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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6-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7版)

证券代码:688322 证券简称:奥比中光 公告编号:2026-021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及经营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5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应收款项、存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经测算,2025年度公司确认的减值损失总额为1,969.60万元(人民币,下同),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经测试,公司2025年度共计确认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127.63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等规定,公司对资产负债表日的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公司2025年度共计确认存货减值损失金额为1,841.97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确认各项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为1,969.60万元,减少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为1,969.60万元(未计算所得税影响)。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事项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执行,无需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特此公告。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322 证券简称:奥比中光 公告编号:2026-022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以下简称“《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5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自202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相关规定作出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322 证券简称:奥比中光 公告编号:2026-023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实现盈利暨取消股票

简称标识U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出科创成长层暨取消股票特别标识U后,上市公司A股股票简称显示由“奥比中光-UW”变更为“奥比中光-W”,A股股票代码688322保持不变。

● 取消股票特别标识U的起始日期:2026年4月21日。

● 公司于2022年7月7日于科创板上市,属于存量科创成长层公司,调出科创成长层系满足以下调出条件:扣非前后归母净利润孰低为正。

一、调出科创成长层暨取消股票特别标识U的情况说明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科创成长层》等有关规定,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1,275,331.48元,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1,534,829.71元,属于科创成长层企业,因此自公司上市之日起A股股票简称显示为“奥比中光-UW”。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于2026年4月20日披露。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且被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7,909,973.81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0,882,977.04元;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正,符合“上市时未盈利公司首次实现盈利”的情形,公司A股股票将于2026年4月21日取消特别标识U,股票简称显示由“奥比中光-UW”变更为“奥比中光-W”,A股股票代码688322保持不变。

二、其他事项的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科创成长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业务指南第6号一一证券特殊标识》,公司A股股票取消特别标识U不会对公司股票交易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