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
期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26-037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
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了2026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3月3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制定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及《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君泽君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正咨询”)就《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公司已在公司网站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4月2日至2023年4月11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书面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此外,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3年4月12日出具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公告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本激励计划获得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3年第五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调整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同意以2023年4月17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350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2,247万份。君泽君律师就本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荣正咨询就本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2023年8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5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决定注销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300,000份。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决定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含预留)由27.65元/股调整为27.589元/股。
6、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该议案,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条件已经满足,可以对334名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次申请行权,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8,660,000份。
7、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11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决定注销2023年激励计划1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520,000份。
8、2024年6月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决定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含预留)由27.589元/股调整为27.389元/股。
9、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13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决定注销2023年激励计划1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300,000份。
10、2025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该议案,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条件已经满足,可以对314名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次申请行权,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6,283,200份。
11、2025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原激励对象中7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2人考核年度个人绩效考评结果为“待改进”或“不合格”,董事会决定注销上述激励对象不得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121,800份。
12、2025年4月1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原激励对象中7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决定注销上述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84,000份。
13、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第一个行权期已经届满,尚有993,810份股票期权未行权,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决定注销上述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4、2025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5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决定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27.389元/股调整为27.269元/股。
15、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5年第五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原激励对象中7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决定注销上述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168,000份。
16、2026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该议案,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条件已经满足,可以对298名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次申请行权,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6,006,600份。
17、2026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原激励对象中2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1人考核年度个人绩效考评结果为“待改进”,董事会决定注销上述激励对象不得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26,400份。
18、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第二个行权期已经届满,尚有240,000份股票期权未行权,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决定注销上述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之“第六章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等待期、可行权日、禁售期”之“四、本激励计划的可行权日”的相关规定:“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行权的该期股票期权,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鉴于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已经届满,尚有240,000份股票期权未行权,公司将根据2023年激励计划规定注销激励对象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相关手续。
三、本次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认为:鉴于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已经届满,尚有240,000份股票期权未行权,公司将根据2023年激励计划规定注销激励对象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公司注销激励对象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其程序合法合规。因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上述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40,000份。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注销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和《2023年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2026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26-038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2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镇官龙村第二工业区11栋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不包含公司回购专户账户中的股份。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韩玉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列席5人。
2、董事会秘书曹阳女士列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均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公司2026年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预计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确认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授权公司经理层开展对外投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议案6、10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顾明珠、翟依琳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26-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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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于2026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董事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
3、本次会议于2026年4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4、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5名,实际参会董事5名;
5、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韩玉先生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3年激励计划”)“第六章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等待期、可行权日、禁售期”之“四、本激励计划的可行权日”的相关规定,鉴于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已经届满,尚有240,000份股票期权未行权,公司将根据2023年激励计划规定注销激励对象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注销上述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40,000份。本事项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
关联董事郑大鹏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1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