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706 公司简称:东方环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拟以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00元(含税)。2025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进行送股。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涉及差异化分红的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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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5年,我国经济延续稳中有进发展态势,能源供给稳定增长,有力支撑经济社会平稳健康运行。能源供应保障能力持续增强,煤油气电产量均创历史新高,电力供应安全稳定,能源自给率稳步提升;绿色低碳转型步伐不断加快,可再生能源跃升发展,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持续提高,为推进能源强国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中国油气行业“十四五”发展成就报告》显示,中国正加速迈向现代油气产业发展新阶段,能源结构日趋多元均衡,2030年我国天然气产量将达到3,000亿立方米。报告显示,“十四五”期间我国累计新增探明地质储量石油70亿吨、天然气7万亿立方米,分别较“十三五”增长约43%、40%,油气产量创历史新高。
“双碳”目标下,我国积极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煤炭消费比重持续下降,清洁能源消费占比稳步攀升,消费结构进一步优化。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比上年提高约2个百分点,超过石油成为第二大能源类型,成为能源增量主体。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天然气产量2,619亿立方米,比上年增长6.2%,连续九年增产超百亿立方米。
2025年9月,为提高油气管网设施利用效率,促进油气安全稳定供应,规范油气管网设施开放行为,维护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简称《监管办法》)。《监管办法》系油气管网监管领域出台的首个部门规章。《监管办法》扩大了监管覆盖范围,明确监管范围不仅包括国家管网集团运营的油气管道、LNG接收站、地下储气库等设施,还包括油气央企、地方国企、民营企业等各类主体运营的油气管网设施。这意味着城镇燃气企业、油气零售企业等能更加公平、高效地参与油气市场,将民营企业从此前的“旁观者”身份转变为“参与者”。
2025年10月,为规范石油天然气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与运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维护市场相关方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石油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国家发改委制定了《石油天然气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简称《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办法》明确要求管网投资与运营业务必须与上游和下游业务分离,即管网企业不得从事原油天然气勘探开发、进出口、生产销售等竞争性业务,从事原油天然气勘探开发、进出口、生产销售等竞争性业务的企业不得从事管道投资与运营业务。《办法》细化了推进管网管输和销售分开的要求,规定管输业务实行财务独立核算,条件成熟时实现产权独立。政府核定管输价格,确保设施第三方准入和使用,并明确支持上游企业和下游城燃、工业等用户间直购直销。
2025年12月,为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公用企业价格行为,优化市场环境,维护消费者及其他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国家市监总局发布了《城镇供水供电供气公用企业价格行为合规指南》(简称《价格指南》)。《价格指南》对于水电气价格及工程安装及延伸服务收费行为过程中的明码标价以及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义务进行了强调。
总体来看,2025年天然气领域的政策法规进一步优化升级,呈现体系化、精准化与纵深化的鲜明特征。国家层面围绕价格机制完善、管网公平开放、企业行为规范等关键环节持续完善制度设计,地方层面则结合区域实际,在安全监管、特许经营评估、配气定价等方面开展丰富实践。这些政策不仅回应了当前行业在气价传导、燃气安全、反垄断合规等方面的挑战,也为市场主体提供了更清晰的合规指引,共同推动了天然气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1、主要业务
公司是一家集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为一体,专注于城市燃气供应、城市集中供热的公用事业服务商,主要从事城镇燃气的输配与运营业务,包括天然气终端销售和服务、天然气用户设施设备安装业务以及城市集中供热业务。公司目前城市燃气供应经营区域为昌吉市行政区域范围(包括主城区、各乡镇、园区);城市集中供热供应经营区域为智慧能源所供热区域范围之外的伊宁市行政区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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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营模式
(1)天然气销售业务:公司从上游供应商购入管道天然气,通过天然气高压气源管线、门站、储配站、各级输配管网等设施,输送和分配给城市居民、商业、工业、采暖、加气站、综合用能等用户。
在采购定价方面,管道天然气上游气源方根据市场供需情况,在国家发改委制定的基准门站价格基础上进行上下浮动。在销售价格方面,居民、工商业用户销售价格采取政府指导价,车用气根据市场供需情况自行定价。
(2)天然气设施设备安装业务经营模式:公司在经营区域内为保障用户通气,组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和燃气设备安装等服务,并收取费用。
(3)供热业务经营模式
①城市集中供热业务经营模式
由热电联产,热电厂作为集中供热的主要热源,公司自有锅炉房作为调峰热源进行补充。热量通过一次管网输送至各换热站进行换热后,将热量输送至终端热用户,集中供热价格执行政府定价机制。
②天然气供热及制冷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以采购的天然气为燃料,通过燃气热水锅炉系统对水加热,采用分布式能源供热系统向用户终端直接供热;公司以采购的天然气为燃料,通过直燃机制冷系统对商业用户供应制冷空调服务。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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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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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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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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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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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3,141.5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77%;营业成本94,220.9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3.4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609.5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9.4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568.2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56%。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279,427.53万元,负债总额为91,869.9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174,048.74万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706 证券简称:东方环宇 公告编号:2026-001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对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报表不产生重要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和未来经营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5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9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9号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706 证券简称:东方环宇 公告编号:2026-008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行为,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李明、李伟伟回避表决,其余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2026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参照公司近年来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结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需要,公司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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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有效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注2:截至2026年3月31日已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新疆东方环宇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宇电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301MA775JKD9M
法定代表人:李志勇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注册地址:新疆昌吉州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锦绣路29号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2月5日
经营范围:电力承装(修、试)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电力电子元器件、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电容器及配套设备、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其他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工业自动控制系统、电子仪器仪表、金属结构的研发、制造和销售;电线、电缆、绝缘制品、机械电子设备、电力设备及配件的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建筑物照明设备安装服务;火车站电力系统安装服务;机场电力系统安装服务;工矿企业电力系统安装服务;通信线路和设备的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李志勇持有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环宇电力总资产2,895.97万元,净资产2,073.97万元;2025年营业收入1,793.72万元,净利润35.09万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环宇电力的控股股东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亲属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有关规定,环宇电力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截至目前,环宇电力经营正常,以前年度与公司发生日常交易履约情况一直良好,未发生违约等异常现象,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交易,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等日常交易行为是为了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降低公司采购成本、增强公司竞争力,提高生产经营保障程度。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各项交易,均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为: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按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协商定价,对于某些无法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定价的特殊服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自愿和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6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开展生产经营所需,是正常的市场行为。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公司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
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706 证券简称:东方环宇 公告编号:2026-010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30日(星期四) 16: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23日(星期四)至4月29日(星期三) 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或通过公司邮箱xj_dfhyrq@dfhyrq.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6年4月20日、2026年4月28日发布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4月30日(星期四)16:00-17:00举行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30日(星期四)16:00-17: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李明先生
董事、副总经理:李伟伟先生
董事、财务总监:田佳女士
董事会秘书:周静女士
独立董事:曾玉波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4月30日(星期四)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23日(星期四)至4月29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xj_dfhyrq@dfhyrq.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周静
电话、传真:0994-2266135、0994-2266212
邮箱:xj_dfhyrq@dfhyrq.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706 证券简称:东方环宇 公告编号:2026-009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1日 11点30分
召开地点:新疆昌吉市延安北路198号26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1日
至2026年5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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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经公司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同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5、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李明、田荣江、陈思武、李伟伟、田佳、董军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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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地点:新疆昌吉市延安北路198号23楼董事会办公室,邮编:831100。
(二)登记时间:2026年5月8日,上午10:00-14:00点,下午16:00-20:00点。
(三)登记办法:
1、本公司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本公司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四) 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 联系地址:新疆昌吉市延安北路198号23楼董事会办公室
(六) 联系人:周静
(七) 联系电话:0994-2266135 传真:0994-2266212
六、其他事项
(一)关于股东会开设网络投票提示服务的提醒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本次会议会期为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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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706 证券简称:东方环宇 公告编号:2026-002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4月7日通过邮件及短信的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6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李明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出席会议的董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需在公司股东会上向股东汇报。
(六)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独立董事曾玉波、范敏燕、刘安萍就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与《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董事在审议至其个人薪酬时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
2.1高级管理人员兼任董事的,涉及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董事田荣江、陈思武、李伟伟、田佳在审议至其个人薪酬时回避表决。
2.2高级管理人员未兼任董事的,不涉及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委员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在审议至其个人薪酬时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十七、其他”。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关联董事李明、李伟伟就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6年5月11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0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706 证券简称:东方环宇 公告编号:2026-007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公司基于对2025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固定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等进行全面核查,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充分评估和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本着审慎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和金额
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含信用减值损失,下同)合计2,946.4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和原因说明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5年的应收款项、长期资产等进行了全面清查,并对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1、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在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时,基于单项和组合的方法进行综合考量。评估过程中,公司充分考虑了历史交易事件的影响、当前经济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环境变化的合理预期等因素。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时,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按照账龄分析与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计算。因此,公司对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账款计提减值损失,2025年度公司相应计提信用减值准备金额共计532.30万元。其中,应收账款减值准备209.78万元,其他应收账款减值准备322.52万元。
2、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了清查和减值测试,发现部分项目存在减值迹象。因此,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合同资产、固定资产及非流动资产计提减值损失,2025年度公司相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共计2,414.10万元。其中,合同资产减值准备0.93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2,413.17万元,主要系部分应收账款债务重组取得抵债房产,由于当地房价下跌,经评估机构评估出现减值,根据评估结果计提减值损失。
三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合并报表共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2,946.40万元,减少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2,946.40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是基于对2025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固定资产等的全面核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能够更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更合理地计算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706 证券简称:东方环宇 公告编号:2026-005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
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审议至其个人薪酬时回避表决,本议案涉及董事薪酬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并参照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以及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以上报酬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和各项保险费、公积金以及以其他形式从公司获得的报酬。上述人员薪酬为在2025年任期内的薪酬金额。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影响所致。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自动失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自动失效。
(三)薪酬方案
1、董事长
公司董事长的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
基本薪酬结合区域经济、收入等差异情况、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基本薪酬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目标绩效达成情况相挂钩,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完成绩效评价且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发放,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2、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津贴为6.00万元/年(含税),独立董事的津贴每月平均发放。
3、非独立董事:
公司非独立董事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标准按其所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标准执行;公司非独立董事不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由公司管理层对其进行考核后领取薪酬;非独立董事领取薪酬的,不再另外领取非独立董事津贴。
4、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特别奖金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完成绩效评价且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发放,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基本薪酬结合区域经济、收入等差异情况、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基本薪酬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与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情况及经营业绩挂钩,按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进行考评后决定,实际发放金额以考评结果为准。
特别奖金是对超额完成经营指标,或在企业管理、科技创新、安全生产、重大项目、资本运作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事项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确定。
(四)其他规定
(一)上述薪酬均为税前薪酬,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二)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工资制度执行,一定比例的年度绩效薪酬将于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后计算发放。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706 证券简称:东方环宇 公告编号:2026-006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70亿元(含收益)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或定制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授权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该额度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组织实施、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影响,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及预期。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投资金额
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70亿元(含收益)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或定制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在授权额度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理财收益进行委托理财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70亿元。
本次投资额度生效后,前次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相应失效。
(三)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投资方式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券商理财等),具体种类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择优确定。单项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投资种类及额度的范围内组织实施、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财务总监和财务部实施操作。
(五)投资期限
本次投资授权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70亿元(含收益)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或定制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组织实施、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在进行委托理财投资品种选择时以保证资金安全和流动性为前提,但在投资过程中具有一定的投资风险。针对投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采取措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主要采取措施如下:
(一)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公司财务部对投资产品购买操作实行授权管理,并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定期向董事会汇报有关理财产品投资本金及收益状况。
(三)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理财产品投资的相关进展及损益情况进行披露。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与此同时,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委托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产品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货币资金”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科目。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为准。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706 证券简称:东方环宇 公告编号:2026-004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
(下转54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