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2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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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成都国盛天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标
注册资本:1,799.9208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
主营业务:互联网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和系统集成。
截至2025年末,该公司总资产13,712.48万元,净资产7,889.28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0,153.20万元,净利润939.52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徐习明担任该公司董事,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一)杭州康奋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奋威”)及其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康奋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天挺
注册资本:5,04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
主营业务:智能装备研发与制造。
截至2025年末,该公司总资产92,529.08万元,净资产14,949.13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44,365.00万元,净利润-3,821.45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徐习明担任该公司董事,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二)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仪电”)及其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毛辰
注册资本:350,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
主营业务:智慧城市整体解决方案的提供商与运营商。
截至2025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13,116,084.74万元,净资产1,836,759.75万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311,357.78万元,净利润19,749.24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原监事会主席陆建忠曾担任上海仪电董事,陆建忠于2025年9月离任上海仪电董事,于2025年9月离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其离任后12个月内,上海仪电及其子公司仍被认定为公司的关联人。自2026年9月起,上海仪电及其子公司将不再是本公司的关联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三)浙江非线数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非线”)及其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非线数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新瑾
注册资本:5,408.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
主营业务:大数据产品提供商和大数据服务运营商。
截至2025年末,该公司总资产16,447.60万元,净资产13,685.55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3,238.25万元,净利润-1,209.18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郭旭东原为浙江非线董事,郭旭东于2025年3月离任浙江非线董事,其离任后12个月,浙江非线及其子公司仍被认定为公司的关联人。自2026年4月起,浙江非线及其子公司不再是本公司的关联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四)宁波工业互联网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工业互联网”)及其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工业互联网研究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克温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
主营业务: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人工智能等前沿领域的新型研发机构。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独立董事吴晓波担任该公司董事,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五)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银行”)及其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建忠
注册资本:607,055.1822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
主营业务:银行业务。
截至2025年末,该公司总资产98,240,271.5万元,净资产7,024,125.5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695,450.3万元,净利润386,612.0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原监事会主席陆建忠为天津银行董事,陆建忠于2025年9月离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其离任后12个月内,天津银行及其子公司仍被认定为公司的关联人。自2026年10月起,天津银行及其子公司将不再是本公司的关联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六)钛方智感(重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钛方科技”)及其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钛方智感(重庆)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杜朝亮
注册资本:2,858.7159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重庆市北碚区
主营业务:智能触觉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应用。
截至2025年末,该公司总资产18,459.32万元,净资产4,353.57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4,072.37万元,净利润-5,180.06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持股的联营企业,为会计准则认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七)深圳国腾安职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国腾安”)及其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国腾安职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华峰
注册资本:12,000.0000万美元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
主营业务:职业教育和信息技术服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龚虹嘉担任该公司董事,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八)深圳市万御安防服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御安防”)及其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万御安防服务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旭
注册资本:2,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
主营业务:致力于打造产业级共享服务平台,基于空间物联技术及应用,构建产业互联生态。
截至2025年末,该公司总资产224,933.29万元,净资产2,741.40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630,612.54万元,净利润3,303.18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徐习明担任该公司董事,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九)江苏海视开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海视”)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海视开泰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柳建
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苏省宿迁市
主营业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截至2025年末,该公司总资产2,749.54万元,净资产1,345.44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873.91万元,净利润43.19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本公司持股的联营企业,为会计准则认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十)广东互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互通”)及其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互通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叶水仟
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
主营业务:数字智能技术解决方案的研发和应用。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龚虹嘉的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担任该公司董事,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十一)太景科技(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景科技”)及其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太景科技(南京)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衍
注册资本:366.7163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
主营业务:仪器仪表制造。
截至2025年末,该公司总资产3,539.74万元,净资产2,549.38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222.85万元,净利润-1,901.09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持股的联营企业,为会计准则认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十二)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志军
注册资本:580,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
主营业务:非银行金融机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
截至2025年末,该公司总资产1,285.21亿元,净资产117.12亿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8.27亿元,净利润9.17亿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电科为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海康威视持有财务公司3.83%的股权。财务公司与本公司同受中国电科控制,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财务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定价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购价格通过包括但不限于邀请招标、竞争性比选、竞争性谈判或比照市价等方式确定,销售价格比照市价执行,以保证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1、公司与中国电科的下属研究所、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由于其在行业内的突出技术优势及与公司合作项目的特殊性,故公司选择与其继续进行合作。
2、公司与上海富瀚微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由于其提供的产品具备专用性与独特性能更好地满足公司产品设计需求、相对性价比高,故公司选择与其继续进行合作。
3、公司与联芸科技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由于其固态硬盘主控芯片设计技术使其芯片产品质量出众、性价比高,故公司选择与其继续进行合作。
4、公司与前述其他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视业务需要发生。
5、财务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根据双方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约定条款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存款、结算、综合授信及其他金融服务等。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相关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有利于公司充分整合关联方的优势资源,提升公司产品和服务品质,优化资源配置,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与发展潜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有利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增加资金弹性、降低资金成本、拓宽融资渠道,助力业务稳健发展。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开展,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受其控制。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6-009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外汇套期保值预计情况:为防范外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不超过等值5.62亿美元的额度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业务金额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因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的10%。
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在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具体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等。
2、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该事项已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3、风险提示:尽管公司已经制定了完善的风控措施和具体的操作规定,但实际在交易过程中仍然难以避免可能存在包括但不限于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收付款预测风险等风险事项,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公司物料采购进口产生的外币应付账款和产品销售出口产生的外币应收账款会形成外汇风险敞口,为防范外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2、交易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不超过等值5.62亿美元的额度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金额将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因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的10%。
3、交易方式及品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在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具体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等。
4、交易期限: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5、资金来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该事项已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也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汇率行情变动较大时,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锁定汇率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外汇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操作风险。
3、收付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销售订单和采购订单进行收付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或供应商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收付款预测不准,导致汇兑风险。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控措施
1、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和其他相关内控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原则、审批权限、业务管理、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内部报告和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并严格执行。
2、公司财务中心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经办具体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公司内审部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实际开展情况进行内部审计,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严格基于外币收付款预测,并密切跟踪进出口合同的执行及其变动情况,提高外币收付款预测准确度。
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防范外汇风险,符合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会计政策、会计核算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执行。
六、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防范外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针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和其他相关内控制度并严格执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充分、有效、可行。
《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6-007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
3、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德勤华永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良好的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经选聘,公司拟聘任毕马威华振为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已确认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无异议。
4、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聘任毕马威华振为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7人,注册会计师1,41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30人。
毕马威华振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40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127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6.82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毕马威华振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此期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46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毕马威华振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齐先生,200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2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王齐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2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靳阳女士,201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0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靳阳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苏星女士,2005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0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苏星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工作条件和工时以及实际参与业务的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综合确定。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40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9.43万元(不含税)。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414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59万元(不含税),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对相关审计费用进行一定调整。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所已连续10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德勤华永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良好的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选聘,公司拟聘任毕马威华振为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毕马威华振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情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事前了解、审查和评估,认为毕马威华振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要,公司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根据法规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理由充分、恰当,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拟聘任毕马威华振为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可以根据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对相关审计费用进行一定调整。
(三)生效日期
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3、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