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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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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6-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357 转债代码:118032 转债简称:建龙转债 公司简称:建龙微纳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阐述了公司生产经营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因素,敬请查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四、风险因素”部分。

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0,059,87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017,962.5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98,523,649.32元的比例为30.47%。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适用 √不适用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1.1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2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3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主要致力于工业气体分离、医用氧气、能源化工、石油化工、可再生资源、可再生能源等领域的相关分子筛吸附剂和催化剂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是一家具有自主研发能力及持续创新能力的新材料供应商和方案解决服务商。

主要产品为应用于气体分离、生命健康、吸附干燥、环境治理、石油化工与能源化工等领域的分子筛吸附剂和分子筛催化剂等。公司产品的性能指标均具有与国际大型分子筛企业竞争的能力,多种分子筛产品已在深冷空分制氧、变压吸附制氧、变压吸附制氢、天然气分离与净化等领域上千套装置上长期稳定运行,突破垄断,实现了进口替代。

分子筛是一类无机非金属多孔晶体材料,具有大的比表面积、规整的孔道结构以及可调控的功能基元,能有效分离和选择活化直径尺寸不同的分子、极性不同的分子、沸点不同的分子及饱和程度不同的有机烃类分子,具有“筛分分子”和“择形催化”的作用。作为催化材料、吸附分离(多组分气体分离与净化)材料以及离子交换材料在可持续航空燃料(SAF)、新型储能、石油化工、煤化工、精细化工、冶金、建材、环境治理(包括核废水、核废气处理)等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

2.2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是一家具有自主研发能力及持续创新能力的分子筛新材料服务商,主要通过为客户提供分子筛产品和技术支持服务来实现收入和利润。

2.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以产定采的采购模式,主要原材料为“氢氧化钠、固体纯碱硅酸钠、氢氧化铝和锂盐”。公司建立了合格供应商管理制度,通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招标的方式,建立了由招采中心主导、工艺技术部门、质量管理部共同参与的相互制衡的采购控制体系。原材料采购方面,工艺技术部门负责各类原材料标准的制定、对供应商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进行实验和评定;招采中心根据生产计划制定原材料采购计划、供应商评估、合同评审以及签订工作;质量管理部依据工艺技术部门制定的标准对各类原材料进行检测验收。能源动力方面,公司的能源动力主要为“电力、天然气与蒸汽”,公司与当地电网公司、燃气公司和热力公司签署中长期合同,由其直接供应电力、天然气和蒸汽。

3.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主要采取以销定产、合理库存的生产模式。公司营销中心根据客户订单情况编制销售计划;运营中心根据销售计划制定月度生产计划,生产部门根据生产计划组织生产;物流部按照公司生产进度匹配跟踪客户订单,制定发货计划,并协调货物及时有序发运。

4.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模式为直销为主、内销为主;同时也为客户提供定制化产品服务。

5.研发模式

公司核心技术主要研发模式以自主研发为主,合作研发为辅。在自主研发方面,多年来,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创新体系,不断加大科研投入,通过自主研发实现了核心技术的突破;在合作研发方面,公司注重与外部科研院所和高校的合作,开展前瞻性的新产品研究,共同进行核心技术攻关,同时通过人才交流和培养,进一步提升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公司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步伐。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2.3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公司所处行业属于“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之“C261基础化学原料制造”。自分子筛问世以来,在石油、石化行业中发挥着核心关键作用,化学工业中80%以上的过程涉及催化技术,尤其是对炼油与石化工业,分子筛是其重要的一环,分子筛已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核心技术之一。

(1)行业发展阶段

长期以来,国际分子筛厂商凭借其技术积累与全球化布局,在高端应用领域保持领先优势。目前,全球分子筛市场仍然呈现寡头垄断的特征,霍尼韦尔、阿科玛、Zeochem等大型国际跨国公司仍占据全球较多市场份额,在石化、炼化催化等复杂应用场景具备较强壁垒。而我国分子筛行业已形成较为明显的分层竞争格局,以公司、中触媒、齐鲁华信为代表的国内企业,在分子筛的不同细分领域均已实现技术突破与国产替代,具备与国际厂商直接竞争的能力;而大量中小规模企业仍聚集在传统干燥、净化等低端应用领域,这部分市场存在价格竞争导致的利润率承压现象,面临产品同质化与环保政策趋严带来的出清压力。

当前,行业结构正在发生变化。随着“双碳”战略推进,以及氢能、再生资源等新兴行业的发展,高端应用领域对分子筛的性能、质量以及批次稳定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具备完整产业链与规模化生产能力的头部企业竞争优势凸显,在部分细分应用领域,国产分子筛已实现进口替代并逐步获得市场认可;但在炼化一体化催化、复杂组分分离等极端工况领域,国际厂商仍占据主导地位,国产替代空间巨大。

分子筛作为关键的吸附与催化材料,在石油炼制和石化工业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近年来,国内分子筛的应用范围不断扩大,已涉足炼油、化工、医药、环境和家庭保健等多个领域。此外,国家对节能环保的高度重视,进一步推动了分子筛催化与吸附分离技术的发展,以满足钢铁、有色金属冶炼、煤化工与精细化工等行业对工业氧气的旺盛需求。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革新,半导体行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其中特种气体成为半导体制造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关键材料,分子筛在进行气体分离应用同时,也成为了提升特种气体质量和纯度的重要材料。随着分子筛技术的不断进步,其在半导体行业的应用也在不断拓展。

根据《中国分子筛产业发展前景展望报告》研究统计,2022年全球分子筛市场规模为134.5亿美元,预计到2027年将达到163亿美元,从2022年到2027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3.92%。其中,我国分子筛行业市场规模2022年约为273.3亿元。

(2)行业基本特点

分子筛是一种具有规则、有序、均匀孔道结构的无机非金属材料。其晶体结构中有规整而均匀的孔道,孔径大小为分子数量级,允许直径比孔径小的分子进入,因此能将混合物中的分子按照直径大小加以筛分,故称分子筛,具有吸附、催化、离子交换三大功能。由于分子筛具有吸附能力高、热稳定性好等特点,使得分子筛得到广泛应用。由于分子筛具有优异的吸附性能、离子交换性能和催化性能,被广泛用作吸附材料、离子交换材料以及催化材料,其中:吸附材料主要用于工业与环境领域各种气体的分离、净化与干燥,如天然气、石油裂解气等化工原料的脱水干燥、节能型建筑中空玻璃干燥剂、脱二氧化碳和脱硫、正异构烷烃的分离、二甲苯异构体的分离、烯烃分离、氧氮分离、制冷剂干燥等;离子交换材料主要应用于洗涤助剂、放射性废料与废液的处理;催化材料主要应用于石油炼制与加工、石油化工、煤化工与精细化工领域中大量工业催化过程。近年来,我国正处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时期,能源和材料消费增长较快,能源资源、生态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进入新阶段。尤其在吸附与催化领域,分子筛技术通过优化能源结构、减少污染物排放,成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材料基础,契合高质量发展对绿色科技的核心要求。

(3)主要技术门槛

分子筛行业的主要技术门槛集中在研发与产业化应用两个层面。分子筛研发难度大、开发周期长,下游行业准入门槛高。原创型的分子筛产品从实验室阶段到产业应用的研发周期长,研发投入大,存在较高的技术壁垒,新进入者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经历漫长的研发周期和审慎的下游应用验证才能具备市场竞争力。目前国际已知的256种分子筛结构类型仅有20余种得到工业规模化生产,也印证了分子筛产品的研发难度。同时,由于分子筛功能性特点,下游应用广泛,需要技术人员结合不同行业的需求,针对性地开发特定分子筛产品以解决下游应用过程中的难点痛点。下游应用的高壁垒要求企业深度理解不同行业需求,针对特定场景开发定制化产品,例如吸附性能、催化效率的精准调控需长期技术积累。产业化与市场准入门槛同样严苛。从实验室克级合成到工业吨级生产,涉及晶化釜设计、温度场控制、离子交换工艺优化等多环节放大效应,工艺参数偏差可能导致产品性能显著下降;同时,下游大型石化、炼化企业的认证周期长达3-4年,一旦导入便具有较强的客户粘性,新进入者难以突破成熟企业的供应链壁垒。此外,随着环保政策趋严,分子筛生产过程中的废水、废气处理及能耗控制也成为企业必须跨越的合规门槛。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2025年,公司国际化战略进入实质性收获期,行业地位从“国内产能领先”向“全球供应链关键节点”提升,泰国建龙分子筛产能达2.4万吨,成为亚洲地区少数具备万吨级分子筛供应能力的生产基地,不仅填补了泰国本土分子筛吸附剂产业空白,更以泰国为支点辐射北美、欧洲、中东及东南亚市场,海外业务已成为公司重要增长极。

多年来,公司加大研发投入、持续推出新产品,技术地位与市场认可度同步提升。公司多年来持续突破分子筛合成与应用技术壁垒,在深冷空分制氧、变压吸附制氧、变压吸附制氢、天然气分离与净化等传统优势领域,已累计在上千套大型装置上实现进口替代,与国际巨头形成直接竞争。随着公司分子筛材料在可持续航空燃料(SAF)异构化催化剂、新型储能、对二甲苯分离等高新技术领域实现配套研制或市场开拓,公司向技术方案服务商转型取得实质进展。经过多年努力,以公司为代表的分子筛国产品牌发展迅速,在国内市场上已渐渐获得与外资品牌相抗衡的实力,国产分子筛产量不断上升。近年来,随着公司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释放,公司的产量规模持续扩大,行业地位进一步提升。

根据《中国分子筛产业发展前景展望报告(2023)》,2022年末公司分子筛产能47,000吨,国内排名第一,全球排名第三。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分子筛行业的进入门槛主要有技术壁垒高、资金投入大、市场进入门槛高、市场检验周期长等多个方面。长期以来,国际分子筛厂商凭借在分子筛研发、生产和应用领先技术以及资金优势,通过兼并重组,逐渐形成了对分子筛行业的寡头垄断,主导着全球分子筛市场。

我国分子筛行业起步较晚,一直扮演追赶者角色,近些年来,随着我国产业政策对分子筛行业的持续重视和支持,国内发展极为迅速。分子筛高价值消费领域主要在催化剂及吸附/干燥剂,分子筛在脱水中的应用最为普遍,可应用于工业与环境领域中各种气体的干燥,如天然气、石油裂解气等化工原料的脱水干燥、节能型建筑中空玻璃干燥剂、制冷剂的干燥等,目前分子筛已经在制氧、制氢、能源化工、环境治理等高新技术领域快速渗透和发展。

分子筛技术正从传统应用向高附加值领域延伸。在催化剂及吸附干燥剂领域,其脱水、净化功能被广泛应用于石油炼化、工业气体制备、气体处理等场景。同时,随着氢能、碳捕集、新能源等技术发展,分子筛在石油化工、能源化工、可再生资源与能源等高新技术领域加速渗透。企业通过聚焦石油化工、可再生资源与能源等方向,推进前沿技术攻关,拓展如生物质航空煤油、新型储能、半导体气体纯化等新场景,推动产业向高端化、绿色化升级。

目前,公司在巩固气体分离、吸附干燥等传统领域优势的同时,积极围绕石油化工、能源化工、可再生资源、可再生能源四大领域,集中资源推进前沿技术攻关,不断拓宽分子筛的新应用场景,持续推动公司成为分子筛吸附剂和催化剂相关的整体技术方案解决服务商,实现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上述应用领域的发展现状与发展趋势情况如下:

(1)可持续航空燃料

SAF(可持续航空燃料)是在生物柴油技术基础上开发的航空煤油,以动植物油脂等为原料,采用加氢脱氧和异构化环节等技术生产。相比传统石油基航空煤油,它有三大优势:可再生且可持续;无需改装发动机,推广容易;全生命周期碳排放可减少50%以上,环保优势显著。

SAF市场发展前景广阔,全球政策体系加速构建形成强效驱动力。在政策端,欧盟ReFuelEU航空法规确立强制性掺混目标,明确要求2025年、2030年、2050年航空燃料中SAF掺混比例分别达到2%、6%、70%;行业层面,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发布的2050年净零排放路线图显示,SAF将承担65%的航空业碳减排任务。据权威机构预测,在政策强制约束与行业减排目标双重推动下,2030年全球SAF需求量将突破1800万吨,对应市场规模预计达400亿至550亿美元,到2050年70%掺混比例的要求下,SAF年需求量将达到3.5亿吨。中国市场同步快速发展,2030年SAF需求量预计超250万吨,市场规模约38.1亿至75.2亿美元。

技术路径方面,基于动植物油脂、废弃食用油(UCO)及微藻油等可再生原料的HEFA-SPK(加氢处理酯和脂肪酸合成石蜡煤油)技术路线,通过预处理、加氢脱氧、加氢异构及分馏等核心工艺制备生物航煤,因其成熟的技术体系和商业化能力,已成为当前全球SAF规模化生产的主流选择。其中,异构化作为关键技术环节,通过将直链烷烃转化为支链异构体,可有效降低燃料凝固点(达-40℃以下),确保航空燃料在极端低温条件下的流动性指标满足适航标准。

技术储备层面,本司已构建完整的SAF催化剂研发体系:1)异构化催化剂开发取得突破性进展,自主研制的分子筛催化剂具备优良的异构化选择性能,相关产品已完成在某下游SAF生产厂商工业原料的长周期侧线评价,测试数据表现优异,可适配包括HEFA等多种技术路线的工艺需求;2)知识产权布局成效显著,现已累计申请SAF相关专利7项,目前已有5项核心专利获授权,形成显著技术壁垒。依托持续强化的研发能力和逐步完善的知识产权体系,公司正加速推进SAF催化剂产品的产业化进程。

(2)芳烃吸附分离

截至2024年6月,全球PX总产能约8,882万吨,其中亚洲占比超过84%。中国作为目前全球最大的PX生产国,产能高达4,593万吨(截至2024年8月),占全球总产能的52%。预计到2027年,产能将达到5,806.50万吨。根据数据测算统计,平均每1万吨PX产能对应需要分子筛吸附剂需求量为15-20吨,整体国内PX产能对应分子筛吸附剂需求量约在8.71-11.61万吨。

在PX生产过程中,分子筛吸附剂是芳烃吸附分离工艺的技术核心,其通过选择性吸附不同芳烃分子实现高效分离。在PX(对二甲苯)装置中,分子筛能够将混合C8芳烃中的对二甲苯与其他异构体(如邻二甲苯、间二甲苯)分离,生产高纯度对二甲苯产品。

公司2024年9月与中海油天津院签订“芳烃吸附分离技术合作协议”,双方将充分发挥在各自业务领域的优势,形成“中海油天津院+建龙微纳+客户”的合作模式,充分满足国内外芳烃吸附分离技术市场的爆发性增长和技术服务定制化需求。2025年1月18日,河南省中创科技评价研究院组织河南大学/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院士等专家对公司“对二甲苯高效分离分子筛吸附剂工业化技术开发与应用”项目进行了科技成果评价。评价委员会一致认为,该产品生产技术先进,过程环保可控,综合性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3)新型储能

储能又称蓄能,是指使能量转化为在自然条件下比较稳定的存在形态的过程。它包括自然的和人为的两类:自然的储能,如植物通过光合作用,把太阳辐射能转化为化学能储存起来;人为的储能,如旋紧机械钟表的发条,把机械功转化为势能储存起来。按照储存状态下能量的形态,可分为机械储能、化学储能、电磁储能(或蓄电)、气体储存、水能储存等。

公司目前布局了吸附压缩二氧化碳储能和液态空气储能两条技术路线。其中,吸附压缩二氧化碳储能也称作超临界二氧化碳储能,是在电网负荷低谷期,将电能用于压缩空气并储存;在电网负荷高峰期释放压缩空气推动汽轮机发电。该技术可克服低压高密度二氧化碳存储、高压高密度二氧化碳充放、系统高效运行等技术难题,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公司于2024年作为核心成员加入了吸附压缩气储能技术创新联合体。在此联合体中,公司发挥在吸附材料大规模成型制备方面的技术优势,开发了整套吸附式热气联储系统,该技术将应用在国内首个吸附式压缩二氧化碳储能项目中,采用低压吸附高压超临界的存储方式进行工质和能量的储存。可摆脱常规压缩空气储能技术工质存储对地理条件的依赖,并有效解决了常压二氧化碳存储、高压二氧化碳充放、系统高效运行等技术难题 具有储气密度高、占地面积小、经济性好等优势,市场前景广阔。

液态空气储能具有大规模、长时效、长寿命、绿色低碳、安全稳定、布置灵活及提供转动惯量支撑等特点。它能够将电网无法直接消纳的电能转化为高能量密度的液态空气存储,在用电需求高峰时释放电能,有效提高电网运行效率和稳定性。较之传统储能技术,其占地面积更小,储能密度更大,应用场景更加灵活多元,尤其在可再生能源消纳、电网调峰等领域具有突出优势。报告期内公司与设备商配套青海省6万千瓦/60万千瓦时液态空气储能示范项目所需分子筛供应。该项目采用新一代空气储能技术,基于低温空气液化和蓄冷技术,将电能以常压、低温、高密度的液化空气形式存储,解决了空气存储和恒压释放的问题,具有可实现大规模长时储能、清洁低碳、安全、长寿命和不受地理条件限制的优点。该项目单次储能可连续放电10小时,输送60万度清洁电能,全年输电量约达1.8亿度,满足3万户家庭一年的用电需求。目前基建及设备安装已完成,进入调试阶段。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注:上图中上海深云龙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比例4.45%,为截至2026年4月10日数据,详见公司2026年4月11日发布的《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注:上图中上海深云龙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比例4.45%,为截至2026年4月10日数据,详见公司2026年4月11日发布的《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详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 二、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357 证券简称:建龙微纳 公告编号:2026-021

转债代码:118032 转债简称:建龙转债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347号》文核准,同意公司以简易程序向6名特定对象发行1,235,039股股票。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截止2022年3月4日,公司已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235,039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93,999,926.12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3,660,375.97元(不含税)后,原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4日将款项人民币190,339,550.15元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B10048号验资报告。扣除已支付的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3,660,375.97元后,剩余募集资金190,339,550.15元。扣除其他发行、登记费用(不含增值税)378,523.6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9,961,026.53元,其中人民币1,235,039.00元计入注册资本(股本),资本溢价人民币188,725,987.53元计入资本公积。公司对募集资金已采用专户存储制度管理。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发布《关于减免降低部分登记结算业务收费的通知》,公司可享受减免登记费用1,165.13元,减免该项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9,962,191.66元。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以前年度已累计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169,758,891.31元,本期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26,297,346.84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0.00元。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267号》文核准,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7,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7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人民币8,330,000.00元(不含增值税)后,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将款项人民币691,670,000.00元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ZB10118号验资报告。扣除已支付的承销保荐费人民币8,330,000.00元(不含增值税)后,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691,670,000.00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616,981.1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0,053,018.87元。公司对募集资金已采用专户存储制度管理。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以前年度已累计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200,764,003.30元,本期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29,872,984.09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54,303,713.61元。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依照该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根据该制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与原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保荐机构”)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偃师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中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所有的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2022年,公司因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变更保荐机构,公司与原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承接。鉴于公司保荐机构已发生更换,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广发证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偃师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广发证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偃师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5年,公司为方便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中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所有的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4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4,000.0万元(包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期一年。

2025年4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4,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2,000.00万元(含本数)、2021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元(含本数),为期一年。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本年度累计使用3,3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赎回金额5,800.00万元,取得投资收益26.64万元;未赎回理财产品余额为0.00万元。

2.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4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53,000.00万元(包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期一年。

2025年4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4,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2,000.00万元(含本数)、2021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本数),为期一年。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本年度累计使用139,71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赎回金额145,650.00万元,取得投资收益996.44万元;未赎回理财产品余额为34,160.00万元。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公司“吸附材料产业园改扩建项目(二期)”项目,原计划于2025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该项目中规划建设的分子筛原粉产线工艺技术复杂,设备投资大、建设周期长,公司本着对固定资产投资负责任的态度,并基于未来发展领域以及新产品的市场开拓或配套研制情况,采取分阶段审慎推进策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本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6年12月。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建龙微纳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357 证券简称:建龙微纳 公告编号:2026-024

转债代码:118032 转债简称:建龙转债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1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产业集聚区工业区军民路7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5日

至2026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等文件。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4、议案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5月14日9:30-11:30,13:00-15:00

(二)登记地点: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产业集聚区工业区军民路7号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三楼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379-67758531,传真:0379-67759617。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

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能证明法人股东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5月14日下午16:00前送达登记地点。

(四)注意事项: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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