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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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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6-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73 证券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6)013号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90,632,22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465,055股后的总股本1,390,167,1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作为光学解决方案平台,公司依托二十多年来沉淀的核心技术,构建了在全球多个国家地区为客户提供从“核心光学元器件、模组到解决方案”的全方位服务体系与智能制造能力。公司核心产品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车载光学、AR/VR眼镜等领域。

2025年,在AI技术深度赋能、光学产业多赛道融合发展,全球光学行业迎来新一轮产业升级周期。消费电子领域持续向高端化、智能化迭代;车载光学伴随智能汽车渗透率提升迎来需求扩容;AR产业迈入技术落地关键阶段;AI数据中心相关硬件需求爆发、技术迭代加速。

2025年度,公司主营业务在长期发展战略引领下实现高质量发展,消费电子类业务保持稳健增长,北美大客户新产品涂布滤光片实现量产突破;车载光学业务实现高速增长,AR-HUD产品国内市场份额持续领先;AR/VR领域,“一号工程”反射光波导及核心光学元件的核心技术攻关与工艺制程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平台化能力进一步强化。与此同时,在AI浪潮的推动下,随着数据中心存储与光通信领域的高速发展及技术迭代趋势,公司迎来了AI领域新的产业战略黄金窗口期。

报告期内,公司“国内国外双循环”建设迈入实质执行阶段。公司越南基地大客户核心产品线顺利量产,并完成多家大客户的合格供应商认证,开始承接新项目量产需求;同时,新加坡海外总部于2026年1月正式启用,为公司全球化交付和服务提供核心支撑。

(1)各业务板块发展情况

1)消费电子

公司消费电子业务聚焦智能手机、数码相机、CCTV安防监控、无人机、平板及笔记本电脑等应用领域,为核心基础支柱业务。公司处于产业链上游,为下游终端品牌及核心模组厂商提供关键光学零部件,依托长期积累的光学镀膜、精密冷加工及自动化设计等核心技术优势,公司深度服务全球头部品牌客户,为终端影像升级、产品轻薄化设计及智能化交互提供关键光学支撑。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核心基本盘,消费电子业务在巩固存量市场的同时实现增量突破,成为业绩稳健增长的核心支撑。报告期内,光学元器件板块持续优化产品与利润结构,微棱镜模块、安卓涂布滤光片等核心产品凭借技术优势保持高市占率;北美涂布滤光片在报告期内实现首次量产并已进入份额提升周期,黑膜类产品研发进展顺利。薄膜光学面板板块稳健增长,进一步加大非手机领域拓展,在无人机、智能穿戴、智能家居、运动相机等场景的业务规模增长明显;半导体光学业务结合精密薄膜技术、半导体微纳光学制造、超快激光制造及超精密加工与成型,打造晶圆级微纳制造和先进封装平台,持续挖掘微纳光学器件和封装的新应用场景。

消费电子业务产品矩阵如下:

2)车载光学

公司车载光学业务围绕智能驾驶与智能座舱两大赛道全面布局,以AR-HUD及核心光学元器件为核心产品构建车载光学产品矩阵,凭借领先的光学系统设计能力,为整车企业提供一体化光学解决方案。公司HUD产品直接面向整车厂供货,为Tier1级供应商,车载光学元件类产品则通过专业模组厂商实现配套供应。

报告期内,秉持高质量市场拓展与双循环布局思路,公司持续巩固AR-HUD领域的行业领先地位,产品出货量同比稳步增长,再加上车载光学核心元器件系列产品出货量稳步增长,为车载光学板块毛利率稳步提升提供核心支撑。根据《高工智能汽车研究院》最新统计的2025年1-8月7米以上投影距离AR HUD TOP10供应商榜单,公司以22.95%的份额位列第二。在市场拓展上,公司深化与国内头部车企合作,高端车型配套业务取得突破性进展,同时积极布局欧洲车载市场,推进欧洲知名车企供应商认证;在技术研发上,持续优化AR-HUD产品架构设计,深化与国内头部客户在智能车载领域全面战略合作,推动核心显示技术在AR-HUD领域的深度应用;在运营管理上,通过精益生产、降本增效实现成本精准管控,为业务盈利改善奠定基础。

车载光学业务产品矩阵如下:

3)AR光学

公司深耕AR眼镜可穿戴设备领域,布局十余年,与终端品牌紧密合作,配合终端客户开发,负责整个硬件光学系统落地,致力于成为全球AR光学显示解决方案的龙头企业。

报告期内,AR光学业务聚焦核心技术与工艺突破,以及大规模、高质量、高度自动化的量产能力建设,战略卡位优势持续夯实。公司将反射光波导作为“一号工程”重点推进,核心工艺持续优化迭代,成功打通多个关键工艺节点,完成初步量产试制线搭建,为技术产业化落地奠定坚实的基础;衍射光波导业务,公司持续深化与行业头部企业合作,升级核心产线,并积极拓展终端大客户;同时,公司持续完善光机及核心光学元器件等产品的研发布局,完善公司在AR光学的产品矩阵和生态。

AR光学业务产品矩阵如下:

4)AI光学

基于产业发展趋势,报告期内公司刷新了下一个五年“十五五”期间的三条成长曲线。具体解读详见“第三节 管理层分析讨论”中“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1、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布局的AI光学业务,是指围绕着信息交互的完整闭环,从“信息感知/获取”一“信息传输”一“信息处理”一“信息存储”一“信息呈现”,在这整个闭环中所有与“光学”相关的核心光学产品的机会。

报告期内,在AI agent浪潮的助推下,AI硬件基础设施正式步入大基建时代,围绕AI硬件基础设施相关的数据中心建设需求爆发。在这个大趋势下,“信息传输”“信息处理”“信息存储”都有大量的产能提升、技术升级需求,也为光学产业打开了新的战略发展空间,并提供了黄金战略卡位时间窗口。在这个大的时代机遇下,公司产品也不再局限于传统的信息获取、信息呈现环节,逐步延伸至信息传输、信息存储全链条,应用边界持续拓宽,客户结构、行业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

公司依托在精密镀膜技术、超精密加工与成型、半导体微纳光学制造、超快激光制造、精密光学检测、光电封测与自动化AI智能制造方面的积累和布局,以及深耕光学赛道二十四年的行业口碑、上游核心光学供应链战略资源及多年以来的客户信誉,全面拥抱AI时代涌现的战略机会。AI光学,作为公司“十五五”期间的第三成长曲线,将为公司发展注入强劲新动能。

(2)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消费电子

作为技术创新与市场需求高度融合的产业,消费电子始终走在技术变革前沿,从掌心便携终端到居家智能设备,从日常通信到沉浸式娱乐体验,相关产品早已渗透进工作、学习、生活的每一处场景。为大众带来便捷高效、愉悦丰富的使用体验,持续提升人们的生活品质。随着智能化、网络化与AI的深度融合,消费电子产业已从传统硬件制造,逐步延伸至软硬件协同、智能交互、生态服务一体化的综合性产业领域,行业正依托AI创新周期,开启新一轮高质量成长。如今,消费电子行业已正式进入“AI驱动创新周期”,整个产业正迎来前所未有的技术变革和升级浪潮。

智能手机作为消费电子领域规模最大、迭代最快的核心品类,是行业技术创新与需求升级的重要风向标。智能手机产业具有明显的存量换机周期特征,叠加宏观经济、库存波动、创新节奏等因素,呈现周期性波动规律。随着经济形势逐步回暖,加之3C消费品补贴政策持续落地,进一步激发了消费者的换机意愿。根据IDC数据显示,2025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12.6亿部,同比增长1.9%,行业延续温和复苏态势,市场步入深度存量博弈阶段,高端化、AI化成为核心增长动力。在硬件升级方面,影像功能优化仍然是核心竞争点:手机主摄CMOS感光元件尺寸不断变大,为摄像头模组结构带来革命性的变革;潜望式长焦持续向中端机型渗透;改善特殊场景中花瓣鬼影问题的涂布滤光片等部件加速应用,显著提升手机成像质量。智能手机光学硬件仍有较大的创新升级空间,高端化创新持续为光学企业带来新的市场机遇。

从终端格局来看,行业头部格局稳定。根据IDC数据显示,2025年Apple以全年2.478亿部出货量、19.7%市场份额蝉联全球第一,连续三年稳居榜首,iPhone 17系列的成功助力其在中国市场创下出货量新高。中国智能手机品牌亦表现出色,不仅在国内市场占据主导地位,更在海外开疆拓土,积极推动新兴市场拓展与产品高端化并行发展。尽管2025年智能手机行业整体呈现复苏态势,但2026年预计受全球存储芯片产能向AI高带宽内存倾斜、消费级存储供应阶段性收紧影响,手机存储芯片可能出现结构性短缺。短期内对行业整机成本管控、中低端机型备货节奏带来一定扰动,行业也因此呈现结构性分化态势。头部品牌凭借更强的供应链议价能力和产品高端布局,抵御供应链短期波动的能力更为突出。公司聚焦高端光学元器件领域,并深耕头部客户供应链,凭借优化的产品结构与客户资源,具备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多年来公司深耕智能手机产业链,与多家智能手机终端厂商保持紧密的业务合作关系,尤其是与行业头部终端厂商的合作关系持续深化,已逐步成为其核心光学零组件及解决方案供应商,具备光学设计、精密加工及消费级量产制造的专业经验和领先优势。未来公司将持续加深与产业龙头企业的业务合作,不断开发创新光学产品,助力客户实现光学创新升级方案的落地。

2)车载光学

在汽车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深度推进的背景下,汽车市场迎来了稳步发展的黄金时期。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2025年全年统计数据,我国汽车产销量规模继续稳居全球第一,产业保持稳健运行。过去几年国内汽车行业竞争日益激烈,产业链上下游承压,供应链盈利与稳健运行面临挑战。随着行业逐步回归理性发展,推动产业从无序价格竞争转向技术创新、品质升级、生态协同的良性发展轨道,未来行业发展秩序有望得以持续优化。

①智能座舱

在智能座舱领域,公司重点布局以AR-HUD为代表的拳头产品。在新能源汽车行业竞争加剧的背景下,HUD成熟方案的单价稳步降低,HUD正从高端车型选配快速走向大众市场,成为衡量车辆智能化水平的核心指标。根据高工智能汽车研究院数据显示,2025年中国市场(不含进出口)乘用车前装标配W/AR-HUD渗透率升至19.11%,进入快速渗透期,其中AR-HUD前装标配同比增长75.28%,AR-HUD逐步从高端车型向中端主流车型普及,未来HUD有望成为智能汽车的“标配”功能,朝着标准化、模块化的方向发展。从市场格局来看,本土供应商凭借成本、服务及技术实力,在AR-HUD领域的市场份额远超外资厂商。从技术路径来看,Lcos、斜投影、光波导等方案的AR-HUD具有更好的显示效果和屏幕色彩,大大提升用户体验,在高端款车型上展现出较好的市场前景。随着AR-HUD市场技术比拼升级,市场竞争格局逐步趋向集中化,持续驱动行业技术迭代与产业升级。

自切入车载HUD市场以来,公司AR-HUD的市场份额始终保持前列,展现出强劲的市场竞争力。目前已全面布局TFT、DLP、Lcos、光波导、斜投影等方案的AR-HUD产品,未来将持续开拓优质客户,不断优化客户结构,同时通过内部挖潜及加强供应链管理,稳步提升盈利水平。

②智能驾驶

智驾平权使激光雷达快速渗透到20万以内车型,在L3及以上高级辅助驾驶开始落地和商业化的背景下,硬件先行的需求将使单车激光雷达安装数量提升。根据高工智能汽车研究院数据显示,2025年中国市场乘用车(不含进出口)前装标配激光雷达的搭载量同比翻倍增长112.07%,渗透率达到11.15%。在智能驾驶方案探索上,目前纯视觉、端到端、大模型等方案尚处于验证周期,而高速NOA(导航辅助驾驶)、城市NOA对复杂场景的感知能力仍存在局限,在大雾、大雨等极端恶劣天气条件下,激光雷达能够为2D车载摄像头提供关键的3D感知辅助,对确保行车安全发挥至关重要的兜底作用。除车端需求之外,泛机器人应用场景成为激光雷达需求的新增长点,在工业场景、消费服务场景和各类人形机器人等场景中,激光雷达有望成为其环境感知与视觉系统的核心感知部件之一。

在激光雷达产品中,公司主要供应激光雷达视窗片等核心光学零组件。作为国内领先的玻璃基激光雷达视窗片量产厂商,公司已和海内外各大主流激光雷达厂商建立业务合作,全方位为智能驾驶、机器人智能化产业发展提供助力。

3)AR光学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迭代,智能眼镜已然成为智能硬件领域的新兴赛道,海内外众多企业相继布局,2025年多款新品密集推向市场,行业正式进入“百镜大战”的爆发阶段。据Omdia最新数据,2025年全球AI智能眼镜出货量达870万台,同比大幅增长322%,增长态势显著。眼镜消费正从“看得清”的基础功能需求,向融合产品、科技、功能、服务四维一体的复合型美学体验升级。AR眼镜在AI智能眼镜的基础上,叠加近眼显示核心能力,革新传统人机交互模式,具备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与发展潜力。从终端市场格局来看,海外科技巨头持续深耕空间计算领域,2025年9月Meta推出旗下首款搭载全彩显示方案的消费级AR眼镜,为行业发展提供了参考范本;国内硬件制造厂商、互联网企业及本土新锐品牌全面入局,行业呈现出单目与双目全彩微显技术加速普及、端侧AI大模型深度融合应用的鲜明发展特征。

在AR眼镜产业链中,光波导、光机等光学硬件属于核心零部件,不仅成本占比最高,同时具备较高的技术壁垒,相关技术的迭代升级,是破解产品性能、产能瓶颈,以及推动行业迈向大众消费市场的关键所在。其中,光波导技术依托“耦合一全反射一出射”的三段式光路设计,能够实现产品轻量化形态与高透光率的双重优化,已成为高端AR设备的主流光学方案。现阶段,光波导工艺持续突破、微显示技术不断进步、产业链降本增效进程加快,叠加配套内容生态逐步完善,AR眼镜光学组件市场迎来高速增长周期,有望成为消费电子领域新的增长极,有效对冲传统消费电子行业的周期性波动风险。

公司多年来专注于AR、VR领域的技术研发与前瞻布局,现已搭建起完善的业务体系,涵盖显示系统(波导片)、光机内部光学元器件,以及其他智能头戴设备配套的2D、3D相关光学产品。未来,公司将持续携手行业头部企业,聚焦攻克AR领域光学硬件技术瓶颈,助力产业技术升级,共同推动AR行业实现高质量、规模化发展。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控股股东星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星集团”)与其一致行动人杭州深改哲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改哲新”)经友好协商,于2025年7月14日签署了《一致行动解除协议》。本次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双方所持有的股份不再合并计算,星星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星星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23,753,2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90%;深改哲新持有公司股份73,404,7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8%;后期深改哲新实施减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873,200股,其持股比例由5.278516%减少至4.999995%。本次减持后,深改哲新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以上相关内容详见2025年7月15日、2025年9月23日、2025年12月17日、2026年1月24日披露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2、报告期内,公司完成第七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管等相关工作。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7名,独立董事4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公司创始人、原董事长林敏先生基于公司长远发展考虑,为了有序推进管理层更替和平稳过渡,卸任董事长职务,由公司原董事、副总经理李夏云女士接任董事长一职。林敏先生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未来将聚焦于推进管理团队代际传承和人才梯队建设,同时支持推动公司长远战略布局、全球化进程及重大项目突破。与此同时,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相应调整治理组织架构,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原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并及时修订了《公司章程》以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确保公司治理体系与最新的法律法规实现全面对接与同步。以上相关内容详见2025年7月12日、2025年8月19日披露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李夏云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73 证券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6)015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0号)的规定,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的专项报告》,现将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21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竞价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2,943,889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01元,共计募集资金2,249,999,995.89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3,949,999.95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2,216,049,995.94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2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2,433,909.33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213,616,086.6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400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湾新区支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连同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江西晶创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月湖支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已结项,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入金额超过承诺投资总额,主要系在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期间,依法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取得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鉴于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将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5,329.9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6)012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6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电话的形式送达。会议于2026年4月16日上午08:45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董事12人,其中非独立董事陈庆中先生、职工董事王建华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夏云女士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日披露于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以上详细内容披露于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中的财务报告部分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披露于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13号)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为持续稳定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成果,公司在统筹兼顾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安排的前提下,结合2025年度经营及盈利情况,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90,632,22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465,055股后的总股本1,390,167,1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78,033,433.20元(含税)。

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若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权益分派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注销等情况发生变动,或是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发生变化,则以未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号)全文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为持续贯彻落实关于推动上市公司一年多次分红的鼓励政策,提升投资者回报,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批准授权,在符合利润分配相关条件的前提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规定期限内全权办理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相关事宜。

6、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26〕7339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5号)全文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逐项审议通过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因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董事均属于本议案的关联方,对该项子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该项子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王震宇、FENGLEI LIU(刘风雷)回避表决,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子议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中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同日披露于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号)全文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日披露于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银行授信额度及融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资金,进一步拓宽资金渠道,优化财务结构,公司2026年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可以以信用、资产抵押、质押形式办理融资,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同日披露于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2、审议通过了《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积极响应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入开展“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的号召,公司特制定“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号)全文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拟对部分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并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相关议案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突发事件处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及信息问询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废止〈内部非公开信息保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修订后的各制度全文同日刊载于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增资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立足“双循环”战略发展思路,为进一步深化海外市场布局,夯实全球供应链能力,

拟以自有资金出资6,000万美元(按2026年4月17日汇率约合人民币41,173.20万元)进行对外投资。本次对外投资系公司通过增资新加坡全资子公司COTC HOLDING PRIVATE LIMITED,并经由其下属新加坡全资孙公司COTV HOLDING PRIVATE LIMITED,最终对越南子公司COT VIETNAM CO.,LTD进行投资,增资资金用于购置土地、建设厂房等相关事项,以满足海外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需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向子公司增资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号)全文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5、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择机出售参股上市公司部分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流动性及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拟择机通过场内委托的方式出售于东京证券交易上市的水晶光电参股公司日本光驰(股票代码:6235,股票简称:オプトラン)不超过239.00万股股票,占日本光驰已发行总股本(不含库存股)的比例不超过6.00%。本次授权为实际出售股票的前置程序,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等慎重考虑实施进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拟择机出售参股上市公司部分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号)全文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6年5月21日(周四)下午13:30在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开发大道东段2198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8号)全文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273 证券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6)014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2、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1,018,318,907.63元,扣除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01,831,890.7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132,400,265.26元,减去2025年度分派的现金红利412,669,899.80元,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636,217,382.33元。

为持续稳定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成果,公司在统筹兼顾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安排的前提下,结合2025年度经营及盈利情况,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90,632,22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465,055股后的总股本1,390,167,1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78,033,433.20元(含税)。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3、拟实施2025年度现金分红的说明

(1)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415,623,399.80元,包括:1)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实施了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37,589,966.60元(含税);2)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78,033,433.2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2)2025年度公司未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3)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415,623,399.8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5.45%。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调整原则

若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权益分派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注销等情况发生变动,或是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发生变化,则以未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240,638,199.4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公司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在拟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过程中,综合考量公司现阶段发展定位、经营业绩水平及整体经营状况,同时统筹兼顾未来业务拓展与资金使用需求,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科学合理、稳健持续。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在切实保障投资者获得合理、稳定投资回报的基础上,兼顾公司日常经营运转与长期可持续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及偿债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具备充分的合法性、合规性与合理性。

公司2024年度、2025年度合并报表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2.69亿元、3.14亿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12%、2.47%,均低于50%。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2、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273 证券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6)017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号》”)的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日期及原因

2025年12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9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9号》。除上述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6)019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18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使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将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安排

1、召开时间:2026年4月27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

2、召开方式:采用网络远程方式召开

3、公司出席人员:董事兼总经理王震宇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郑萍女士、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韩莉女士、独立董事李宗彦先生。

4、投资者参与方式: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二、投资者问题征集方式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提前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本次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6)022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择机出售参股上市公司部分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下转19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