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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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杨宗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成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媛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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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杨宗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成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媛媛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上接23版)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进行了审查,认为天职国际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的工作需要。认为本次聘请的财务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审议程序,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352 证券简称:颀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3
转债代码:118059 转债简称:颀中转债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2026年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为对冲经营活动中的汇率风险,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含子公司)拟利用外汇衍生品,开展与业务规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以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或收益,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
● 交易品种:公司拟开展的外汇产品业务为远期结售汇业务。
● 交易金额及币种: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仅限于避险性质且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7,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含本数),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含本数),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前述已审议额度。结算币种为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日元等。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紧密相关,远期结售汇业务可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但远期结售汇业务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操作风险等特别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汇率市场运行情况,择机在银行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公司出口业务占销售收入的比重甚高且部分原材料、生产设备的采购以日本、韩国的供应商为主,主要采用美元、日元等外币进行结算,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公司拟开展远期结汇、售汇业务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或收益,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
二、远期结售汇业务概述
远期结汇、售汇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其交易原理为与银行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协议,约定未来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及汇率,到期时按照该协议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汇、售汇业务,锁定当期结汇、售汇成本。合约银行凭公司与银行所签的《远期结汇、售汇总协议书》及公司提交的《远期结汇、售汇委托书》,在确认公司委托有效后,办理相关业务并向公司出具《远期结汇、售汇交易证实书》。
三、远期结售汇品种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仅限于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一美元、日元等。
四、2026年拟进行远期结汇、售汇业务的额度、时间及资金来源
(一)额度: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仅限于避险性质且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7,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含本数),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含本数),结算币种为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日元等。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前述已审议额度。
(二)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和授权期限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远期结汇、售汇协议,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三)资金来源: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五、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境外采购和境外销售金额较高,主要采用美元、日元等外币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公司开展与银行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从锁定结售汇成本的角度考虑,能够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使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公司仍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同时,远期结售汇等业务操作也会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远期结售汇等业务的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即期市场汇率,造成汇兑损失,存在一定风险:
(一)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二)公司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款项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三)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七、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远期外汇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的机构进行交易。
(二)以真实贸易情况为基础,严禁进行超过公司正常收汇规模的远期外汇交易。
(三)建立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制定专门的制度对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决策程序、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操作流程等作出明确规定。
八、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为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九、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业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公司针对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措施,相关风险能够有效控制。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的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十一、上网公告附件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352 证券简称:颀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4
转债代码:118059 转债简称:颀中转债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以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投入资金,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颀中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阶段性闲置资金,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盘活资金,保证资金流动性、安全性,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投资产品。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安排相关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购买后及时分析和监控理财产品的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或其他合法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以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投入资金,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办理购买理财产品业务,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运作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投资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的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购买理财产品,取得一定理财收益,从而降低财务费用。同时提升公司整体获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人对上述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352 证券简称:颀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5
转债代码:118059 转债简称:颀中转债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1.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于2023年2月2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15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2,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8,737.38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3,262.62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4月13日出具了《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 [2023]27694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2025年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0月1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298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85,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850,000手(8,500,000张)。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50,000,000.00元,扣除不包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1,209,905.6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8,790,094.34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5年11月7日出具了《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5]41896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39,883,344.96元,其中:募集资金理财产品收益0.00元,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34,277,829.79元。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0.00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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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5年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可转换债券实际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768,143,573.98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75,776,761.33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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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并按管理办法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1.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2023年4月,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龙门支行、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四牌楼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徽州大道支行无签署协议的权限)、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无签署协议的权限)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上述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2025年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2025年11月,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分行、首都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上述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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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5年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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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
2025年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公司结项的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加强项目成本费用的控制和管理,形成资金节余。
公司“颀中科技(苏州)有限公司高密度微尺寸凸块封装及测试技术改造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投项目结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481.34万元,其中待支付给供应商金额0.00万元,预计节余资金481.34万元,计划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颀中先进封装测试生产基地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投项目结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3,285.02万元,其中待支付给供应商金额286.53万元,预计节余资金2,998.49万元,计划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颀中先进封装测试生产基地二期封测研发中心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投项目结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221.97万元,其中待支付给供应商金额155.27万元,预计节余资金66.70万元,计划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2025年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2025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2025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1)。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剩余的超募资金(含利息)已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回购部分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2.2025年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5年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债)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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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报告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颀中先进封装测试生产基地项目”累计实现效益-9,424.91万元,承诺的累计效益为22,020.32万元;主要系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一直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受限于设备境外采购及供应商的产能因素,设备交付较原预计时间有所延后,且客户认证周期较长,受此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延缓。项目原计划于2023年9月完成,延期至2024年12月,目前尚处于产能爬坡阶段,因此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能实现预计累计效益。
注5:上述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5年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债)
截止日期:202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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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公司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于2026年1月置换,详见《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截至报告期末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上述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证券代码:688352 证券简称:颀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6
转债代码:118059 转债简称:颀中转债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年第一季度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核销资产的概况
2026年1月24日清晨,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颀中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颀中”)厂区凸块制程段发生火灾事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6日和2026年2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发生火灾事故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发生火灾事故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管理,防范财务风险,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受火灾影响而无法使用的相关资产进行清理,并予以核销。本次核销的资产净值共计219,381,250.61元。结合本次火灾事故的处理进展,目前相关定损、保险理赔及责任认定工作尚在推进中,赔偿金额及支付时间暂无法合理预估,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按毁损存货、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额计入营业外支出,后续实际收到赔偿款时,再将赔偿款金额计入当期利润表科目。
二、核销资产的确认标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对于因火灾等非正常原因导致的存货、固定资产毁损,应先扣除处置残值收入、可收回的保险赔偿款及相关责任人赔偿款,将扣除后的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由于目前相关定损、保险理赔及责任认定工作尚在推进中,赔偿金额及支付时间暂无法合理预估,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按毁损存货、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额计入营业外支出,后续实际收到赔偿款时,再将赔偿款金额计入当期利润表科目。
三、本次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处置存货和固定资产产生的损失全部计入营业外支出,使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合并利润表利润总额减少219,381,250.61元。本次核销资产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次对相关资产的报废处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确保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准确、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
特此公告。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352 证券简称:颀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7
转债代码:118059 转债简称:颀中转债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规定,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授权的具体内容
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于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三)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股东会授权后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四)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五)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在股东会授权后,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六)发行数量
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七)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4、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九)滚存未分配的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十)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十一)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十二)授权事项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适当调整、补充,确定本次发行的最终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三、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披露事项议案尚待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经年度股东会授权上述事项后,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发行程序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后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352 证券简称:颀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8
转债代码:118059 转债简称:颀中转债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7日以通讯和邮件方式发出,于2026年4月17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小蓓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资本支出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为更好地回报股东,公司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89,037,288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8,714,483股后的股本1,180,322,805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9,016,140.25元(含税),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含2025年半年度已派发现金红利59,016,140.25元)占2025年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4.4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进行2026年度中期分红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为简化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在符合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评估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崔也光先生、独立董事王新先生、独立董事解光军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25)。
(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阶段性闲置资金,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颀中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拟利用暂时闲置的资金择机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低风险的理财产品,盘活资金,提高收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十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6年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十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十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十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故提议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十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杨宗铭先生、余成强先生为利益相关方,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年度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大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保障和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拟开展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积极开展和落实相关工作并以此为基础,持续推动优化经营、规范治理和回报投资者。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年度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二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二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推动公司治理制度相关规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最新规定,进一步加强公司规范运作及内控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制定与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中部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二十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