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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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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3版)

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6-040

转债代码:111004 转债简称:明新转债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

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4月30日 (星期四) 13:00-14: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6年04月23日 (星期四) 至04月29日 (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mingxinleather.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1日发布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将于2026年4月30日发布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度、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以及公司现金分红情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04月30日 (星期四) 13:00-14:00举行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度、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以及公司现金分红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4月30日 (星期四) 13:00-14: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庄君新先生

董事、副总经理:余海洁女士

董事:宁继鑫先生、卜凤燕女士

副总经理:赵成进先生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罗政先生

财务总监:李萍女士

独立董事:张惠忠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04月30日 (星期四) 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04月23日 (星期四) 至04月29日 (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mingxinleather.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3-83675036

邮箱: ir@mingxinleather.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6-027

转债代码:111004 转债简称:明新转债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明新路188号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1日

至2026年5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6年4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需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请参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请参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委托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

3、外地股东可用信函或发送邮件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6年5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三)登记地点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明新路188号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尹栩欣

联系电话:0573-83675036

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明新路188号

电子邮箱:ir@mingxinleather.com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6-031

转债代码:111004 转债简称:明新转债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

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授信额度事项概述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营运能力。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公司及子公司(包含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拟向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

上述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贷款、商业汇票、票据贴现、信用证、贸易融资、保理融资、保函、票据池、资产池、供应链融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及其他金融衍生产品占用的金融机构占用的授信额度等业务。包括上述业务的低风险业务,即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合作银行开展保证金/存单质押、结构性存款质押、银行承兑汇票质押、理财产品质押等低风险业务。各业务品种之间不设置限额,根据日常经营需求办理。公司及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可以在各自票据池、资产池质押额度范围内开展融资业务,当各自质押额度不能满足使用时,可申请占用票据池内其他成员单位的质押额度。

以上授信额度的有效期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业务品种和授信额度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结果为准,具体使用金额由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而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无需公司另行出具决议。

同时,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子公司执行董事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公司上述授信额度内(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等)相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授信金额、期限、费率等内容,由授信协议各方在上述额度内协商确定,授信事项以正式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

二、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均以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6-034

转债代码:111004 转债简称:明新转债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履约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客户违约风险等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部分原材料、设备通过进口采购,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公司拟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生产经营紧密相关,能进一步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

(二)交易金额

公司拟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以单日最高余额为准,不以发生额重复计算。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公司实际经营业务中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欧元、日元及比索等。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包括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基于外币需求,在境内外具有相应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以锁定汇率风险和成本为目的的外汇交易,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业务。

(五)交易期限

本次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 审议程序及审计委员会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均以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2、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员工操作失误、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在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造成损失。

3、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时,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规定、组织机构、业务流程、保密制度、风险管理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2、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3、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4、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公司审计部每月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监督检查,每季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说明本次交易对公司可能带来的影响,公司拟采用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转债代码:111004 转债简称:明新转债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

2、本可持续发展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战略与ESG委员会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一年一次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为了更有效地指导和协调公司在可持续发展领域的各项工作,明新旭腾编制《ESG管理制度》《ESG信息管理制度》,确立科学的ESG指标体系,自上而下构建由决策层、管理层和执行层组成的三级ESG管理体系架构,有序识别、监测与管理ESG领域的风险和机遇。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注:尽职调查是公司重要性评估的重要步骤,不作为议题进行评估。交易所指引“科技伦理”议题披露对象为特定主体,公司暂不涉及,故可不披露相关内容。

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6-035

转债代码:111004 转债简称:明新转债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投资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合理地进行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根据公司当前的募集资金使用状况,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含子公司)内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投资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注1:截至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注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入进度大于100.00%主要系账户利息收入补充流动资金所致。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注:1:实际收益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2:上述最近一年净资产、净利润计算基数为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净利润。3:上表中为截至到2026年3月31日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数据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使用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使用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审计委员会和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尽管公司购买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合理地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根据需要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与监督。在公司审计部门核查的基础上,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认为必要,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进行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低风险的保本型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同时,公司通过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等相关规定,对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二)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6-028

转债代码:111004 转债简称:明新转债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810,914.62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2,770,953.61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71,731,997.43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含税),即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以截至2026年4月7日公司总股本162,198,495股为基数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487,939.80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3.8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但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三、最近连续两个会计年度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科目金额合计占总资产的50%以上但分红比例低于50%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2025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基础上,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而提出的,符合相关规定,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经营现金流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6-041

转债代码:111004 转债简称:明新转债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 ”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 以投资者为本 ”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制定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本行动方案于2026年4月17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一、提质增效总体目标

公司2026年将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的工作总基调,聚焦主业提质、管理增效、回报提升三条主线,统筹推进经营质量改善、投资者回报强化、新质生产力培育、治理规范深化等重点工作,努力实现公司价值与股东回报的长期协同增长。

二、聚焦主业经营质量,夯实价值创造基础

公司将深耕汽车内饰核心业务,致力于提升盈利韧性与经营效率。通过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巩固真皮业务在中高端市场的品牌优势,同时加快水性超纤、水性PU、环保PVC等环保材料的市场渗透,以“一站式内饰材料解决方案”增强客户黏性。公司将进一步深化与现有主机厂的配套合作,积极拓展新能源客户及海外市场,努力提升产能利用率和收入规模。在成本管控方面,公司将依托米尔化工等上游布局,持续提高核心化料的自制比例,降低对外采购依赖,通过优化生产工艺、推行精益管理、加强供应链协同,系统性控制制造成本。同时,强化客户信用管理和应收账款催收机制,减少坏账风险,保障现金流健康。公司还将稳步推进墨西哥工厂的产能爬坡和客户认证,通过国内外工厂的协同调度,提高对全球客户的快速响应能力,降低运输及关税风险。

三、强化投资者回报,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将不断完善分红与回购机制,增强回报预期的稳定性与可预见性。在兼顾经营发展和资本开支的前提下,公司将积极研究制定中长期分红规划,努力保持分红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经营状况允许的条件下,公司探索一年多次分红等模式,提升投资者获得感。同时,结合市场估值水平,公司适时运用股份回购工具,回购股份可用于注销或员工激励,以传递对公司价值的信心。公司还将密切关注二级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馈,建立股价异常波动的应对机制,在股价出现非理性下跌、破净等情形时,依法依规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回购等。此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将严格遵守减持相关规定,审慎制定减持计划,合理控制减持节奏,与中小投资者形成利益共同体。

四、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培育第二增长曲线

公司将加大研发投入,巩固技术护城河,围绕无铬鞣、全植鞣、水性工艺、生物基材料等环保方向开展技术攻关,提升产品的低碳属性和可回收性,同时推动超纤、PU等产品的性能升级和成本优化,增强综合竞争力。依托公司在柔性材料领域的技术积累,公司将积极开发具有导电、压感能力的功能性皮革,同时也在推进PU、超纤等柔性材料在机器人等新型领域的应用,通过新赛道的开拓不断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公司还将进一步拓展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网络,围绕智能表面材料方向开展联合攻关,完善内部创新激励机制,鼓励技术人员申报专利、参与标准制定,提升公司在行业标准中的话语权。

五、加强投资者沟通,提升信息透明度

公司将持续优化投资者关系管理,不断丰富沟通渠道与形式。通过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接待活动、线上图文解读定期报告等方式,增强信息的可读性和传播力。董事长、总经理等主要负责人将积极参与重要投资者交流活动,直面市场关切。公司还将定期收集中小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并在制定经营计划、利润分配方案等重大事项时予以充分考虑。对于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公司将通过公告或互动平台及时回应。在信息披露方面,公司严格遵守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要求,自愿性披露内容做到明确具体、具有可执行性,避免夸大或误导性表述,同时严格履行 ESG 信息披露义务,以透明化运营树立良好品牌形象,推动企业与社会、环境高质量共生发展。。

六、坚持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司将对照最新监管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修订完善《公司章程》、各治理主体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进一步完善审计委员会运作机制,强化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责。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要求,保障独立董事依法履职,充分发挥其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利润分配等事项中的监督作用。公司将进一步健全内控体系,重点加强对子公司、海外资产的管控,完善重大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的决策程序,防范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风险,加强审计委员会职能,定期开展内控自我评价。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律法规,杜绝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行为,加强对关键岗位人员的合规培训,筑牢廉洁从业防线。

七、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构建利益共享机制

公司将进一步拉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经营效率、市值表现的关联度,合理设置绩效薪酬占比,强化责任约束。公司将继续实施并适时优化员工持股计划及股权激励方案,将激励条件与资产收益率、研发成果转化、投资者回报等指标深度绑定,鼓励核心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通过增持公司股份等方式,传递对公司长期价值的信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带头遵守承诺,切实维护上市公司独立性,杜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在涉及公司重大利益决策时,主动回避关联交易表决,保障中小股东话语权。

八、其他事宜

公司将持续评估“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继续专注主业,提升经营质量,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和义务,以实际经营成果回报投资者信任,维护公司良好市场形象,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系非既成事实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6-030

转债代码:111004 转债简称:明新转债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唐彬彬,2013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签署或复核宁波华翔、圣龙股份、明新旭腾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丁步升,2017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签署或复核明新旭腾、百隆东方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谢军,199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浙江正泰、江苏通润、蓝特光学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95万元(含税),内部控制报告审计费用为20万元(含税)。2026年度的审计费用尚未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与天健协商确定2026年度的审计服务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经审查天健的相关信息,认可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将续聘事项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6-038

转债代码:111004 转债简称:明新转债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解释19号文》)的相关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财报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5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解释19号文》,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解释19号文》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

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要求,对现行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使得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6-026

转债代码:111004 转债简称:明新转债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下转11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