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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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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95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城地

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5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本项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号:2026-024)》。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本项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公司2025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706.50万元,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2,891.57万元,不满足分红条件,同时,考虑到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及未来市场环境,拟不进行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号:2026-025)》。

本项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度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定2026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人民币7万元。

本项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

本项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3票。董事韩维芳、周坚、杨永华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暨2026年度薪酬考核方案》。

依照《公司法》及《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聘请4位内部董事(不含3位独立董事)、6位高级管理人员,结合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完成情况,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税前薪酬。

公司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税前薪酬,将继续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考核其实际绩效结果来确定。

本项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基于谨慎性原则,部分委员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4票。董事张杨、王志远、吴凤林、鲍鸣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号:2026-026)》。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将暂存集中管理的募集资金进行变更暨投入使用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暂存集中管理的募集资金进行变更暨投入使用的公告(公告号:2026-027)》。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本项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新增2026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6年度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合计拟使用各商业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不限于本外币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贸易融资业务)。公司在上述额度内有计划地开展与各商业银行之间的融资业务。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上述额度在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的一年之内可滚动使用。

本议案已经战略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本项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6年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号:2026-028)》。

本议案已经战略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本项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情况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号:2026-030)》。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本项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号:2026-032)》。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本项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通过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通过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号:2026-033)》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本项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为审议公司2025年度报告及其他相关议案,拟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听取《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与本次董事会相关的专门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证券简称:城地香江 证券代码:603887 公告编号:2026-030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 本议案尚需提交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万斌,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章浩,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复核人:刘润,200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章浩、项目质量复核人刘润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万斌近三年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处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一一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6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3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公司将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实际年度审计工作量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决定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6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业务量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887 证券简称:城地香江 公告编号:2026-026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178号《关于核准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1,200,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226,415.09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193,773,584.91元。

上述款项已由保荐机构于2020年8月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海农商银行静安支行(银行账号为50131000814749893),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8月3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3365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3,251.68万元,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公司由自有资金账户转入部分款项以支付新设账户及其他手续费支出。

注2:如上述表格中数据存在尾差,系数据万元化后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设及存储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申江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江通”)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4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2024年9月10日,公司与子公司香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香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镇江香江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静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2025年1月17日公司与子公司云基础(扬州)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基础”)分别与保荐机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仪征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在所有重大方面得到了切实履行。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03,251.68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4年1月16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本着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0,0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在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5年1月15日,公司已按承诺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全部募集资金(累计4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2、2025年1月15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保荐机构同意,本着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9,0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在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19,000.00万元。报告期后,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的募集资金进行了归还,具体见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披露的《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号:2026-003)。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5年度,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城地香江(上海)云计算有限公司与X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及2026年2月签订《沪太智慧云谷数字科技产业园数据中心IDC托管业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业务协议”)。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资金投入向经营收益转化,公司针对2026年2月签署的《托管业务协议》项下需交付的相关内容,设立“沪太智慧云谷数字科技产业园项目一期(定制化项目)”(以下简称:“本次定制化项目”)。因此,公司拟决定将原暂存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及相关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变更暨投入使用于本次定制化项目中。

本次将暂存集中管理的募集资金进行变更暨投入使用事项所涉及前述原暂存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的募集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共计15,790.23万元,包含相关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后合计19,850.78万元,最终变更金额以实际变更日暂存集中管理的募集资金及其相关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后合计金额为准。

相关内容可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将暂存集中管理的募集资金进行变更暨投入使用的公告》,该事项尚待股东会审议通过。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根据2024年12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5年1月13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公司认为,“沪太智慧云谷数字科技产业园项目一期”(以下简称“原项目”)目前已基本完成通用设备的采购及投入与安装,预计2025年4月左右可完成通用设备的全面安装及调试工作,剩余投入部分主要为客户定制化专用设备的采购及后续安装调试等。由于目前公司正与部分潜在意向客户就签约太仓数据中心进行持续接洽,但考虑到不同客户对于数据中心整体架构设计要求、品牌要求等,存在定制化差异较大的情况。因此,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募集资金不会浪费及滥用,在完成客户正式签约前,公司决定暂不投入定制化专用设备部分,待未来明确签约订单后,公司会根据客户具体定制化要求,或通过使用自有资金的方式继续完成项目建设。而考虑到“中移动扬州智算中心项目”的交付急迫性与公司流动资金压力,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股东回报,公司计划将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35,790.23万元部分变更至该项目,金额为20,000.00万元,剩余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15,790.23万元暂存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待日后有良好投资项目时公司再行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后使用。本项目募集资金产生的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净额仍存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待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统一处理。

具体内容见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85)。

2025年度,上述变更完成后,因原项目原定执行计划中正式签约了客户,公司根据最新客户要求及技术标准,对原下订的设备,根据技术及时间要求的变化,进行了部分退货及退订,并使用退货、退订资金及期间利息进行原项目规划中主要关于设备采购及工程建设款的再投入。2025年度,涉及退货及退订额为9,023.62万元,再投入金额为8,687.60万元。截止2025年末,综合计算退还及再投入,原项目“沪太智慧云谷数字科技产业园项目一期”尚余约336万元未投入。上述退货是基于业务具体要求的再投入,且均是仍用于变更前募投项目的建设,未发生募投项目用途的变更。

(二)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年审会计师认为:后附的城地香江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城地香江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报告期内,因项目原定执行计划中正式签约了客户,公司根据最新客户要求及技术标准,对原下订的设备,根据技术及时间要求的变化,进行了部分退还及再投入。截止2025年末,综合计算退货及再投入,原项目“沪太智慧云谷数字科技产业园项目一期”尚余约336万元未投入。

注2:累计投入额较计划投入额多出的0.64万元,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公司将其投入项目所致。

注3:募集资金总金额119,377.36万元,上表为未包含由募集资金产生的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的净额。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简称:城地香江 证券代码:603887 公告编号:2026-031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精神,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立足自身经营实际、公司发展战略、财务状况及对未来持续稳健发展的追求,拟定了《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围绕持续优化经营效率、完善公司治理、提升投资者回报、强化“关键少数”责任等,系统性地推动公司提质增效,切实保护所有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经营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提升运营效率:公司将紧密围绕数据中心基础设施服务主业,通过推动经营管理模式升级,落地精细化管理,同步实现责任、权限、利益逐级下沉,鼓励价值创造,激活微观经营活力,提升整体经营效率。

增强技术能力:持续不断围绕行业发展趋势、技术路径与客户需求,坚持技术创新,推动自有产品技术迭代与服务升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另外,通过归纳总结现有技术能力,结合行业前沿洞见,探索新的业务可能性。

提升盈利能力:控制低毛利项目的承接,主动降低对银行贷款的依赖,减少有息负债规模,重点发展高毛利的IDC产品和运维服务;建立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管控体系,通过集中采购、供应链优化降低采购成本。

二、完善治理,强化“关键少数”责任

持续完善内控体系:2025年以来,公司根据外部政策变化及内部经营需求,及时修订了《公司章程》《总裁工作细则》等多项内部管理制度,旨在进一步提升公司运作效率和管理水平。未来,公司将着力于持续完善覆盖各业务环节、各岗位的内部控制体系,主动管理风险,加强前置预警及后置内审力度,确保公司稳健合规运营。

依法履职,科学治理:公司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构建了以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管理层为核心的治理结构,以权责清晰、高效协调、相互监督为治理机制,保障管理层依法履职,实现科学决策。未来,公司将持续关注证监会、交易所最新监管政策,持续不断地更新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及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强化“关键少数”责任:公司持续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保持密切沟通,积极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权威机构的相关培训,定期开展内部法律法规及案例学习交流,督促“关键少数”加强证券市场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自律精神、履职能力与责任意识,严守合规底线;并通过薪酬挂钩经营数据、设置内部追责体系、发行股权激励等方式建立管理层、员工和股东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同向机制,传递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

三、提升回报,共享发展成果

优化分红机制:公司将在符合利润分配规则,保证正常经营和未来发展需要的前提下,积极实施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让投资者切实分享公司成长收益。

提升市场认同:在专注提升内在价值的同时,依法合规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向市场清晰传递公司价值。

四、提升信披质量,做好投资者关系

做好价值传导:公司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严格遵循《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内容合规、逻辑清晰,充分向市场传递公司动态与价值。

丰富沟通渠道:公司始终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基于当前已标准化的沟通模式,积极探索更多元的沟通渠道与高效沟通机制,认真听取意见与建议,回应投资者关切,持续构建公司与资本市场间长期、稳定的互信关系。

五、风险提示

本次行动方案基于公司当前经营情况、行业环境及发展战略制定,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方案中涉及的发展规划、战略目标等系前瞻性内容,可能会受行业发展、经营环境、市场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证券简称:城地香江 证券代码:603887 公告编号:2026-027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暂存集中管理的募集资金

进行变更暨投入使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5年初,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城地香江”)自持的“沪太智慧云谷数字科技产业园项目一期”大型数据中心(以下简称“原项目”),彼时未有明确客户意向,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时考虑该项目后续快速交付及其他在手数据中心投建需求,公司将原剩余募集资金进行重新规划,部分资金变更至“中国移动长三角(扬州)数据中心算力基础设施建维服务项目”投资建设中,该部分涉及变更投入后的募集资金为20,000.00万元。同时,基于原项目已实施的情况,剩余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合计15,790.23万元(不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现金产品管理收益等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暂存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待日后有良好投资项目时公司再行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后使用,由募集资金所产生的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净额同样暂存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待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统一处理。相关情况详见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号:2024-185)。

● 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15,790.23万元及相关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前述合计变更使用金额为19,850.78万元,最终变更金额以实际变更日暂存集中管理的募集资金及其相关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后合计金额为准,下同)。

● 本次投入简要情况:根据公司前期已披露的《关于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进展的公告》(公告号:2026-014),经公司审慎考量,拟决定将剩余全部募集资金及相关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合计19,850.78万元用于“沪太智慧云谷数字科技产业园项目一期(定制化项目)”(以下简称“本次定制化项目”)中尚待投建的部分,该部分投资总额为42,545.24万元。

● 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2028年3月。

● 关于原项目的后续安排:针对原项目部分,公司目前投入部分主要为园区通用设备及公用的建设,在无定制化部分相匹配的情况无法直接用于交付,因此,现阶段并不直接产生收益,难以进行独立核算。后续公司会根据已签约客户的进一步需求,通过自有资金投入的方式保障项目的交付使用。对于原项目相关业务的进展事项,请关注公司后续披露的项目合同进展公告及定期报告中“重大合同”章节内容。

● 本次公司募投项目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暂存集中管理的募集资金进行变更暨投入使用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目前暂存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的剩余全部募集资金投入本次定制化项目中使用(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现金产品管理收益等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78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2亿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0,000,000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6,226,415.09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93,773,584.91元。上述资金的到位情况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职业字[2020]33653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4年12月18日,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城地转债(债券代码:113596)”已正式摘牌,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将不涉及召开可转债持有人大会。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注1: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为103,587.13万元,尚未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15,790.23万元,不包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现金产品管理收益等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

注2:序号一项目累计投入金额有所减少,主要系本期受客户需求调整、相关设备退换所致,该部分涉及金额为336.09万元。

注3:累计投入额较计划投入额多出的0.64万元,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公司将其投入项目所致。

注4:如上述表格中数据存在尾差,系数据万元化后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拟再投入募集资金的原因及影响

(一)原项目投资情况

经公司于2020年1月4日和1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0年7月28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投入“沪太智慧云谷数字科技产业园项目一期”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中“沪太智慧云谷数字科技产业园项目一期”,原计划投资总额为105,442.45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84,045.99万元,原定建设期限为2022年8月。而后因外市电施工问题,公司分别于2022年2月17日、2024年1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十九次会议,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先调整至2024年2月,后调整至2025年2月。(具体原因详见公司已披露的公告,公告号:2022-016、2024-007)。

(二)本次将剩余全部募集资金投入本次定制化项目前投资情况

原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84,045.99万元,2025年1月公司变更原投入计划,调整后该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48,255.77万元,同时,将部分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投入已有明确交付预期的“中国移动长三角(扬州)数据中心算力基础设施建维服务项目”中,另外,将剩余15,790.23万元暂存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具体内容见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85)。

2025年度,上述变更完成后,因原项目原定执行计划中正式签约了客户,公司根据最新客户要求及技术标准,对原下订的设备,根据技术及时间要求的变化,进行了部分退货及退订,并使用退货、退订资金及期间利息进行原项目规划中主要关于设备采购及工程建设款的再投入。2025年度,涉及退货及退定金额为9,023.62万元,再投入金额为8,687.60万元。截止2025年末,综合计算退还及再投入,原项目“沪太智慧云谷数字科技产业园项目一期”尚余约336万元未投入。上述退货是基于业务具体要求的再投入,且均是仍用于变更前募投项目的建设,未发生募投项目用途的变更。

(三)本次决定再投入的情况及原因

公司全资子公司城地香江(上海)云计算有限公司与X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及2026年2月签订《沪太智慧云谷数字科技产业园数据中心IDC托管业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业务协议”)。

基于上述已签订协议及后续逐步下单的安排,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资金投入向经营收益转化,公司拟针对2026年2月签署的《托管业务协议》项下需交付的相关内容,设立“沪太智慧云谷数字科技产业园项目一期(定制化项目)”。鉴于该项目投建预期已较为明确,公司决定将原暂存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及相关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变更暨投入使用于本次定制化项目中。

1、本次方案实施的合理性

(1)有助于提升公司IDC运维规模,提升行业地位

截至目前,本次定制化项目已正式签约客户,因此公司决定继续投入剩余全部募集资金,以满足其迫切的交付需要。该项目的顺利推进,有利于提升公司行业地位,增强同行业竞争能力。

(2)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2025年8月,公司与X公司签署《托管业务协议》,双方就IDC运营托管首批需求及后续扩容计划达成明确约定。2026年2月,依据前期合同约定,X公司向公司下达新增IT容量需求。本次将募集资金投入本次定制化项目已签约确定的新增需求部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项目有序推进。

(3)契合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发展趋势,持续聚焦新基建核心主业

伴随“数字中国”纵深推进、信息技术迭代升级与移动互联网全面普及,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云端化已成为现代工业演进的主流方向。依托国家“互联网+”“人工智能+”顶层规划,我国正加速推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数字经济业态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创新协同。立足数字中国建设及产业数字化转型大局,公司聚焦新基建核心赛道,稳步落地中长期发展战略。

随着政府对于IDC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不断加大,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迎来全新增长动能,各行各业数字化转型进程持续提速,驱动数据中心行业迈入高速扩容黄金周期。本次定制化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助于公司扩大业务布局、提升市场占有率,全面夯实并强化核心竞争壁垒。

2、本次方案实施的必要性

截至目前,公司本次定制化项目已具备明确的交付内容及交付时点,收入确定性相对较强。本次将暂存集中管理的剩余全部募集资金再投入,可有效缓解公司资金周转压力,保障本次定制化项目按期投建与交付,加快实现投资回报。综上所述,本次再投入募集资金用途方案具备实施的必要性。

(四)本次再投入与原计划的差异

由于在原项目变更前,尚未有实质性的签约客户,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及转化效率,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变更至已签约“中国移动长三角(扬州)数据中心算力基础设施建维服务项目”中,该部分涉及变更的金额为20,000.00万元,剩余全部募集资金(不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现金产品管理收益等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15,790.23万元,在本次再投入前,暂存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

截至目前,公司已与X公司签订《IDC托管业务协议》,根据其最新技术要求及实际需要的IT容量。据此,公司拟将上述暂存集中管理的全部募集资金投入定制化项目,计划总投入金额为42,545.24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投入的金额为19,850.78万元,不足部分公司将继续以自有资金投入建设。根据公司与其所签订的《托管业务协议》,公司剩余全部募集资金预计将于2027年12月31日前投入完毕,该部分交付内容预计将于2028年3月左右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本次定制化项目在原项目基础上,针对《托管业务协议》覆盖的部分建设内容进行建设。在整体规划方面,在原项目的整体框架内,针对投资规模、具体投资结构,技术要求等进行了调整,但仍适用于原项目的相关审批程序,不存在超出原项目备案及核准的情况。

(五)本次再投入募集资金使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定制化项目的投入系基于公司已与X公司正式订立的“IDC托管业务协议”所涉及的交付安排,具备可执行性,本次再投入定制化部分可加快募集资金的投资回报。公司已对募集资金投入使用相关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也进行了充分、科学的研究和论证,经公司测算,该项目未来投建交付后,将对公司未来营收及利润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应以实际审计结果为准。

四、募集资金投入的具体内容

由于本次定制化项目的部分已与X公司正式签约,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及明确的技术标准与要求,基于审慎性原则,对该部分的可行性方案进行重新评估,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沪太智慧云谷数字科技产业园项目一期(定制化项目)

1、基本情况

该部分计划投入额42,545.24万元,其中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26,077.24万元,工程建设费用为16,468.00万元。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紧跟当前算力需求及数字经济浪潮,扩大自持运维业务规模,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企业盈利能力及股东回报。

2、投资计划

根据项目投资计划,项目建设期为2年,项目总投资为42,545.24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9,850.78万元。该募投项目的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3、市场前景及可行性分析

(1)数据中心行业市场发展空间广阔

数据中心作为海量数据的承载实体,是互联网流量计算、存储及吞吐的核心资源,也是数字经济的核心基础设施。随着数据从传统的以文字为主的形式逐渐被视频、音频等数据所取代,全球数据量自2016年开始进入了爆发期。同时,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以及5G网络的普及与应用也刺激了数据量的增长。根据IDC发布的《数据时代2025》,全球数据量将从2018年的33ZB增至2025年的175ZB,增长超过5倍,中国的数据量平均增速高于全球3%,到2025年将增至48.6ZB。

在需要存储和处理的数据信息量呈几何式增长的背景下,数据中心面临着规模扩张和性能提升的双重需求。近年来新型数据中心建设的热潮逐渐兴起,智算中心、超算中心作为基础设施加快部署,互联网企业与运营商均加大了对数据中心的建设力度。在当前“新基建”背景下,随着5G商用的普及、工业互联网的发展,互联网与传统产业进一步融合,数据中心作为终端海量数据的承载与传输实体,将成为各个行业赖以发展的基础性先导产业,在整个经济体系中的重要性将大幅提升,未来市场发展空间广阔。

(2)丰富的运营经验

公司持续向IDC产业链下游深耕拓展,已成功投建并落地上海联通周浦数据中心二期、临港智能科技创新创业园、中国电信江北数据中心(仪征园区)2024年算力基础设施建维、中国移动长三角(扬州)数据中心算力基础设施建维等一批重点项目,在数据中心规划建设、集成实施、交付运维等全流程积累了规模化、可复制的实战经验,形成稳定可靠的项目落地与运营管理体系。同时,依托IDC设备与解决方案、系统集成领域的核心技术积淀,公司在能耗精细化管控方面具备行业领先优势,PUE控制水平显著优于行业均值,部分项目综合能效指标在属地同类项目中位居前列,能够有效降低运营成本、满足政策合规与客户绿色低碳需求,为数据中心托管业务提供高效、稳定、可持续的运营保障,完全具备承接并高质量运营各类数据中心托管项目的综合实力。

(3)人才和技术优势

IDC行业兼具互联网与电信双重属性,而公司核心管理团队深耕通信与互联网领域多年,对行业发展趋势具备深刻洞察,能够精准把握技术演进与市场变化。下游客户专业化程度高、服务质量要求严苛,公司已形成技术、生产、营销、运维等多部门高效协同的体系,有力保障了卓越的客户体验。经过长期积累,公司在技术研发、设备运维、带宽与流量监控等关键环节构建起一支经验丰富、多学科交叉的专业团队,熟练掌握硬件、计算机科学、软件及网络等核心技术,并深刻理解电信行业历次信息化建设与市场需求的演变脉络,为数据中心托管项目的稳定运行、高效管理和持续创新提供了坚实的人才与技术支撑。

(4)全生命周期服务能力

公司下属业务主体深耕IDC设备与解决方案领域多年,与三大运营商在数据中心发展进程中建立深厚合作基础,依托对配电设备、空调系统、智能母线等多种IDC机房核心配套设备的技术积累与理解,成功切入IDC系统集成、运营管理及增值服务领域并取得完整业务资质。公司通过“生产、建设、运营”等多点协同,已打通IDC全产业链,形成从设备供应、方案设计、系统集成到运营管理、增值服务的全生命周期服务能力,技术、资质、产业链协同与运营商资源多重支撑,可稳定承接数据中心托管项目并保障项目高效落地与持续运营。

综上所述,本次定制化项目契合人工智能与数字时代发展方向,市场前景广阔,公司具备项目实施经验和各项管理能力。本次定制化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综合业务能力将得到有效提升。同时,该项目会为公司带来较好的经济效益,项目切实可行。

4、经济效益

本项目建设期2年,运营期10年。预计运营期年平均营业收入为30,426.52万元。

经测算,该项目所得税后内部收益率为9.84%,所得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6.85年(不含建设期),所得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7.85年(含建设期),具备明显经济效益。

五、本次再投入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所需的备案程序

本次投入募集资金使用的投资建设内容系原沪太智慧云谷数字科技产业园项目一期的定制化部分,仍沿用原项目的相关备案手续,无需重新办理。

六、项目实施风险提示

本次定制化项目的投入系基于公司已与X公司正式订立的《托管业务协议》所要求的交付安排,项目收益相对明确,公司对将募集资金投入使用相关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也进行了充分、科学的研究和论证,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客户需求变化,进而导致项目进程以及收益率不及预期的情况。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做好过程管控,并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原计划投入部分投资安排

由于原项目在2025年1月变更完成后,其投入部分主要为整个项目园区通用设备投入及园区公用的建设,该部分为园区运行及后续投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且该部分资产现阶段并不直接产生收益,难以进行独立核算。同时,结合当前签约合同内容,其中所含弹性锁定部分所对应的交付时间暂无法估计。但公司会根据客户的进一步需求,继续以自有资金方式投入并交付其使用。对于原项目相关业务的进展事项,请关注公司后续披露的项目合同进展公告及定期报告中“重大合同”章节内容。

八、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事项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暂存集中管理的募集资金进行变更暨投入使用的议案》。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6年4月20日,公司召开2026年审计委员会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将暂存集中管理的募集资金进行变更暨投入使用事项,是基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提升股东回报,并结合募投项目实际实施进展做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发展战略及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将暂存集中管理的募集资金进行变更暨投入使用事项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将暂存集中管理的募集资金进行变更暨投入使用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交易所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将暂存集中管理的募集资金进行变更暨投入使用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2026年审计委员会第4次会议决议;

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暂存集中管理的募集资金进行变更暨投入使用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