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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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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41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300668 证券简称:杰恩设计 公告编号:2026-018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整,授信期限有效期为1年。在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具体的授信金额以公司与授信银行实际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总经理杨凯利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本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300668 证券简称:杰恩设计 公告编号:2026-024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及转回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616,051.80元,转回资产减值损失 2,079,936.37 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转回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转回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进行了减值测试,同时依据管理层对市场情况及交易近况的研讨判断,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转回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核查,基于谨慎性原则,2025年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616,051.80元,转回资产减值损失 2,079,936.37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转回资产减值损失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三)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转回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1)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2)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标准:

2、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会计处理方法以及坏账计提标准参照以上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会计处理方法以及坏账计提标准。

3、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油气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转回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预计2025年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616,051.80元,转回资产减值损失 2,079,936.37 元,合计将减少公司2025年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 536,115.43元。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转回资产减值损失事项,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转回资产减值损失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转回资产减值损失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的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后能公允的反映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300668 证券简称:杰恩设计 公告编号:2026-017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2025年财务数据,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863,376.50元,母公司净利润37,264,638.96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提取法定公积金3,726,463.90元,提取任意公积金0.0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累计可分配利润226,914,447.08元,母公司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27,716,154.66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和资金状况等因素,经公司董事会审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为:2025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36,114,381.90元,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已远高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30%,亦远高于3,000万元的标准。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系基于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及长远战略作出的合理安排,不影响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达标状态,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为巩固市场地位、提升核心竞争力,公司需要留存充足资金用于日常经营周转、项目投入及潜在战略布局,确保公司经营稳健、财务结构安全,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27,716,154.66元,在可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公司暂不进行利润分配,旨在将资金优先用于主营业务发展,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为未来实施更稳定、更持续的利润分配奠定基础,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 王兆卿 为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被提名人将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 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规定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签署/盖章):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 王兆卿 作为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本人将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规定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任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任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王兆卿

2026年4月20日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的承诺函

根据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本人王兆卿被提名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截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发出之日,本人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承诺如下:本人将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特此承诺。

承诺人:王兆卿

2026年4月20日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兆卿先生具备《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中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提名王兆卿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300668 证券简称:杰恩设计 公告编号:2026-015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0日通过电子邮件及其他通讯方式送达,会议于2026年4月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姜峰先生请假,委托董事杨凯利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高汴京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管理层按照董事会的要求和公司经营策略,完成了既定工作,有效地执行了股东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经营层2025年度主要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情已在《2025年年度报告》之“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载明。公司独立董事古继洪先生、武国樑先生(已离任)、杨骏晟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为550,922,847.00元,较上年度下降5.9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863,376.50元,较上年度增长223.91%。

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此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和2026年度的总体经营规划。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此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此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863,376.50元,母公司净利润37,264,638.96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累计可分配利润226,914,447.08元,母公司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27,716,154.66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经营现状、资金状况和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并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为:2025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此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建立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能得到有效执行,对控制和防范经营管理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使公司规范运作等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此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整(具体每笔授信额度最终以各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授信期限有效期为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总经理杨凯利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此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确定及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情况详情请查阅《2025年年度报告》的相关内容。

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薪酬政策符合公司的经营现状和现阶段发展需求,有利于提高董事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董事会同意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及实际经营情况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计划如下:

1、非独立董事按照相应的劳动合同约定执行,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

2、独立董事按照每年12万元领取津贴。

本议案涉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基于谨慎性原则,所有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及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详情请查阅《2025年年度报告》的相关内容。

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薪酬政策符合公司的经营现状和现阶段发展需求,有利于提高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董事会同意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实际经营情况、其所在职位、职责及绩效考核情况,以“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结合的方式发放薪酬,其实际领取的薪酬与其绩效考核是否达标直接相关。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此议案。

董事杨凯利先生、董事王晨先生、董事吕成业先生同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此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古继洪先生、武国樑先生(已离任)、杨骏晟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了评估。经核查独立董事古继洪先生、武国樑先生(已离任)、杨骏晟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相关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各位董事认真审阅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的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公司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2025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评估,公司认为:立信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以及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各项质量管理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团队人员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能够有效反映公司2025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内部控制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此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证券简称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对证券简称进行变更,本次将证券简称从“杰恩设计”变更为“杰恩股份”,公司中文全称和证券代码“300668”均保持不变。变更证券简称事项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新证券简称的启用日期为2026年4月21日。本次变更证券简称不涉及公司的主营业务变更。本次公司变更的证券简称符合公司业务实质,与公司发展战略相匹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证券简称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原控股股东2025年度设计业务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度各业务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A11656号),设计业务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为-7,590,961.06元,市场商务及服务支持业务2025年实现净利润为22,683,540.10元。建筑室内设计板块受行业周期性调整影响,市场需求持续收缩及叠加同业竞争白热化等因素,致使设计业务新签订单量同比减少,从而导致设计业务净利润为负数,因此原控股股东姜峰先生未能完成《股份转让协议》中关于2025年度设计业务净利润为正数的业绩承诺。

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姜峰先生应履行业绩补偿义务,以现金方式向杰恩设计支付2025年度业绩补偿款7,590,961.06元。公司已通知承诺方按照协议约定于2026年5月8日前及时履行承诺义务。

董事姜峰先生系关联人,因此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原控股股东2025年度设计业务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补选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原独立董事武国樑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董事会规范运作、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同意提名王兆卿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当选后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其津贴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兆卿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王兆卿先生已承诺将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按照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此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当前经营发展需要及未来战略规划,为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管理效能,同时为后续聘任联席经理提供制度保障,董事会同意公司对现行《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且需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因本次董事会审议的部分议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15: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4、《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5、《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决议》;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5、《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杰恩设计”)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公司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控股暨全资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控制活动包括:治理结构、组织架构、子公司管理、人力资源、企业文化、风险评估、资金管理、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关联交易、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设计项目管理、财务报告与分析、预算管理、合同管理、信息与沟通、内部审计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1、控制环境

内部环境包括影响、制约公司内部控制建立与执行的各种因素,是实施公司内部控制的基础,包括:治理结构、组织机构设置与权责分配、企业文化、人力资源政策、内部审计机制与反舞弊机制。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委员会以及在管理层领导下的经营团队,并形成了由各部门组成的经营框架。公司按照业务、管理与内部控制的需要设置了相应的各业务管理部门,明确了内部组织机构设置与各自的权限、职责。公司已制定了各业务、管理部门的内部管理制度与员工手册。

公司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合理的决策机制并规定了重大事项的决策方法:

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对股东会的职权、提案及议案、会议通知与登记、召开、表决和决议、记录等作了明确的规定。

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对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召开、表决和决议、专门委员会的设立和职责及议事规则、独立董事的构成、遴选、职责等作了明确的规定。

公司制定了《总经理工作细则》,对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职责分工、管理权限等作了明确的规定。

公司制定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合理规范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及支付方式。

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机制。

公司制订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规范了相关交易情况,上述制度已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

2、风险评估过程

公司制定了长远整体目标,同时辅以具体的经营目标和计划,并向全体员工传达。公司建立了有效的风险评估过程,并对可识别的公司可能遇到的经营风险、环境风险、财务风险等能够及时发现并采取应对措施。

3、信息系统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财务报告相关的信息系统,信息系统人员(包括财务人员)恪尽职守、勤勉工作,能够有效地履行公司赋予的职责。公司管理层也提供了适当的人力、财力以保障整体信息系统的正常、有效运行。

公司建立了有效沟通渠道和机制,使管理层能够及时获取员工的职责履行情况,并与客户、监管部门和其他外部单位保持及时有效沟通,使管理层面对各种变化或风险能够及时采取适当的进一步应对行为。

4、控制活动

为较充分的保证各项目标的实现,公司建立了相关的控制政策和程序,主要包括:交易授权控制、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凭证与记录控制、财产保全控制、风险控制等。

(1)交易授权批准控制:明确了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相关内容,单位内部的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经办人员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经济业务。

(2)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建立了岗位责任制度和内部牵制制度,通过权力、职责的划分,制定了各组成部分及其成员岗位责任制,以防止差错及舞弊行为的发生,合理设置分工,科学划分职责权限,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及以每个人的工作能力自动检查另一个人或更多人工作的原则,形成相互制衡机制。不相容的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监督检查等。如某些会计职责的分工,往来账项的总账和明细账由不同的人员记录,出纳与会计不得由同一人兼任;将各项交易业务的授权审批与具体经办分离;将电子数据处理系统的维护管理与业务操作分离等。

(3)凭证与记录控制:公司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并合理制定了凭证流转程序,要求交易执行应及时编制有关凭证并送交会计部门记录,已登账凭证应依序归档。在外部凭证的取得及审核方面,根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划分建立了较为完整的相互审核制度,基本有效杜绝了不合格凭证流入企业内部。

(4)财产保全控制: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对财产的直接接触,采取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以使各种财产得到安全完整的保障。

(5)独立稽查控制:公司设置专门的内审部门,对公司及各分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及执行情况,国家法律法规、公司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6)风险控制:制定了较为完整的风险控制管理规定,对公司财务结构的确定、筹资结构的安排、筹资成本的估算和筹资的偿还计划等基本做到事先评估、事中监督、事后考核;对各种债权投资和股权投资都要作可行性研究并根据项目规模和金额大小确定审批权限,对投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负面因素制定应对预案;建立了财务风险预警制度与经济合同管理制度,以加强对信用风险与合同风险的评估与控制。

(7)内部报告控制:公司已制定了较为完整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保证重大信息得以有效传导,加强了决策机构与有关部门对重大信息的沟通与解决。

5、对控制的监督

公司对控制的监督主要包括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公司定期对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价,以获取其有效运行或存在缺陷的证据,并对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相关规章制度,结合自身的经营模式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以合并报表利润总额、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A、重大缺陷: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审计委员会和内控审计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B、重要缺陷: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

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C、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A、重大缺陷: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如环境污染;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系统性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控制;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B、重要缺陷: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其严重程度不如重大缺陷但足以引起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关注的一项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

C、一般缺陷: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以外的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于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于2025年12月31日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需披露的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息重大事项。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各业务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

专项报告

关于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各业务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ZA11656号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杰恩设计”)管理层编制的《关于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各业务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一、管理层的责任

杰恩设计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的有关规定编制《关于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各业务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杰恩设计《关于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各业务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发表审核意见。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 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核 工作,以对杰恩设计《关于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各业务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 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 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

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审核结论

我们认为,杰恩设计《关于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各业务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一一业务办理》的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各业务业绩相关承诺完成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专项报告仅供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针对2025年度各业务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对外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日

关于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各业务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的有关规定,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恩设计”)编制了

《关于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各项业务情况的说明》。具体情况如下:

一、 股权收购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8 月,公司大股东姜峰先生与广东金晟信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晟信康”)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姜峰先生通过协议方式向金晟信康转让其持有的杰恩设计9,194,400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7.64%。同时姜峰先生承诺放弃其持有的标的公司剩余27,583,215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2.91%)对应的股东表决权。

2024 年 9 月,协议转让交割过户完成,金晟信康持有公司30,167,8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5.06%,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金晟信康,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高汴京先生。

二、 业绩承诺的相关情况

根据姜峰先生与金晟信康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间为2024 年度、2025年度和2026年度,具体情况如下:

1. 双方同意,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杰恩设计继续保留原有的建筑室内设计及装修业务(以下简称“设计业务”)。

2.姜峰先生承诺并保证杰恩设计原有设计业务于 2024 年度、2025 年度、2026年度产生的净利润均为正数。若特定业绩承诺期限内任一会计年度杰恩设计原有业务产生的净利润为负数,姜峰先生应当将业绩差额支付给杰恩设计,支付时间为杰恩设计当年度各项业务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十(10)个工作日内。

3.金晟信康承诺并保证杰恩设计市场商务及服务支持业务(以下简称“大健康业

务”)于2024 年度、2025 年度、2026 年度产生的净利润均为正数。若特定业绩承诺期限内任一会计年度杰恩设计大健康业务产生的净利润为负数,金晟信康应当将业绩差额支付给杰恩设计,支付时间为杰恩设计当年度各项业务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十(10)个工作日内。

4.双方同意,若一方违约未支付业绩补偿给杰恩设计,杰恩设计及另一方自违约方违约之日起 30 日内通过诉讼等措施要求违约方支付业绩补偿,以保障杰恩设计利益。

三、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单位:元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加盖公章)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日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将对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元:元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为550,922,847.00元,较上年度下降5.9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863,376.50元,较上年度增长223.91%。本年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的主要原因是:

1、报告期内,由于公司出售了子公司杰恩建筑100%股权及设计业务相关资产负债(以2025年8月31日为基准日),使公司设计业务亏损较上年减少,资源配置效率进一步优化,整体盈利能力得到增强;

2、公司强化应收账款全流程管控,持续加大应收款项清收力度,应收账款精细化管理成效显著,减值损失较上年大幅缩减,应收账款回收效率显著提升。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1,204,453,402.24元,较年初增加2.9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780,628,349.13元,比年初增加5.86%,主要是由于本年利润增加及收到姜峰先生业绩补偿款。

二、2025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析

1、报告期末资产状况分析

单位:元

注1:报告期末,货币资金余额为285,491,148.74元,较期初增长52.67%,主要系本期收到姜峰先生业绩补偿款及出售设计业务净资产包第一笔转让款所致;

注2:报告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40,045,484.93元,较期初下降50.02%,主要系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所致;

注3: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为502,061,306.64元,较期初下降16.33%,主要系设计业务剥离,与设计业务相关的应收账款转让至杰恩建筑所致;

注4: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余额为155,902,862.78元,长期应收款余额为77,849,151.64元,合计较期初其他应收款金额增长389.33%,主要系出售设计业务净资产包的价款合同约定分期收款,有158,754,600.00元约定在未来两年分期收回所致(其中超过1年期部分计入长期应收款);

注5:报告期末,投资性房地产余额为4,812,561.36元,较期初增长123.44%,主要系本期收到设计业务工抵房所致;

注6:报告期末,使用权资产余额为3,384,911.42元,较期初下降84.86%,主要系设计业务剥离,与设计业务相关的使用权资产转让至杰恩建筑所致;

注7:报告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为13,052,181.47元,较期初下降67.78%,主要系设计业务剥离,与设计业务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转让至杰恩建筑所致。

2、报告期末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状况分析

单位:元

注1:报告期末,短期借款余额为0.00元,较期初下降了100.00%,主要系本期归还银行借款所致;

注2: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余额为18,465,874.61元,较期初增长了126.68%,主要系12月份代杰恩建筑收到的债权转让款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尚未转让至杰恩建筑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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