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
(上接230版)
本议案已通过公司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和《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三)审议通过《〈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通过公司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06)。
(五)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公司全体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科学决策,推进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股东会上述职。
(六)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年度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通过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事前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年度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八)审议通过《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通过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事前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和《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摘要》。
(九)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通过公司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十)审议通过《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通过公司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通过公司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通过公司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通过公司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及〈2026年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成员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董事、总经理姜春来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通过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确定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考核结果并制定〈2026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总经理姜春来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通过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通过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通过公司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总经理申请银行贷款权限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成员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特此公告。
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276 证券简称:百克生物 公告编号:2026-009
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
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公司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高责任险”)。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因公司董事均为被保险对象,作为利益相关方,全体董事在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一)投保人: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主体(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三)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四)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4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五)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授权事项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员办理购买董高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高责任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续保或者重新投保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无需另行决策。授权有效期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且不影响已签约保险合同的有效性。该事项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276 证券简称:百克生物 公告编号:2026-005
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次利润分配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62,580,724.19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74,443,483.43元。
为更好地维护全部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值,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按规定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的后续持续经营……”。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主要产品营业收入下降,年度净利润为负值
受行业竞争加剧、民众接种意愿不足、新生儿出生率下降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经营环境面临阶段性挑战,2025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主要因素如下:
2025年度,公司带状疱疹减毒活疫苗(以下简称“带状疱疹疫苗”)销售收入同比下降,主要因受种者疾病认知程度、疫苗消费意愿等多方面因素影响,部分已确认收入的带状疱疹疫苗到效期而未能实现接种发生退货;为增强公众对带状疱疹的预防意识,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提升疫苗接种普及率,公司积极推进惠民项目、主动进行价格调整,带状疱疹疫苗单价下降。此外,因新生儿出生率下降及市场竞争加剧,公司水痘减毒活疫苗销量同比减少。
为积极应对挑战,公司正系统推进多项营销举措以激活市场潜力。一方面基于产品特性与市场环境,对带状疱疹疫苗销售定价进行了主动、审慎的优化调整,切实减轻受种者接种负担,从而推动疫苗更广泛地覆盖目标人群;同时在拓宽产品推广渠道与提升终端覆盖率方面持续发力,以提高产品覆盖率。另一方面,公司坚定将研发创新置于战略核心地位,加速推进涵盖儿童疫苗、成人疫苗、多联多价疫苗、治疗性疫苗及单克隆抗体的多元化研发管线成果落地,为公司未来成长构筑坚实基础。
(二)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2,580,724.19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1,207,058.17元,购建固定资产等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406,486,505.07元。
公司是一家主要致力于传染病防治的创新型生物医药企业,主要从事人用疫苗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已构建起“生产一代、研发一代、储备一代”的稳健研发模式,2025年,公司在研项目取得生产批件1项,临床批件5项,研发成果显著。2026年,公司将持续依托“病毒规模化培养技术平台”“制剂及佐剂技术平台”“基因工程技术平台”“细菌性疫苗技术平台”“mRNA疫苗技术平台”五个核心技术平台,重点推进吸附无细胞百白破(三组分)联合疫苗、全人源抗狂犬病毒单克隆抗体、全人源抗破伤风毒素单克隆抗体等多个项目的Ⅲ期临床试验,另有吸附无细胞百(二组分)白破联合疫苗(成人及青少年用)、重组带状疱疹疫苗等多个项目处于或将开展Ⅰ、Ⅱ临床试验。以上重点研发项目的加速推进及相应产业化布局将使公司资金需求较大,考虑到行业发展、公司发展阶段、研发项目投入等各方面因素,为保持公司稳健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长远利益,本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
(三)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预计收益
2025年末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于研发投入、日常经营。公司未分配利润相关收益水平受宏观经济形势、资产利用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结合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经营情况、现金流等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公司股东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与股东会决策提供便利。
(五)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坚持以研发创新作为核心战略,构建了以“升级换代、填补空白、创新突破”为方向的梯队式研发策略,主要在研项目共计16项,广泛覆盖预防性疫苗、治疗性疫苗和单克隆抗体三大核心领域。未来,公司将扎实推进各研发项目临床试验进展,并聚焦Ⅱ型单纯疱疹病毒mRNA疫苗、阿尔茨海默病治疗性疫苗等项目的科技突破,为公司后续发展筑牢技术根基、储备创新动能。同时,为积极应对挑战、激活市场潜力,公司将系统推进多项营销举措,围绕市场深耕、渠道优化、学术驱动等多个环节,提升公司品牌认可度及产品覆盖率,努力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未来,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平衡稳定可持续发展及全体股东利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发展阶段、研发项目资金需求较大等各方面因素,为更好的维护全部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同意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276 证券简称:百克生物 公告编号:2026-007
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
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
并作废部分已授予
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一)2022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2年9月24日至2022年10月4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拟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10月1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34)。
(三)2022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2年10月1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2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3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28.80元/股调整为28.6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六)2023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符合条件的33名激励对象授予18.8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并作废剩余预留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2024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八)2024年4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九)2024年7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28.65元/股调整为28.50元/股。
(十)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对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1,030,200股限制性股票按作废处理。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对应考核年度(即2025年度)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如下:营业收入触发值236,000万元、目标值295,000万元;扣非后净利润触发值64,000万元、目标值80,000万元。根据2025年度经审计后营业收入为60,507.29万元、扣非后净利润为-27,936.44万元,因此,公司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归属条件未成就。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131名首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年度(即2025年度)当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063,900股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其中,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101名,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82,400股;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30名,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1,500股。
综上所述,本次合计作废1,063,900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