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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2026-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26-029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成都信通万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持有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23,0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1.47%)的大股东成都信通万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通万华”)计划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2,193,84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3.00%)。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收到股东信通万华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信通万华的基本情况

1.减持股东名称:成都信通万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减持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信通万华持有公司股份123,0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4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减持原因:信通万华经营发展需要。

2.拟减持股份来源:司法扣划非交易过户所得。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预计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32,193,840股,即不超过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00%。(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其中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

4.拟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公告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8月14日。

6.价格区间:按照市场价格决定。

7.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信通万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8.信通万华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信通万华将结合市场情况、股价表现以及相关规定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以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际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2.信通万华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信通万华出具的减持告知函以及关于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内容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