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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7版)

其中,预计与单一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万以上且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1、中锐集团及其关联方

单位:万元

注:①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17日披露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2025-016、2025-034)。

②如合计数与分项有差异,系四舍五入尾差造成。

2、成都海通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注:①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17日披露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2025-016、2025-034)。

②如合计数与分项有差异,系四舍五入尾差造成。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中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767弄2号601、105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钱建蓉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40697042M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教育产业投资,酒店业投资及相关行业投资;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国内贸易代理;自有房屋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钱建蓉持有80%股权,贡明持有15%股权,田洪雷持有2.5%股权,茹雯燕持有2.5%股权。实际控制人:钱建蓉

财务状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锐集团资产总额为146.05亿元,所有者权益为68.27亿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25.59亿元,净利润为0.30亿元。

2、成都海通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鹤山街道工业北路277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罗伟嘉

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317464298076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模具制造;数控机床销售;喷涂加工;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罗伟嘉持有90%股权,汤梦妮持有10%股权

财务状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成都海通川资产总额为454.13万元,所有者权益为489.23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338.76万元,净利润为-12.63万元(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说明

中锐集团持有公司控股股东苏州睿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成都海通川系公司副总裁罗田先生亲属控制的公司,均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说明

经核查,中锐集团资信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成都海通川资信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原则

1、关联租赁定价原则:公司向关联方中锐集团及其关联方租赁房屋定价系参照其周边租赁房产的市场价格确定,且处于周边办公楼租赁价格正常区间内。

2、物业、酒店、餐饮、咨询等服务定价原则:公司接受中锐集团及其关联方的物业、酒店、餐饮、咨询等服务,是交易各方通过市场竞争和综合比较的选择结果,交易价格依照同行业同类业务的市场定价规则确定。

3、销售商品定价原则:公司与中锐集团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关联销售,是交易各方通过市场竞争和综合比较的选择结果,交易价格依照同行业同类业务的市场定价规则确定。

4、关联人向公司提供借款定价原则:根据公司融资成本及市场行情,双方协商确认借款年利率为7%,该利率水平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5、采购原材料定价原则:公司与成都海通川之间的关联采购,是交易各方通过市场竞争和综合比较的选择结果,交易价格依照同行业同类业务的市场定价规则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与之签订协议,按协议约定进行结算。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需要,具有必要性。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具有明确的定价原则,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相对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在资产、业务、技术、人员和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关系,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依赖关联方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做出,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及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中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4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5年度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3,735万元,占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3.78%。明细如下表: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3,735万元,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13,735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1、应收款项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坏账准备,按信用风险特征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2025年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为9,687.84万元。其中:

(1)本期应收账款按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的坏账准备17,425.42万元。

单位:万元

应收账款依据信用风险特征确定组合的依据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如下:

(2)本期其他应收款按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的坏账准备-234.14万元。

其他应收款依据信用风险特征确定组合的依据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如下:

(3)本期长期应收款按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的坏账准备-7,453.44万元。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其他长期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4)本期应收票据按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的坏账准备-50万元。

应收票据依据信用风险特征确定组合的依据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如下:

2、存货

本公司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如果某些存货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可以合并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本公司按照存货类别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

在资产负债表日,如果本公司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本公司将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本期公司计提存货跌价损失591.76万元。

3、合同资产

本公司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本期公司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3,455.41万元。

四、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计提资产和信用减值准备的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且公允地反映了期末公司资产状况、资产价值及财务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

2、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谨慎性和充分性原则,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中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5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9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5年12月,财政部颁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解释第19号》的内容要求,执行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中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6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未弥补亏损超过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03,479.68万元,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48,060.75万元,实收股本为108,520.93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二、形成的主要原因

2025年度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较大的主要原因系公司2025年度计提了减值损失13,735万元,造成了公司净利润的亏损,进而增加了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计提减值损失主要是园林生态业务子公司项目应收款回收不达预期所致。

三、为弥补亏损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一)全力推进园林应收款回收

公司园林业务已基本完结,回收项目应收款成为主要任务。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园林各类应收款项账面原值约39.84亿元,其中应收未收的款项约30.33亿元,主要集中在贵州地区。贵州地区应收未收的款项约27.12亿元,占比超过89%。上述部分款项已长期拖欠超过8年,地方政府及国资平台公司的长期拖欠,对公司经营和资金造成了严重的影响。近年来,公司持续计提减值损失,导致上市公司出现亏损,净资产规模持续下降,并对制造业生产再投入及技术改造、资金运营及周转、降低债务负担等方面造成了极为负面的影响,严重制约了制造业实体企业的发展。

公司直面现实,积极尝试多种化债模式,推进资源化债、资产转让等新路径;同时继续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财政部、省长信箱等国家、省级平台向上反馈企业真实情况,推动政府尽快回款支付。

近期国家陆续发布各项政策,着力化解地方债务。2025年2月,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中提出“要着力解决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在会上联合发声,宣布将“重拳整治拖欠民企账款”。2025年3月国家发布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提及“加力推进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工作,强化源头治理和失信惩戒,落实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长效机制”。2025年3月,国务院发布了最新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期限要求,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60日内支付款项;并加大拖欠违法处罚力度,对机关、事业单位在公务消费、办公用房、经费安排等方面采取必要的限制措施,对国有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款项,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对负有责任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国家化解地方债务及清欠民营企业欠款的积极效应正在逐步展现。

报告期内,公司紧抓政策契机,持续积极推动贵州地区项目应收款纳入国家化债计划,取得一定的阶段性进展,但未实现款项的实质性回收。未来,在贵州地区,公司将全力与各地方政府磋商,敦促地方政府积极行动,并将积极争取国家化债政策的落地,从根本上化解公司在贵州区域的应收款难题,实现应收款项的有序化解,回笼资金,维护上市公司及投资者的权益。

(二)稳固包装科技主业,聚力开拓海外市场

近年来,白酒行业步入深度调整阶段,国内酒类消费需求持续低迷。面对严峻市场环境,公司坚持提质增效,积极配合客户推进产品工艺升级、数字化改造优化等工作,持续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拓展优质成熟客户存量需求。报告期内,公司的第一大客户劲酒出现良好的增长趋势,公司集中力量配合劲酒,实现产品的保质保量供应,深化了与核心客户关系,实现了共同成长,使得公司在整体趋势下滑的情况下,展现出较好的发展韧性。

此外,国内制盖企业在海外市场的市场占有率很低,有极大的提升空间,特别是欧洲、美洲及澳洲等地。公司报告期内专门成立海外市场拓展公司,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将国内成熟的产品体系与服务能力向海外延伸,积极开拓海外蓝海市场。海外市场主要聚焦烈酒、葡萄酒、橄榄油等领域,公司持续精准地推出明星产品,自主研发的新型瓶盖在南美、南非、东南亚市场获得广泛认可,并成功进入部分海外头部客户供应链。

(三)积极寻求外延式发展,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将持续致力于包装科技业务向科技化、智能化、数字化转型,开展产业链上下游、新型产品的并购整合,提升产业协同效应,推动传统制造业的科技转型。此外,公司将不断寻找外延式发展,向新质生产力方向迈进。在国家“并购六条”等政策背景下,公司将积极探索未来有增长潜力的业务与发展方向,适时、稳妥利用各类资本市场工具开展战略合作或投资并购,通过产业发展和资本运营的双轮驱动,打破目前公司业务的发展瓶颈,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提高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推进上市公司持续稳健向好发展。

特此公告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中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7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授权具体内容

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判断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面值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与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价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资本公积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金额,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的数量,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以询价结果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六)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九)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适当调整、补充,确定本次发行的最终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做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三、风险提示

本次授权事项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审议具体发行方案,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中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8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1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4月30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767弄2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3、上述议案6、7、11为特别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上述议案8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作2025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现场登记时间、地点

1、登记时间:2026年05月06日9:00~11:30和14:00~16:00

2、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767弄2号1楼

(二)会议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电子邮箱、信函等方式进行登记,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请于2026年05月06日16:00之前将登记文件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电子邮箱登记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日期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三)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朱拓 王小翠

联系电话:021-62880181

电子邮件:wangxc@chiway.com.cn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767弄2号

邮编:200335

(四)会议费用

本次股东会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特此公告。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74”,投票简称为“中锐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11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11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