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31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制度。
17、审议《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情况并拟定了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因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利益,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18、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高管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了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并拟定了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李宇彬、廖科华因是关联人,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暨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环境、社会与治理(ESG)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暨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第三届战略委员会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5、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6、第三届ESG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7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利润分配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5,461,190.54元,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620,176,928.81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1,993,681.62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036,787,779.63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59,524,885.88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合并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及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459,524,885.88元。
公司董事会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未来实施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704,091,29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22,454,774.6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83.58%;本年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亦不送红股。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将累计滚存至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日至本次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动的,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并保持每股分红金额不变,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2025年度公司中期分红金额为253,241,133.12元,本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675,695,907.72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33.68%。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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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中确定的现金分红比例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能力、整体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并兼顾了股东和公司中长期利益。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长远的健康发展规划,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具备合理性。
四、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
在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经营规划、盈利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回馈投资者对公司的坚定支持,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提请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可以根据2026年度经营情况,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利润分配的金额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五、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8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电子邮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公司电子邮箱进行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前的公司电子邮箱:dmbsh@ktc.cn
变更后的公司电子邮箱:kgkj@ktc.cn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其他联系方式保持不变。变更后的电子邮箱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正式启用,原邮箱地址同步停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欢迎广大投资者通过新的电子邮箱与公司沟通交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9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 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曹创,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林非,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彭豪,202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程峰,200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审 计工作,2006年开始执行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曹创、签字注册会计师林非、签字注册会计师彭豪、项目质量复核人程峰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费用
关于2026年年报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水平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查阅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并对其2025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资质,且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其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会审议。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投票表决,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