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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相关股票的投票权应由登记在册的名义持有人证券公司征求投资者意见后行使。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本人如需参加股东会,应作为受托人由名义持有人证券公司委托参加。
2、登记时间:2026年4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本次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奉玮,电话0571-89710492,传真0571-89986895
电子邮箱:hikvision@hikvision.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物联网街518号海康威视董事会办公室。
4、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s://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1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15”,投票简称为“海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所有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8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数字证书或服务密码,可登录深交所股东会网络投票平台(https://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8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委托信息如下(委托信息表):
■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须有对本次股东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在表决意见表中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在委托信息表中说明)。
2、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3、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发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个人股东信息登记表
■
注: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股东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2)、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6-015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5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并拟于2026年4月21日(星期二)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5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公司将针对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方式
召开时间:2026年4月21日(星期二)15:00-17:00
方式:网络会议
三、拟参加人员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胡扬忠先生,董事、总经理徐鹏先生,独立董事谭小芬先生,高级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金艳女士,高级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奉玮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 (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或者直接进入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路演厅(https://ir.p5w.net/c/002415.shtml)参与本次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21日(星期二)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
公司董事会及经营层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海康威视的关注与支持,欢迎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6-004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6年4月1日通过电子邮件向全体董事发出书面通知,于2026年4月16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胡扬忠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签署书面确认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5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公司以总经理为代表的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管理层2025年度主要工作。
四、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未来实施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不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以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9,164,871,550股)初步测算,本次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计派发现金分红金额为人民币68.74亿元,具体分红金额以未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为准。
包含上述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在内,以及已实施完成的2025年中期分红,预计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约105.40亿元,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74.25%。
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和实施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中期分红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授权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中期分红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6年度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关联董事胡扬忠、徐鹏、王丹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详见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6年度,在公司担任除董事职务以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的规定,依据其在公司所从事的具体岗位和担任的职务领取相应的职工薪酬,公司不再另行支付董事履职相关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采取津贴制,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30万元/年(含税),不在公司/股东单位担任具体职务的外部董事津贴比照上述标准执行,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时,全体委员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基于谨慎性原则,在董事会审议时,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徐鹏回避表决;
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详见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绩效考核办法相关规定而制定,与市场水平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414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59万元(不含税),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对相关审计费用进行一定调整。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傅柏军、徐立兴、徐鹏、吴晓波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2026年与关联方发生采购原材料、接受劳务、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租赁及其他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753,600万元(不含税)。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超过等值5.62亿美元的额度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金额将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因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的10%。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金额,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不含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259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贷款、承兑汇票、保函、票据池、信用证、票据贴现、金融衍生品等综合业务,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综合授信余额将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各金融机构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申请综合授信金额,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上述申请综合授信事项。各金融机构的具体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及其他条款要求以最终公司与各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五、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其他融资方式、采购、销售或其他生产经营有关事项所需提供不超过7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将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上述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金额,具体以实际签署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
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转授权文件,并可以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法律法规等允许的范围内适度调剂使用各下属子公司的担保额度。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六、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8亿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财务资助余额将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上述财务资助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七、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签署书面确认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八、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九、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专项评估报告》;
关于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专项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详见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三、‘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二十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联董事傅柏军、徐立兴回避表决;
《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二、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傅柏军、徐立兴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协议约定双方就存款、结算、综合授信及其他金融服务开展业务合作,协议有效期三年。在协议有效期内,约定海康威视及其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放的资金最高余额每日不高于上一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的 20%(含),可循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不高于人民币50.00亿元(含),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保函、保理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可循环使用的其他金融服务额度为不高于人民币60.00亿元(含),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服务、委托贷款等。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三、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关联董事傅柏军、徐立兴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四、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关联董事傅柏军、徐立兴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五、《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时,全体委员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基于谨慎性原则,在董事会审议时,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六、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七、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6年5月8日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提交股东会的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6-010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部分被担保的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担保风险。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7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其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其他融资方式、采购、销售或其他生产经营有关事项所需提供不超过7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将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上述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金额,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转授权文件,并可以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法律法规等允许的范围内适度调剂使用各下属子公司的担保额度。调剂额度需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与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之间的各类担保额度不可互相调剂。
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下属子公司,具体包括:Hikvision International Co.,Limited、Hikvision Europe B.V.、HIKVISION SYSTEM LIMITED、Hikvision UK Limited、杭州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HIKVISION AUSTRALIA PTY. LTD.、杭州海康机器智能有限公司、Hikrobot Europe B.V.、杭州海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电子有限公司、HIKVISION TECHNOLOGY PTE. LTD.、重庆海康威视系统技术有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系统技术有限公司、郑州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海康香港”、“海康欧洲”、“海康香港系统”、“海康英国”、“杭州海康科技”、“海康澳大利亚”、“海康机器智能”、“海康机器人欧洲”、“海康智能科技”、“重庆海康科技”、“杭州海康电子”、“海康新加坡科技”、 “重庆海康系统”、“杭州海康系统”、“郑州海康科技”)。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担保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其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其他融资方式、采购、销售或其他生产经营有关事项所需提供不超过7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具体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担保方杭州海康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表格中简称“海康机器人”)为公司持股60%的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即被担保方海康机器智能、海康机器人欧洲、海康智能科技为公司间接持有60%的控股子公司;
注2:合计与总计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相关单项数据加总结果略有不同。
担保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信用证、承兑汇票、保函、保理、票据池业务及其他授信额度、履约担保等,担保方式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或连带责任保证等,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以最终签订的具体合同约定为准。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详见附表。
四、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其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其他融资方式、采购、销售或其他生产经营有关事项所需提供不超过7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将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上述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金额,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包含本议案审议通过之前已发生且截至本议案生效之日尚未解除担保义务(即担保合同仍处于有效期内)的担保额度。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有利于提升其经营效益,符合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及长远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下属子公司,具备良好的业务发展前景,经营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并且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控制,担保风险整体可控。
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拟提供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70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40%。上述担保额度包含本议案审议通过之前已发生且截至本议案生效之日尚未解除担保义务(即担保合同仍处于有效期内)的担保额度。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余额为145,792.9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5%,全部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其他
自本担保额度生效之日起,公司股东会此前审议批准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中尚未使用的额度自动失效。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18日
附表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
注1:上述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财务数据经审计,2026年3月31日/2026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注2:上述被担保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6-011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为部分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8亿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上述财务资助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财务资助余额将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上述财务资助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可有效实施资金管理及风险控制,保障资金安全,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其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强化资金使用监管,切实防范相关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1、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杭州海康存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海康存储”)、杭州睿影探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影探测”)、杭州睿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影科技”)、芜湖森思泰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森思泰克”)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公司拟为其提供不超过28亿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上述财务资助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财务资助余额将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上述财务资助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
注:上述被资助方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1、企业基本信息
1)企业名称:杭州海康存储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9月25日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孙承华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大数据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系统服务;网络设备制造;网络设备销售;网络技术服务;电子产品销售;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2025年度未对杭州海康存储提供财务资助。
经查询,杭州海康存储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企业名称:杭州睿影探测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4年4月25日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Ⅱ、Ⅲ类射线装置生产;Ⅱ、Ⅲ类射线装置销售;放射性同位素生产(除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扫描用放射性药物);Ⅱ、Ⅲ、Ⅳ、Ⅴ类放射源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物联网技术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2025年度未对睿影探测提供财务资助。
经查询,杭州睿影探测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企业名称:杭州睿影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1月7日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法定代表人:王威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II类射线装置、III类射线装置、安全检查检测装置、排爆系统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自动化控制设备、通讯产品、安防设备、计算机系统集成、应用系统软件及系统集成;生产:II类射线装置、III类射线装置、安全检查检测装置、排爆系统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自动化控制设备、通讯产品、安防设备;销售:II类射线装置、III类射线装置、II类放射源、III类放射源、IV类放射源、V类放射源、安全检查检测装置、排爆系统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自动化控制设备、通讯产品、安防设备;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公司2025年末对睿影科技提供财务资助余额0.95亿元人民币,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经查询,杭州睿影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企业名称:芜湖森思泰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7月8日
注册地: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
注册资本:55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礼攀
经营范围:智能电子产品的研发、设计;微波测量仪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及其零配件的生产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2025年末对芜湖森思泰克提供财务资助余额3.03亿元人民币,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经查询,芜湖森思泰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被资助方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注:上述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财务数据经审计,2026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被资助方与本公司的关系及其他股东情况
杭州海康存储为公司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武汉海康存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海康存储”)的全资子公司,武汉海康存储股权结构为:公司持有60%股权、公司核心员工跟投创新业务持股平台杭州阡陌青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阡陌青荷”)持有40%股权。即公司通过武汉海康存储间接持有杭州海康存储60%股权,杭州海康存储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睿影科技为公司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其股权结构为:公司持有60%股权、阡陌青荷持有40%股权。
睿影探测为睿影科技的全资子公司,即公司通过睿影科技间接持有睿影探测60%股权,睿影探测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芜湖森思泰克为公司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石家庄森思泰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家庄森思泰克”)的全资子公司,石家庄森思泰克的股权结构为:公司持有其56.0969%股权、阡陌青荷持有其37.3977%股权、秦屹持有其3.2527%股权、芜湖森思英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其3.2527%股权。即公司通过石家庄森思泰克间接持有芜湖森思泰克56.0969%股权,芜湖森思泰克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杭州海康存储、睿影探测、睿影科技、芜湖森思泰克的其他少数股东未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被资助方也不就财务资助事项向公司提供担保,主要系其具有良好的业务发展前景,其他少数股东不参与其经营决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能够对其生产经营和财务进行有效控制,公司为其提供财务资助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1、财务资助金额:总额度不超过28亿元人民币。
2、财务资助期限: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财务资助余额将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
3、资金来源:公司自筹资金。
4、资金用途:用于满足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
5、财务资助利率: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条件下按市场化的原则协商确定,具体以合同为准。
6、其他: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的议案》,其中同意公司为杭州海康存储提供不超过1亿元财务资助,为睿影探测提供不超过2亿元财务资助,自本议案生效之日起,杭州海康存储和睿影探测上述财务资助额度中尚未使用的额度自动失效。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公司为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利率按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被资助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虽其他少数股东未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被资助方也不就财务资助事项向公司提供担保,但其具有良好的业务发展前景,在提供财务资助时,公司将加强对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对其实施有效地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综上,上述财务资助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助于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有利于提升其经营效益。被资助方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具有良好的业务发展前景,其少数股东不参与生产经营决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能够对其经营管理及财务风险进行有效控制,故少数股东未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被资助方也不就财务资助事项向公司提供担保。
本次公司为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提供财务资助余额254,300.00万元(不含本次财务资助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5%。被资助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不存在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金额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6-008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采购原材料、接受劳务、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租赁及其他
2026年度,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不超过753,600万元(不含税)。2025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371,549万元(不含税)。
2、与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
2026年度,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存放的资金最高余额(包括应计利息)每日不高于上一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的20%(含),可循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不高于人民币50亿元(含),可循环使用的其他金融服务额度为不高于人民币60亿元(含)。
3、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傅柏军、徐立兴、徐鹏、吴晓波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二研究所、杭州璞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龚虹嘉、徐鹏需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金额
1、采购原材料、接受劳务、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租赁及其他
单位:万元
■
注1:其他关联方指本公司关联自然人(含本公司董事、原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具体详见本公告“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下同。
注2:小计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相关单项数据加总结果略有不同。
2、与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
2026年度,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放的资金最高余额(包括应计利息)每日不高于上一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的20%(含),可循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不高于人民币50亿元(含),可循环使用的其他金融服务额度为不高于人民币60亿元(含)。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1、采购原材料、接受劳务、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租赁及其他
单位:万元
■
注1:上述预计金额中,包含实际执行过程中新增额度部分,根据相关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该新增额度部分已经公司董事长审批。
注2:上述所列部分关联方,因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变动或合并报表范围变化等原因,关联关系于2025年期间发生变化。根据相关规定,相关方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12个月后,不再认定为公司关联方。
注3:小计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相关单项数据加总结果略有不同。
2、与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
2025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业务存入额为人民币101.20亿元,委托贷款业务发生额人民币40.41亿元,贷款业务发生额人民币4.87亿元,未发生票据贴现交易。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62.96亿元,通过财务公司向下属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余额为20.52亿元,贷款余额为4.87亿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说明
(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科”)的下属研究所、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研究所、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海波
注册资本:2,153,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中国电科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拥有电子信息领域完备的科技创新体系,在电子装备、网信体系、产业基础、网络安全等领域占据技术主导地位,肩负着支撑科技自立自强、推进国防现代化、加快数字经济发展、服务社会民生的重要职责。现有47家国家级研究院所、20家上市公司、48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和创新中心。
截至2025年末,该公司总资产6,942.34亿元,净资产2,589.46亿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4,175.44亿元,净利润147.04亿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电科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国电科的下属研究所、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中国电科控制,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电科的下属研究所、子公司均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富瀚微”)及其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小奇
注册资本:23,253.3044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
主营业务:专注于以视频为核心的智慧视频、智能家居、汽车电子领域芯片的设计开发,为客户提供高性能视频编解码SOC芯片、图像信号处理器ISP芯片及完整的产品解决方案,以及提供技术开发、IC设计等专业技术服务。
截至2025年末,该公司总资产414,775.85万元,净资产291,103.98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68,969.77万元,净利润14,495.16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龚虹嘉的关系密切家庭成员作为该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芸科技”)及其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国阳
注册资本:46,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
主营业务:数据管理相关芯片的研发及产业化。
截至2025年末,该公司总资产235,497.08万元,净资产190,569.51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32,712.94万元,净利润14,215.85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本公司持股的联营企业,为会计准则认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智广海联大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广海联”)及其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智广海联大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震
注册资本:10,638.2979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
主营业务:为城市智慧治理的各种场景提供横向数据赋能支撑服务。
截至2025年末,该公司总资产42,917.03万元,净资产16,788.31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51,251.41万元,净利润1,659.53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本公司持股的联营企业,为会计准则认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嘉兴海视嘉安智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海视嘉安”)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嘉兴海视嘉安智城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惠祥
注册资本:5,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
主营业务:智慧城市项目的建设、运营、管理等。
截至2025年末,该公司总资产22,943.74万元,净资产7,666.00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6,302.64万元,净利润291.94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持股的联营企业,为会计准则认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六)徐州康泊城市运营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康泊”)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徐州康泊城市运营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峰
注册资本:2,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苏省徐州市
主营业务:城市运营管理和相关服务。
截至2025年末,该公司总资产1,935.32万元,净资产1,864.71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01.03万元,净利润-39.29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本公司持股的合营企业,为会计准则认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七)广西海视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海视”)及其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西海视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志航
注册资本:5,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西省南宁市
主营业务:城市级静态交通运营管理。
截至2025年末,该公司总资产4,814.58万元,净资产2,646.49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2,914.85万元,净利润-378.55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本公司持股的合营企业,为会计准则认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八)深圳海视城市服务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海视城市服务”)及其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海视城市服务运营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施欣欣
注册资本:5,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
主营业务:城市运营管理服务。
截至2025年末,该公司总资产7,618.63万元,净资产-1,421.41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2,896.13万元,净利润-957.82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本公司持股的合营企业,为会计准则认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九)云南迎海停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迎海”)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云南迎海停车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楚红
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主营业务:停车场服务。
截至2025年末,该公司总资产1,947.38万元,净资产851.01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806.17万元,净利润-163.84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本公司持股的合营企业,为会计准则认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成都国盛天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盛天丰”)及其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下转21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