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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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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33版)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30日(星期四)15:30-16:30通过网址http://roadshow.eastmoney.com/luyan/5202848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30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柳思颖

电话:0595-87777879

传真:0595-87088898

邮箱:securities@xtshipping.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东方财富路演平台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209 证券简称:兴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8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2026年4月2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2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其龙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总经理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赋予的职权,以“1+2+1”发展战略为指引开展各项管理工作,带领全体员工顺利完成公司各项经营管理目标,促进战略任务落地,董事会同意通过其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内控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同时,全体董事认真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严格执行股东会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策实施,强化信息披露,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出了富有成效的贡献,保障了公司良好的发展态势,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充分发挥监督职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独立审慎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主动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全面关注并主动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杜兴强先生(2025年2月10日已离任)、朱炎生先生(2026年1月12日已离任)、程爵浩先生(2026年1月12日已离任)、曾繁英女士(2026年1月12日已离任)、廖益新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股东会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七)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廖益新先生、李茂良先生、周德全先生的任职经历及个人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确认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均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会议同意公司2025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如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这一基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保荐人对此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及《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安全与环保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会议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对《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修订。经审议,会议同意对该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七)《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经审议,会议同意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度津贴标准为税前12万元整,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除此之外,独立董事为执行公司事务垫付的差旅等费用可以据实报销。同意非独立董事根据《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发放,董事兼任高管的,均以高管身份根据具体任职岗位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薪酬。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经审议,会议同意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薪酬按月发放。

关联董事陈其龙、柯文理、陈其德、陈其凤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委员陈其龙回避表决,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需提交股东会听取。

(十九)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6年5月12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209 证券简称:兴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4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2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驿峰东路295号兴通海运大厦七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2日至2026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会将听取《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及《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不适用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4、议案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陈兴明、陈其龙、柯文理、陈其德、陈其凤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异地股东可以通过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2、合伙企业股东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合伙企业印章)办理登记;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5月11日9:30-11:30、13:30-16:00。

(三)登记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驿峰东路295号兴通海运大厦九楼会议室,电话:0595-87777879。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二)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驿峰东路295号兴通海运大厦九楼会议室

联系人:柳思颖

联系电话:0595-87777879

联系传真:0595-87088898

邮政编码:362800

特此公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209 证券简称:兴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3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10日、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执行事务合伙人刘维、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7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仕谦,中国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业务超过20年,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无兼职。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吻玉,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无兼职。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韩嘉欣,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无兼职。

项目质量复核人:姚斌星,2003年起从事审计工作,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李仕谦、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吻玉、签字注册会计师韩嘉欣、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姚斌星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和履职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服务团队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为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209 证券简称:兴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2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申请

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授信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26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向银行、融资租赁等机构新增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授信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必要时存在以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船舶、在建工程、股权进行抵押或质押的情况,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上述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含外币)、非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建设、并购贷款等)、中长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银行票据(含票据池)、信用证、进口开证、进口押汇、联动贸易融资、保函、理财产品融资、结算融资、保理、进出口贸易融资、开具保函(包括海关保函等)等。具体授信业务品种及额度分配、授信期限、具体授信业务的利率、费率等条件由各公司及子公司与授信银行、融资租赁等机构协商确定。

(二)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情况下,2026年度公司预计为子公司向银行、融资租赁等机构新增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1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连带责任担保。其中,向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亿元;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下(含)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1亿元。在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内,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按照实际情况内部调剂使用(含未列明但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子公司,包括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担保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担保所属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作为所属子公司的担保人,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担保人和被担保人与债权人共同协商确定。担保方式及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

(三)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并提请股东会批准董事会授权公司或子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授权范围内办理银行、融资租赁等机构授信及提供担保事宜,签署授信、担保协议、资产抵押等相关法律文件。

(四)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注:兴通海鹭航运有限公司为新设控股子公司,暂无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一、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注1:上述表格数据如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注2:兴通海鹭航运有限公司为新设控股子公司,暂无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上述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作为所属子公司的担保人,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担保人和被担保人与债权人共同协商确定。担保方式及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为满足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方为公司所属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情况,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并提请股东会批准董事会授权公司或子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授权范围内办理银行、融资租赁等机构授信及提供担保事宜,签署授信、担保协议、资产抵押等相关法律文件。本次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本次事项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95,836.00万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58.00%;其中,银行授信担保总额131,657.00万元,占净资产的38.99%;船舶建造项目担保总额64,179.00万元,占净资产的19.01%。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209 证券简称:兴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0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3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5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1.52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076,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审计验资费用、律师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发行上市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85,733,300.00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90,266,7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3月21日全部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361Z0017号),公司对募集资金已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926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45,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4.2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2,600,000.00元,扣减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9,832,001.94元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2,767,998.0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5月27日全部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361Z0018号),公司对募集资金已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2年3月,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泉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泉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5月,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兴通海运(海南)有限公司、中信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5年5月,公司、兴通海运(香港)有限公司、兴通海马航运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及中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公司、兴通海运(海南)有限公司、兴通投资(新加坡)有限公司、兴通开荣航运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泉港支行及中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六方监管协议》;公司、兴通开勇航运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及中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以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六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兴通海运(海南)有限公司1408011219601089035账户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余额为46.19元,单位换为万元四舍五入后为0.00万元。

(二)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2025年6月3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及中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上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公司在中信银行泉州惠安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办理了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92,852.12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63,310.73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3:《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报告期,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5年6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455,452,145.79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该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对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的“不锈钢化学品船舶购置项目”、“MR型成品油船舶购置项目”项目已实施完毕,相关船舶已投入使用,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将上述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关上述《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5月1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2年6月10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23,941,342.06元和银行利息54,171.02元转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相应募集资金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5月20日、2022年6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的“3艘化学品船舶购建项目”、“2艘不锈钢化学品船舶置换购置项目”项目已实施完毕,相关船舶已投入使用,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将上述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关上述《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4年4月1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及银行利息合计43,806,987.45元转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相应募集资金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1日、2024年4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以上节余资金金额不包含利息。

2、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节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5年6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2022年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于2022年9月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9月19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对原项目“3艘不锈钢化学品船舶购置项目”专用账户剩余募集资金21,190.71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21.40%)及利息174.49万元(不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变更投向,投资于新项目“3艘化学品船舶购建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9月2日、2022年9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

2、2023年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艘不锈钢化学品船舶置换购置项目”的实施方式进行部分变更,1艘不锈钢化学品船舶(7,450载重吨)不再置换“兴通油69”轮,变更为外贸化学品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5日、2023年5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3、2025年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数字航运研发中心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金8,200万元及其理财收益、利息收入变更投向,投资于新项目“外贸化学品船舶建造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5日、2025年4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本报告期,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兴通股份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2022年2月1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3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50,000,000股。2024年6月1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926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45,000,000股。上述融资后的募集资金运用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其他内容及相关附件。

特此公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原项目“3艘不锈钢化学品船舶购置项目”包括购建1艘5,500载重吨不锈钢化学品船、2艘7,500载重吨不锈钢化学品船,其中5,500载重吨船舶(“兴通7”轮)已投入使用。对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1,190.71万元(不含利息)变更投向,投资于新项目“3艘化学品船舶购建项目”。

注2:该项目为新项目“3艘化学品船舶购建项目”,包括购买2艘27,000载重吨化学品船,建造1艘13,000载重吨化学品船。

注3:公司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艘不锈钢化学品船舶置换购置项目”其中1艘船舶的实施方式进行变更,1艘不锈钢化学品船舶(7,450载重吨)不再置换“兴通油69”轮,变更为外贸化学品船。

注4:公司将原项目“数字航运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8,200.00万元及理财收益、利息收入变更投向,投资于新项目“外贸化学品船舶建造项目”。

注5:该指标为项目累计实现的营业现金毛流量。

注6:是否达到预计效益说明如下:

1、不锈钢化学品船舶购置项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项目的累计营业现金毛流量为10,693.29万元,预计效益计算的累计营业现金毛流量为12,483.52万元,募投项目效益达到率为85.66%,与预计效益略有差异主要系部分下游炼厂开工率不足,船舶利用率较低。

2、3艘不锈钢化学品船舶购置项目

该项目为募集资金变更投向后的新项目,系5,500载重吨船舶(“兴通7”轮)。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项目的累计营业现金毛流量为3,205.25万元,预计效益计算的累计营业现金毛流量为3,471.46万元,募投项目效益达到率为92.33%,与预计效益略有差异主要系部分下游炼厂开工率不足,船舶利用率较低。

3、3艘化学品船舶购置项目

该项目为募集资金变更投向后的新项目,系购买2艘27,000载重吨化学品船(“兴通海豚”轮、“兴通759”轮)、建造1艘13,000载重吨化学品船舶(“兴通开盛”轮)。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项目的累计营业现金毛流量为19,646.83万元,预计效益计算的累计营业现金毛流量为19,874.37万元,募投项目效益达到率为98.86%,与预计效益略有差异系部分下游炼厂开工率不足,船舶利用率较低;国际航运市场需求略有下降,运价相对低位。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下转23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