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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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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6-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26-032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96,472,687.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其中:回购专用账户中 9,382,517股不参与利润分配)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营业务及产品

公司主要生产坚果炒货类休闲食品。经过多年的发展,产品线日趋丰富,公司产品有洽洽红袋香瓜子、洽洽蓝袋风味瓜子、洽洽小黄袋每日坚果、洽洽小蓝袋益生菌每日坚果、每日坚果燕麦片、坚果礼盒、壳坚果、风味坚果、薯片、豆类、花生等休闲食品。公司凭借稳定原料基地优势和产品质量优势,深受消费者的喜爱,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不断提升,是中国坚果炒货行业的领军品牌,产品远销国内外近70个国家和地区,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2024年,根据沙利文认证,洽洽品牌瓜子连续5年全球销量第一。

(2)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管理中心负责对各采购BU进行业务指导,并负责辅料和包装材料的采购,各事业部采购BU负责原料的采购,各采购部门采取“透明采购、集体采购”。葵花籽原料部分采用“公司+订单农业+种植户”的采购模式,既保障原料来源,又为当地农民增收致富做出了贡献;另一部分为代理商和合作社采购模式。其他物资主要采用年度招标方式,确定供应商和物资价格,并根据生产订单计划,实施按订单采购,有效降低资金占用,提升采购质量。

2)销售模式

公司建立了以经销商为主的全球性营销网络,同时积极拓展新渠道,拥有线上线下互为补充的销售模式。公司构筑营销事业群、国内销售事业群和海外事业部以及各销售战区、电商事业部、即时零售业务部的架构体系,实现对消费者需求的快速反应,推动新品的迅速决策和市场推广。

①经销模式及其他模式

国内销售部分,公司直接与经销商签订销售合同,经销商一般在发货前预付货款,公司根据经销商的订单发货。经销商自行提货的,公司在发货后确认销售收入并开具发票;需由公司送到指定地点的,物流公司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经销商收到货并签字确认后,公司确定销售收入并开具发票。

国外销售部分,公司设有海外事业部专门负责国际市场的开拓和销售,采用国外经销商经销的方式销售,目前产品主要出口到泰国、越南、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美国、加拿大等国家和地区。在此模式下,公司根据国外经销商的订单发货,在货物已装船发运并取得装运提单、完成报关手续后,确认销售收入。

公司将经销商按区域分为南方区、北方区、东方区及海外。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有1,717个经销商,其中国内有1,584个经销商客户、国外有133个经销商客户。公司同时积极拓展新渠道,包括TO-B团购业务、餐饮渠道合作等。

经销和其他渠道2023年-2025年度营业收入及占比如下:

②直营模式

公司的线下直营客户主要包括知名国际大型连锁商超(如沃尔玛及山姆、大润发等)、量贩零食连锁系统等。公司与直营客户签订年度购销合同,客户发出订单订货,订单注明产品的名称、种类、规格、数量等内容,公司根据订单组织发货配送,将货物运送至客户指定地点,对方收货后公司确认收入,双方根据合同约定,定期对账结算。电商作为公司重要的直营渠道,是公司品牌的传播和品牌战略实现的阵地、主航道产品的重要销售渠道、新品孵化重要平台、全域营销的重要窗口,通过天猫、京东、抖音等电商平台销售产品。公司合作的电商平台均为知名度高、资金实力强的大型企业,对其销售时,公司根据与客户合作的具体情况,给予了一定的信用期,合作情况一直保持良好。

直营渠道2023年-2025年度营业收入及占比如下:

3)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实行以销定产,生产加工实现了机械化和自动化,提高生产效率,保证食品安全和产品品质。公司在销售地和生产地,按照就近原则,设置原料地生产厂和销地生产厂,便于就地生产,贯彻新鲜战略和节约物流成本。公司目前在合肥、哈尔滨、包头、重庆、长沙、滁州、阜阳以及泰国等10地均设立了生产基地。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25年6月23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25]4850号),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洽洽转债”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议案》,拟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A股),公司拟回购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7.48元/股(含)。公司于2024年11月23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6)。

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月2日公司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截至2025年11月12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3,404,79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7%,最高成交价为29.5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1.4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79,990,082.01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6)。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回购账户共持有公司股份11,223,86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22%。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26-045

债券代码:128135 债券简称:洽洽转债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 汪农生 作为 洽洽食品 股份有限公司第 七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 洽洽食品 股份有限公司第 六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尚未获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将报名最近一期独立董事任前培训,承诺会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学习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

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 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

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规定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 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 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 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任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任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汪农生

202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26-047

债券代码:128135 债券简称:洽洽转债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 王熹徽 作为 洽洽食品 股份有限公司第 七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 洽洽食品 股份有限公司第 六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

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 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

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下转222版)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26-05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为9,382,517股,位于2026年3月31日公司股东名册第三位,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户不作为十大股东列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十期员工持股计划。第十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部分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公司A股股票,部分为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大宗交易、竞价交易等方式)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公司股票。

2026年2月11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1,841,343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0.364%)公司股票以22.098元/股通过非交易过户至“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十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截至2026年3月2日,公司第十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购买公司股票共计1,156,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3%,成交金额26,894,351.93元,成交均价约为23.26元/股。截至2026年3月2日,公司第十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共持有公司股票2,997,743股,通过非交易过户和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购买公司股票资金总额共计67,584,349.544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十期员工持股计划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陈先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奇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晓燕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陈先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奇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晓燕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