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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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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注1: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结合“人用疫苗研发项目”在研产品临床进展及“生物技术产品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将上述两个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期限延长至2028年12月。

注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超过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系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投入导致。

注3:表格中部分数据合计数与分项数存在的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证券代码:688739 证券简称:成大生物 公告编号:2026-026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健全风险管理体系,有效防范公司治理与合规运营风险,保障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主体合法权益,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督促相关人员勤勉尽责、依法履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拟为公司全体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投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高责任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董高责任险投保基本情况

(一)核心保险要素

本次董高责任险核心投保要素如下,具体条款以最终签署的正式保险合同为准:

1、投保人: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

3、累计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4、年度保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9.90万元;

5、保险期限:12个月,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后续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后择优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投保相关授权事项

为高效推进本次投保工作,保障相关事宜规范有序落地,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投保方案框架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指定人员办理本次投保及后续相关全部事宜。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相关保险条款;选聘保险公司及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其他投保相关事项,以及保险合同期满或期满前办理续保、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本次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鉴于本次董高责任险的被保险人为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全体董事均构成本次事项关联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全体董事依法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实施。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739 证券简称:成大生物 公告编号:2026-028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12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新放街1号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2日

至2026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全体董事对议案7、议案8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各类基金、资产管理计划等产品由管理人出席本次会议的,除参照第2条提交相应文件外,还应出示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产品及管理人备案登记证明复印件。

4、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进行核查、复印件留存,并提供原件(授权委托书)一份。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需要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股东或代理人在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5、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述1、2、3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或邮件上请注明“成大生物股东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6、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2026年5月8日前提交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登记时间:2026年5月8日(9:00-16:00)。

(三)登记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新放街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邮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新放街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10179)

六、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83782632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新放街1号

电子信箱:lncdsw@cdbio.cn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739 证券简称:成大生物 公告编号:2026-029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近日收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 出具的《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函》。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指定洪立斌先生、胡朝峰先生作为公司的保荐代表人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因胡朝峰先生个人工作变动原因,于2023年9月不再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中信证券委派赵洞天先生接替胡朝峰先生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现因赵洞天先生个人工作变动,不再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中信证券委派王天祺女士(简历见附件)接替赵洞天先生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中信证券洪立斌先生、王天祺女士,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公司董事会对赵洞天先生在公司持续督导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附件:

王天祺女士简历

王天祺,保荐代表人,现任中信证券全球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副总裁。先后负责或参与汉邦科技科创板IPO、洁美科技非公开、洁美科技可转债、星源材质非公开、湘电股份非公开、长源电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项目。

证券代码:688739 证券简称:成大生物 公告编号:2026-023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风险提示:本次委托理财拟投资产品可能含中高风险品种,存在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影响导致收益不及预期、投资亏损或本金损失的可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谋取合理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与期限

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前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余额(含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不得超过前述额度。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经营管理层在前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行使本次委托理财的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三)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四)投资方式

本次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拟投资的产品可能含中高风险品种。预计委托理财的受托方包含但不限于银行、信托公司及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公司将确保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如受托方涉及关联方,公司将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并披露。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非高风险短期理财产品,但仍不排除该等投资的预期收益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相关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收益不及预期。公司财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收益与风险进行全面分析、审慎评估,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建立健全相关业务流程及检查监督机制,保障委托理财业务规范运作。理财期间,公司将密切与理财产品发行方保持沟通对接,持续跟踪理财产品运作动态,若判断或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不利情形,将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投资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保值增值,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委托理财业务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造成重大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本次委托理财所涉理财产品将计入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债权投资,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利润表中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或投资收益,具体会计处理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739 证券简称:成大生物 公告编号:2026-027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余条款未作实质性修订。非实质性修订包括条款序号、援引条款编号、标点符号及目录调整等,因不涉及核心内容变更,未逐一列示。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二、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治理与经营管理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修订后的治理制度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制度全文已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739 证券简称:成大生物 公告编号:2026-021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1,790,329.40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74,515,215.77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5,199,548股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16,450,000股,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5,199,548股后的股本411,250,452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1,125,045.20元(含税),占2025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1.20%。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数据及指标如下: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表决同意,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上接23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