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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赵晋荣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本公司董事长、执行委员会主席。
现任中国集成电路装备创新联盟理事长,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副理事长,国家集成电路封测产业链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副理事长。2015年被评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2019年被授予“北京学者”称号,2020年被评为“北京市劳动模范”,2023年被评为“北京市科学技术奖突出贡献中关村奖”,2025年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曾任北京建中机器厂总工程师、技术副厂长、常务副厂长,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北京北方微电子基地设备工艺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总设计师、副总经理、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晋荣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5,000股,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陶海虹女士,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工学硕士,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高级经济师。本公司副董事长,北方华创创新投资(北京)有限公司董事。
现任中关村融信金融信息化产业联盟副理事长,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技术协会委员,中关村京企云梯科技创新联盟理事。2025年被授予“北京市三八红旗奖章”。曾任北京建中机器厂真空设备设计所副所长,微电子设备分公司技术副经理,北京北方微电子基地设备工艺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人力资源部部长、人力资源总监、副总经理,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总裁、执委会副主席,第十四届、十五届北京市人大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陶海虹女士持有公司股份94,500股,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纪安宽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经济学硕士、高级工程师。本公司董事、执行委员会副主席。
现任北京电子制造装备行业协会理事长、北京电子商会副会长、北京集成电路学会副会长。曾任北京建中机器厂办公室主任、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主任、北京北方微电子基地设备工艺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兼公共关系部部长、市场总监、营销总监兼销售中心总经理、营销副总裁,北京北方华创微电子装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执行委员会委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纪安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7,190股,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董博宇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工学博士,研究员。本公司董事、执行委员会副主席。北京北方华创微电子装备有限公司董事兼CEO、执行委员会副主席,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现任中国电子专用设备工业协会理事长、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半导体材料分会理事。2016年被授予“首都劳动奖章”、2023年被授予“北京市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2024年被评为“国家卓越工程师团队”、“北京市国企楷模·北京榜样”年度十大人物;2025年被评为“北京市劳动模范”、“北京学者”、教育部校企联聘“长江学者”。曾任北京北方华创微电子装备有限公司产品总监、事业单元总经理、副总裁、执行委员会副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董博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李瑞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管理学博士,正高级经济师。本公司董事。
现任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战略人才中心主任、派出专职董事,北京电子信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曾任北京兆维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北京益泰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北京北方算力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监、绩效管理部总监、总经理助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持有公司7.31%股权,通过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公司33.19%股权)任总经理助理、战略人才中心主任、派出专职董事,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冯倩女士,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英国曼彻斯特大学发展经济学理学硕士,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本公司董事。
现任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兼任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曾任职于财政部金融司、国家开发银行资金局、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倩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在持有公司4.79%股份的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和持有公司0.82%股份的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机构一一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任党委委员、副总裁,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宗雨冉女士,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英国杜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注册会计师CPA。本公司董事。
现任国新投资有限公司战略股权投资部总经理。曾任普华永道咨询(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审计部门副经理,国新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市值管理条线副总裁、战略股权投资部总监、战略股权投资部副总经理。
现任国新投资有限公司战略股权投资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宗雨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在持有公司3.15%股份的股东国新投资有限公司任战略股权投资部总经理,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怡女士,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经济学博士。本公司独立董事。
现任北京大学中国财税研究中心主任,经济学院教授。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太平保险集团(中国香港)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怡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张大成先生,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理学博士。本公司独立董事。
现任北京大学集成电路学院教授、工艺实验室主任。其研究成果“硅基MEMS加工技术及应用研究”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高效单面加工MEMS规模制造关键技术”获得上海市科学技术发明一等奖;获得30多项微纳工艺、传感器、执行器、试验方法相关发明专利授权;IEC MEMS领域首个来自中国提案标准的项目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大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王志成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管理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本公司独立董事。
现任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华北电力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教研室主任、硕士研究生导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志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吴西彬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中国执业律师,副教授。本公司独立董事。
现任北京市华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北京华远新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能日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日照港裕廊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四维测绘技术有限公司外部非执行董事。曾任金研律师事务所律师,河南理工大学法学副教授,北京市李文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衡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及律师,河南省法学会理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西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371 证券简称:北方华创 公告编号:2026-023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9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4V15会议室(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昌大道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及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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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3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东也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详细情况请参见2026年4月18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刊登的《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提案7、提案8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分别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特别提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4.以上所有提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5.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6.上述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1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披露文件。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5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昌大道8号公司6层资本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6年5月6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电子邮件发送至公司资本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参会。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晓宁、孙铮
电话:010-57840288
电子邮箱:wangxiaoning@naura.com、sunzheng@naura.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昌大道8号
邮编:100176
2.请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主动配合公司做好现场身份核对及个人信息登记。
3.本次股东会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71。
2.投票简称:北方投票。
3.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
4.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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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7,有7位候选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7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7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8,有4位候选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 持股性质: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是( ) 否( )
分别对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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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股东不做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书有效期限: 天
注: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其余两栏打“×”;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委托日期:2026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