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93版)
4、智慧中药管理
智慧中药管理方案利用“信息化+自动化”两化融合技术,基于大数据分析,设备协同调度,实现“自动库存+自动调剂+自动发药”,建立中药饮片、小包装智能化调剂、煎煮。
散装中药饮片智能调剂系统具备自动接方、智能审方、自动加药、智能补缺、智能复核、自动包装等功能的产品,可实现散装中药饮片全流程的自动化、智能化调剂。同时,可对药品进行实时进销存管理,批次管理,处方管理等功能。
小包装饮片智能调剂系统依据处方信息自动识别小包装饮片相关信息,智能完成药品计数、裁切、包装,实现中药小包装饮片全程自动化调剂。同时,可扩展对接中药智能库等设备,实现门诊药房小包装药品库发一体无人化智能调剂。
中药数智化煎药服务中心系统具备全自动的加药、加水、浸泡、煎煮(先煎、后下、两煎)、灌装、清洗、倒渣等功能,全程无人化操作,信息化监管,实现传统中药煎煮工艺全流程的数字化、智能化。
主要产品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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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药事(学)信息化
药事(学)信息化包括:智慧药学管理体系、智慧药事管理体系及智慧耗材管理体系。
药学管理体系包括智慧药学管理和区域智慧药学服务体系。
智慧药学服务体系包括临床药师工作站、处方前置审核系统、处方点评系统、药学门诊系统及移动居家药学服务系统等产品,可使药师深入参与到临床诊疗过程中,充分发挥药师专业价值、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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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药师工作站
区域智慧药学服务体系,包含区域审方中心、区域处方流转平台及区域中心药房,可实现区域内处方集中前置审核、处方规范化流转及送药到家等服务、区域药品供应链统一管理、区域药品配送中心及区域药品供应保障中心等业务模式,完全响应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对药品供应及药字服务工作的管理要求,助力加强县域医共体药学服务能力建设,使优质药学服务资源有效下沉至基层,促进区域合理用药,便利居民就医购药。并促进医保资金合理使用,推动“医药分开”医改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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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医共体药学/药事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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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小隆”智慧药学机器人
智慧药事管理体系以全局统筹、协同调度各类药品智能化设备实现两化融合,主要包括药品供应链管理、院内各级库房仓储流通管理及处方药品调剂发放管理,同时提供集采药品监管、麻精药品管理、静配中心管理、病区分布式药房管理、中药煎煮管理、制剂室管理等专项管理系统,以实现对全院药品全流程闭环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有效保障药品安全供应,有效提升人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并释放药师人力资源以投入到专业临床药学服务中,满足医院药学服务工作高速发展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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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物资综合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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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事AI运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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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药品集采任务管理平台
具体产品分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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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智慧仓储
智慧仓储产品主要包括智能化仓储管理系统、柔性精密物流系统、AGV物流、数字化手术部物资管理等。依托信息化管理系统、自动化设备和物联网技术,实现全院药品、物资的智能传输、存取、库存管理及医疗废弃物资处理等过程,从而改变传统的人工方式,弥补院内物资传输能力不足的问题,有效提升物流效率,实现全院物资存储、管控、分发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产品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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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2.2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的对外采购主要分为三个部分,原材料采购、OEM采购和配套设备及服务采购。
(1)原材料采购
包括电机、交换机、传感器、型材、五金塑胶件、线材、包装材料等,用于生产自产产品。由于公司自产产品种类繁多,各产品之间涉及的原材料有较大差别,而公司整体规模还相对较小,因此,该部分原材料的采购具有品种极多、单品种采购量较小等特点。
(2)OEM采购
公司作为医疗物资智能化管理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通过OEM模式将少量产品的生产制造委托业务伙伴完成,有利于公司集中有限资源于核心技术的研发和产品的综合设计,同时亦能保证部分产品质量稳定性、生产灵活性、交货保证性、成本可控性,具有较强的规模经济效应,节约加工设备和场地的资本投入,降低公司的生产成本,是公司优化资源的综合选择。
OEM模式下,采购内容包括智能分包机、药品核对系统、智能发筐机等产品。在此模式下,公司提供设计和需求方案,交由OEM厂商进行生产,生产完成后,公司向OEM厂商进行采购。
(3)配套设备及服务采购
配套产品及服务主要是公司为了给客户提供医疗物资智能化管理整体解决方案,在项目开拓过程中,外购的配套产品及工程服务等。其中:配套产品系公司项目开展过程中,采购的非自产产品;工程服务主要系包括静配中心净化工程、门诊药房改造装修工程和气动物流工程安装服务及零星维保服务。
2、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自主生产+委外加工”的生产模式。其中,主要产品均为自主生产,生产程序包括钣金加工、机械组装、电控组装、整机组装、灌装软件、整机调试等步骤。部分钣金喷涂、钣金切割以及少量组装加工系通过委外加工完成。
由于不同客户对产品的结构、技术参数等方面均存在一定的差异,因而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参考销售计划、安全库存量统筹制订生产计划,安排人员和机器设备组织生产。
通常情况下,获取客户订单后,对于标准型号的产品,生产部根据公司销售部提供客户订单和预测,负责组织生产活动;对于客户存在不同技术参数需求的产品,由销售部组织研发部门按照客户需求进行调研并设计产品方案,经设计开发后向生产部下发生产计划;生产部负责整机集成、装配调试等生产环节,生产完成后由品质部进行全面检验,检验完成后进行成品入库。
公司生产步骤主要包括钣金加工、机械组装、电控组装、整机组装、灌装软件、整机调试等步骤。上述生产环节中,在钣金加工环节需要大型机器设备,主要通过激光成型机、激光切割机、液压折弯机等机器完成。而机械组装、电控组装、整机组装、灌装软件、整机调试等环节主要通过小型设备和人工操作完成。因此公司大型设备较少,并且以钣金加工机器为主,对大型机器设备的功能要求较低,现有机器设备足以满足公司目前生产过程中的加工需求,进而呈现出机器设备成新率较低的情况。
此外,出于优化生产和运营效率考虑,公司采购过程中,对于部分结构部件采用直接采购的方式,减少公司加工工序,降低对机器设备的需求,减少电能耗用量。
3、销售模式
(1)销售模式
公司采取直销与经销相结合的方式。
● 直销模式
直销模式下,公司客户主要包括医药供应链服务企业、终端医疗机构以及政府、工程总承包单位等。具体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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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医药供应链服务企业
根据“十四五”时期药品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要求,医药流通及供应链服务企业依托数字化、智能化现代物流体系,将药品、医用耗材等医疗物资的供应链一体化服务延伸至医疗机构药库、药房及病区,实现医疗物资管理信息流、物流、资金流、追溯流的深度整合与全程可追溯。医药供应链服务企业向公司采购相关产品后,为医疗机构提供院内物流、智能仓储、库存管理等延伸服务;公司与大型医药流通企业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共同构建集约化、规范化、数字化的现代医药供应链体系。
B终端医疗机构
针对医疗机构,公司主要通过招投标的方式获取订单并实现销售。由于公司面对终端医疗机构客户以公立医院为主,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招投标过程主要包括招标、投标、开标、签订合同等环节。
C地方政府、工程总承包单位等
公立医院建设模式不断创新、变革,政府代建、工程总承包等方式是目前新建医疗机构普遍采用的专项建设新模式。公司主要通过招投标的方式获取订单并实现销售。
● 经销模式
经销模式下,公司通过经销商实现销售。经销商凭借区域性营销能力和销售渠道,为公司提供各类有效的商业信息,并在前期接洽客户,为公司产品进行品牌建设宣传。在客户形成初步意向后,经销商协助公司技术人员与客户进行沟通,根据客户需求进行数据分析、现场测量、方案设计等工作。经销商与其客户达成销售意向或签订销售合同后,再与公司签订采购合同。公司在取得经销商下达的订单后,按合同约定发货并收款,并为产品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2)定价模式
公司主要根据成本作为定价基础,充分考虑产品类型差异、市场竞争力、销售模式、品牌市场地位等因素,结合市场实际情况、客户对产品的认可度,制定合理的利润水平,综合考虑客户的信誉、规模、合作成熟度等因素来决定报价。
(3)售后服务
公司根据合同约定,一般为产品提供质保期,质保期内为客户提供按合同约定的维护服务,质保期外以另行约定收费的方式为客户提供持续服务。公司在全国主要地区均能实现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完成维修服务。
2.3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其他专用设备制造(C3599)。我国医疗物资智能管理系统的主要发展历程如下:
第一阶段:自动化构思和尝试阶段,国内市场初现规模
由于国内外医疗体制情况的不同,国内外医院药房设置具有较大差别,国内医疗机构无法直接引进国外成熟设备。20世纪90年代开始,国内各机构陆续对药品管理的自动化建设进行尝试,如中国人民解放军成都军区总医院和四川大学在1995年合作开发出“自动发药机及信息处理系统”,胡乃刚2002年申报的“医院门诊药房自动投药机”专利等;同时国内医院及医药流通企业也尝试引进国外的摆药机、自动化药房系统等产品;2007年左右,以公司为代表的一批国内厂商结合国内医疗环境和医疗体制的实际情况,借鉴国外产品经验,陆续开始研发适合于中国医疗环境的自动化药房,并推向市场,填补国产自动化发药设备市场空白。该阶段中,国内市场产品主要以单品设备为主,产品功能主要以机器代替人工。
第二阶段:逐步转变至“全院级、一体化”整体解决方案
自2010年起,随着《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和《二、三级综合医院药学部门基本标准(试行)》等一系列医疗机构下属部门管理规范的出台,对医疗机构全院级智能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由于医疗机构各业务流程和需求的专业性,药品及医疗物资存储方式的多样性,与医院HIS平台的兼容性,以及医生、患者诉求的差异性,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行业发展趋势,只有快速响应并提供丰富多样的解决方案方能在行业更好立足。
针对下游医疗机构关于一体化整体解决方案市场需求,以公司为代表的国内医疗物资智能管理系统企业审时度势,精准定位,以解决医疗机构需求为导向,积极推出静配中心自动化药房、自动化病区等解决方案。助力医疗物资智能管理系统向“全院级、一体化”方向迈进。
第三阶段:多元化应用领域拓展布局,“信息化、智能化”成为新目标
2017年前后,随着《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和《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的出台。在“处方外流”和“互联网+医疗健康”政策指导下,以公司为代表的国内医疗物资智能管理系统企业积极探索院外自动化药房新型零售模式,不断打造推出城市中央药房、小微自助药房、中药个性化智能制剂系统等院外新型智能产品。
在医疗机构自身信息化建设的需要和医药供应链服务企业进行物流延伸服务建设的双重背景下,国内医疗物资智能管理系统产品线不断完善,从自动化朝着“信息化、智能化”的方向发展。
第四阶段:打造新型智能医疗专项工程
2021年前后,随着国家相关规划以及《“十四五”商务发展规划》有关精神,加快5G网络、大数据等技术应用,优化药品流通传统模式,实现要素、结构、流程、服务的迭代式升级。在此背景下,推动了信息技术、智能与装备制造技术的深度结合与集成,实现全院级医疗物资的一体化管控。医疗物资智能管理系统由众多设备及配套的软硬件构成,需要涉及电气自动化、数控技术、软件编程、机械及制造工艺等多个技术领域。同时,由于终端医疗卫生机构的需求差异化较大,且在采购医疗物资智能管理系统时,往往会寻求整体解决方案,只有经过长期的产品研发,对行业的深刻理解与需求挖掘能力,企业才能具备相对完整的产品类别和型号,满足不同医疗卫生机构的差异化需求,初进入的企业由于其研发实力相对较为薄弱、产品线单薄、配套不完善,难以在竞争中获得优势。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国内最早从事医疗物资智能化管理整体解决方案的企业之一,自成立以来不断深耕医疗物资管理领域,逐渐拓展产品线与应用场景,经历了由单一产品拓展到多产品线,由院内领域延伸至院外领域,由自动化产品升级到智能化产品的发展历程。公司以优质的软硬件设计、开发、制造能力,不断满足客户多样化、个性化、定制化的需求。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产品已覆盖国内1,400余家医疗卫生机构(其中包含600余家三甲医院),包括北京大学第三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中南大学湘雅医院、江苏省人民医院、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空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西京医院)、空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云南大学附属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等国内著名医院,同时为国内主流医疗供应链服务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产品及服务,积累了丰富的项目集成经验。
由于公司所处医疗物资智能管理行业为新兴行业,目前尚无权威机构对该行业进行深入调研,市场容量无公开数据,故无法从公开渠道获取直接、准确的公司在医疗物资智能管理行业市场占有率数据。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国家政策支持
2025年,国家持续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密集出台系列政策,推动医疗健康产业向智能化、数字化、集约化转型,为行业新技术、新业态的落地提供了坚实的政策保障与发展空间。
在医疗装备与新基建领域,国家延续并深化大规模设备更新及以旧换新政策,医疗设备作为重点支持领域,迎来新一轮升级浪潮。2025年发布的《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十五五”期间将支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推进县级医院、重点乡镇卫生院提质升级,完善县域医学影像、检验、中心药房等资源共享体系,2025年统筹中央资金约88亿元用于相关建设,支持县域中心药房、基层医疗机构设备更新与信息化建设,助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
2025年1月5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布的《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进一步将医疗设备纳入重点支持范畴,为医疗机构装备迭代与信息化升级提供资金支撑,同时地方层面也纷纷落地配套措施。国家持续推进医疗设备更新与以旧换新政策,通过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工具支持医疗机构设备升级,支持医疗机构开展设备更新与信息化设施升级,为医疗机构智能设备业务提供了广阔市场空间。
2025年10月20日国家卫健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和规范“人工智能+医疗卫生”应用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2027年与2030年的两阶段发展目标,提出8大应用方向与24项重点任务,重点支持AI在医疗物资管理、处方审核、智能调配、患者服务等场景的落地应用,同时将医疗物资智能管理列为优先方向,覆盖药品全流程管理、库存智能优化、耗材精细化管控等场景,为行业技术落地提供了明确指引。因此,在智慧医疗与人工智能融合方面,政策引导力度将进一步加大。
在中医药与医药工业数智化领域,政策推动产业向“数智化、绿色化”转型。2025年3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提升中药质量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推进中药工业数字化、智能化发展,建设高水平数字化车间与智能工厂、绿色工厂,完善全产业链追溯体系;七部门联合印发《医药工业数智化转型实施方案(2025一2030年)》,针对医药行业特点,支持研发推广智能制药设备、检测设备,推动中药、医疗器械等细分领域的数智化改造,助力“数智中医药”建设,同时鼓励医疗机构建设共享中药房,推动中医药服务的标准化、智能化落地。
此外,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推进,2025年医改工作重点围绕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善展开,有序推进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深化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与县域医共体建设,鼓励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县域医共体,开展医共体绩效考核与监测工作,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基层医疗机构的设备配置与信息化建设需求持续提升,《乡镇卫生院医用装备配置标准(WS/T843-2025)》于2025年10月正式实施,进一步明确基层医疗机构的设备配置要求,为相关设备的普及应用提供标准支撑。
2026年1月22日,商务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药品零售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从完善药事服务、创新健康服务、优化行业结构等多维度明确发展方向,为药品零售行业规范化、数字化转型注入强劲动力。此次政策中,明确要求药品零售企业在销售药品时准确采集、核验药品追溯码,推动药品零售企业加强药品追溯管理和应用,提升用药安全监管、医保基金风控和全链条药品追溯。2026年2月5日,工信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中药工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6一2030年)》,坚持与时俱进、守正创新,以强化中药工业上下游深度融合为着力点,以营造健康良好的产业生态为目标,加快中药工业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全面提升中药工业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稳定性,切实把中医药保护好、发掘好、发展好、传承好。这进一步推动中药工业全产业链协同和高质量发展。此外,2026年4月2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人工智能+药品监管”的实施意见》强调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监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信息化引领药品监管现代化,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思维,统筹发展和安全,发挥智慧监管平台总枢纽作用,强化系统协同和开放共享,以数据要素为驱动、以场景应用为牵引,深入推进人工智能在药品全生命周期监管中的创新应用,通过自动化、精准化、协同化、智能化提升“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协同”水平,打造高水平全国一体化药品智慧监管体系,为全面深化药品监管改革提供有力数智支撑。
(2)医疗新基建带动行业需求快速增长
2025年,国家及地方持续加大医疗新基建投入,《医院智慧管理分级评估标准体系》等政策落地见效,各级医院新建、改扩建项目集中释放,药房自动化、病区智能化、医用物流数字化成为医疗新基建核心标配,带动行业需求快速增长。
《“十四五”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等作为重点方向。根据中信证券研究数据,“十四五”期间全国医疗新基建总投资规模达10,026亿元,其中,“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体系建设”为重点建设领域。无论是医疗机构的高质量发展,还是多层次医疗卫生体系的互联互通,都离不开数字化产品方案的支撑。以自动化药房为例,根据Verified market research公开数据,2026年,自动化药房市场空间将达到98亿美元,5年均复合增长率为9.4%。未来,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创新融合将形成一片数字医疗新基建的蓝海,公司也将迎来发展的新机遇。
《“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需要加强医疗基础建设。医疗基建投入被认为是未来稳经济的重要手段之一,而医疗基建是高质量的基建项目,短期长期都有其重要意义,不仅仅在短期解决了人们看病的需求,也是在未来会积极参与到经济活动中去的项目,同时能够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医疗新基建是解决民生、社会公平等问题的重要手段。政策推动下,医院对智能化医疗物资管理设备(如SPD系统、自动化药房)的需求显著增加,以提升运营效率和资源分配能力。
“十五五”期间医疗新基建将从“补短板”转向“提质量、强协同”,覆盖范围从城市三甲医院延伸至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层医疗机构智能化改造将成为新的需求增长点。公司将持续下沉市场,推出适配场景的轻量化、低成本、易维护自动化药房与智能药柜产品,抢占新基建市场份额。
(3)智慧医院建设为行业提供持续市场需求
智慧医院建设通过政策驱动、场景化需求升级、技术融合等多维度,为行业创造增量市场。智慧医院建设的核心政策(如《医院智慧管理分级评估标准》)明确要求医院提升对药品、耗材等物资的智能化管理水平。例如,医院智慧管理评级标准中,3级及以上等级需实现院内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初级/高级业务联动,推动医院加速采购自动化药房、智能物流等设备。
智慧医院建设围绕“智慧管理、智慧服务、智慧医疗”三大场景展开。在智慧管理领域,医院对医疗物资的全流程智能化管理需求显著提升,包括药品存储、分发、配送等环节。此外,静配中心、院外药房等新场景的拓展进一步打开市场空间。
智慧医院建设推动AI、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在医疗场景中的深度应用。医疗物资智能管理领域企业通过技术升级,可实现设备与医院信息系统的无缝对接,满足智慧医院对数据实时性、安全性及协同性的要求。
(4)药品流通企业转型拉动药房自动化设备需求
国家《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及《“十四五”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等政策明确要求药品流通企业向智慧供应链、智慧物流转型。例如,支持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智慧药房等新形态,推动流通企业整合仓储与运输资源,构建多仓协同物流模式。国家推动药品流通体系现代化,《“十四五”药品安全及高质量发展规划》要求企业提升集约化、信息化水平。药品流通企业为满足政策要求,加速引入自动化设备(如智能仓储、无人配送系统)以提升效率,直接拉动药房自动化设备需求。
传统流通模式下,药品分拣、库存管理等环节依赖人工,易出错且效率低。自动化设备(如自动发药机、智能分拣机器人)可将分拣速度提升数倍,错误率大大降低。自动化系统通过精准库存管理减少药品积压与过期风险,降低运营成本。因此,效率与成本优化的迫切性能够拉动药房自动化设备需求。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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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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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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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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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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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4,177.86万元,同比上升35.8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56.2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026.54万元,实现扭亏为盈。公司营业总成本42,597.95万元,同比上升19.72%;销售费用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5.62%,管理费用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54.11%,研发费用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3.81%。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329 证券简称:艾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9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符合公司当前及未来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定价依据,为正常的持续性合作,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此议案获得全体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表决通过,并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认为:公司对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预计,系基于公司及参股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作出的合理安排,相关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必要且持续性的业务往来。本次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交易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安全性等造成不利影响。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金额合计为5,000万元人民币,除关联董事徐立先生回避表决外,其余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该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必须,以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系根据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尚须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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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自2024年10月15日起,SIN-IRON INNOVATION TECHNOLOGY PTE. LTD.(中文名称:新加坡艾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成为公司关联方;
2.“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同类业务的发生额。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SIN-IRON INNOVATION TECHNOLOGY PTE. LTD.(中文名称:新加坡艾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4年10月15日
(2)企业类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3)注册资本:373.7941万美元
(4)注册地点:50 RAFFLES PLACE, #34-03, SINGAPORE LAND TOWER,SINGAPORE(048623)
(5)主要股东:CEDAR LIFETECH VENTURES VCC(持股80%)、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0%)
(6)法定代表人:一
(7)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成果转让;医疗机械、医疗用品、自动化药房、病区及医用家具系列产品、医用物流传输系统及相关软件产品的研发、服务、销售、出口和租赁。
(8)最近一年财务数据(以下数据经审计)
单位:新币(SG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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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SIN-IRON INNOVATION TECHNOLOGY PTE. LTD.(中文名称:新加坡艾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持股20%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徐立先生于2024年10月15日至2026年3月24日担任该参股公司董事职务,辞任未满12个月。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2026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相关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并结合市场价格情况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展开情况签订对应合同和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符合公司当前及未来生产经营需要。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定价依据,为正常的持续性合作,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上述关联方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上述交易的发生预计不会对公司现有持续生产能力、持续经营能力、持续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在公司的生产经营稳定发展的情况下,在一定时期内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可能将持续存在。公司承诺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将均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独立性以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329 证券简称:艾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6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徐立、朱锴、李万凤回避表决,其余出席会议的5名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第五届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组织管理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本方案,具体组织实施对考核对象的绩效考核工作,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四、薪酬(津贴)标准
(一)薪酬构成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薪酬是与公司年度目标绩效和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相挂钩,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根据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及相应年度的考核结果核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二)董事薪酬(津贴)
非独立董事按照公司的《员工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则为执行标准领取薪酬,独立董事2026年度津贴领取标准为:税前8万元/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所任职岗位,按照《员工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则为执行标准领取薪酬。
五、其他规定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二)外部董事出席会议及来公司现场考察的差旅费用,在每次差旅发生时凭有效票据按实报销。
(三)上述金额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四)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审议程序
(一)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委员李万凤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徐立、朱锴、李万凤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329 证券简称:艾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4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15日 13点00分
召开地点: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71号艾隆科技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5日
至2026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会议上,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还将听取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及《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4、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4、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董事及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对议案4、回避表决;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对议案5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二)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持有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三)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方式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信函以邮戳时间为准。
(四)登记时间、地点登记时间:2026年5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00)登记地点: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71号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五)注意事项: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71号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编:215123
联系电话:0512-66607092
电子邮箱:8103@iron-tech.cn
联系人:杨晨
2、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29 证券简称:艾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3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执行,对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均无实质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变更为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无需董事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金融工具准则实施问答》关于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变更为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无需董事会审议。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金融工具准则实施问答》关于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执行《金融工具准则实施问答》主要内容如下:财政部于2025年7月8日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明确规定,根据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通常表明企业具有收到合同标的后在短期内将其再次出售以从短期波动中获取利润的惯例,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对于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的标准仓单,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的,企业可以在初始确认时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一致应用于符合选择条件的所有标准仓单。对于初始确认时已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标准仓单,企业在后续期间不得撤销该选择。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329 证券简称:艾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0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艾隆科技”)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3、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5月3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5月5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3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3年5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激励对象在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存在利用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6、2023年5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层面2025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
■
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考核指标对应可归属比例如下表:
■
注:1、上述“净利润”指扣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025年度公司扣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8,561,998.81元,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为-43.33%,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4.42亿元。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业绩考核指标对应归属比例为0,故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44.87万股。
三、本次作废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影响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关于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上述两期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人数及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上述两期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作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上述两期激励计划继续实施。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上述两期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329 证券简称:艾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4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7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立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8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认真履行义务及行使职权,严格执行股东会决议,积极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保障了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总经理带领公司员工,协调各个部门展开工作,勤勉尽责,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董事会同意通过其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全面反映出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全面反映出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时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修订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激励约束机制,使薪酬分配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成效深度绑定,契合最新监管要求与公司高质量发展需要。
本次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七)审议《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8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结合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制定的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委员李万凤回避表决。
关联董事徐立、李万凤、朱锴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投资业务,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00,000.00万元(含目前生效的授信额度、尚未收回的保函等)的银行授信额度(不涉及任何担保事项),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流动资金借款、长期借款、开立信用证、开立保函、开具承兑汇票等,是为了满足公司2026年度生产经营活动和投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亦未出现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忠诚勤勉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履职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职业准则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顺利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公正。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监督核查和审慎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2025年度履职情况良好。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经核查独立董事江其玟、吴继承、朱磊磊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关联董事江其玟、吴继承、朱磊磊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自行动方案公布以来,公司积极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中的相关工作,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通过良好的经营管理、规范的公司治理和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徐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鉴于本次激励计划因未完成2025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故作废处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本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44.87万股。本次作废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次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委员李万凤回避表决。
关联董事张银花、徐立、朱锴、邱瑞、李万凤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鉴于本次激励计划因未完成2025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故作废处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本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86.3338万股。本次作废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次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委员李万凤回避表决。
关联董事张银花、徐立、朱锴、邱瑞、李万凤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4)。
(二十一)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除上述审议事项外,董事会听取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将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听取。
特此公告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329 证券简称:艾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5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亦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561,998.81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88,096,641.48元。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0元(含税)。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77,200,000股,扣减当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365,7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9,208,575.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亦不送红股。2025年度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支付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84,490.2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23,393,065.2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26.03%。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19,208,575.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03.4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具体调整。
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如上表所示,公司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发展阶段和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稳定发展,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329 证券简称:艾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2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
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及2026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及2026年3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相关信用及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及转回相应的减值准备。
2025年度公司计提各类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0,716,904.68元。2026年第一季度转回各类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共计3,238,824.14元。
(一)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
(二)2026年第一季度转回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其他应收账款坏账损失、长期应收账款坏账损失、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损失准备。经测试,公司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9,156,966.66元,2026年第一季度转回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3,167,108.89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对合同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损失准备。2025年度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716,581.60元,2026年第一季度冲回合同资产减值损失71,715.25元。
公司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存货跌价准备。2025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843,356.42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对公司2025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影响10,716,904.68元(合并利润总额并未计算所得税影响)。上述金额已经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本次转回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对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合并利润总额影响3,238,824.14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上述金额未经审计。本次计提及转回减值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实际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财务数据为准。
四、其他说明
公司2025年度和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基于谨慎性原则,客观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329 证券简称:艾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1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艾隆科技”)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2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2024年2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3、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2月20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2月22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4年2月27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4年2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同意本次授予事项。
6、2024年2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激励对象在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存在利用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和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7、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4-2025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2025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
■
2025年度考核指标对应可归属比例如下表:
■
注:1、上述“净利润”指扣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025年度公司扣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8,561,998.81元,营业收入为4.42亿元。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业绩考核指标对应归属比例为0,故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86.3338万股。
三、本次作废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影响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关于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上述两期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人数及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上述两期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作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上述两期激励计划继续实施。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上述两期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329 证券简称:艾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7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
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同意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操作细则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购买理财产品因投资标的选择、市场环境等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计划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优先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即任一时点理财产品最高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20,0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会影响正常经营流动资金所需。
(四)投资方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额度范围内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投资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的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确保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研发等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于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投资理财产品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针对可能产生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
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投资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的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在审批通过的额度范围内进行投资,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严格遵守风险与收益最优匹配原则。
3、公司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工作,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及规模,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严控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329 证券简称:艾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8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2026年度生产经营活动和投资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00,000.00万元(含目前生效的授信额度、尚未收回的保函等)的银行授信额度(不涉及任何担保事项),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流动资金借款、长期借款、开立信用证、开立保函、开具承兑汇票。授信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授信额度、用途范围及授信有效期内行使具体决策权。
特此公告。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