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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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3-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为367,013,005.6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如下:
(一)前提条件
公司当期盈利且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
(二)分红上限
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三)授权安排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上述分红条件及比例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后决定是否实施中期分红、制定及实施中期分红方案。
(四)授权期限
自《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的议案》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事项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5056 证券简称:咸亨国际 公告编号:2026-019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关联董事王来兴先生、夏剑剑先生、宋平先生、林化夷先生以及张建华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此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已于2025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张建华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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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中煤(西安)地下空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更名为中煤地下空间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三)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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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2026年年初至今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暂未达到审议标准;
2、该公告中小数点后两位存在的差异皆因四舍五入导致。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海鑫慧东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公司及子公司与绍兴咸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的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关联交易在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总额范围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内部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绍兴市咸亨酒店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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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联关系:
该公司是本公司董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截至2025年12月31日/2025年1-12月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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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二)北京咸亨餐饮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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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联关系:
该公司是本公司董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截至2025年12月31日/2025年1-12月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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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三)绍兴咸亨新青年酒店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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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联关系:
该公司是本公司董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截至2025年12月31日/2025年1-12月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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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四)绍兴咸亨五金超市发展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
该公司是本公司董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截至2025年12月31日/2025年1-12月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4.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五)绍兴市机械五金批发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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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联关系:
该公司是本公司董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截至2025年12月31日/2025年1-12月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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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六)绍兴市咸亨食品销售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
该公司是本公司董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截至2025年12月31日/2025年1-12月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4.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七)上海鑫慧东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
该公司是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截至2025年12月31日/2025年1-12月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4.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八)南京鑫慧东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
该公司是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截至2025年12月31日/2025年1-12月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4.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九)中煤地下空间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
该公司是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截至2025年12月31日/2025年1-12月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4.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十)北京新源绿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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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联关系:
本公司董事担任该公司董事,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截至2025年12月31日/2025年1-12月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4.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十一)王来兴、赵润囡夫妇
王来兴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赵润囡女士为王来兴先生的妻子,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相关规定,两人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为公司关联方。
(十二)叶青
叶青女士为公司董事、总经理夏剑剑先生的妻子,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款相关规定,叶青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为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上述各关联方的各项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执行,并根据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交易;当交易的商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和政府指导价时,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持续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各关联方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各项日常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和市场化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5056 证券简称:咸亨国际 公告编号:2026-022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及发展战略制定了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举措如下:
一、深化MRO主业,围绕战略行业打造增长新引擎
2026年是公司“2023-2027五年战略规划”纵深推进的关键年。公司将聚焦MRO集约供应这一主业不动摇,不断提高服务的标准、拓宽服务的边界、不断创造新的业绩增长点。公司将坚持提质增效的发展理念,紧密结合市场变化,持续深化现有业务、积极开拓新兴市场,努力提高经营质量和盈利水平,确保实现可持续、高质量的长足发展。
未来,公司将发挥电网主业的深耕优势,牢牢把握央国企加快集约化、电商化采购的行业发展趋势,积极响应“十五五”时期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政策导向,通过强化产业协同、聚焦成本结构优化与资源精准配置、提高运营统筹能力等核心举措推动业绩稳健增长,夯实发展根基;同时,积极将电网领域的成熟经营模式复制至新兴战略领域,推动供应链体系数字化升级,加强团队及资质建设,完善组织架构,加大自主产品推广力度,不断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销售收入45.61亿元,同比增长26.48%,归母净利润2.60亿元,同比增长16.45%,为公司2026年市场开拓与业务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加快科技创新,强化公司核心竞争优势
公司将坚持打造集“数字化供应链、专业化研发生产、属地化服务网络”于一体的垂直一体化综合服务商这一既定战略不动摇,持续提升综合服务能力与服务水平。2026年,公司计划:(1)提升自主产品体量,丰富新业务领域的产品种类与科技含量,强化综合运营能力,提升履约质量和毛利率;(2)加快技术创新,提高产品科技含量,提升技术服务的响应效率与服务水平,努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构建新质生产力的发展闭环;(3)依托“一带一路”走出去,深化全球化业务布局,提高国际知名度与市场影响力;(4)加快新兴产业培育,通过战略合作实现跨步式创新增长,助力战略目标提前落地。
2025年,公司新增专利38项,新增商标17项,新增软件著作权31项,累计拥有专利370项、软件著作权287项。
当前,因地制宜发展生产力被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MRO行业要实现高质量的发展,就必须坚持科技创新驱动,不断提升服务的标准与水平。未来,公司将结合自身强大的渠道、场景深度理解和落地服务能力的优势,聚焦行业实际痛点,加快具身智能领域的二次开发与场景应用,探索形成“场景牵引一技术迭代一产品落地一生态构建”的良性发展路径;持续加大科研投入,积极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不断优化组织架构与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技术创新能力与科技含量,以科技驱动实现内外双向赋能,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力。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碳中和”号召,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持续推动ESG(环境、社会、治理)成为驱动企业长期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理念,为相关利益链条创造价值。2026年,公司将深入贯彻落实ESG理念,坚持编制并披露年度ESG报告,进一步完善ESG工作机制,推进ESG基础体系及相关流程建设。
三、重视投资者回报,维护股东权益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严格落实新“国九条”关于“增强分红稳定性、持续性”的要求,通过制定稳健、科学、持续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方案,积极回馈股东,着力构建与投资者的和谐关系,持续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公司自2021年7月上市以来,每年均保持较高比例的分红,截至本公告日,合计进行6次分红,累计现金分红约为6.84亿元。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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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策略不仅彰显了公司对股东利益的重视,也反映了公司稳健的经营策略、优秀的经营质量和对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
为增强投资者信心及理解,公司还以免费方式向全体股东赠送公司“赛孚城应急体验场馆”参观服务体验。
未来,公司将秉持积极回报股东的优良传统,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努力提高经营业绩与利润水平,综合考量发展情况、盈利水平、资本开支计划、现金流量状况等因素,平衡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保持现金分红政策的持续性、稳定性,积极回馈股东,提升投资者获得感。
四、加强投资者沟通,积极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不断优化信息披露流程,提升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公平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时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确保所有投资者公平、及时获取信息,巩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相互信赖的关系。
公司日常保持投资者热线电话、投资者邮箱、投资者网站等沟通渠道畅通,及时回应“上证e互动”提问。公司常态化组织业绩说明会,2025年召开了3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密切关注资本市场动态及投资者关切点,持续加强与各类投资者的沟通,积极组织管理层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保持密切交流与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推动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五、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职责履行和风险防控,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要求规范运作,通过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等多层级多维度对控股股东、董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内幕信息管理等核心重点领域加强监督,持续督促其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和监管案例,推动“关键少数”持续提升合规意识与履职能力,防止其滥用股东权利、管理层优势地位损害中小投资者权益,确保各层级科学决策、协调运作。
2025年,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进行了修订,并取消监事会设置,在董事会中增设职工代表董事,持续提升规范运作的水平。
2026年,公司将持续提升“关键少数”履职能力,强化“关键少数”对于公司经营发展的履职责任,强化其与公司中小股东及员工的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意识,推动公司长期稳健发展。积极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向控股股东、董事会和管理层传递最新的监管要求,持续强化规范运作意识,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是基于公司经营规划、发展战略等非既成事实的前瞻性陈述做出的计划,方案的实施可能受宏观政策、行业发展、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5056 证券简称:咸亨国际 公告编号:2026-021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2026年度经营计划,结合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状况,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授信属于信用综合授信,不涉及对外担保方式。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票据贴现等,授信具体业务品种以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
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程序审批授信额度内的贷款相关事宜,授权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办理具体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在授信额度内的银行授信具体申请事宜及签署相关文件。
上述授信额度、授信期限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5056 证券简称:咸亨国际 公告编号:2026-020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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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4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做好日常资金调配、保证正常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的基础上,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的投资产品。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具体实施部门及相关人员将建立台账,及时跟踪理财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货币资金”、“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等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等科目。
特此公告。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5056 证券简称:咸亨国际 公告编号:2026-017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致同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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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致同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和纪律处分3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1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6批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纪律处分6次。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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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年度审计费用定价依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情况以及相关收费标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02万元(其中:财报审计费用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2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从业资质、专业能力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致同参与年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执业证书,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请续聘致同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5056 证券简称:咸亨国际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
(ESG)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
2、本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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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__董事会-ESG管理委员会-ESG执行工作小组组成的三级管理机构__[提示:请完整列示治理体系组成机构]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_1年/次,由董事会研究确定公司ESG战略目标和中长期规划,并审议最终ESG报告,ESG管理委员会制定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并收集ESG建议、牵头及审阅公司ESG报告,ESG工作组负责日常工作的执行、协调和落实。___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__《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__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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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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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中的21项议题中,因公司各项活动未对生物多样性及濒危物种造成不利,故不涉及“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因公司核心业务不涉及生命科学、人工智能伦理等敏感领域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活动,故不涉及“科技伦理”;因报告期末,公司应付账款(含应付票据)余额未超过300亿元,亦未占总资产50%以上,故不涉及“平等对待中小企业”。已在报告中对评估流程及评估结果进行解释说明。
证券代码:605056 证券简称:咸亨国际 公告编号:2026-023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亨国际”或“公司”)2026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为提高公司股权融资决策效率,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七)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根据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相关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情况,结合公司实际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本次股票发行事宜。若启动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上接153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