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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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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55版)

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对上述5000万元人民币买方信贷额度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1、该信贷额度仅为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对公司经营层的授权额度,具体合作银行及业务操作流程尚未确定,公司相关部门将根据此授权额度与相关金融机构进行接洽合作。

2、公司在实际为客户因购买公司产品而向银行发生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时,将根据公司相关内控管理制度规定,要求客户提供反担保等保证性措施,以降低此项业务风险。

本次公司申请的买方信贷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买方信贷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的信贷额度,为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公司客户因购买公司产品而向银行发生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授权管理层在不超过5,000万元额度内具体实施。本次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余额合计为0元。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3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实际投资金额将根据公司资金实际情况进行分配。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投资品种为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固定或浮动收益类的现金管理理财产品。公司购买的投资产品不得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4、投资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5、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10亿元,属于公司董事会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7、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

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各项投资及损益情况。

二、前十二个月内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现已到期。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以保障资金安全,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现金管理,并将加强对相关产品标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标的投向,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本项授权投资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谨慎决策,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公司管理层已进行充分的预估和测算,并且做好了相关的资金安排,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

2、通过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4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商誉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商誉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情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项资产负债表日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商誉、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存货等计提减值准备。现将相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商誉及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一)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1、商誉的形成

根据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周经成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356号),公司以发行33,727,807股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方式,向周经成等8名交易对象购买其合计持有江苏威尔曼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尔曼”)100%股权。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江苏威尔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15)第0407号),威尔曼股东全部股权价值于评估基准日2014年12月31日的评估值为83,674.53万元,依据评估基准日评估值扣除评估基准日后威尔曼已实施的2,000万元现金分红后,经各方协商,最终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81,300万元。本公司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威尔曼的合并成本为81,300万元,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威尔曼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2、计提商誉减值的原因

2025年度,因持续受到地产行业景气度影响,公司电梯零部件业务持续承压。“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一定程度刺激了存量电梯更新改造及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需求,但公司业务订单总量和产品毛利率水平仍然未达预期,行业结构性调整与市场竞争的双重压力,让公司电梯零部件业务板块发展面临多重挑战。为了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一商誉减值》的规定,公司聘请了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企华中天”)以202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公司收购威尔曼100%股权形成的商誉及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的结果,2025年末公司对收购威尔曼股权形成的商誉计提了商誉减值准备。

3、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金额及计算过程

中企华中天以202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公司收购威尔曼100%股权形成的商誉及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根据中企华中天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26)第12069号),截止评估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经评估后威尔曼商誉及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为42,500.00万元,威尔曼商誉资产组账面价值46,595.75万元,公司应对上述商誉计提减值准备4,095.75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主要涉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存货,减值准备明细如下:

本次计提商誉及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为2025年度。该事项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确认在公司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

二、本次计提商誉及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为9,138.46万元,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9,138.46万元,减值损失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4.73%。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减值依据充分,能够客观、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保证财务报表的可靠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和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依据充分,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5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

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21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1,500.00万元,每张面值为100.00元,发行数量为515.00万张。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15,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8,688,679.28元(不含税)及持续督导费用56,603.77元(不含税)后,余额506,254,716.95元于2022年12月8日汇入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到位资金扣除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信息披露费用、登记费用及发行手续费用合计2,292,169.80元(不含税),加上持续督导费用56,603.77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04,019,150.92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苏公W[2022]B14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90,340,014.75元。202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949,136.0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应有余额为人民币3,377,186.14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在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22年12月22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及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截至公告披露日,募投项目“收购万弘高新100%股权”已按计划实施完成,公司已将该项目结项并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2、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大型智能化再生金属原料处理装备扩能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截止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异常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2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6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宏科技”)于2026年4月20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期末净资产的20%(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授权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类型、数量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在中国证监会做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6、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7、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8、限售期安排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9、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主板上市交易。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对发行方案进行调整、延期实施或者撤销发行申请,或者按照新的发行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全部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

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经年度股东会授权上述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后续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7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宏科技”)于2026年4月20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公司董事会人员调整情况

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更好地适应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9名调整至7名,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含1名职工董事),独立董事3名。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董事会成员调整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备案登记手续。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备案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8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6年5月19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胡品贤女士、朱大勇先生、周世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王晓宏女士、吉书成先生、岳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王晓宏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将依照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附件: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2日

附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胡品贤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1997年9月至2005年3月在周庄镇人民政府历任会计、妇联副主席、妇联主席;2005年3月至2010年11月任华宏集团副总经理;2010年12月至2012年10月任中共青阳镇委员会宣传委员;2012年10月至2015年3月任徐霞客镇人民政府副镇长;2025年8月至今任周庄镇华宏村党委书记;2015年3月至今任华宏集团董事、总经理;2020年5月至今任华宏科技董事长。

朱大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7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1992年至1994年在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工作;1994年至1998年任江苏春兰摩托车有限公司财务科长;1998年至1999年任江苏春兰自动车有限公司财务总监;1999年至2006年历任春兰(集团)公司审计处处长、财务处处长;2006年至2007年任江苏春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至2008年任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7月至今任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董事会秘书。

周世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11年4月至2011年10月任江苏金泰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进口业务员;2012年1月至2012年3月任金浦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12年4月至2012年10月任上海盛万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12年10月至今任威尔曼董事、副总经理;2015年12月至今任华宏科技董事、副总裁。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王晓宏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4月出生,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注册造价师、高级审计师。1992年7月至1995年9月任郊区物资局机电设备公司主办会计;1995年9月至1999年3月任南长区南信审计事务所项目经理;1999年5月至2008年10月任无锡中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发起人;2009年9月至今任无锡太湖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所长;2022年8月至今任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7月至今任无锡金杨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吉书成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律师。2014年1月至2017年12月任中国一汽无锡柴油机有限公司党群管理职务;2018年1月至今任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律师;2024年5月至今任华宏科技独立董事。

岳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出生,博士学历,教授。2001年7月至2009年11月任北京工业大学材料学院讲师、副教授。2009年11月至今任北京工业大学教授、中国稀土学会理事、中国稀土学会可再生资源专委会主任委员、国际稀土永磁专业委员会委员、国际稀土标准委员会专家、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稀土新材料”重点专项首席科学家;2022年9月至今任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9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审计需求等情况,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相关规定,公司拟聘请天健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天健、公证天业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该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4、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均无异议。

5、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

6、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5)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6)截至2025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250人,注册会计师为2,36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为954人。

(7)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为29.8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6.0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5.47亿元。2024年上市公司客户756家,审计收费总额7.35亿元,涉及主要行业有: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7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长元,1997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6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鼎智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顾春华,200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6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新洁能、南京港、山西汾酒、南京聚隆、晶华新材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李福琼,2004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开始在天健事务所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3 年签署或复核10余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拟就2026年度审计项目向天健支付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12.8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7.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公证天业已连续21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5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受聘期间,公证天业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董事会对公证天业提供的审计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公证天业已连续21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进一步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及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天健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公证天业进行了充分沟通,公证天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公证天业和天健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 号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天健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审核,并对其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天健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4月2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0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0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江阴市澄杨路111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上述提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于2026年4月22日刊登的相关内容。

上述提案需逐项表决,提案3.00、5.00、6.00、7.00、8.00、9.00、10.00、11.00、12.00、13.00、14.00、15.00、16.00、17.00、18.00作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17.00、18.00采用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提案18.00所述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3、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6年5月8日(星期五)(8:30-11:30,14:30-17:30)。

2、登记地点:江阴市澄杨路111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有关证件采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二)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晨磊

电 话:0510-80629685

传 真:0510-80629683(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地 址:江阴市澄杨路1118号公司。

2、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4月2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45”,投票简称为“华宏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17,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

(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18,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15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15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1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5年12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内容。

本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规定。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内容要求,执行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执行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于2026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五)会计政策变更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2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5月8日(星期五)15:30一16:30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公司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出席人员有:董事长胡品贤女士;董事、总裁、董事会秘书朱大勇先生;财务总监曹吾娟女士;独立董事刘斌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6日(星期三)17:00前访问“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公司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3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6年5月19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开展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将由3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以及1名职工董事组成,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026年4月19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经公司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和表决,同意选举刘卫华先生(简历附后)出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刘卫华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职工代表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2日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刘卫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1992年7月至1999年10月任中国核工业总公司国营七一三矿制造部技术员、质检室副主任;1999年12月至2003年4月任龙南县和利稀土冶炼厂综合部部长、常务副厂长;2003年5月至2005年12月任赣州东利高技术有限公司制造部部长;2006年1月至2011年2月任信丰县包钢新利稀土有限公司总经办总工、常务副总;2011年3月至2012年12月任赣州立强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经理;2012年6月至今任吉安鑫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20年5月至今任华宏科技董事、副总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