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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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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89版)

主要股东:纪昌平持股90%、梁勇持股10%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开发;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不得从事实体店铺经营);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技术检测;计算机技术培训;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企业策划、设计;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测绘服务;产品设计;代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财务状况:因对方财务数据保密,无法取得。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是对2026年进行的额度预计,尚未签署相关协议。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二)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公司关联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本次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主要包括接受/提供劳务和研发技术服务等,本次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当交易的商品或劳务/服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和政府指导价时,由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的重要手段。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对关联人形成较大依赖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企业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二)非独立董事:包括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内部董事指同时在公司(或合并范围子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即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管理人员兼任的董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业绩贡献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匹配的原则;

(二)坚持薪酬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统一的原则;

(四)坚持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二章薪酬管理机构

第五条公司董事的年度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审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审查,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绩效考核的管理机构,根据股东会、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薪酬方案,制定具体薪酬实施和考核细则,并负责具体实施。

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本制度开展具体实施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方案的制定、协助组织对被考核对象的考评、薪酬发放等。

第三章薪酬标准与管理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如下:

(一)独立董事

公司对独立董事发放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按月发放;除此之外不再享受公司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

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二)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投资人提名的外部非独立董事(如有),不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也不享受公司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

2、其他外部非独立董事,即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且非由投资人提名的其他外部非独立董事,公司对其发放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按月发放;除此之外不再享受公司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3、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领取董事津贴,其在公司领取的薪酬按照本制度第八条执行。

(三)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产生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八条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年度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年薪与年度绩效薪酬总额的50%。

(一)基本年薪:体现个人技能以及所在岗位的内在价值,反映其工作的复杂程度和承担的责任大小。

(二)绩效薪酬:是公司为了促进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完成预定目标而设立的绩效性薪酬。公司根据年度预算设定考核目标,并按照绩效承诺书完成情况兑现其年度绩效薪酬,根据当年考核结果发放。绩效评价涉及具体财务指标的,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三)中长期激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变化,可以采取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措施,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确定。

(四)超目标奖励:为鼓励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重视企业经营效益和提升管理水平,保持积极性和创造性,设置超目标奖励,具体每年度由公司依据当年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确定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第四章薪酬支付及追责追偿机制

第九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津贴或薪酬的具体发放依据公司内部工资发放制度执行。

第十条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一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津贴或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三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超额奖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超额奖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薪酬调整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十五条 公司可根据经营效益情况、市场薪酬水平变动情况以及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等,不定期地调整薪酬标准,亦可针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措施,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确定。

第十六条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性的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补充。

第六章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所用词语,除非文义另有要求,其释义与《公司章程》所用词语释义相同。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时,按照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公司章程》执行。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亦同。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六年四月

证券代码:688513 证券简称:苑东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1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包含本数)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苑东生物”)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二)投资金额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总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注1:公司于2024年6月29日发布《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鉴于“重大疾病领域创新药物系列产品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承诺投资额已全部投入完毕并已取得生产许可证,仅有小部分工程尾款尚未支付且支付周期较长,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同意对“重大疾病领域创新药物系列产品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其利息和理财收益共计645.26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结转完毕后,剩余工程尾款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注2:2023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其利息和理财收益共计2,696.37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详情请见公司2023年10月12日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注3:上述“累计投入进度”超过100%系公司使用该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所致。

(四)投资方式

1、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公司在选择投资产品时,相关产品需属于风险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8 个月。

3、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之内有效。

4、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等协议,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5、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6、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和管理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0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财务部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3、独立董事等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苑东生物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保荐机构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513 证券简称:苑东生物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苑东生物: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苑东生物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

2、《苑东生物: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ESG管理委员会,ESG治理架构由董事会、ESG管理委员会以及ESG执行小组三个层级构成,其中,ESG管理委员会由公司董事及管理者组成,ESG执行小组由公司各职能及业务部门负责人、各子(分)公司负责人组成。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每年报告以电子版形式发布,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或公司官网(http://www.eastonpharma.cn/)下载本报告电子文本。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组建专项ESG管理委员会,并配套出台专属管理工作细则。自此公司将可持续发展建设纳入制度化、常态化管理体系,主动对接国家双碳发展大局,把ESG价值理念深度贯穿全产业链经营全流程,以规范治理践行企业社会责任担当。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说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要求,以下指引议题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环境、社会及利益相关方的影响程度较低,在本次评估中被识别为对公司具有中/低重要性,故未纳入双重重要性核心议题范围:

√水资源使用

√能源使用及管理

√废弃物处理

√温室气体排放

√生物多样性保护

√循环经济

√ESG管理策略

上述议题虽当前重要性较低,但公司将在后续年度持续跟踪内外部环境变化,评估其潜在重要性。根据《14号指引》第七条规定,本报告已对未纳入重要性议题的依据进行解释说明。

证券代码:688513 证券简称:苑东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5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1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安康路8号,苑东生物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3日

至2026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与年度报告有关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3、议案5、议案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3、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3,关联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将回避表决;议案5,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三)异地股东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电子邮件(ydsw@eastonpharma.cn)、信函的方式办理参会登记,电子邮件、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电子邮件、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5月12日下午16:00前送达登记地点,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来信请寄:成都市双流区安康路8号,苑东生物证券事务部收,电话:028-86106668,邮编:610219(信函上请注明“苑东生物股东会”字样)。

(四)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本次股东会召开前2个工作日提交到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五)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5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六)现场登记地点:成都市双流区安康路8号,苑东生物行政楼。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敏

电话:028-86106668

特此公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13 证券简称:苑东生物 公告编号:2026-009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开展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额度的票据池业务,即与国内商业银行合作开展票据池业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有效期18个月,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一)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二)合作银行

公司拟根据实际情况及具体合作条件选择资信较好的国内商业银行作为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具体合作银行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业务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三)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内。

(四)实施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35,000万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五)担保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可根据需要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及其他合理方式进行担保。具体担保形式及金额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具体确定及办理,但不得超过票据池业务额度。

二、业务目的

为了有效利用票据质押池方式实施融资、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业务,盘活存量资产,以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

三、风险与控制

(一)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二)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一)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二)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三)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513 证券简称:苑东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7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苑东生物”、“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584号”《关于同意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9.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4.36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34,792,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12,083,983.49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222,708,416.5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0年8月2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0] 5681号)(本公告中的募集资金净额1,222,708,416.51元与验资报告中的募集资金净额1,222,700,659.41元差异7,757.10元,系计划发行费用与实际存在差异:1.实际发行报告制作费用较预计减少9,433.93元;2.实际印花税较预计增加1,676.83元。) 。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16,424.96万元。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芳草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迎宾大道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蜀汉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永丰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沙西园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羊工业园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府新区华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2个理财专用结算账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0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余额3,750.00万元,未超过董事会对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范围。明细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苑东生物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苑东生物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保荐人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不涉及

特此公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超过承诺投资总额,超出承诺的投入金额使用的是募集资金理财产生的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

注2:“本年度实现经济效益”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3:国际化标准的医药研发技术平台项目实施,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化学原料药国际、国内双报品种及高端制剂国际、国内双报品种前端基础研究,达成公司原料药、制剂国际化战略目标,通过提高公司创新能力,间接提升公司的长远盈利能力,故存在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的情况。

注4:公司于2023年10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其利息及理财收益共计2,696.37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注5:2024年6月29日公司公告《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司同意“重大疾病领域创新药物系列产品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其利息和理财收益共计645.26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证券代码:688513 证券简称:苑东生物 公告编号:2026-007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4月21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10日以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颖女士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逐项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袁明旭先生对公司2025年度经营情况、2026年的经营计划等事项向董事会做了汇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全票表决通过。

《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的相关内容。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5年,董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赋予的各项职责,坚持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认真贯彻执行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全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的相关内容。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程增江先生、李卫锋先生、方芳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全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程增江、李卫锋、方芳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程增江、李卫锋、方芳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全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赋予的审计委员会职责积极履职,发挥所长,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保障。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全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全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5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全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全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全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以及执行不存在重要缺陷或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全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有利于减少公司对票据管理的成本,减少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全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认为:公司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系以有效控制为前提,实施时将确保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或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全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全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与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相互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扩大业务范围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对象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全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公司与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相互担保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的重要手段。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对关联人形成较大依赖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联董事王颖、赵立文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全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全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十九)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规范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现了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目的在于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企业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董事会同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全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二十)审议《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本议案涉及董事薪酬方案,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均为董事会的成员,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鉴于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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