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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0版)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970.83万元,同比下降27.5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97.70万元,同比下降185.0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828.59万元,同比下降381.08%。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290 证券简称:景业智能 公告编号:2026-013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4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来建良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职责,认真执行各项决议,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不断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充分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认为该工作报告真实地反映了董事会本报告期的工作情况。

董事会听取了《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认真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董事会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5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综合考虑2025年度公司盈利状况、实际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及前期已实施的中期分红情况,为更好地统筹资金使用安排,维护公司长远利益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经审慎研究,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真实情况。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岗位职责,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了2026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关联董事来建良、章逸丰、金杰峰、朱艳秋、吴薇、滕越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6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2026年度独立董事津贴为7万元/年(税前)。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独立董事楼翔、伊国栋、杨将新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3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岗位职责,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了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关联董事章逸丰、金杰峰、朱艳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3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决定其2026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平、自愿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关联董事吴薇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1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6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的综合授信。授信业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票据贴现、国内信用证等,授信额度的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签订的协议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内与银行签署相关合同及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履职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严格规定和要求,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决策提供了公正、独立的专业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涉及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独立董事楼翔、伊国栋、杨将新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3票,议案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其在符合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下和金额范围内,根据股东会决议全权办理公司2026年中期分红具体方案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具体实施利润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章逸丰先生、朱艳秋女士、金杰峰先生为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系关联董事,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3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章逸丰先生为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1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5年5月11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二十三)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有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290 证券简称:景业智能 公告编号:2026-014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主要原因为公司2025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未满足《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条件的相关规定。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97.7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8,770.68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未满足《公司章程》中“该年度实现盈利且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税后利润)为正”的现金分红前提条件。需要说明的是,公司已于2025年11月10日完成2025年中期分红,以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102,094,00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10.47万元(含税),符合《公司章程》关于中期分红的规定,积极履行了股东回报义务。

综合考虑2025年度盈利状况、实际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及前期已实施的中期分红情况,为更好地统筹资金使用安排,维护公司长远利益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经审慎研究,公司董事会拟定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

(一)中期分红安排

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公司拟于2026年中期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现金分红,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二)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报表中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3、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利润分配条件。

(三)中期分红的授权安排

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其在符合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下和金额范围内,根据股东会决议全权办理公司2026年中期分红具体方案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具体实施利润分配。

(四)授权期限

自本议案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并将前述议案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充分考虑了现金流状态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290 证券简称:景业智能 公告编号:2026-015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59号),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景业智能”)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6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3.89元,共计募集资金69,813.40万元,坐扣承销及保荐费5,550.17万元(其中,不含增值税金额5,236.01万元属于发行费用、增值税314.16万元不属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64,263.23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不含增值税)2,548.64万元后,并加回坐扣承销及保荐费中增值税314.16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2,028.7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60号)。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尾差系折合万元列示导致,下同

(二)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03号),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0.9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3.77元,共计募集资金21,106.05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17.2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0,588.77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发行手续费及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43.92万元后,并加回坐扣承销及保荐费中增值税29.28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0,474.1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83号)。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二)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平海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及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庄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杭州智核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钱塘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浙江景融核科技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为研发类项目,无单独的销售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该项目的实施为公司进一步开发新技术和新产品夯实基础,促进公司销售收入和营业利润的持续增长,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2、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3、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2,374.89万元(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该项议案业经公司2025年6月3日召开的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期将节余募集资金12,480.2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2、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3、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5,954.86万元(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该事项无需经股东会审议。公司本期将节余募集资金6,003.54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景业智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景业智能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附件:1.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1

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补充流动资金投入金额大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系投入金额包含该部分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

[注2]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生产基地项目投入金额大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系投入金额包含该部分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

附件2

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88290 证券简称:景业智能 公告编号:2026-016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

近三年受监督管理措施2次,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签字注册会计师翁武进、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肖莹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业务规模、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2025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3.0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00万元(含税)。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6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符合《证券法》的规定且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一致同意聘任其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290 证券简称:景业智能 公告编号:2026-017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预计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实际需要,交易定价依据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于同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该关联交易基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且该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公允,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故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35,000万元人民币。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吴薇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中国宝原投资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注:1.中核集团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由于中核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宝原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按照科创板上市规则,中核集团与公司构成关联方,同时,基于谨慎原则,认定中核集团下属单位与公司亦构成关联方。

2.上述表格中出现合计期末余额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造成的尾差。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管理办法》和有关保密规定,对中核集团下属单位基本情况进行了豁免披露处理。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持续经营,过往发生的交易能正常实施并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相关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关联交易业务往来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关协议或合同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定价原则确定,并采用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按照相关进度进行收付款。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相应的协议或合同。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上述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上述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290 证券简称:景业智能 公告编号:2026-018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预计在2026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授信业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票据贴现、国内信用证等,授信额度的有效期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签订的协议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与期限内与银行签署相关合同及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290 证券简称:景业智能 公告编号:2026-019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

3、2025年6月2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738,0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6月19日过户至“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价格为28.32元/股。

4、2025年7月24日,公司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议案》。

二、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和解锁安排

2025年6月2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738,0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6月19日过户至“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价格为28.3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6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66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参与对象所获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首次授予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后分三批解锁,每批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40%、30%、30%,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和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三、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完成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的考核年度为2025-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第一个解锁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依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较2024年下降27.57%,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设定的触发值考核目标,因此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未成就。

四、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满后的后续安排

根据《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公司未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未解锁部分可由管理委员会决定收回或递延至下一年度考核解锁,最长不超过最后一个解锁年度。若递延一年后仍未达到原定考核要求,则持有人当期不能解锁的持股计划权益和份额由管理委员会根据董事会授权对收回的相关权益进行处置,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在二级市场售出、提请公司董事会回购注销该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或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处理对应的股票,并以原始出资金额归还持有人,剩余收益(如有)返还公司。

因此,鉴于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董事会决议并授权管理委员会决定,持有人所持标的股票权益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考核及解锁。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290 证券简称:景业智能 公告编号:2026-020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年3月26日至2025年4月4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相关部门未收到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17)。

3、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5年4月1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19)。

5、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因激励对象离职作废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故公司拟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10万股。

2、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而作废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下同。

依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较2024年下降27.57%,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设定的触发值考核目标,故公司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24.48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

综上,本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27.58万股。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所有激励对象及部分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该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景业智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暨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景业智能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安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景业智能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290 证券简称:景业智能 公告编号:2026-021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下转2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