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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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7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上述决议自上一次现金管理授权期限到期日(2026年4月17日)后的12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经批准的额度、投资的产品品种和决议有效期限内决定拟购买的具体产品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执行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6月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66号),公司获准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35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0.82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24,27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55,654,751.40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7月8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19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已经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公司、子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已经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前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4.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该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含3.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该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含2.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该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该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
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追加确认了200万元超额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含1.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该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
在上述期限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及自有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确保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产品范围
1、募集资金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应当符合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条件,具体产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自有资金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投资产品应当符合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条件,具体产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额度及期限
1、募集资金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6年4月17日)后的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自有资金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7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6年4月17日)后的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决议有效期
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6年4月17日)后的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经批准的额度、投资的产品品种和决议有效期限内决定拟购买的具体产品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执行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1、募集资金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自有资金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其他生产经营计划所需资金。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投资保本型产品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5、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是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审议程序
2026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保障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存放利益。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不会影响公司自有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其他自有资金的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799 证券简称:华纳药厂 公告编号:2026-021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24年6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2024年8月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2025年5月1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等事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进行了调整。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主要原因
自公司披露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中介机构一直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现综合考虑当前市场环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为保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在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论证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三、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自本次发行预案公布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中介机构等一直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是考虑当前市场环境、公司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经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作出的决策,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认为:本次终止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系公司经过充分沟通、审慎分析作出的决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终止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799 证券简称:华纳药厂 公告编号:2026-018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股东会审议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及《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其履行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项目人员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和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项目人员在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和公正,认真负责,表现出了良好的专业水准。因此,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2026年4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关从业资格,该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的要求,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负责人具有相应的从业经历并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长期合作的审计机构,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799 证券简称:华纳药厂 公告编号:2026-024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29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天路28号C7栋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9日
至2026年5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除上述议案外,与会股东将听取《关于公司2026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4、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4:徐燕及其他涉及的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议案6:湖南华纳医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南华纳至臻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徐燕及其他涉及的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5月27日9:00-16:30,以信函或者邮件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6年5月27日16:30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天路28号C7栋。
(三)登记方式: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代理人应持下述登记文件在登记时间、登记地点现场办理登记手续。股东或代理人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手续,电子邮件方式请于2026年5月27日16:30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hnddm@warrant.com.cn进行登记。信函方式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6年5月27日16:30前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登记文件: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护照、委托人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如有)、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文件须加盖公章。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天路28号C7栋
邮政编码:410205
联系电话:0731-85910599
电子信箱:hnddm@warrant.com.cn
特此公告。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799 证券简称:华纳药厂 公告编号:2026-020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纳药厂”)全资孙公司湖南华纳大药厂致根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根制药”)生产基地建设、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长期发展计划,2026年度公司拟在致根制药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日常经营等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含过往已发生且仍在担保期内的担保合同金额,对同一融资业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重复计算),因同一融资事项更换贷款银行的,在置换过渡期内,因新旧融资重叠影响的担保额度不重复计算。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最高额担保等)等内容,由公司及致根制药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上述预计担保总额的授权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担保额度预计事项之日止,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授权有效期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提供担保的具体事项。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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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最近一期数据为相关方2026年3月31日的财务数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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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如有)
致根制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过往合同仍在有效期的除外)。上述计划担保额度仅为公司拟提供担保额度最高金额预计,实际业务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公司及致根制药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上述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孙公司,担保风险可控,无需提供反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有助于解决孙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促进公司新基地建设,对公司业务发展起到积极作用。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对象具有实质上的控制权,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2026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全资孙公司生产基地建设、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助于解决孙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促进公司新基地建设,对公司业务发展起到积极作用。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对象有充分的控制权,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2026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0,000.00万元,不存在逾期担保的事项。上述担保均是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4.27%。
特此公告。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799 证券简称:华纳药厂 公告编号:2026-023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③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231.70万股
③ 归属股票来源: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331.0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9,380.00万股的3.53%。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完成后,授予数量调整为4,634,000股。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3)授予价格:18元/股,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完成后,授予价格调整为12.43元/股。
(4)激励人数:39人。
(5)归属安排: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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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任职期限和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5年-2026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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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
注2:上述“净利润”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剔除各期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数值为计算依据;
注3: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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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当期业绩水平达到业绩考核目标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系数。
2、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12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2)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13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12月1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80)。
(3)2024年12月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康彩练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4)2024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4年12月2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81)。
(5)2025年2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5年2月14日,以18.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9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331.00万股。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宜审议通过,对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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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议案》,本次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12.43元/股,本次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为4,634,000股。
(三)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联董事徐燕、高翔、皮士卿回避表决。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231.70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39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说明
1、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5年2月14日,因此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为2026年2月14日至2027年2月13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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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无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39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5年2月14日。
(二)归属数量:231.70万股。
(三)归属人数:39人。
(四)授予价格:人民币12.43元/股(调整后)。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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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皮士卿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据此对其职务信息进行更新。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39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231.70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归属日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一)公司本次调整及本次归属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八、独立财务顾问的结论性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调整、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已经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不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特此公告。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799 证券简称:华纳药厂 公告编号:2026-016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38,279,325.55元人民币,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9,099,799.87元人民币;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25,513,072.38元。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8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1,32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3,900,24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23,900,240.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0.03%,本年度未进行股份回购。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实施结果适时变更注册资本、修订《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不会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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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8,279,325.55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及以现金为对价,当年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23,900,24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以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和中药制剂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为主营业务,产品涵盖消化、呼吸、抗感染等重点治疗领域。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以及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代码C27),是技术、资金、人才密集型的行业。
(二)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04,231,254.46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8,279,325.55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3,979,700.70元。考虑到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态势,为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仍需大量的资金支持,公司在产能扩张、研发投入、业务拓展、对外投资、经营周转等方面的资金需求仍然巨大。
(三)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以及收益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累积未分配利润将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于公司自主研发、合作研发以及投资孵化的项目的支出,用于公司及子公司“高端制剂产研基地”、“年产3000吨高端原料药及中间体绿色智造基地”项目建设投入,偿还银行借款及利息等。预计留存资金将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推动业绩持续增长,未来能够为公司业绩带来积极且显著的影响。公司将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持续优化盈利结构,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给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
(四)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持续拓展沟通渠道、创新交流形式,建立健全了多渠道的投资者交流机制,中小股东可以通过投资者热线、上证e互动、业绩说明会等多种形式来表达对现金分红政策的意见和建议,实现与公司的高效、顺畅沟通。同时,公司股东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为股东参与股东会决策提供便利,切实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持续推动发展战略的落地实施,加大业务开拓,持续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所处行业发展态势、公司发展阶段、经营情况、现金流等各种因素,持续以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提高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履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与公司股东共享发展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全体董事均表决同意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生产经营产生实质影响。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799 证券简称:华纳药厂 公告编号:2026-012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4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6年4月7日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黄本东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关联董事吴淳、张鹏、康彩练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及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关联董事徐燕、高翔、谢君、皮士卿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9票回避。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关联董事黄本东、高翔回避表决。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2026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全资孙公司生产基地建设、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助于解决孙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促进公司新基地建设,对公司业务发展起到积极作用。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对象有充分的控制权,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2026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董事黄本东回避表决。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关联董事徐燕、高翔、皮士卿回避表决。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关联董事徐燕、高翔、皮士卿回避表决。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231.70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39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经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后,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799 证券简称:华纳药厂 公告编号:2026-019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优化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在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因同一项目贷款或其他融资事项更换贷款银行的,在置换过渡期内,因新旧融资重叠影响的授信额度不重复计算)。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可根据需要进行分配使用。
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综合授信额度和品种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和品种为准。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
(下转135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