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660 证券简称:电气风电 公告编号:2026-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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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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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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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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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订单共计2,520.15MW,较上年同期上升了0.59%,其中已中标尚未签订合同的订单1,708.75MW,累计在手订单为22,674.35MW,较上年同期上升了25.26%。其中已中标尚未签订合同的订单4,228.35MW。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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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乔银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夏娟 会计机构负责人:石夏娟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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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乔银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夏娟 会计机构负责人:石夏娟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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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乔银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夏娟 会计机构负责人:石夏娟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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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乔银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夏娟 会计机构负责人:石夏娟
母公司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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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乔银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夏娟 会计机构负责人:石夏娟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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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乔银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夏娟 会计机构负责人:石夏娟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660 证券简称:电气风电 公告编号:2026-012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拟调整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开展日常业务和实际生产经营所需。其中向关联人提供劳务主要是提供风机相关产品维护服务;关联采购业务主要是:①为保障公司产品稳定运行,储备用于风机产品的备用零部件;②为进一步优化生产制造能力,并提高产品盈利水平,接受关联人为技改项目提供的设计及项目管理等服务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交易均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及其子公司就关联交易中的各项业务均有其他市场渠道,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关联交易的持续性将根据有利于公司开展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决定。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履行的审议程序
第三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乔银平、董春英、陈术宇、王勇均予以回避表决。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前,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对公司调整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进行审议后认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本次调整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均为公司业务开展和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体现了协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人的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审计委员会经审议后认为:本次调整的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均为公司业务开展和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各项交易均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陈术宇先生予以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6年度调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调整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根据业务开展和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增加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以下合称“电气控股”)、控股股东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以下合称“上海电气”)发生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共计9,257.00万元,主要是向上述关联人购买原材料、提供风机相关产品维护服务以及接受其提供的工程项目设计管理等服务。
拟增加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①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的关联交易金额合计增加2,200.00万元;②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合计增加1,000.00万元;③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合计增加6,057.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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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误差由计算四舍五入造成,下同。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上海市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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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海电气上电电机广东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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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涉及的前期交易均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执行情况良好。
三、本次调整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本次调整的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其子公司本次拟调整增加的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提供劳务及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
(二)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以上日常关联交易业务按以下定价原则和顺序执行:①凡有可参考市场价的价格,经协商执行市场价格,②凡没有参考市场价格的,经协商采用成本加成法执行,③若市场发生重大变化而影响产品的成本价格,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
2026年度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其子公司将与上述关联人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具体的合同或协议。
四、本次调整的日常关联交易必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调整的关联交易内容为公司业务开展和日常经营所需。其中向关联人提供劳务主要是提供风机相关产品维护服务;关联采购业务主要是:①为保障公司产品稳定运行,储备用于风机产品的备用零部件;②为进一步优化生产制造能力,并提高产品盈利水平,接受关联人为技改项目提供的设计及项目管理等服务。
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交易均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及其子公司就关联交易中的各项业务均有其他市场渠道,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关联交易的持续性将根据有利于公司开展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决定。
五、批准与授权
为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求,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6年度调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董事会同意进一步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处理与交易相关的事项,确保交易有序开展。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660 证券简称:电气风电 公告编号:2026-013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持续保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审议为公司(含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以下简称“被保险人”)继续购买自2026年07月01日至2027年06月30日期间的责任保险。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责任保险方案主要内容
经向多家保险公司咨询,公司拟按以下方案向保险公司购买责任保险:
(一)投保人: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
1、过去、现在或将来为公司(含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2、公司(含子公司)
(三)赔偿限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四)保险费用:不超过80万元人民币(包含增值税,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五)保险期限:2026年07月01日至2027年06月30日
(六)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在履职过程中因不当行为(事实上或涉嫌发生的作为或不作为之遗漏、疏忽、过失;错误陈述、误导性陈述等披露相关过失;违反职责及受托人义务等)依法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和因此发生的法律费用,包括因证券诉讼产生的证券赔偿责任和法律费用。
二、购买责任保险的批准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规定,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
三、授权事项
股东会批准购买责任保险的,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总裁及财务总监,根据股东会决议办理本次购买责任保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赔偿限额、保险费用及保险合同内容、签署保险合同和相关法律文件,以及办理投保的相关事宜),并在今后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按照同样的方案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的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660 证券简称:电气风电 公告编号:2026-014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22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115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2日
至2026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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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表决事项:听取《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相关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第三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28日和2026年4月2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其他议案的相关内容可见董事会将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5日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不涉及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4、5、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4、6、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与本议案存在利害关系的法人或自然人(如有)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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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持身份证办理登记;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同时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不能前来办理登记的股东可于2026年5月13日16:00时之前以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为准)、传真、电子邮件以及网上登记的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材料应包括上述(一)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及通讯所需的具体联系方式),并于会议当日办理现场会议登记、领取会议资料。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5月13日9:00至16:00
(三)现场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纺发大楼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内)
(下转79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