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5188 公司简称:国光连锁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502,358,5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535,377.50元(含税),本次拟分配的利润占当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8.14%,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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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所属行业为商业流通行业中的连锁零售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属于批发和零售业中的零售业(F52),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公司属于批发和零售业一一零售业一一综合零售一一超级市场零售(F5212)。
2025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377元,比上年名义增长5.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0%。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6502元,增长(以下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同比名义增长)4.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456元,增长5.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0%。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36231元,增长4.4%。
随着宏观政策组合效应显现,消费潜力不断释放,2025年,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9476元,比上年名义增长4.4%,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4%。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5869元,增长3.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3.7%;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259元,增长5.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3%。
2025年我国持续发力扩大内需,随着提振消费专项行动落地见效,消费市场规模稳步扩大、结构持续优化,新的消费热点不断涌现。在提振消费各项政策措施共同作用下,消费市场稳定增长,供给体系日益完善,消费结构优化升级。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01202亿元,比上年增长3.7%。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432972亿元,增长3.6%;乡村消费品零售额68230亿元,增长4.1%。按消费类型分,商品零售额443220亿元,增长3.8%;餐饮收入57982亿元,增长3.2%。基本生活类和部分升级类商品销售增势较好,全年限额以上单位通讯器材类、文化办公用品类、体育娱乐用品类、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粮油食品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20.9%、17.3%、15.7%、11.0%、9.3%。全国网上零售额159722亿元,比上年增长8.6%。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130923亿元,增长5.2%,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6.1%。全年服务零售额比上年增长5.5%。
2026年,尽管面临压力和挑战,但支撑消费继续增长的积极因素仍然较多,消费市场有望平稳增长。随着提振消费政策深入实施,居民消费能力不断增强,消费多元化场景创新发展,消费市场扩容提质态势将持续巩固。(以上资讯来源于国家统计局网站)
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要从事连锁超市、百货商场的运营业务。公司立足于江西省内,多年来通过深耕本地市场、持续推进门店升级转型,成为以生鲜、食品为核心品类的零售企业。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拥有门店40家,是江西省商贸流通行业首家上市企业,江西本土领先的连锁经营企业。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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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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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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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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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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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详见本节“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相关内容。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188 证券简称:国光连锁 公告编号:2026-012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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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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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朱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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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徐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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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徐立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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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审计收费
2025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85万元,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026年度审计费用相关定价原则未发生变化。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公允定价原则及实际审计业务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立信有关资质和诚信记录等情况,认为立信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认可立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立信在担任公司2025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中,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任务,建议并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续聘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审计机构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报备文件
(一)《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5188 证券简称:国光连锁 公告编号:2026-015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
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光连锁”)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4年5月7日,公司于上交所网站披露了《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就本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16日,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5月17日,公司披露了《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年5月24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并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5、2024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6、2024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7、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8、2025年4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9、2025年6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
12、2026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并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13、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具体情况如下: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的133人激励对象中:
1、2人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4人因退休未满一个考核周期,期权作废,公司将注销以上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6万份股票期权;
2、2025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A”的90人,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为100%;考核结果为“B”的32人,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为70%;考核结果为“C”的5人,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为40%。前述激励对象因考核结果未达到 A 当期不能行权的 55.2万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公司将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期权共81.2万份。注销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的激励对象由133人调整为127人。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将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81.2万份。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履行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由公司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81.2万份股票期权。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行权及本次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等待期即将届满,等待期届满后在公司满足相关业绩条件下,激励对象根据个人绩效考评结果,可根据相关安排行权,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注销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行权及本次注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行权和注销等手续。
特此公告。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5188 证券简称:国光连锁 公告编号:2026-014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569.3万份
● 行权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光连锁”)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4年5月7日,公司于上交所网站披露了《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就本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16日,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5月17日,公司披露了《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年5月24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并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5、2024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6、2024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7、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8、2025年4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9、2025年6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
12、2026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并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13、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
(下转50版)
证券代码:605188 证券简称:国光连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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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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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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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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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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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胡金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院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素华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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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胡金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院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素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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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胡金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院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素华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