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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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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3版)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7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5万吨新能源电池材料项目”尚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及累计收益变更用于为由全资子公司河南鸿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的“汽车、绿色能源用铝产业园项目”。

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11月3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原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结合公司“汽车、绿色能源用铝产业园项目”一期实际投入进展情况,考虑未来预计产生的效益,经公司审慎研究,对计划用于“汽车、绿色能源用铝产业园项目”的募集资金额度进行调减,估算保留约3.3亿元募集资金用于后续建设计划,将部分募集资金5.90亿元调整投向新增募投项目用于全资子公司河南义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的年产72万吨铝基新材料智能制造项目。

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明泰铝业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明泰铝业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检查,保荐人认为:2025年度,公司在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上述置换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已经对该事项进行审议确认。明泰铝业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2026-011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铝锭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套期保值业务,以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为原则,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开展铝锭期货和场外期权等衍生品交易,可以充分利用期货市场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避免原材料出现大幅波动可能带来的损失,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

(二)交易金额

开展铝锭期货和场外期权等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动用的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且任一时点动用的保证金和权利金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在铝锭期货和场外期权等衍生品交易业务中投入的资金(保证金)全部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在合规并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条件的各大境内期货交易所或银行进行交易。公司开展期货和场外期权等衍生品交易业务,仅限于本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铝锭。交易类型主要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2025年3月修订)》第四十六条中的(一)至(四)项。

(五)交易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铝锭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铝锭套期保值业务。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铝期货合约价格易受基差变化影响,行情波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带来相应资金风险。

3、流动性风险:可能因为成交不活跃,造成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性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风险。

5、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持仓时间与现货保值所需的计价期相匹配。

2、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同时加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严格控制不超过董事会批准权限。

3、公司将重点关注期货交易情况,合理选择期货保值合约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4、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安排,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牵制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5、公司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错单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并减少损失。

6、建立汇报和内审机制,公司的套期保值交易计划应事先向相关业务部门报备,公司业务部门在发现交易计划超出董事会授权范围时应及时通知公司暂停执行,并同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由总经理决定是否提请召开董事会审批新的授权。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专业从事铝板带箔的生产和销售,主要原材料为铝锭,为避免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影响,公司将通过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套期保值的避险功能以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为原则,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积极规避相关风险。公司已制定了相关风险控制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6-012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沪市主板上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部署,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披露《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认真落实相关工作。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持续推动高质量发展,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公司在总结2025年度专项行动方案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制定了2026年度专项行动方案。现将公司2025年度专项行动方案实施情况及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实施情况

2025年度公司围绕经营提质、效益提升、回报增强、治理规范、投资者沟通、关键少数责任六大维度制定年度目标与实施举措,在生产经营、公司治理、投资者回报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

(一)聚焦主业发展,夯实回报基础

公司坚持“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核心发展战略,持续完善“废铝回收一熔炼一加工”闭环生产体系,不断强化主业竞争壁垒,稳步提升盈利能力与股东回报基础,实现全年经营稳健向好。

1、高端产能建设落地见效

全资子公司鸿晟新材“汽车、绿色能源用铝产业园项目”按计划稳步推进,气垫炉、辊底炉及化学表面处理线等高端热处理设备顺利完成安装调试,于2025年第三季度起陆续投产,年末已实现阶段性产能释放。该项目精准对接机器人、低空经济、航天军工等新兴领域的高性能铝材需求,有效填补公司高端产品供给缺口,进一步拓宽产品结构,提升核心竞争力。

2、循环经济应用持续深化

抢抓中国海关放开变形废铝进口政策机遇,公司正式成立再生铝国际采购部,逐步构建起覆盖全球主要产区的废铝回收网络。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深耕再生铝保级应用技术,不断提升铝资源综合回收率,成功实现废铝向高端产品的直接转化,大幅降低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消耗和碳排放强度。本年度,公司凭借优异的绿色生产成效,稳固保持工信部“绿色工厂”称号,再生铝减碳技术通过国际权威认证,为行业低碳转型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标杆范例。

3、智能化升级全面提速

以打造智能制造标杆企业为目标,全面推进工业互联网、5G、AI等数字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完成智能排产系统、供应链协同平台的全面升级与落地应用。产销量再创历史新高,生产效率与产品质量实现双重提升,为全年经营目标的达成提供了坚实支撑。

(二)强化股东回报,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始终将投资者回报放在重要位置,严格遵循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切实保障股东合法权益。

2025年度,公司顺利完成202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工作: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9元(含税),连同2024年中期分红,2024年度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1亿元;同时完成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截至2025年末,公司累计分红达14.89亿元。本年度,公司重新制定《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6-2028年)》,明确每年分红比例不低于净利润30%。统筹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并按时实施,充分展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发展成果的坚定态度。

(三)完善治理结构,保障长期价值

2025年度,公司进一步优化法人治理结构,筑牢高质量发展制度根基。上半年,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新一届董事会严格遵循成员构成多元化原则,在专业经验、教育背景及年龄结构等方面实现科学配置,全体董事均具备深厚的专业素养与丰富的公司治理实践经验,能够充分发挥各自专业领域优势,为公司战略决策、经营管理提供多维度的专业视角与建设性意见,有效提升了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效能。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权责明晰、运作规范,在公司重大决策、风险防控、人才培养等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

为适应新《公司法》新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要求,公司结合自身经营发展实际,取消监事会设置,同步进一步强化审计委员会职权,全面梳理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审议并通过《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16部内控制度的修订工作。通过制度衔接与完善,确保各治理主体权责清晰、协同高效,切实发挥《公司章程》的合规引领作用,持续优化法人治理结构,为公司长期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四)做好沟通交流,提升公司透明度

公司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将投资者关系管理作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树立良好企业形象的重要抓手,持续推进系统化、专业化的投资者关系管理体系建设,培育差异化竞争优势,夯实企业核心竞争力。为保障与投资者沟通的高效性、透明性,公司构建了多层次、全方位的投资者沟通机制,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始终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相关制度规定,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25年度,公司累计披露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约140份,全面、准确披露了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经营业绩、投资者交流纪要、战略合作、发展规划等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信息,充分保障了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丰富沟通渠道与频率

本年度,公司有序组织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全年累计接听并回复投资者热线咨询300余次、回复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提问130余次,多次组织分析师及机构投资者电话会、现场调研接待活动,确保沟通渠道畅通无阻。通过构建“线上互动+线下交流”的立体化沟通矩阵,持续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体系,多维度、全方位展现企业核心价值,提升市场认可度。

(五)强化关键少数,提升履职能力

公司持续深化对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责任意识、合规意识培育,筑牢企业风险防控第一道防线。严格贯彻落实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监管提醒》相关要求,及时向控股股东传达最新监管政策动态、重点监管事项及行业规范要求,不断提升其合规经营意识与规范运作水平。

本年度,公司系统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参加监管合规、市值管理、公司治理等各类专题培训,涵盖新《公司法》解读、信息披露规范、风险防控等重点内容,并组织相关人员参与河南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董事专业培训,全面提升“关键少数”群体的法治思维、合规意识及履职能力。同时,定期向控股股东、董事、高管传递最新监管重点关注事项,持续强化公司整体规范运作意识。

二、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一)经营质效提升行动

公司坚定实施“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核心主战略,深度构建“废铝回收-熔炼-加工”全闭环绿色生产体系,持续巩固并强化铝板带箔主业核心竞争壁垒,全面提升盈利能力、资产运营效率与可持续发展能力,夯实长期股东回报的坚实基础。

1、聚焦主业发展,优化产品结构

持续深耕铝板带箔主业,大力拓展新能源电池箔、汽车轻量化用材、储能结构材料等高端产品,优化产品盈利结构。通过稳定产品品质、优化客户服务、强化品牌效应,持续提升市场占有率与客户粘性,保障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健底盘。

2、深化精益生产,推进降本增效

全面推行精益化管理,提升设备综合运营效率(OEE)与产品成品率;优化生产工艺,降低单位能耗与物料消耗;加强供应链集中采购与库存管控,提升存货周转效率,压降运营成本。

3、强化技术创新,增强发展动能

持续加大研发投入,2026年度研发投入强度保持合理水平,重点围绕高强度合金、高表面精度、低碳轻量化等方向开展技术攻关;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成果转化,提升产品技术壁垒与市场竞争力。

4、推进绿色低碳转型

扩大再生铝在高端产品中的应用比例,降低原生铝依赖,减少碳排放。全面推进节能、节水、减排技术改造,优化能源结构,提升清洁能源使用比例。严格遵守国家生态环保法律法规,持续完善环保设施与应急预案。坚守安全生产红线,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构建本质安全型企业,保障公司长期稳定经营。

(二)公司治理提升行动

1、规范“两会一层”运作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规范股东会、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运作,保障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独立履职,提升决策科学性与有效性。

2、健全内控与风险管理体系

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资金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重点领域管控,防范财务风险、经营风险与合规风险。加强对新法律法规、行业政策的学习与宣贯,确保公司经营活动合法合规。强化子公司管控,确保集团上下步调一致、制度统一、风控到位,保障公司整体稳健运营。

3、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担当

强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键少数”履职担当,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健全与经营业绩、提质增效成效及股东回报水平紧密挂钩的绩效考核与薪酬激励机制,督促关键少数忠实勤勉履职,树立长期价值创造理念,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保障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落地见效。

(三)强化股东回报行动

1、优化现金分红机制

坚持现金分红为主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分红连续性、稳定性与可持续性。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现金流充裕的前提下,2026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归母净利润的30%;如经营环境及财务状况允许,可适度提高分红水平,并视情况研究实施中期分红。

2、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

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升披露质量;定期召开业绩说明会、投资者交流会,充分利用上证E互动、电话、邮件等渠道与投资者高效沟通;主动倾听市场声音,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提升公司透明度与市场认可度。

三、其他说明

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不构成公司承诺,方案的实施进展可能受行业发展、经营环境、市场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6-009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诚信及公允的原则,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泰铝业”或“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对公司与关联企业MINGTAI KOREA CO., LTD.及其子公司MK METAL VINA CO.,LTD.,河南省爱纽牧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纽牧”),河南新鸿远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远酒店”),昆山沃骏专用车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沃骏”),郑州韬驰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韬驰”),子公司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泰交通新材料”)与参股公司郑州中车四方轨道车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中车”)之间在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预计2026年度关联交易金额尚未达到公司净资产的5%,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郑州中车四方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邓小军

注册资本:陆亿元整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铁路机车车辆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轨道交通工程机械及部件销售;铁路机车车辆配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高铁设备、配件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对外承包工程(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荥阳市京城路与科学大道交叉口京城路92号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明泰铝业持有该公司19%的股权。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由中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明泰铝业、荥阳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设计及制造工艺由中车青岛四方公司进行技术支撑,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二)MINGTAI KOREA CO., LTD.

1、基本情况

法人注册号:110111-5946615

法人代表:金浩中

注册资本:12亿韩元(约708万元人民币)

公司设立日期:2016年1月14日

住所:韩国京畿道安山市檀园区城谷路91街17

主营业务:有色金属的批发、贸易,金属或其它材料的切割以及其它类似的加工。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过去12个月内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专业从事金属材料贸易业务,有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MK METAL VINA CO.,LTD.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千基榮

项目总投资资金:200万美元

经营范围:生产铝板,铝制品,电子和制造业使用的铝制零件;执行进口权,批发经销权(无批发设施)商品代码HS 7606(铝板材)。

项目地点:越南北江省越南区云中工业园区CN-08号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该公司系MINGTAI KOREA Co., Ltd.之子公司,过去12个月内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及其母公司专业从事金属材料加工及贸易业务,有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四)河南省爱纽牧新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刘涛

注册资本:陆千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金属制日用品制造;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金属加工机械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进出口代理;销售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椿路6号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明泰铝业董事、总经理柴明科担任爱纽牧的监事,属于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主要从事货物或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五)河南新鸿远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王军伟

注册资本:壹佰万圆整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酒店管理;企业管理;物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餐饮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健身休闲活动;礼仪服务;停车场服务,洗烫服务;票务代理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日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生活美容服务: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住所: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回郭镇310国道839号鸿远大厦1号B栋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明泰铝业控股股东马廷义,董事刘杰、柴明科、邵三勇,高级管理人员孙军训、王利姣、雷鹏、贺志刚为该酒店实际出资人及股东,属于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加盟首旅如家酒店,品牌知名度高,位于镇区商贸中心,产业配套较好,客户认可度高,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六)昆山沃骏专用车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李翔

注册资本:壹仟万圆整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汽车装饰用品制造;汽车装饰用品销售;轮胎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箱包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二手车经纪;汽车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昆山市巴城镇石牌金凤凰路1099号2号房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该公司实控人马星星系明泰铝业副董事长。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聚焦专用车辆制造与汽车零部件加工,具备基本履约资质与产能基础。

(七)郑州韬驰贸易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罗龙强

注册资本:伍佰伍拾万圆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电子元器件批发;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日用品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制日用品制造;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对外承包工程;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长椿路11号大学科技园西区研发五号楼AB座连廊203室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部分员工为该公司股东。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资金与合规基础尚可,经营范围覆盖金属材料销售,与公司业务匹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策略

按照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下列原则和方法: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顺序适用国家定价、市场价格和协商定价的原则;如果没有国家定价和市场价格,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方法确定。如无法以上述价格确定,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价格。

(二)交易双方根据关联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中予以明确。

(三)市场价:以市场价为准确定资产、商品或劳务的价格及费率。

(四)成本加成价:在交易的资产、商品或劳务的成本基础上加合理的利润确定交易价格及费率。

(五)协议价: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协商确定价格及费率。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为了满足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2026-015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1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1日

至2026年5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下转95版)

(上接93版)

编制单位: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刘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军训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继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军训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继明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军训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继明

母公司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军训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继明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军训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继明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