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6年

4月21日

查看其他日期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7版)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 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 东 会 网 络 投 票 一 键 通 服 务 用 户 使 用 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5月9日下午17:00前送达登记地点。

(二)现场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6年5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登记地点:苏州市吴中区五浦上路88号。

(三)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剑、熊小丽

联系电话:0512-68888799

传真: 0512-68831217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中区五浦上路88号。

特此公告。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800 证券简称:瑞可达 公告编号:2026-031

转债代码:118060 转债简称:瑞可转债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将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可达”)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03号),本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515.7052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32.44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8,30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1,255.06万元,贵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044.93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230Z0244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59,263.35万元,其中本报告期内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15,713.60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可用余额为10,014.66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为2,233.52万元,其中本报告期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为126.76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银行手续费0.44万元,其中本报告期为0.23万元。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二)2025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410号),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10,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00,000.0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98,884.72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11月20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5]230Z0149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5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0.00万元,募集资金可用余额为98,892.61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为7.88万元,其中本报告期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为7.88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银行手续费0.00万元。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一)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2年9月6日,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工行高新支行”)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工行高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102021119200931420)。2022年9月6日,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以下简称“建行吴中支行”)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郭巷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2250199759409688800)。2022年9月6日,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招行苏州分行”)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招行苏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12904950210103)。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2025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5年11月19日,本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开设两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分别为:8112001013100908545、8112001013700908390)。2025年11月19日,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郭巷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2250199759400002369)。2025年 11月19日,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12904950210001)。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根据各银行的内部管理制度,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签约银行主体分别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2、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账户,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为七天通知存款。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59,263.35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0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2025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计划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在上述授权期限和金额内,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3.50亿元(含3.50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以及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含2.0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本年度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为七天通知存款及结构性存款。截至2025年12月31日,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的余额为人民币0.00万元。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2025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本年度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为七天通知存款。截至2025年12月31日,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的余额为人民币78,884.72万元。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实施现金管理的方式为购买结构性存款和七天通知存款,因公司相关工作人员操作失误等原因,导致公司在授权期间内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合计余额超过董事会授权额度的情况,公司已赎回导致超额的现金管理产品。超出授权额度期间,相关募集资金始终留存在募集资金理财账户进行计息,不存在挪用情形。公司现金管理产品均为保本型产品,是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而实施的行为,未对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3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增加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补充确认了上述超额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四)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披露中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超出董事会事先审议额度的情况,但通过定期自查及时发现了上述情形并履行了补充确认的审议程序,上述情形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损失,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已按照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在募集资金使用方面不存在重大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瑞可达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瑞可达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除“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中所陈述的事项外,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除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外,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分别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2025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附表1: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资金额18,102.96万元,支付超过承诺投资总额的58.03万元资金来源主要系利息收入;

2: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已于2025年9月结项,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主要系项目尚待支付的工程施工合同款项和设备款项等付款周期较长,尚未支付完毕;

3:表格中的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高频高速连接系统改建升级项目、智慧能源连接系统改建升级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未产生效益。

证券代码:688800 证券简称:瑞可达 公告编号:2026-034

转债代码:118060 转债简称:瑞可转债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

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本次授权事宜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授权事宜的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三)发行方式、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将在股东会授权后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定价原则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最终发行价格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六)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4、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七)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八)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九)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十)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和股东会决议,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修订、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发行条款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申请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以及签署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进行调整、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2、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三、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注册部门对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次授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经年度股东会授权上述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融资需求及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发行程序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800 证券简称:瑞可达 公告编号:2026-029

转债代码:118060 转债简称:瑞可转债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

转增股本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

每股转增0.4股,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及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及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99,067,711.52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95,662,522.0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5,674,335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905,000股后的股本为204,769,33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1,430,800.50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0.54%。

2、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公积金转增4股,不送红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5,674,335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905,000股后的股本为204,769,33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转增81,907,734股,本次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287,582,069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

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905,00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及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及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的,应当披露以下指标并说明公司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9,067,711.52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61,430,800.5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及其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公司所处细分行业为电子元器件行业中的连接器子行业。作为复杂产品模块化设计产生的必需品,连接器现已广泛应用于通讯、汽车、工业、消费电子、军工及航空航天、交通运输等多个领域,连接器制造亦在工业化进程中发展成为电子信息基础产品的支柱产业之一。公司作为同时具备光、电、微波、数据和流体连接器产品研发和生产能力的企业,目前正处于高质量发展转型的关键阶段,聚焦产品结构优化、市场渠道拓展及全球布局,整体业务仍处于持续投入、提质增效的发展时期。近年来,公司维持了相对稳定的盈利水平,为股东创造了持续稳定的投资收益。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合理安排资金开支,进一步优化资金使用,统筹资金调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支持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公司需保有充足资金以应对日常生产经营的流动性资金需求;公司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拓展新领域业务、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国内外生产基地建设以及业务拓展均需要资金投入。同时,保留一定比例的留存收益,有利于增强公司风险应对能力,支持公司持续发展。因此,公司综合考虑行业发展环境、公司发展阶段、经营特点、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中长期资金需求,同时兼顾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在平衡股东合理回报与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制定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二)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以及收益情况;

公司累积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用于拓展主营业务、拓展新兴领域、研发投入、生产经营发展、团队扩充和以后年度利润分配,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有利于维护股东长远利益。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股东进行回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管部门的要求,积极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与股东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三)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建立健全了多渠道的投资者沟通机制,中小股东可通过上证e互动、投资者电话及邮箱、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渠道就现金分红事项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相关问题。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将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进行表决,为中小投资者参与现金分红事项决策提供便利。

(四)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聚焦主业,努力提升经营业绩与质量,以切实的经营成果保障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水平,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兼顾分红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努力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制定结合了公司的发展阶段、财务状况、未来的资金需求、股东合理回报等综合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800 证券简称:瑞可达 公告编号:2026-030

转债代码:118060 转债简称:瑞可转债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 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签字合伙人:洪志国,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瑞可达(688800)、柏诚股份(601133)、喜悦智行(301198)等多家上市公司、挂牌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丹,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华兴源创(688001)、易德龙(603380)等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万文娟,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容诚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安天利信(873253)、掌阅科技(603533)、永锋科技(871923)等多家公众公司的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前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项目质量复核人于2025年3月14日收到[2025]4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书》。

3.独立性

容诚所和前述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一一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6年4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审阅了其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其在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足够的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800 证券简称:瑞可达

转债代码:118060 转债简称:瑞可转债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

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

2、本[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提示:请完整列示治理体系组成机构]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书面、一年一次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公司董事会为ESG事宜的最高负责及决策机构,全面负责公司ESG策略及汇报等工作。为有效履行董事会对环境、社会和治理事务的管理和监督责任,公司战略委员会具体负责并落实董事会各项ESG决议,审视ESG风险,负责公司具体ESG事宜的执行与推进,并定期向董事会沟通汇报工作进度。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以下简称《14号指引》)规定的议题对公司不具有重要性的,请在表格下方备注说明涉及《14号指引》的议题名称,以及是否按照《14号指引》第七条规定,在报告中进行解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