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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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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31版)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年度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年度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临2026-01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临2026-016)。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5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计提2025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临2026-017)。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期内,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所认真履行职责,圆满完成公司审计工作,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为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为50万元。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建议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6-018)。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临2026-019)。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临 2026-020)。

(二十)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公司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二十三)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作述职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十四)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定于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临 2026-022)。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105 证券简称:永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19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年度开展商品期货

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为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不利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但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汇率波动风险、履约风险、政策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技术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1、交易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为充分利用商品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生产经营中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生产经营的影响,拟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保证金和权利金交易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保证金等)不超过6,300万元人民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预计总额度。

3、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4、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场所为境内合规并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条件的期货交易所;交易品种仅限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铜、铝、银等期货品种;交易工具优先选择标准期货合约。

5、交易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在此期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1、交易目的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工具选择为与公司及子公司贸易背景、经营方式、经营周期等相适应的外汇交易品种与交易工具,预计将有效控制汇率波动风险敞口。

2、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保证金和权利金交易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保证金等)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预计总额度。

3、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4、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场所为经国家外汇管理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交易品种为外汇汇率和外汇利率,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等币种;主要通过外汇远期、外汇期权、外汇掉期、利率远期、利率互换等外汇衍生品及其组合等金融工具进行。

5、交易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在此期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决策权并审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1、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以规避原材料波动为目的,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商品期货交易的损失。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或不能及时补充保证金而无法完成交易,甚至因被强制平仓而受到实际损失的风险。

(3)政策风险:商品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的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产品信息,将带来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败的风险。

(5)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期货头寸,持续对套期保值的规模、期限进行优化组合,确保公司的利益;

(2)严格控制期货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在审议额度及期限内开展相关业务,同时合理选择保值时点,降低市场流动性风险。

(3)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为目的,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公司及子公司将加强相关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最大程度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

(4)公司制定了《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审批权限、操作流程及风险控制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1、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以规避汇率波动为目的,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跨境业务为基础,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汇率变化存在不确定性,若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进行外汇套期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倒闭、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公司合约到期时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即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3)政策风险:外汇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的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不完善或操作人员操作不当而造成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基于规避风险为目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禁止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2)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形势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3)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及子公司仅与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风险;

(4)公司制定了《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审批权限、操作流程及风险控制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制度有效执行,严格控制交易风险。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提高应对原材料价格及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降低原材料价格及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不利影响,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优化经营风险管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处理。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105 证券简称:永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23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

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 上午 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 至5月15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qb@yongding.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1日发布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度和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5月18日上午 10:00-11:00举行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度和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8日 上午 10:00-11: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莫思铭

总经理:路庆海

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张功军

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国栋

独立董事:韩坚(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会有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5月18日 上午 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 至5月15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qb@yongding.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范晟越

电话:0512-63272489

邮箱:zqb@yongding.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 600105 证券简称: 永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10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98,582,492.1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5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61,994,80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1,929,922.03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73,099,740.1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1.2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以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永鼎股份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永鼎股份“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资金需求、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以及股东的合法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方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及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105 证券简称:永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22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5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汾湖高新区江苏路1号永鼎股份总部大楼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5日

至2026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另外,股东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6年4月2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5、6、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5、6、7、8、9、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5、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控股股东永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持单位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异地股东可采取电子邮件、邮递函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13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30。

3、登记地点: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2、公司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汾湖高新区江苏路1号

邮政编码:215211

3、联系电话:0512一63272489

传 真:0512一63271866

邮 箱:zqb@yongding.com.cn

4、联系人:范晟越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05 证券简称:永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18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③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

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12人

2025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084人

2025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32人

2025年度收入总额(未经审计):219,612.23万元

2025年度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55,067.53万元

2025年度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3,164.18万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9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450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7次、行政监管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3次。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4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1人次、纪律处分6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签字注册会计师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张凯茗先生,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马晨晗女士,202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2)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闻国胜先生,199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4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年度审计费用15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0万元。2025年度审计费用15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0万元。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该事项已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及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各项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105 证券简称:永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24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影响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

的通知》(财会[2025] 32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2026年1月1日按照以上文件规定执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原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