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18版)
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经营成果。2025年,公司积极实施回购,并于2026年1月完成本次新一轮回购股份,回购金额达1.37亿元,部分回购股份已完成注销,有效提升了公司价值及全球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长期信心,维护了资本市场价值的稳定。2025年,公司完成2024年度权益分派,分红金额达3.37亿元,股利支付率约为33%。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6年4月20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累计持有股份13,158,200股,按公司目前总股本5,103,333,507股扣减已回购股份后的5,090,175,307股为基数进行测算,预计现金分红金额为483,566,654.17元(含税),占2025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60%。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关于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及决策程序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且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公司连续十二年进行现金分红,积极落实打造“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持续增强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
公司将于2026年5月8日(星期五)15:00-17:00通过全景路演(http://rs.p5w.net)以线上视频直播加网络远程互动的方式召开业绩说明会,让广大投资者更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未来,公司将持续完善信息披露体系,有效传递公司价值,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坚持以投资者为本,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扎实执行到位,切实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为稳信心、稳市场、稳价值积极贡献力量。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6-033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使投资者更全面地了解公司2025年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5月8日(星期五)15:00-17:00举行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的具体安排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8日(星期五)15:00-17:00
(二)会议召开方式:线上视频直播加网络远程互动
(三)参会方式: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http://rs.p5w.net)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四)参会嘉宾
1、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许开华先生;
2、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周波先生;
3、公司董事、高级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潘骅先生;
4、公司独立董事汤胜先生;
5、公司高级副总经理、中央研究院院长张坤博士;
6、公司高级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穆猛刚先生;
7、公司高级副总经理、海外市场负责人蒋淼先生;
8、公司高级副总经理、公司印尼青美邦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彭亚光先生;
9、公司副总经理、三元正极材料负责人陈玉君先生;
10、公司副总经理、战略采购负责人宋巍先生;
11、公司副总经理、国内市场负责人董跃斌先生。
如存在特殊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出席人员。
二、征集问题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通过访问全景网(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提出相关问题,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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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6-034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20日1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0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3日
7.出席对象:
(1)凡2026年05月1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会议地点: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宝兴路88号星通大厦41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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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潘峰先生、汤胜先生,已届满离任独立董事刘中华先生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3、上述提案已经2026年4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上述第4项、第6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5、审议上述提案时,关联股东均需回避表决。
6、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会的提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05月15日9:00~17:00
2、登记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
(2)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会议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6年5月15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3、登记地点: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宝兴路88号星通大厦43楼
邮政编码:518100
联系电话:0755-33386666
指定传真:0755-33895777
联 系 人:潘骅、何阳、朱鹏云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六、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0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40”,投票简称为 “格林投票”;
2.本次股东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至9:25和9:30至11:30,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股东单位)出席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证券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本人(本股东单位)对该次股东会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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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