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915 证券简称:中欣氟材 公告编号:2026-025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营业务及产品
1、氟化工行业
(1)氟精细化学品
公司目前已形成以2,3,4,5-四氟苯甲酰氯为代表的医药中间体和以2,3,5,6-四氟苯系列为代表的农药中间体等30多种氟精细化学品。依托浙江和福建两大生产基地的协同优势,公司向下扩展高附加值的BPEF(光学树脂单体)、DFBP(PEEK合成单体)及氟聚酰亚胺等新材料和超级电容器电解液等含氟电子化学品,向上游积极布局具有“第二稀土”之称的稀缺萤石资源,构建了萤石-氟化氢-精细化学品全产业链产品,广泛应用于医药、农药、新材料与电子化学品三大领域。公司未来将继续深耕功能性含氟新材料与电子新材料中的细分领域,完善公司长期战略布局。
报告期内,公司以2,3,4,5-四氟苯甲酰氯、2,4,5-三氟苯乙酸为代表的医药中间体和以2,3,5,6-四氟苯系列、BMMI为代表的农药中间体是公司的主导产品,构成公司主要的收入和利润来源。在重点推进降本增效、提升产能利用率的同时,公司更是把大部分精力投入到新材料、电子化学品及农药中间体等新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积极转型创新,努力拓展新市场,实现新产品一新客户一新市场一新目标。持续提升新老产品的综合竞争力并深化国际化布局,在巩固现有市场份额的基础上,积极开拓新市场、挖掘新客户。
(2)无水氢氟酸为主的无机氟产品
公司2019年完成对高宝科技的重组,成功向氟化工产业链上游延伸,目前该板块主要产品包括无水氢氟酸、有水氢氟酸以及配套的硫酸产品。其中,无水氢氟酸作为氟化工的“源头”,主要用作下游新型制冷剂、含氟精细化学品、含氟新材料及新能源材料的关键原料;有水氢氟酸广泛应用于玻璃蚀刻、金属表面清洗等领域;硫酸产品则主要作为公司自产无水氢氟酸的核心配套原料,部分富余产能对外销售。通过布局这一基础化工板块,公司不仅实现了“硫酸+萤石一氢氟酸一精细化学品”的产业链闭环,有效夯实了原材料的安全保供能力,更通过内部产业协同大幅降低了生产成本,构筑了公司全产业链竞争的底层优势。
(3)新型环保制冷剂与含氟新能源材料
2022年8月完成对江西埃克盛科技有限公司的收购,公司向含氟制冷剂领域发展。公司以现有的第三代制冷剂(R245fa)的技术和产能为基础,重点开发和培育四代新型制冷剂主枝产品。同时,充分利用技术和工艺的延展性,开发三氟系列侧枝产品,以把握新能源材料、农药/医药中间体的市场机会,形成产品树,主要产品包括R245fa、R1233zd、R1234ze等。
2、萤石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为酸级萤石精粉及高品位萤石块矿。
(1)酸级萤石精粉:氟化钙含量≥97%的萤石精粉,主要用途是作为氟化工的原料销售给下游氟化工企业用于制作氢氟酸等基础化工品。
(2)高品位萤石块矿:氟化钙含量≥65%的块状萤石原矿,主要用于钢铁等金属的冶炼和陶瓷、水泥的生产。
(二)公司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目前已初步形成以下业务板块、主要产品及应用领域布局,如下图所示:
■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2026年2月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99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具体详见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新增股份于2026年3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25,468,375股增加至335,273,33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等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证券代码:002915 证券简称:中欣氟材 公告编号:2026-024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6年4月17日在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十三路五号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一楼视频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邮件或电话方式于2026年3月31日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
会议由董事长徐建国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董事会进行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25)。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5年,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公司独立董事倪宣明先生、杨忠智先生、袁康先生、苏为科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2025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编写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和《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总经理根据2025年经营管理层执行董事会决议和主持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的情况,以及2026年工作计划,向董事会作出《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四)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董事会进行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度每股收益低于0.1元,同时考虑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需要,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经董事会慎重讨论,公司2025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了《2026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董事会进行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6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董事会进行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董事会进行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审议并通过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进行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等相关工作,聘用期限为一年。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董事会进行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董事会进行审议。具体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通过自查,公司不存在违背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的事项。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董事会进行审议。自查表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6票。
为强化关联交易管理,提高决策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26年度全年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表决时,关联董事徐建国、陈寅镐、梁流芳、袁少岚、徐寅子、徐钦炜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董事会进行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董事会进行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董事会进行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董事会进行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董事会进行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十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25年度资产及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董事会进行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十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董事会进行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提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本议案涉及公司全体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本次董事会进行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董事会进行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7)。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915 证券简称:中欣氟材 公告编号:2026-026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形。
一、审议程序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欣氟材”或“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归属母公司净利润18,822,634.81元,报告期内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5,115,377.43元,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958,780.94元,以前年度资本公积910,751,285.60元,盈余公积61,495,136.11元;报告期末实际可分配利润38,840,936.84元,资本公积910,751,285.60元。
根据《公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度每股收益低于0.1元,同时考虑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需要,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经董事会慎重讨论,公司2025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注:结合上述情况及指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但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为负值,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具体说明如下:
1、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公司主要从事氟精细化学品研发、生产、销售业务。鉴于2025年度每股收益低于0.1元,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后续项目建设及业务发展阶段的流动资金需求,结合长期战略规划,公司拟留存未分配利润以增强抗风险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股东长远利益。基于上述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2、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及使用计划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结转至下一年度,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未来项目建设自有资金投入需求,支持主营业务拓展及补充流动资金等,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为股东创造长期投资价值。
3、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情况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股东会将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便于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同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将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此外,公司将通过投资者热线、互动易平台等多种渠道,广泛听取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意见与建议,并及时反馈,切实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4、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继续聚焦主业,着力提升经营水平与盈利能力,以业绩增长驱动价值成长,切实回馈广大投资者。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通过制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与投资者共享经营成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5、公司2024年度、2025年度合并报表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约为人民币1.37亿元、人民币1.47亿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约为4.29%、4.28%,均低于50%。
四、备查文件
1、审计报告;
2、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915 证券简称:中欣氟材 公告编号:2026-027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欣氟材”或“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含额度有效期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6年度的经营计划和融资需求,公司及子公司(含额度有效期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直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综合授信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应收账款保理、商业票据贴现、银行保函等各种贷款及贸易融资业务。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上述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银行授信业务及与之配套的担保、抵押事项,在不超过上述授信和融资额度的前提下,无需再逐项提请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和披露。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代理人代表公司及子公司(含额度有效期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事宜,签署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可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银行资信状况具体选择商业银行。
二、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915 证券简称:中欣氟材 公告编号:2026-028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5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2、本次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4、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欣氟材”或“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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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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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魏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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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夏育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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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陈小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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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由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包括内控审计费用)。
2025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1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2024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2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进行了审查,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进行了沟通和评估,对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进行了监督。2025年度年审过程中,年审注册会计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重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了解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较好地完成了2025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同时,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履行了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程序,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健性,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议案得到所有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915 证券简称:中欣氟材 公告编号:2026-029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欣氟材”或“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徐建国先生、陈寅镐先生、梁流芳先生、袁少岚女士、徐寅子女士和徐钦炜先生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经营需要,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浙江白云伟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云伟业”)、白云环境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云建设”)、亚培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培烯”)、新昌县白云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云大酒店”)、浙江新昌白云山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云山庄”)、新昌县白云文化艺术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云艺术村”)、新昌白云人家农副产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云人家”)、浙江大齐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齐机械”)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3,305.75万元人民币。交易类型包括向关联人采购商品、销售商品以及接受关联人提供办公场所租赁、进行业务招待、建设工程施工等。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及金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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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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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关联人名称:浙江白云伟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建国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住所:杭州市下城区西湖文化广场19号2101-5室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企业管理咨询;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生态环境材料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饲料原料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国内贸易代理;企业总部管理;非融资担保服务;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84,946.92万元、净资产52,176.25万元;2025年营业收入65,464.79万元、净利润3,430.75万元。
(2)关联人名称:白云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吕伯安
注册资本:113,300万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新昌县南明街道鼓山中路181号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监理;公路管理与养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草种生产经营;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专业设计服务;城乡市容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土石方工程施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地质灾害治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草种植;工程管理服务;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消防技术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市政设施管理;森林经营和管护(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47,753.81万元、净资产42,665.43万元;2025年营业收入34,933.88万元、净利润337.36万元。
(3)关联人名称:浙江新昌白云山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刚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新昌县南明街道人民西路115号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日用百货销售;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婚庆礼仪服务;停车场服务;初级农产品收购;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45,618.42万元、净资产26,137.24万元;2025年营业收入13,729.94万元、净利润1,990.86万元。
(4)关联方名称:新昌县白云大酒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亚明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沿江中路8号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食品经营(不含食用农产品);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日用百货销售;棋牌室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10,634.36万元、净资产7,889.71万元;2025年营业收入4,685.40万元、净利润825.41万元。
(5)关联人名称:浙江大齐机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菊英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新昌县羽林街道新岩路3号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通用零部件制造;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紧固件销售;紧固件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液气密元件及系统销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14,158.31万元、净资产9,157.25万元;2025年营业收入8,767.63万元、净利润270.64万元。
(6)关联人名称:新昌县白云文化艺术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文科
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新昌县人民西路164号1-3幢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票务代理服务;文化用品设备出租(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饮服务;烟草制品零售;演出场所经营;食品销售(不含食用农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5,484.16万元、净资产1,367.22万元;2025年营业收入5,055.69万元、净利润866.74万元。
(7)关联人名称:新昌白云人家农副产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超英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七星街道金星村金星中路66号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食品添加剂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初级农产品收购;包装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油料种植;薯类种植;水果种植;新鲜水果批发;新鲜水果零售;草种植;谷物种植;谷物销售;农副产品销售;蔬菜种植;新鲜蔬菜批发;新鲜蔬菜零售;豆类种植;水产品收购;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水产品冷冻加工;鲜肉批发;鲜肉零售;畜禽委托饲养管理服务;畜禽收购;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日用杂品销售;餐饮管理;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家政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供应链管理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酒店管理;办公用品销售;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17,574.07万元、净资产9,740.50万元;2025年营业收入31,706.70万元、净利润2,759.21万元。
(8)关联人名称:亚培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DONGCHU WEI
注册资本:735.7954万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网周路99号1幢21层2122室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润滑油加工、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润滑油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39,501.62万元、净资产19,821.90万元;2025年营业收入5,701.37万元、净利润-3,531.40万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白云伟业系公司控股股东,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关联情形;白云建设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徐建国的妹夫吕伯安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的公司,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关联情形;白云山庄、白云大酒店、白云艺术村、白云人家是公司控股股东白云伟业的全资/控股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情形;大齐机械是公司董事陈寅镐的姐姐陈菊英控制并担任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的公司,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关联情形;亚培烯系公司参股公司,公司董事陈寅镐担任亚培烯的董事,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关联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和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上述关联公司与公司发生的业务往来属于正常经营往来。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具体由双方根据交易商品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体现了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子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行为。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关联公司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均根据交易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并根据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的进展及时签署具体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和市场选择行为,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全部交易是在公平原则下合理进行的市场化行为,交易价格公允,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亦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的2026年度关联交易符合实际经营需求,遵循了平等、自愿和有偿原则,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理,有利于公司业务经营的正常运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审议该事项应当回避表决。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关于中欣氟材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且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保荐机构对中欣氟材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915 证券简称:中欣氟材 公告编号:2026-030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2026年度公司预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额度有效期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对外开展业务、申请银行授信或开展其他融资活动时为其提供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额度范围内的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在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最终的担保金额和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提请股东会批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额度范围内签署上述担保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授权有效期与上述额度有效期一致。在前述额度及授权期限内,实际担保额度可在授权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
本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根据公司2026年度业务发展需要,公司2026年度拟预计的对子公司(含额度有效期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担保额度为6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担保额度可以在符合要求的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进行内部调剂。
拟担保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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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内被担保人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含额度有效期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担保对象和实际担保金额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业务需要及融资申请确定,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在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拟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如下:
(一)拟被担保人:福建中欣氟材高宝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7年11月07日
2、注册地址:清流县温郊乡桐坑村8号
3、法定代表人:王超
4、注册资本:贰亿柒仟叁佰万圆整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生产;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高宝科技100%股权。
7、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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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拟被担保人:江西中欣埃克盛新材料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8年07月09日
2、注册地址:江西省贵溪市硫磷化工基地
3、法定代表人:袁少岚
4、注册资本:叁亿壹仟肆佰贰拾玖万元整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江西埃克盛51%股权,浙江埃克盛化工有限公司持有江西埃克盛49%股权。
7、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下转35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