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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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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6-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6-005号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未来实施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物理世界的数字化建构,是迈向通用人工智能的基础与关键环节。海康威视以智能物联为战略定位,深耕行业二十余年,构建并不断完善物联感知、人工智能、大数据三大核心技术,打通物理世界与数字世界的连接链路,推动物联数据价值的高效释放。

二十余年来,海康威视深度参与并推动智能物联行业的智能化升级进程,持续迭代产品的智能化能力,探索适配客户需求的技术落地路径,全程见证并引领了智能分析与人工智能算法在行业内的迭代发展。公司早在2006年就组建了智能算法团队,2023年发布“海康威视观澜大模型”,在中国信通院“可信AI大模型能力评测”中获得业内首个模型开发5级评分。

海康威视不仅将人工智能大模型算法全面融入技术、产品与解决方案升级的完整链条,同时也以大模型能力深度赋能自身研发、运营、生产制造的各个环节,实现核心能力的持续精进。

1)以观澜大模型体系为核心,实现技术能力全面升级

感知算法层面,观澜物联感知大模型已全面覆盖多维度感知产品,实现感知精度跨越式提升,显著优化复杂环境下的目标检出率与检准率。2025年感知大模型应用不断拓展,效果持续精进,其中音频大模型助力设备质检场景异常零件拦截率提升70%,X光大模型推动安检违禁品检测漏报率下降70%。

多模态应用层面,公司推出文搜系列存算产品,依托大语言模型实现亿级视频数据的自然语言秒级检索;同时持续强化视觉细粒度感知能力,深化画面深度理解,在水利河湖治理场景中,依靠多模态图文精准问答能力快速识别河面漂浮物,准确识别违规游泳、违规钓鱼等事件,助力生态保护,保障水域安全。

底层技术层面,依托大模型能力迭代优化的观澜编码技术,通过ROI(ROI:Region of Interest,感兴趣区域。)分割技术实现目标精准区分与差异化压缩,全面优化视频压缩效果,有效节省存储空间与能耗,大幅提升录像存储与调用效率。

2)深耕垂直场景沉淀行业算法,持续提升解决方案实用性与适配性

技术与产品的迭代升级支撑着各类场景算法的不断沉淀,基于观澜大模型底座,公司扎根近百个垂直行业、数百个细分场景,打造安全生产、公共安全、自然灾害、工业应用等系列垂类大模型算法,已在安全生产、城管市政、水利河湖、工业制造等场景实现规模化落地。

随着智能体技术的快速发展,公司将智能体技术做规模化应用,不断提升系统凭借告警事件做自动化分析处置的能力。通过硬件端数据采集、软件端“小海智能助手”自主分析处置的协同模式,相关方案已在安全生产、公共安全防控、交通综合管控、城市应急指挥等多领域落地,推动行业解决方案完成从传统事后取证向事中实时调度、事前主动预警的范式升级。

3)聚焦高性价比与可落地性,构建全场景适配的轻量化部署体系

大模型算法的成功商业化,既需要依靠强劲的技术升级,更需要有高性价比的落地部署方式。

模型优化层面,公司通过模型结构优化、模型压缩等核心技术攻关,实现大模型内存占用降低50%,构建高性价比应用部署模式,有效降低大模型技术的行业应用门槛。

部署方案层面,公司采用云边端融合、前后端协同、大小模型结合的系统架构,通过前端感知设备与后端算力系统的高效联动,实现大模型系统的高效、低成本落地。其中,通过猫头鹰相机(猫头鹰相机:主动视觉作业监管臻全彩枪球相机的简称。由全景镜头检测到目标后,联动球机镜头变倍观察细节,稳定跟踪目标并对疑似违规行为做识别和图像捕捉,再由后端系统对抓拍图片做分析复核,从而高效过滤误报。)与后端系统的前后端协同,特殊作业场景违章识别准确率提升至95%,实现技术效果与落地成本的兼顾。

4)以AI大模型技术为核心抓手,全面推进公司内部数字化转型

海康威视以己为田,利用AI大模型技术不断优化公司管理方式,持续锻造高质量增长的内生韧性。

研发环节,公司借助大模型技术实现代码自动生成与测试用例自动构建,大幅提升研发迭代效率,为技术快速落地提供支撑。

营销与服务环节,公司依托AIGC(AIGC:AI-generated Content,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技术实现营销内容自动生成,持续完善智能客服机器人,有效提升客服响应质量与效率,优化客户服务体验。

生产制造环节,公司将大模型技术深度融入数智质量管理与行为SOP(SOP: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标准操作规程。)管控,结合工业大模型持续优化生产制造能力,完善大规模、小批量、多批次的柔性制造体系,实现生产全流程提质增效。

海康威视持续迭代物联感知、人工智能、大数据三大核心技术,提供超过30,000种智能物联产品,构建起全场景覆盖的智能物联技术体系与产品矩阵,推动物理世界与数字世界的深度融合,助力全社会的数字化转型。

公司报告期内从事的主要业务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

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海康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科投资”)的通知,中电海康集团及电科投资计划自2024年10月19日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中电海康集团拟增持金额将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电科投资拟增持金额将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中电海康集团增持资金为自有资金及其股票增持专项贷款,电科投资增持资金为其自有资金。

截至2025年4月8日收盘,中电海康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845,600股,占增持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741%,增持股份金额200,182,737.28元(不含交易费用)。电科投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204,700股,占增持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347%,增持股份金额100,016,373.80元(不含交易费用)。中电海康集团和电科投资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公司在上述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及实施完毕后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9日、2024年12月14日、2025年1月18日、2025年4月9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关于控股股东获得增持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2、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高度认可,2024年10月18日公司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2024年12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回购价格上限自2025年5月20日起调整为人民币39.30元/股。)元/股(含),回购所需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9日、2024年12月10日、2024年12月26日刊载于《关于公司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回购股份报告书》。

2024年12月26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003,019股,占回购时公司总股本的0.0434%,最高成交价为31.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1.0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25,613,283.27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严格根据相关规则规定,依法依规履行审议程序,并在首次回购股份、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回购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以及每月初披露的《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截至2025年8月28日收盘,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8,326,776股,占公司回购结束时总股本(9,233,198,326股)的0.74%,最高成交价为32.7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7.06元/股,成交均价为29.69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028,349,444.12 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于2025年9月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股份的注销手续,注销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均符合回购股份注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总股本由9,233,198,326股变更为9,164,871,55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2025年9月9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胡扬忠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6-006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及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以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9,164,871,550股)初步测算,预计派发现金分红金额为人民币68.74亿元,最终以实际为准。

包含上述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在内,以及已实施完成的2025年中期分红,预计公司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约105.40亿元,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74.25%。

2、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和实施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中期分红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授权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中期分红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一、审议程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分配基准:2025年度

(二)截至2025年末可供分配利润情况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本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1,246,784,128.48元,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 44,480,765,952.49元,减去2024年度及2025年半年度实际现金分红10,096,190,109.00元,截止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45,631,359,971.97元,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5,059,094,727.57元。综上,根据孰低原则,本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5,631,359,971.97元。

(三)本次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公司未来实施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不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以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9,164,871,550股)初步测算,预计派发现金分红金额为人民币68.74亿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8.42%。具体分红金额以未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为准。

(四)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及股份回购情况

1、本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2025年10月,公司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次现金分红的总金额为36.66亿元,连同本次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计公司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约105.40亿元,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74.25%。

2、本年度注销回购股份金额:2025年9月,公司注销完成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68,326,776股,回购前述股份所用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20.28亿元(不含交易费用),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综上,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合计约125.68亿元,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88.54%。

(五)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总股本发生变动时的调整原则

本次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剔除不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不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为基数,按照每股现金分红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相关指标如下:

注1:上表中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本次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与2025年中期分红总额之和。

注2:回购注销总额以完成股份注销时点为准,两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分别在2025年9月、2023年1月完成注销。

2、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

(二)本次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行业特点、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股东利益等综合因素,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2025、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金额分别为59,474.76万元和 49,877.60万元,占当年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43%和0.38%。

四、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简化中期分红审议程序、更好地回报投资者,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和实施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中期分红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授权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中期分红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5、回购注销金额的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6-013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

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海康威视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有效期三年。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傅柏军、徐立兴回避表决。提交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约定双方就存款、结算、综合授信及其他金融服务开展业务合作,协议有效期三年。在协议有效期内,约定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放的资金最高余额(包括应计利息)每日不高于上一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的20%(含);可循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不高于人民币50.00亿元(含),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保函、保理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可循环使用的其他金融服务额度为不高于人民币60.00亿元(含),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服务、委托贷款等。

2、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科”)为海康威视与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故财务公司为海康威视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傅柏军、徐立兴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二研究所将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金融许可证编号:L0167H211000001)、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34993R)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依法接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监督管理。

关联方名称: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12月14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金府路30号院2号楼1011、3-8层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法定代表人:杨志军

注册资本:58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财务状况:根据财务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1,285.21亿元,负债总额1,168.09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17.12亿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18.27亿元,净利润9.17亿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44.34亿元,存放同业款项为643.02亿元,自营贷款余额321.04亿元,票据贴现余额0.55亿元;2025年度实现利息净收入11.76亿元。财务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稳健,经营状况良好。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中国电科为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海康威视持有财务公司3.83%的股权。

2、关联关系说明

中国电科为海康威视与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财务公司为海康威视的关联法人。

3、经查询,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为海康威视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结算、综合授信及其他金融服务等。

四、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财务公司向海康威视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存款利率应不低于当时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利率下限;财务公司向海康威视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服务及其他金融服务的收费参照市场同类服务业务的费用标准,按照双方确认的标准执行。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服务内容

财务公司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经营范围,向海康威视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以下主要金融服务业务:

(1)存款服务:

海康威视在财务公司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财务公司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2)结算服务:

财务公司为海康威视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3)综合授信服务:

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财务公司根据海康威视经营和发展需要,为其提供综合授信服务,海康威视可以使用财务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保函、保理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等;

(4)其他金融服务:

财务公司将按海康威视的指示及要求,向海康威视提供其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服务、委托贷款等)。

2、服务价格

财务公司向海康威视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存款利率应不低于当时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利率下限;财务公司向海康威视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服务及其他金融服务的收费参照市场同类服务业务的费用标准,按照双方确认的标准执行。

(1)存款服务

财务公司吸收海康威视存款的价格,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期限、同类型存款业务的挂牌利率。

(2)贷款服务

财务公司向海康威视发放贷款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和财务公司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在签订每笔贷款合同时,双方依据当时的市场行情进行协商,对贷款执行利率做适当调整,同时不高于海康威视同期在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取得的同档次贷款利率。

(3)结算服务

结算费用均由财务公司承担,海康威视不承担相关结算费用。

(4)其他服务

财务公司为海康威视提供其他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相关费用。财务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资金成本及风险状况等提出调价,经与海康威视协商一致后执行。

3、合作限额

合作双方出于财务控制和交易合理性方面的考虑,对于海康威视与财务公司之间进行的存款服务交易金额做出相应限制,财务公司应协助海康威视及其控股子公司监控实施该限制,本协议有效期内,海康威视及其控股子公司向财务公司存放的资金最高余额(包括应计利息)每日不高于上一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的20%(含)。

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约定可循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不高于人民币50.00亿元(含),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保函、保理等业务。合作双方约定可循环使用的其他金融服务额度不高于人民币60.00亿元(含)。

4、协议生效与变更

协议应于下列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有效期三年;

(1)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海康威视按其《公司章程》及上市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法定程序获得董事会、股东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

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如有变更、终止本协议的要求,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变更或终止。除非协议另有不同约定,协议的修改、变更或提前终止均应经双方协商同意;协议的修改或补充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协议同等的效力。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有利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增强资金弹性、降低资金成本、拓宽融资渠道,促进公司业务进一步发展。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57.15亿元人民币,贷款余额为5.87亿元人民币,委托贷款余额为25.43亿元人民币。

八、风险评估情况及控制措施

通过查验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了财务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公司认为:

(一)财务公司持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

(二)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情况;

(三)财务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各项业务均能严格按照内控制度和流程开展,内控制度较为完善且有效;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机构的要求;业务运营合法合规,管理制度健全,风险管理有效,与财务报表相关资金、信贷、投资、稽查、信息管理风险控制体系未发现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风险可控。

公司已制定相关风险处置预案以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财务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九、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事前审阅了本议案及相关材料,了解了公司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情况,认为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和制度的规定

本次续签《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财务公司资质合规,其提供的服务可优化公司资金配置,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支持。本次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协议条款清晰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及财务、经营状况。董事会对上述交易进行审议,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风险评估报告客观公正,全面分析了合作潜在风险及防范措施,数据真实、逻辑清晰,为决策提供可靠风险参考。风险处置预案内容充分、针对性强、可行性高,能有效应对风险、降低对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影响。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本次公司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拟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6-014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公司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8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者网络投票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杭州市滨江区物联网街518号海康威视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提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的公告》《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上述提案在股东会表决时,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

提案8须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4、6、10、11的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具体如下:

提案4《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提案11《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的关联股东胡扬忠、徐鹏需回避表决。

提案6《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关联股东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二研究所、杭州璞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龚虹嘉、徐鹏需回避表决。

提案10《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关联股东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二研究所需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股东就相关提案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的2025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股东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2)、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书面信函登记以公司所在地邮戳日期为准,传真或电子邮件以公司收悉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下转2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