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33版)
六、聚焦“关键少数”,强化履职担当
2025年,公司完成第十届董事会换届工作,新一届董事会共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实现独立董事占多数。同时首次选举1名职工代表董事进入董事会,公司治理结构日趋完善。公司紧扣新《公司法》及资本市场监管新规要求,持续加强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沟通交流,持续强化“关键少数”的履职责任。一是修订《公司章程》及履职细则,明确董高在关联交易、资本运作、信息披露等领域的忠实义务与勤勉义务边界。二是组织参加山西证监局、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山西省上市公司协会等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举办的独立董事培训、规范运作相关专题培训等各种培训活动,实现董高人员培训全覆盖,切实提升“关键少数”的合规意识和履职能力。
2026年,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要求,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不断加强“关键少数人员”薪酬合规管理。同时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合规培训及履职培训,赴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标调研,使其不断提升履职尽责水平。
七、其他事宜
公司将认真执行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持续评估本方案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着力提升经营发展质量,以稳健的经营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真诚的沟通交流,切实履行好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
本次行动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做出的,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未来可能会受到行业发展、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169 证券简称:ST太重 公告编号:2026-016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议案》。
为优化职能配置,提升公司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公司对内部管理机构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根据职能管理和业务需要,公司设置11个管理部门,分别是办公室、人力资源部、改革创新部、制造部、财务部、证券部、装备工程部、法律合规部、审计风控部、企业文化与品牌推广部、健康安全环保部。调整后组织机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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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内部管理机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及进一步优化等事宜。
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169 证券简称:ST太重 公告编号:2026-009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太重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装备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山西太重齿轮传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重齿传公司”)100%股权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出售给控股股东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重集团”),转让价格为77,970.34万元。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太重集团直接持有公司51.46%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 公司不存在为太重齿传公司提供担保、委托理财等情形,太重齿传公司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除日常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于2025年12月将山西太重焦化设备有限公司100%股权出售给太重集团,累计已发生出售资产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39,781.20万元。
●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交易仍需交易双方根据相关协议规定,完成款项交割、办理产权过户登记等相关手续后方能正式完成,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持续聚焦核心主业,全面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全资子公司智能装备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太重齿传公司100%股权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出售给控股股东太重集团,转让价格为77,970.34万元。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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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陶家晋先生、王省林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7条规定,该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四)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除日常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于2025年12月将山西太重焦化设备有限公司100%股权出售给太重集团,累计已发生出售资产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39,781.20万元。
(五)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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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交易对方(含关联人)情况介绍
(一)交易买方简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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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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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重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法人。
关联人或相关主体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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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太重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业务、资产、债权债务及人员方面保持独立性。
(四)关联人的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其他失信情况。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拟出售的资产范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智能装备公司持有的太重齿传公司100%股权,交易类型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中的“购买或出售资产”。
2、交易标的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权属清晰完整,不存在抵押、质押、司法冻结或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权利负担,亦未涉及重大诉讼、仲裁或查封措施,无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交易标的具体信息
(1)交易标的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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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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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后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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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信息
①本次交易不涉及优先受让权。
②太重集团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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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8日,公司与太重齿传公司签订无偿划转协议,将齿轮传动板块资产及负债以2025年8月31日为基准日按账面价值无偿划转至太重齿传公司。除此之外,太重齿传公司最近12个月内不存在资产评估、增资、减资或改制的情形。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1、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法和结果
根据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山西太重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拟向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有的山西太重齿轮传动有限公司100%股权所涉及的山西太重齿轮传动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天华资评报字[2026]第10518号)确认的评估值,双方确定太原重工持有的太重齿传公司100%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77,970.34万元。
2、标的资产的具体评估、定价情况
(1)标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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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3)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
根据对被评估单位太重齿传公司的企业性质、资产规模、历史经营情况、未来收益可预测情况、所获取评估资料的充分性等的了解,以及对其所依托的相关行业、市场的研究分析,太重齿传公司齿传业务板块已连续多年亏损,目前尚无扭亏为盈的相关举措。此外,目前对划转以后的资产后续尚未具体规划,在自身市场获客能力尚未得到验证的情况下,未来收入来源、成本结构及盈利水平均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不具备采用收益法评估的条件。
由于被评估企业有完备的财务资料和资产管理资料可以利用,资产的再取得成本的有关数据和信息来源较广,因此本次评估可采用资产基础法。
由于我国非上市公司的产权交易市场类似交易的可比案例来源较少,且上市公司中该类公司在经营方向、资产规模、经营规模等多个因素方面与被评估单位可以匹配一致的个体较少,选用一般案例进行修正时修正幅度过大,使参考案例对本项目的价值导向失真,不能满足市场法评估条件,因此,市场法不适用于本次评估。
通过以上分析,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并确认评估值。
(4)评估结论:太重齿传公司总资产账面值407,569.67万元,总负债账面值为331,260.74万元,净资产账面值为76,308.93万元;总资产评估值为409,231.08万元,增值额为1,661.41万元,增值率为0.41%;总负债评估值为331,260.74万元,增值额为0.00万元,增值率为0.00%;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77,970.34万元,增值额为1,661.41万元,增值率为2.18%。评估结果详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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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以评估价值为交易价格,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股权转让事项的主要条款
1、合同主体
甲方: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山西太重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2、转让方式
本次股权转让采用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
3、转让价格
双方确定乙方持有的太重齿传公司100%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77,970.34万元。
4、支付方式
(1)本协议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51%,即人民币39,764.87万元。
(2)股权交割日后六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49%,即人民币38,205.47万元。
5、标的股权交割
(1) 双方确认,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一笔股权转让价款,且乙方完成太重齿传公司股东名册的变更之日为标的股权交割日(以下简称“股权交割日”)。
(2)自股权交割日起,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股东,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行使相应的股东权利,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
(3)标的股权评估基准日为2026年1月31日,自评估基准日起至股权交割日止的期间损益归甲方所有,股权转让价格不再另行调整。
(4)乙方应自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该项交易涉及关联方向公司支付款项,根据太重集团的经营状况及以前年度的履约情况分析,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经查询,太重集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其他失信情况,信誉良好且具备履约能力。
六、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优化公司资产结构
本次交易有利于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资产质量,优化资产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增强抗风险能力,助力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截至评估基准日,太重齿传公司资产负债率81.28%。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将有所降低,资产流动性及偿债能力得到提升,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产生积极影响。
2、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当前传统工业齿轮传动市场规模增速疲软,市场规模没有明显扩张趋势,未来增长潜力不足。工程齿轮箱业务目前尚处于基建期,未来市场尚未得到印证,且目前没有较为明确的客户群体,无法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提供价值支持。同时,公司齿轮传动业务板块连年亏损,近3年该板块产品平均毛利率较公司综合平均毛利率低14个百分点,经营利润年均亏损6,000万元,且目前尚无扭亏为盈的相关举措。本次将经营情况疲弱的齿传业务板块剥离后,公司盈利能力将得到提升。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若后期公司与太重齿传公司产生关联交易事宜,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审批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
(三)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以评估结果为依据,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四)股权交割日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发生变化,太重齿传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不存在为太重齿传公司提供担保、委托其理财的情形,太重齿传公司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交易方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三)本次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四)本次关联交易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八、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除日常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于2025年12月将山西太重焦化设备有限公司100%股权出售给太重集团,累计已发生出售资产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39,781.20万元。
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169 证券简称:ST太重 公告编号: 2026-008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级子公司山西太重链条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链条公司”)拟租入太重集团榆次液压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榆液公司”)厂房,二级子公司太重(察哈尔右翼中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察右科技公司”)拟租入太重(察右中旗)新能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察右实业公司”)厂房及设备,三级子公司山西太重齿轮传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齿轮传动公司”)拟租入山西太重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厂房及设备,三级子公司山西太重工程起重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程起重机公司”)拟租入山西智能装备产业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园公司”)厂房及设备,二级子公司太原重工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科技公司”)拟租入产业园公司厂房;三级子公司山西太重油箱有限公司设备(以下简称“油箱公司”)拟租出设备至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机械设备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开发公司”),二级子公司山西太重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设备(以下简称“智装公司”)拟租出设备至山西太重焦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化公司”);公司拟减少租入产业园公司厂房及设备。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 至本次关联交易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 3,000万元以上,但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已履行股东会审批程序的关联交易不做累计计算)。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链条公司拟租入榆液公司厂房,察右科技公司拟租入察右实业公司厂房及设备,齿轮传动公司拟租入新能源公司厂房及设备,工程起重机公司拟租入产业园公司厂房及设备,电气科技公司拟租入产业园公司厂房,油箱公司拟租出设备至科技开发公司,智装公司拟租出设备至焦化公司。公司拟减少租入产业园公司厂房及设备。
经双方协商,决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分别签订《租赁协议》。由于榆液公司、察右实业公司、新能源公司、产业园公司、科技开发公司、焦化公司系本公司关联方,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目的和原因
● 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的需求,需要新增租入和租出相应厂房及设备,同时减少租入部分厂房和设备。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程序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但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7条、6.3.15条规定,该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本次交易的关联方为榆液公司、察右实业公司、新能源公司、产业园公司、科技开发公司、焦化公司。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企业名称:太重集团榆次液压工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晋中市山西综改示范区晋中开发区汇通产业园区经西大道太重液压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邱英杰
注册资本:34,377.37万元
成立日期:2010年07月02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液气密元件及系统制造;液气密元件及系统销售;液力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产品销售;黑色金属铸造;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修理;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切削加工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网络技术服务;软件开发;电镀加工;喷涂加工;淬火加工;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重集团”)直接持有榆液公司100%的股权,为榆液公司控股股东。
公司与榆液公司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保持相互独立,没有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关联交易和债权债务往来。
目前该公司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企业名称:太重(察右中旗)新能源实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科布尔镇西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张建功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1年09月14日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大件货物运输;制造销售压力容器。 一般经营项目:设计、制造、销售、风力发电设备及附属设备;风力发电厂运营、维护;新能源开发、经营及技术服务;制造销售冶金、起重、非标设备、工矿配件、矿山采掘及输送设备、焦炉设备;大件货物仓储;新能源、电源、热力、电力的开发、建设、经营、生产及管理;电力工程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货物贸易;设备安装。
太重集团直接持有察右实业公司100%的股权,为察右实业公司控股股东。
公司与察右实业公司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保持相互独立,没有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关联交易和债权债务往来。
目前该公司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3.关联企业名称:山西太重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唐槐园区汾东大街18号
法定代表人:张建功
注册资本:125,937.83万元
成立日期:2015年11月04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陆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海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电气设备修理;特种设备出租;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太重集团直接持有新能源公司65.81%的股权,为新能源公司控股股东。
公司与新能源公司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保持相互独立,没有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关联交易和债权债务往来。
目前该公司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4.关联企业名称:山西智能装备产业园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潇河产业园北格西路229号运营中心102室
法定代表人:史彦斌
注册资本:111,700万元
成立日期:2020年09月29日
经营范围:智能高端装备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的建设、运营;智能高端装备产品的研发、生产;房地产租赁经营;太阳能光伏发电、新能源技术的开发及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太重集团直接持有产业园公司100%的股权,为产业园公司控股股东。
公司与产业园公司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保持相互独立,没有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关联交易和债权债务往来。
目前该公司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5.关联企业名称: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机械设备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玉河街康乐巷25号
法定代表人:王壮荣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1985年01月14日
经营范围:特种设备生产:桥式起重机、煤气发生炉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及技术咨询;矿山采掘设备、冶金专用设备、焦炉、电器设备的制造;机械承重拉索、钢丝绳吊索的制作;普通机械设备的维修、安装;保温防腐工程;橡胶制品、普通机械、电器机械零部件、钢材、生铁、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的销售;房屋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机械设备的涂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太重集团直接持有科技开发公司100%的股权,为科技开发公司控股股东。
公司与科技开发公司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保持相互独立,没有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关联交易和债权债务往来。
目前该公司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6.关联企业名称:山西太重焦化设备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潇河产业园北格西路229号运营中心西辅楼
法定代表人:宇小璞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5年11月04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冶金专用设备制造;冶金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研发;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太重集团直接持有焦化公司100%的股权,为焦化公司控股股东。
公司与焦化公司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保持相互独立,没有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关联交易和债权债务往来。
目前该公司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名称和类别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榆液公司厂房、察右实业公司厂房及设备、新能源公司厂房及设备、产业园公司厂房及设备、油箱公司设备、智装公司设备,交易类型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中的“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二)权属状况说明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涉及妨碍权属转移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链条公司租入榆液公司
租赁标的为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太重集团榆次液压工业园区四轮一带项目厂房,建筑面积52,066㎡,附带办公场所。
2.察右科技公司租入察右实业公司
租赁标的为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察右实业公司产业园区塔筒生产厂房及设备,其中厂房部分建筑面积20,551.15㎡,设备24台套。
3.齿轮传动公司租入新能源公司
租赁标的为山西省综改示范区太原唐槐园区汾东大街18号新能源公司厂区部分厂房及设备,其中厂房建筑面积108,286.66㎡,设备82台套。
4.工程起重机公司租入产业园公司
租赁标的为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山西(太重)智能高端装备产业园区厂房和设备。其中厂房建筑面积59,816.36㎡,设备5台套。
5.电气科技公司租入产业园公司
租赁标的为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山西(太重)智能高端装备产业园区厂房,建筑面积8791.5㎡。
6.油箱公司租出科技开发公司
租赁标的为设备17台套。
7.智装公司租出焦化公司
租赁标的为设备6台套。
8.公司减少租入产业园公司
2024年公司与产业园公司签订《租赁协议》,租赁期限为3年,从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太原重工关于公司签订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本次减少租赁标的为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山西(太重)智能高端装备产业园区厂房和设备,减少租赁包括厂房建筑面积111,189.42㎡,设备17台套。
四、关联交易定价
以上租赁项目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对于厂房等租赁价格,经过市场询价、专家咨询,并结合租赁物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租赁价格;对于专用设备租赁价格,按照折旧及其他必要、合理的费用综合协商确定。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条款
(一)链条公司租入榆液公司
1.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2.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赁标的每年租金为人民币不含税1,312.56万元,含税1,425.31万元。
■
租金以电汇方式按季度预付。
(二)察右科技公司租入察右实业公司
1.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2.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赁标的每年租金为人民币不含税 404.62万元,含税442.06万元。
■
租金以电汇方式按季度预付。
(三)齿轮传动公司租入新能源公司
1.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2.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赁标的每年租金为人民币不含税4,994.83万元,含税5,549.88万元。
■
租金以电汇方式按季度预付。
(四)工程起重机公司租入产业园公司
1.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2.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赁标的每年租金为人民币不含税1,034.77万元,含税1,129.23万元。
■
租金以电汇方式按季度预付。
(五)电气科技公司租入产业园公司
1.租赁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赁标的每年租金为人民币不含税147.2万元,含税160.44万元。
■
租金以电汇方式按季度预付。
(六)油箱公司租出科技开发公司
1.租赁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赁标的每年租金为人民币不含税264.86万元,含税299.2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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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以电汇方式按季度预付。
(七)智装公司租出焦化公司
1.租赁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赁标的每年租金为人民币不含税108.71万元,含税122.84万元。
■
租金以电汇方式按季度预付。
(八) 公司减少租入产业园公司
1.租赁期限
减少租赁期限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2.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赁标的每年租金减少人民币不含税1,980.96万元,含税2,164.02万元。减少后每年租金为人民币不含税9,133.68万元,含税9,982.96万元。
■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租赁协议》的签订是公司与榆液公司、察右实业公司、新能源公司、产业园公司、科技开发公司、焦化公司之间的正常业务往来,协议内容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有利于保证公司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租赁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一致同意该关联交易,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审核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在公平公正原则下进行,交易价格经交易双方协商后确定且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同意该关联交易,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无需获得股东会批准。
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169 证券简称:ST太重 公告编号:2026-007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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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 特别风险提示
业务开展过程中可能会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进出口业务主要以欧元、美元结算。受国内外环境综合因素影响,欧元、美元汇率波动明显。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务的不利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秉持汇率风险中性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挑选与主业经营密切相关的简单金融衍生产品,且要求衍生产品与业务的背景、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相匹配,符合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二)交易金额及期限
1.额度及有效期: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后12个月内循环操作。
2.业务期限:单一金融衍生品期限不超过其所对应基础资产期限。
(三)资金来源
公司在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中投入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自筹)资金,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公司拟操作的金融衍生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掉期、货币及利率互换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2.交易场所: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产品业务为场外交易,交易对手为银行或其他依法可从事相关业务的金融机构。
3.公司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进出口业务和外币借款,与收付款时间相匹配,相关外汇资金衍生品交易将主要采用银行授信的方式进行操作,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二、 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与主营业务相关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当国际和国内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相应的汇率、利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将可能对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产生影响,当到期时汇率、利率与预期存在偏差时,存在丧失机会收益的风险。
2.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金融衍生品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衍生品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3.法律风险: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存在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外部法律事件而造成的交易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秉持汇率风险中性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工具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且仅限用于进行公司进出口业务、海外资产/负债管理相关的外汇操作。
2.严格控制金融衍生品的交易规模,公司只能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进行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
3.公司与银行或其他依法可从事相关业务的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业务,财务部及时跟踪交易变动状态,严格控制交割违约风险的发生。
4.公司进行金融衍生产品业务必须基于公司的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测和实际业务敞口情况,金融衍生产品业务的交割日期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存款时间或外币付款时间相匹配,或者与对应的外币银行借款的兑付期限相匹配。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货币衍生品业务与公司贸易业务的日常经营紧密 联系,以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提高盈利能力为目的,有利于提高公司 应对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不以投机和非法套利为目的,不会对公司日常资金正 常周转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开展的外汇资金交易,其会计核算原则依据为《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9号一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的外汇资金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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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附:《太原重工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169 证券简称:ST太重 公告编号:2026-014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1,396.167万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首次授予部分1.38元/股;预留授予部分1.23元/股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396.167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 2022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太原重工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太原重工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太原重工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以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太原重工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太原重工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太原重工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8月9日至 8月19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8月20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31)。
3.2022年8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收到由控股股东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转来的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关于〈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意见》(晋国资运营函〔2022〕263号),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原则同意《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2022年8月2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太原重工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太原重工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太原重工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5.2022年8月26日,公司披露了《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34)。
6.2022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7.2023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王省林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8.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1.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
(1)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四、有效期内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鉴于《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在考核期内去世、1名激励对象已退休,已不符合《激励计划》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剩余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1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进行回购处理。
(2)根据《激励计划》“第八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及解除限售条件”的相关规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考核目标为“以2021年业绩为基数,2025 年公司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0%,且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或同行业平均水平;2025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ROE)不低于5.5%,且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或同行业平均水平;2025年末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4%。”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或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导致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且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与回购时股票市场价格(审议回购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孰低值回购。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利安达审字[2026]第0064号),公司2025年度业绩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董事会审议决定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共21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375.167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回购183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1,104.954万股,预留授予部分回购36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270.213万股。
综上,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1,396.167万股。
2.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首次授予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1.38元/股;
预留授予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1.23元/股。
3.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
本次拟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1,886.18万元(不包含利息),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3,333,141,500股,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鉴于《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在考核期内去世、1名激励对象已退休,已不符合《激励计划》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剩余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1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进行回购处理;因公司2025年度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董事会审议决定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共21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375.167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回购183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1,104.954万股,预留授予部分回购36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270.213万股。综上,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1,396.167万股。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履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1. 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2. 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3. 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减资手续和股份注销登记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169 证券简称:ST太重 公告编号:2026-004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4月1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根据上述规定,以现场方式召开董事会。
公司于2026年4月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及会议资料。
(三)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须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
由于公司2025年度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公司拟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须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太原重工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太原重工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七)审议通过《关于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太原重工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管理层出售股票资产的议案》。
为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金运营效率,公司拟将持有的重庆钢铁、融发核电股票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通过二级市场择机处置。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签订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发挥内部协同效应,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与关联方签订相关《租赁协议》。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陶家晋先生、王省林先生均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太原重工关于签订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助力高质量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太重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拟向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其所持有的山西太重齿轮传动有限公司100%股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须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关联董事陶家晋先生、王省林先生均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太原重工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部分资产的议案》。
为有序推动公司万柏林园区资产处置工作,盘活存量资产,进一步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拟对万柏林园区部分资产以公开挂牌形式转让。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
(下转235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