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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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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82版)

为响应上交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持续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一年来,公司以行动方案为指引,从聚焦主责主业、持续现金分红、加强投资者沟通交流、强化公司治理等方面,积极推动并落实各项举措,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如下:

一、深耕主责主业,深化协同发展

公司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秉承“高水平规划、高品质建设、高效率运营”的发展要求,立足“城市综合开发与服务+特色金融服务+商旅服务”主业,聚势招商,提速建设,赋能金融,破局转型,为可持续发展夯实基础。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1.67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26亿元。

城市综合开发与服务板块积极推动“增量做优、存量盘活、质量提升”,紧扣“陆家嘴大朋友圈”,通过多方位夯实招商稳商工作、搭建产业链平台、升级品质楼宇载体与服务,与客户伙伴共创商办资产新价值,打造高质量发展的新范式。特色金融服务板块以坚持服务实体经济为根本宗旨,以专业化、体系化服务能力建设为抓手,深化转型改革,有效强化与区域开发及服务业务的协同联动,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商旅服务板块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持续优化战略布局,发挥产业聚集效应,着力塑造差异化经营产品力,以降本增效为导向,持续优化商业产品设计管理方案,不断扩大陆家嘴商业品牌影响力,为后续各项目的推广运营打下基础。

2026 年,公司将紧扣上海“五个中心”建设和浦东新区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战略目标,立足“城市综合开发与服务+特色金融服务+商旅服务”三大核心主业,依托“陆家嘴大朋友圈”平台,通过构建“人、产、城”融合发展模式,促进产业协同生态、提升服务发展能级、优化产业发展布局,在服务城市高质量发展中持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城市综合开发与服务将继续开发与运营并重、规模与质量齐升,推动从“建设好”向“运营好”转型升级,锚定高质量城市运营为基、服务多元融合为锚、全周期载体服务为核三大主线,推进楼宇改造,打造可复制的城市更新示范标杆。深耕产业招商,聚焦重点赛道招商引资,构建“招投服”联动新模式,夯实服务之本,以“高效响应+个性定制”为核心,构建以客户为中心的矩阵式服务体系。金融服务板块将持续以“服务公司整体战略、打造金融板块特色”为核心方向,实时响应政策导向与监管动态,把握资产价值变动趋势,深度挖掘潜在价值增长点,通过“陆家嘴大朋友圈”资源共享、产品服务创新、渠道共建等方式,全面提升板块间的协同运营效率与综合效益,围绕产业布局基金,打造产融联动创新模式。商旅服务将深度参与“陆家嘴大朋友圈”,聚焦扩大文体旅游消费,持续深化文商旅体融合战略,通过整合线上线下资源,推动商旅多业态消费协同,积极构建多元化、创新型消费场景,为消费市场注入新活力,持续提高陆家嘴商业品牌影响力。

二、持续现金分红,重视股东回报

公司始终坚持将股东利益放在重要位置,实施科学、持续、稳健的分红政策,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股东回报规划,积极采取以现金为主的利润分配方式,持续回报股东。自2002年以来,公司坚持每年现金分红,且自2016年起,连续九年每年现金分红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达到50%。

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于2025年6月30日实施完毕,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38亿元(含税),叠加2024年12月派发的2024年度中期现金红利3.16亿元(含税),合计向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02%。

公司持续响应“一年多次分红”政策号召,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及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发布了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于2025年12月19日实施完毕,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19亿元(含税);公司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派发现金红利3.02亿元(含税),该议案将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综上,公司2025年度合计派发现金红利6.21亿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65%,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2026年,公司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新“国九条”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要求,秉持积极回报股东的宗旨,以夯实发展质量、提高盈利水平为基础,继续推进“持续、稳定、科学”的股东回报机制,切实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一方面,继续响应“一年多次分红”政策号召,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的方案》,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在2026年半年度报告或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适当增加一次中期分红,制定并实施具体的现金分红方案。预计公司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另一方面,公司结合经营发展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当前及未来盈利模式、资金状况、融资环境等因素,制定了《公司2026-2028年度股东回报规划》,该规划明确在2026年至2028年期间,在实施现金分红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内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50%,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可预期的回报规划和机制,提升分红透明度与可预期性。公司将严格落实股东回报规划,提振长期投资者的投资信心,增强投资者获得感。《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的方案》《公司2026-2028年度股东回报规划》将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加强投资者沟通,有效传递企业价值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尊重中小投资者,平等对待所有股东,不断增强公司信息透明度与沟通坦诚度。2025年,公司修订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管理,保护公司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加强市值管理工作的相关部署。公司2024-2025年度信息披露获得上交所A级评价,获得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5年度上市公司董事会优秀实践案例” “2025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优秀实践案例”。

年内,公司披露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48份以及2024年度公司ESG报告,充分披露公司主营业务及经营数据情况、2024年年度与2025年度中期权益分派实施、修订及制定《公司章程》《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董事离职管理制度》等,切实回应包括投资者在内的利益相关方对于公司经营模式、财务数据、公司治理、分红、市值管理及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关切。

公司通过多种渠道,积极与投资者交流互动,展现公司形象,回复投资者问题。通过投资者热线、投资者邮箱、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调研接待等形式,加强与投资者的双向沟通。公司分别于2025年5月、9月、11月召开了三次业绩说明会,通过网络互动形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让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所处行业、战略规划、业务发展等信息,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起长期、稳定、信赖的关系。

2026 年,公司将继续依法合规开展信息披露工作,秉持高标准、严要求,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通过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及时、准确、完整地向投资者披露经营情况、财务数据、重大事项等关键信息。进一步加强投资者沟通与互动,常态化召开业绩说明会,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热线等多种方式,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可,推动公司与投资者建立更加紧密、稳定的良性互动关系。

四、坚持规范治理,筑实高质量发展根基

公司持续提升治理水平,不断完善内控体系建设,促进各项工作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年内,公司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监管机构和上市公司协会等组织的各类专项培训,包括《2025年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合规履职培训》《2025年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系列培训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ESG)专题》等,持续跟进资本市场最新政策、监管规则,通过合规高效履职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薪酬考核严格遵循公司相关制度及法律法规,与公司经营业绩及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紧密挂钩,确保管理层绩效与公司发展协同一致,推动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和内在价值提升。

2025年,根据最新的《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完成了《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离职管理制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等22项制度的制定及修订工作,确定公司监事会的职权由审计委员会承接,厘定离职董事的义务与追究机制,明确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持股转让与短线交易的禁止情形,在《公司章程》中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三个章节,阐明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职责义务;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职责、特别职权以及独董专门会议机制;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人员构成、职责权限等,进一步强化董事会管理体系建设,提升公司治理效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 年,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监管政策,严格恪守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持续健全公司治理机制。根据新《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强化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内控体系建设,保障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公司将高度重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关键少数” 履职规范与薪酬考核,强化各责任主体的风险意识与合规意识,积极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监管机构及上市公司协会等专项培训,及时把握资本市场政策导向与监管新规,充分发挥专业决策与管理效能,为公司业务发展、合规经营、内控管理有效赋能,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综上,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各项内容均按计划实施。展望2026年,公司将持续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正式实施为契机,多维度、多层次深化“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聚焦主责主业,积极创新、锐意进取、开源节流、提质增效,通过稳健的经营根基、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多元化的机构与投资者沟通渠道、持续且稳定的现金分红积极回报公司股东,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有效传递公司价值,维护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

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是基于目前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的,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未来可能会受行业发展、经营环境、市场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225,783,396.92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28,675,264.76元。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035,153,67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2,109,220.74元(含税)。如在本公告披露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发布了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0.63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18,725,227.88元,相关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12月19日实施完毕。

综上,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620,834,448.62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65%。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上表中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追溯调整前的口径。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审慎考虑了公司目前行业情况、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制定的《2023-2025年度股东回报规划》,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A股:600663 股票简称:陆家嘴 编号:临2026-014

B股:900932 陆家B股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及承诺资产减值测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实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公司与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家嘴集团”)、上海前滩国际商务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滩投资”)签订的《减值补偿协议》和《减值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有关约定,公司聘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和承诺资产进行减值测试。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及承诺资产减值测试情况的议案》,现就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和承诺资产于承诺期届满减值测试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概述

本次交易包括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公司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陆家嘴集团持有的上海陆家嘴昌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邑公司”)100%股权、上海东袤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袤公司”)30%股权,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前滩投资持有的上海耀龙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龙公司”)60%股权、上海企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企荣公司”)100%股权。同时,公司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二、本次交易的资产减值补偿安排

本次交易中,公司与陆家嘴集团、前滩投资签署了《减值补偿协议》《减值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就昌邑公司100%股权、东袤公司30%股权、耀龙公司60%股权、企荣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和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中采用基于市场价值的评估方法作为评估结论的资产(以下简称“承诺资产”)的减值测试及补偿事宜进行了约定。

(一)承诺期间

承诺期为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即标的资产全部过户完毕)当年及其后连续两个会计年度。

(二)资产范围

1、陆家嘴集团对应的承诺资产、标的资产范围分别如下:

2、前滩投资对应的承诺资产、标的资产范围分别如下:

(三)主要承诺内容

陆家嘴集团承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项下标的资产整体于承诺期末不发生减值,即昌邑公司100%股权、东袤公司30%股权在承诺期期末的评估值之和不低于其在本次交易中的作价之和。

前滩投资承诺,《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项下标的资产整体于承诺期末不发生减值,即耀龙公司60%股权、企荣公司100%股权在承诺期期末的评估值之和不低于其在本次交易中的作价之和。

陆家嘴集团、前滩投资分别在各自的《减值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中确认,其对应的承诺资产在承诺期期末的评估值不低于承诺资产在本次交易中的作价对应的评估值。

上述标的资产及承诺资产“在承诺期期末的评估值”“在本次交易中的作价”将考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约定的多退少补事项。

(四)减值测试及补偿

在承诺期届满后的4个月内,公司根据《减值补偿协议》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对承诺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如承诺资产和/或标的资产在承诺期期末发生减值的,则由陆家嘴集团和/或前滩投资对公司做出补偿。减值测试的计算公式如下:

承诺资产减值额(A)=承诺资产在本次交易中的作价对应的评估值-承诺资产在承诺期末的评估值;

标的资产减值额(B)=标的资产在本次交易中的评估值-标的资产在承诺期末的评估值。

注:结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上述公式中,标的资产在本次交易中的评估值指“昌邑公司100%股权、东袤公司30%股权在本次交易中的作价之和”及“耀龙公司60%股权、企荣公司100%股权在本次交易中的作价之和”,标的资产在承诺期末的评估值指“昌邑公司100%股权、东袤公司30%股权在承诺期期末的评估值之和”及“耀龙公司60%股权、企荣公司100%股权在承诺期期末的评估值之和”。

陆家嘴集团、前滩投资无需对承诺资产减值额和标的资产减值额进行重复补偿。根据承诺资产减值额、标的资产减值额二者之间的不同情况,陆家嘴集团和/或前滩投资根据《减值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及《减值补偿协议》执行如下补偿机制:

(1)陆家嘴集团的补偿机制

如陆家嘴集团出现需要补偿的情形的:

1)陆家嘴集团应向公司补偿的股份数量=陆家嘴集团应补偿金额/本次交易中购买资产之股份的每股发行价格。应补偿金额需扣除承诺期内标的资产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若承诺期内公司以转增或送股方式进行分配,导致陆家嘴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数发生变化,则补偿的股份数量应调整为:按上述公式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1+转增或送股比例)。经上述公式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为非整数的,向上取整数部分,小数不足1股的,陆家嘴集团自愿补足至整数。

2)股份不足补偿的部分,陆家嘴集团应以现金方式补偿。

3)承诺期内,公司如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或发生股份回购注销的,则陆家嘴集团用于补偿的股份数或价格相应调整。

(2)前滩投资的补偿机制

如前滩投资出现需要补偿的情形的:

前滩投资应补偿金额以现金方式补偿。应补偿金额需扣除承诺期内标的资产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三、本次交易的资产减值测试情况

鉴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于2023年7月全部过户完毕,承诺期已于2025年12月31日届满,公司根据《减值补偿协议》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减值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对承诺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同时,公司聘请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信评估”)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并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对本次交易的资产减值测试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根据立信评估出具的《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减值测试所涉及的上海陆家嘴昌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及其相关承诺资产资产评估报告》(信资评报字[2026]第030054号)、《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减值测试所涉及的上海东袤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及其相关承诺资产资产评估报告》(信资评报字[2026]第030055号)、《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减值测试所涉及的上海耀龙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及其相关承诺资产资产评估报告》(信资评报字[2026]第030053号)、《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减值测试所涉及的上海企荣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及其相关承诺资产资产评估报告》(信资评报字[2026]第030057号),普华永道出具的《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2月31日上海陆家嘴昌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及上海东袤置业有限公司30%股权减值测试报告及专项审核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6]第0651号)、《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2月31日上海耀龙投资有限公司60%股权及上海企荣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减值测试报告及专项审核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6]第0652号),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承诺资产减值测试情况如下:

(一)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情况

单位:万元

注:上述评估值已剔除承诺期内昌邑公司增资款9.52亿元。

(二)承诺资产减值测试情况

单位:万元

(三)减值测试结论

根据上述减值测试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陆家嘴集团和前滩投资在《减值补偿协议》和《减值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中约定的标的资产和承诺资产均未发生减值。

四、会计师事务所审核意见

经审核,普华永道认为:“基于已实施的程序及获取的证据,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减值测试报告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列示于减值测试报告附注三中的编制基础编制。”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根据上市公司编制的《减值测试报告》、立信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普华永道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陆家嘴集团和前滩投资在《减值补偿协议》和《减值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中约定的减值补偿义务未触发。”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A股:600663 股票简称:陆家嘴 编号:临2026-013

B股:900932 陆家B股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提高投资者获得感,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安排如下:

公司拟在2026年度中期相应期间持续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在2026年半年度报告或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适当增加一次中期分红。公司预计2026年度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上述分红条件下制定并实施具体的现金分红方案。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6年度中期分红安排的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中期分红安排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