,MAT2A抑制剂SY-9453聚焦合成致死效应,针对MTAP缺失肿瘤开发,为相关实体瘤提供新的精准治疗路径。通过该类项目布局,公司在新靶点及新机制领域持续积累研发能力,并为长期产品管线提供补充。
整体来看,公司的竞争优势和行业地位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清晰的市场导向和管线架构,在ALK阳性NSCLC领域,通过多代产品布局,形成覆盖全病程管理的开发体系;在NSCLC领域,通过以ALK、RET、KRAS(G12C)为支点的多靶点布局,为序贯治疗与联合治疗提供产品组合基础;在肺癌以外的肿瘤领域,如甲状腺癌、胰腺癌、结直肠癌、尿路上皮癌、间皮瘤等,通过前沿机制项目拓展,增强产品组合的持续性与抗风险能力。同时,公司始终将安全性、耐受性作为核心考量,为在研产品提供了更长的治疗周期支撑,提升序贯用药可行性,增强联合治疗的灵活性。随着核心管线逐步进入后期开发及商业化阶段,公司在相关细分领域的竞争地位有望进一步明确并持续提升。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2025年,全球抗肿瘤小分子药物研发持续向精准化与系统化方向演进,行业正由“单一靶点抑制”向“多机制协同调控”转型。围绕耐药控制、疗效持续性及患者分层治疗等核心问题,新机制探索、联合治疗及技术平台升级成为主要发展方向。
报告期内,小分子药物干预机制从传统的酶活性抑制,逐步向多元化路径拓展,靶向蛋白降解、表观遗传调控及诱导铁死亡等新路径取得关键进展。以PROTAC为代表的靶向蛋白降解技术,利用“催化性”降解机制,有望突破传统抑制剂对靶点依赖活性位点的限制,攻克不可成药靶点及耐药突变难题,其通过优化分子设计,在提升活性的同时有效降低了传统抑制剂的剂量限制性毒性。在表观遗传领域,I型蛋白质精氨酸甲基转移酶(PRMT)抑制剂在免疫“冷”肿瘤中展现出突出抗肿瘤活性;新一代MTA协同型PRMT5抑制剂通过对MTAP基因缺失型肿瘤的精准选择性杀伤,显著拓宽治疗窗口。此外,针对肿瘤干细胞的干预策略取得重要突破,通过诱导铁死亡清除肿瘤干细胞,依赖其独特的铁依赖性脂质过氧化致死机制,为克服传统疗法耐药及复发困境提供了新的治疗路径。上述新机制的临床验证与技术突破,标志着小分子药物正迈入更加精准、多元的调控时代,为解决复杂肿瘤生物学问题提供更多工具。
随着对肿瘤发生发展机制认知的加深,单一药物治疗模式逐步向联合治疗策略演进。在临床实践中,小分子靶向药物之间的联合,以及其与免疫检查点抑制剂、抗体偶联药物(ADC)等的组合应用,已成为提升疗效及延缓耐药的重要手段,并逐步成为临床开发主流路径。在剂型创新方面,小分子药物口服的便利性构成其相较于大分子药物的天然优势,随着长效制剂的开发,给药频率有望进一步降低,为慢病管理和长期维持治疗提供了更人性化的选择。
精准医疗理念持续深化,基于生物标志物的患者筛选已成为小分子靶向药物研发的标准路径。从基因突变检测到多组学数据分析,生物标志物贯穿药物研发及临床应用全过程。报告期内,多项临床研究表明,通过精准筛选的目标人群,其客观缓解率及生存获益显著优于未筛选人群,进一步验证了“患者分层驱动疗效提升”的开发逻辑。同时,产学研医协同创新生态加速构建。面对日益复杂的疾病生物学,行业企业与科研院所、临床机构的合作持续深化,从源头靶点发现到临床数据共享,协同创新的链条日益紧密,一批具有全球首创潜力的新靶点、新机制药物正加速从实验室走向临床。
在上述行业发展趋势下,公司将继续围绕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推进差异化小分子靶向药物研发,强化核心靶点布局与产品组合建设,持续提升研发效率与产品竞争力。展望未来,小分子靶向抗肿瘤药物研发将呈现以下趋势:机制层面,靶向蛋白降解、表观遗传调控及铁死亡诱导等新路径将逐步成熟并进入更广泛临床应用;技术层面,人工智能与自动化平台的融合将显著提升研发效率;临床层面,基于多组学数据的精准分层将使联合治疗方案设计更加理性;产业层面,本土创新与全球资源的融合将加速,中国在该领域的全球创新版图中将占据更重要的位置;面对机遇与挑战并存的行业变局,首药控股将继续坚持差异化创新战略,聚焦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深耕小分子靶向药物领域,以务实的研发态度和严谨的科学精神,为患者提供更多、更好的治疗选择。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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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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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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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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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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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费用金额为19,670.02万元,较2024年减少1,598.12万元,降低7.51%。2025年公司面对创新药物行业政策、人才、技术、资金等竞争要素加速变化的大环境,坚持高质高效做研发的战略定位,全力推进核心管线的注册临床研究,同时继续探索前沿新靶点和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前沿化合物,提升全链条自主研发能力;公司聚焦国产小分子肿瘤药物的迭代升级与临床突破,努力扩大患者获得高质量疗法的渠道,围绕核心靶点及技术平台,持续推动在研管线的开发与注册申报进程,多项关键性研究取得了符合我们预期的进展。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97 证券简称:首药控股 公告编号:2026-011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专项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持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全面总结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执行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由研发驱动向商业化阶段过渡的战略转型实际,特制定2026年度相关行动方案,旨在强化市场竞争力,提升公司发展质量与投资价值,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执行情况评估
2025年,公司所处的创新药行业迎来政策与市场的深刻变革。国家将创新药明确为新兴支柱产业,“研发、审评、支付、使用”全链条支持体系加速完善,为具备临床价值的创新药物提供了更为明确的市场路径。在此背景下,行业对原始创新能力的要求持续提升。年内,管理层及全体员工坚定执行既定发展战略,以2025年度行动方案为纲领,锚定效率与效益,在研发攻坚、商业化准备、财务管控、公司治理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积极成果,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聚焦主业,核心产品研发与注册取得里程碑式突破
公司始终将高效的研发与技术创新作为“提质”的核心。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保持连续性与稳定性,共计投入研发资金19,670.02万元。核心产品管线进入关键收获期。
SY-707(康特替尼,首要泽?)用于治疗ALK阳性晚期非小细胞肺癌(NSCLC)的新药上市申请(NDA)目前处于审评阶段,是公司当前推进的核心项目,预计2026年内获得上市批准。报告期内,公司配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完成了药品研制、生产及临床现场核查工作,并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及补充资料通知要求,完成全部资料递交,审评工作正在有序推进。SY-5007(索特替尼,首亦泽?)用于治疗RET融合阳性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的NDA已于2025年10月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递交并获得受理,目前处于审评阶段,是公司另一条即将进入商业化阶段的重要管线。SY-3505(Ficonalkib)作为国产进展最快的第三代ALK抑制剂之一,主要针对二代ALK抑制剂耐药问题,同时布局初治患者一线治疗场景,2025年上半年顺利完成全部受试者入组,目前,所有受试者均处于规范随访阶段。鉴于该产品所对应的紧迫的、未被满足临床需求以及其研发进度优势,公司正积极与CDE沟通后续注册路径,以加快推进其上市进程。
(二)前瞻布局,早期管线布局持续深化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代ALK抑制剂、MALT1抑制剂、MAT2A抑制剂等多款具备“同类最佳”潜质的候选分子早期研究成果在AACR等国际顶级学术会议上披露,其中,MAT2A抑制剂SY-9453于近期获批临床并快速启动I期研究,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注入了新动能。
(三)“增效”前置,商业化与产业化能力建设实质性起步
为迎接核心产品上市,公司“增效”工作前置,系统性启动了商业化体系建设。以北京总部为核心,公司高标准引进了具备肺癌靶向药物资深推广经验的核心管理团队,并同步搭建市场、医学、商务及准入等关键职能体系。同时,为支撑长远发展,公司扎根国际医药创新公园(Biopark),拟投资不超过7.87亿元,建设集创新研发、智能制造、学术交流于一体的综合性总部,标志着公司正稳步向研发、生产、商业化一体化的综合性制药公司转型。
(四)业财联动,聚焦费用管控与资金使用效能
公司始终秉持稳健的财务管理策略。费用管控方面,结合既定研发战略及行业趋势变化,公司加强预算管理,财务、研发与运营团队联动,通过积极开展研发进度与支出分析,合理控制开支,助力资金使用效率持续提升,报告期内,研发及管理费用同比下降8.16%。资金管理方面,在充分保障研发及运营资金安全性与流动性的前提下,公司通过精细化运作提升闲置资金管理效率,报告期内取得理财收益1,710.77万元,有效补充了运营资金。随着核心产品即将步入商业化阶段,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探索多元化的融资渠道,以匹配持续、高效的研发投入和市场开拓需求,不断优化资本结构,为长期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储备。
(五)完善治理,探索规范运作新路径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新《公司法》及证券监管要求,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其法定职权的议案,并通过提前梳理职权清单、优化工作流程,实现监督职能无缝衔接与平稳过渡。同时,系统修订了《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20余项核心制度,法人治理结构更加精简高效,制度体系合规性与可操作性进一步增强。此外,报告期内,公司自愿制定并披露了《市值管理制度》,系统性明确了市值管理的原则、工具与应用路径,致力于推动“长期主义”下公司市值的稳定、可持续增长。
二、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2026年是公司从研发驱动向商业化运营全面跨越的关键期。公司以核心产品成功上市为首要目标,统筹发展与安全,坚持“怀匠心、秉恒心、谋创新”的研发精神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制定并实施以下重点举措:
(一)全力推进核心产品商业化,以经营实绩夯实回报根基
为投资者创造长期、稳定回报的根本在于提供具有临床价值的优质产品和由此产生的可持续盈利能力。公司将集中优势资源,力争核心产品SY-707顺利上市并实现市场突破。公司计划搭建“学术推广+渠道拓展+支付创新”的立体化商业化体系,采用自建团队与合作推广相结合的销售模式,通过市场准入谈判、学术推广体系建设、渠道布局、团队招募与培训等举措,确保产品上市后能够快速实现市场渗透。针对重点产品,公司将持续搭建敏捷高效的商业化团队,立足北京,重点覆盖国内核心城市与市场。同时,对于覆盖范围更广的区域市场,公司将逐步推动与具备成熟推广能力的制药企业或合同销售组织(CSO)合作,委托其负责特定产品或区域的市场推广,实现市场渗透的快速化与精准化。此外,持续巩固与各大肿瘤医院及专科医生的学术合作关系,夯实后续产品的商业化推广基础。
公司亦将结合产品临床价值及竞争格局,制定差异化的市场准入与定价策略。产品上市前,通过全面的市场调研,深入分析市场格局,结合核心产品的临床优势制定针对性推广方案;凭借卓越的成本控制能力与研发效率,综合考量中国市场特点、同类产品价格、患者可及性、支付方式及医保准入等因素,制定新产品价格策略。在产品获批上市后,公司将积极推动纳入国家医保目录,以提升产品可及性,扩大患者覆盖范围,满足临床治疗需求。
(二)深化创新驱动,以源头创新培育新质生产力
创新是公司生存发展的灵魂。公司将坚持“创新驱动”战略,通过优化管线布局与研发决策机制,确保研发投入的产出效率,持续培育新质生产力。
聚焦临床价值,优化管线梯度。公司将围绕肿瘤精准治疗领域,特别是非小细胞肺癌等重大未满足临床需求,持续推进临床阶段、临床前研究、概念验证三个层次的管线梯队建设。重点推进第三代ALK抑制剂SY-3505、KRAS(G12C)抑制剂SY-5933、MAT2A抑制剂SY-9453等的临床研究,探索联合疗法的潜力;继续投入第四代ALK抑制剂等前瞻性项目,确保每年新增1至2个具备差异化竞争优势的临床前候选化合物。
强化研发项目管理,提升转化效率。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从靶点验证、分子设计、临床前评价到临床开发的内部决策与评审机制,缩短研发周期,降低试错成本,确保有限的研发资源投入到最具潜力的项目中,实现“研发一成果一转化”的良性循环。
(三)优化治理结构与内控体系,筑牢合规运营底线
公司将持续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将合规经营贯穿于公司运营的全链条,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深化法人治理,强化审计委员会职能。在已完成监事会改革的基础上,公司将进一步厘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管理层之间的权责边界,强化审计委员会在财务报告、内控审计、风险合规等方面的全过程监督作用。
健全内控体系,防范系统性风险。随着商业化活动的开展,公司将全面升级内部控制体系,重点围绕市场推广费管理、渠道库存管理、应收账款管理等风险领域,制定并严格执行内部管控流程。公司将常态化开展内控自查,及时发现并整改薄弱环节,确保经营活动全程合规、风险可控。
(四)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履职效能与风险意识
公司牢牢锚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在公司治理与价值创造中的核心引领作用,持续压实其忠实与勤勉义务。
一是加强合规培训与履职督导。公司将常态化组织“关键少数”参加监管机构及行业协会举办的专题培训,重点围绕新《公司法》、信息披露、内幕交易防控、股份减持新规等内容,及时传达最新监管精神、通报典型案例,督促其坚守底线思维,提升科学决策与风险识别能力。二是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公司将持续优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体系,将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及个人履职评价紧密挂钩,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科学机制。同时,公司将继续研究并适时推出新的长效激励方案,将核心骨干利益与公司长期发展深度绑定。三是保障独立董事履职条件。公司将全力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充分保障,按时提供经营资料,主动汇报重大事项,定期邀请独立董事深入一线进行调研,充分发挥其专业监督与战略咨询作用,提升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公正性。
(五)提升信披质量与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有效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始终秉持“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致力于通过高效、透明、平等的沟通,构建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相互信赖的和谐关系。
一是恪守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原则。在确保法定信息披露合规的基础上,公司将加大自愿性信息披露力度。以创新药物研发关键进展为核心,对于影响投资者决策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在第一时间以临时公告形式进行披露。同时,公司将优化定期报告的可读性,清晰阐释运营成果、财务状况与战略逻辑,确保所有股东平等获取信息。二是构建“线上+线下”多维立体化投资者沟通机制。公司将常态化召开业绩说明会,并确保在年度、半年度及三季度报告披露后各举办至少一次,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科学委员会主席、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核心管理层将亲自出席,与投资者进行实时在线交流。除业绩说明会外,公司将进一步丰富沟通渠道,实现投资者关系管理从“被动回应”向“主动赋能”转变:持续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热线、公共邮箱、公司官网等渠道保持日常沟通;主动邀请并接待券商、基金、社保等机构投资者进行线下或线上调研。2026年,公司计划组织或参与各类投资者交流活动不少于15场。三是建立投资者意见反馈与闭环管理机制。公司将认真记录并分析投资者在各类沟通中提出的问题与建议,定期呈送公司管理层及董事会,将市场声音纳入公司经营决策的参考维度。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系基于公司当前实际情况制定的,未来可能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政策调整、市场竞争格局变化、技术创新突破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的研发规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197 证券简称:首药控股 公告编号:2026-008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1月28日作出的《关于同意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8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7,18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9.90元(人民币,下同),募集资金总额为1,483,482,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共计109,727,979.48元,不含税,含发行前已计入损益金额5,084,905.69元)后,不考虑发行前已计入损益的金额,募集资金余额为1,378,838,926.21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3月18日出具了天健验〔2022〕90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201,917,209.47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99,318,542.09元(包括置换预先投入金额),2025年度公司募集项目投入募集资金202,598,667.38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6,038,630.62元。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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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募集资金净额为公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发行前已计入损益金额的发行费用)后实际到账金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亦庄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亦庄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知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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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亦庄支行自2022年9月28日起更名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高端产业片区支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714.0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关于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1526号)。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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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总投资额为截至本报告期末实际调整后投资总额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及其他投资产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含)内有效(公告编号:2022-004)。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6.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及其他投资产品等),并同意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含)内有效。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及其他投资产品等),并同意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含)内有效。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资金理财投资额度及投资范围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及募投项目有序推进、并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6.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及其他投资产品等),并同意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2024年4月26日起12个月(含)内有效。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闲置资金理财投资额度及投资范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及其他投资产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公告编号:2025-008)。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主要通过各家银行的结构性存款及可转让大额存单来管理,闲置资金现金管理余额为21,5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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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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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面对当前创新药物行业政策、人才、技术、资金等竞争要素加速变化的大环境,为进一步丰富管线梯度,加快临床进程,持续提升产品创新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亦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在“新药研发项目”中新增SY-7166及早期探索性研究项目等2个子项目,并终止以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基地项目,将基地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4,039.86万元(包括本金23,023.79万元及截至2024年3月31日取得的现金管理收益和净利息1,016.07万元,具体以资金划转当日银行专户的结息后余额为准)变更投向前述新药研发项目,优先支持公司主业新药研发工作。后续,公司将根据在研新药的临床研究及上市申请进程等实际情况,改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推进未来集研发、制造、销售和管理于一体的总部基地相关建设事宜。本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前置讨论并获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亦已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于2024年5月29日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于2024年4月29日披露的《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及2024年5月30日披露的《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的议案》。经对“新药研发项目”子项目之一一一SY-1530的市场竞争格局、开发进度情况、后续注册临床试验预计投入规模、未来的市场份额及商业回报等因素进行审慎评估,并结合其他核心候选药物关键性临床试验及注册申报工作的人力、物力和资金需求,公司决定调整SY-1530的后续开发策略,主动终止单药治疗复发/难治性套细胞淋巴瘤(MCL)等B细胞来源非霍奇金淋巴瘤(NHL)的临床开发。截至2024年11月末,SY-1530的Ⅰ期、Ⅱ期临床试验累计投入研发费用1,551.87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080.65万元。公司拟将SY-1530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419.35万元调整至“新药研发项目”中的“早期探索性研究项目”,用以支持创新靶点药物的早期探索发现及新药研发核心技术平台的优化;本次调整后,“新药研发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变。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于2024年12月26日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于2024年12月11日披露的《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及2024年12月27日披露的《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等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后认为:首药控股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首药控股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査,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首药控股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法改变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2025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6〕7045号);
(四)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下转15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