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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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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26-027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2026年4月20日(星期一)14:30在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经济开发区南翔西路333号)召开。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4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6年4月20日9:15~15:00。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朱小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40人,代表股份249,869,9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067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43,501,4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50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35人,代表股份6,368,4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7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36人,代表股份10,795,6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5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4,427,2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8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35人,代表股份6,368,4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73%。

上述出席人员均为公司董事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

3、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49,056,7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46%;反对735,1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42%;弃权7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2%。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249,066,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84%;反对735,1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42%;弃权6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4%。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249,051,9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27%;反对750,3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03%;弃权6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977,6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234%;反对750,3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505%;弃权6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62%。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49,057,5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49%;反对739,2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59%;弃权7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983,2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752%;反对739,2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476%;弃权7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71%。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五)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5.01 预计与东方工程株式会社发生的关联交易

表决情况:同意196,972,7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87%;反对824,1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65%;弃权8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882,7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443%;反对824,1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341%;弃权8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16%。

5.02 预计与盐城高周波热炼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表决情况:同意198,519,2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45%;反对699,5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10%;弃权8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007,2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975%;反对699,5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799%;弃权8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26%。

5.03 预计与江苏石川岛丰东真空技术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表决情况:同意198,515,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26%;反对703,3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29%;弃权8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003,4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623%;反对703,3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151%;弃权8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26%。

5.04 预计与广州丰东热炼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表决情况:同意108,150,7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17%;反对699,7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24%;弃权8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013,1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522%;反对699,7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818%;弃权8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61%。

5.05 预计与上海君德实业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表决情况:同意108,144,7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62%;反对699,5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22%;弃权8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007,1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966%;反对699,5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799%;弃权8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35%。

5.06 预计与重庆东润君浩实业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表决情况:同意108,150,7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17%;反对699,7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24%;弃权8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013,1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522%;反对699,7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818%;弃权8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61%。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49,039,9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78%;反对741,6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68%;弃权8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965,6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3122%;反对741,6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699%;弃权8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79%。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249,018,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92%;反对765,5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64%;弃权8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943,9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112%;反对765,5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913%;弃权8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75%。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49,013,6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73%;反对763,3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55%;弃权9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939,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0686%;反对763,3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709%;弃权9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05%。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49,018,1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91%;反对794,4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79%;弃权5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943,8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103%;反对794,4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590%;弃权5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08%。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景忠、杨菲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