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391 证券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9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时,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624,865,619.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原药、制剂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产品涵盖除草剂、杀虫剂、杀菌剂三大系列共50余种原药、170余种制剂,主要产品均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产品。多年来深耕农药主业使公司具备了以下优势:(1)形成了丰富的产品结构,产品适用于不同地区、不同作物的不同生长周期,能有效规避产品单一导致的业绩大幅震荡的风险;(2)形成了较为完备的研发体系,在部分优势产品上从原药向上游中间体、下游制剂终端延伸,产业链趋于一体化,规模效应、协同效应初显;(3)多年培植的销售网络日益成熟,一流的产品质量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使公司产品畅销国内30个省、市、自治区,产品遍布包括南美、欧洲、非洲、东南亚等在内的二十余个国家和地区,获得国内、国际市场的广泛认可;(4)得益于近年来投资建设长青湖北原药基地和沿江厂区腾退搬迁项目改建,公司产能优势进一步显现。
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发布的2025年中国农药销售百强企业榜单中,公司位列第22位。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国权
2026年4月22日
股票代码:002391 股票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8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6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发送至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于国权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8名,现场参会董事7名,独立董事程易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贯彻落实股东会各项决议,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职。
公司独立董事杨光亮先生、石柱先生、骆广生先生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述职报告》,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全文刊登于2026年4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真听取并审议了公司总经理孙霞林先生所作的《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管理层2025年度落实董事会决议、管理生产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批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对外披露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26年4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26年4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6]第ZH1008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共实现营业收入368,563.72万元,同比增长4.5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53.88万元,同比增长133.8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355.77元,同比增长126.78%。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公司2026年度的经营计划、生产能力和市场需求,编制了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确定2026年公司营业收入预算为40亿元,较2025年增长8.53%。公司2026年将通过原药、制剂产品产能的有效释放,促进提质增效,同时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努力提升销售份额,严格考核降本增效,落实目标责任制,确保年度利润目标的实现。
特别提示: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指标不代表公司对2026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刊登于2026年4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保荐机构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及《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全文刊登于2026年4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刊登于2026年4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刊登于2026年4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刊登于2026年4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并批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对外披露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刊登于2026年4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保荐机构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刊登于2026年4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刊登于2026年4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刊登于2026年4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全文刊登于2026年4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
因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全文刊登于2026年4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
因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全文刊登于2026年4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孙霞林、杜刚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议案》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全文刊登于2026年4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刊登于2026年4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5月19日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江苏省扬州市文昌东路1002号(长青国际酒店)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尚需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刊登于2026年4月22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股票代码:002391 股票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1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45,241,474.31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524,147.43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0,717,326.8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15,247,735.42元,截止2025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55,965,062.30元。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538,811.30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524,147.43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6,014,663.8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286,281,099.16元,截止2025年末公司合并口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22,295,763.03元。
为回报广大投资者,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及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时,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624,865,619.00股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24,973,123.80元,不派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在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范围内。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期间,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预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为124,973,123.80元,采用集中竞价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9,995,303.66元,2025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144,968,427.46元,约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57.60%。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情况、盈利水平、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对股东的合理回报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实际经营状况,兼顾了投资者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正常运营资金产生影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以及合理性。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年一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91 证券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8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公司全体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审议通过了《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孙霞林先生、杜刚先生对此议案回避了表决。现将公司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结构标准、考核与发放
(一)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12万元/年,全年津贴按季发放。
(二)非独立董事
1、非独立董事同时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薪酬构成和绩效考核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执行,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基本薪酬:根据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确定为年度的基本报酬。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绩效管理体系,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及个人绩效相挂钩,年度结束后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结果发放。
2、非独立董事同时兼任其他非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1、基本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确定为年度的基本报酬。
2、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绩效管理体系,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及相关重要管理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与健康、守法合规、绿色减排发展、社会责任等)和个人绩效(包括但不限于在公司产品研发、市场销售、财务管理、管理治理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相挂钩,年度结束后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结果发放。
3、中长期激励收入:公司可以对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措施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放的专项激励、 奖金或奖励,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另行拟定。
三、其他规定
1、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3、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时间、方式根据公司内部薪酬制度确定并执行。
四、审议情况
1、2026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两项年度薪酬方案。《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全体委员同意审核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6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前述两项薪酬方案。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涉及的关联董事孙霞林先生、杜刚先生回避表决后,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股票代码:002391 股票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6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5年12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其中“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相关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决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解释。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股票代码:002391 股票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7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5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刊登在2026年4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
公司将于2026年4月30日(星期四)15:00-17:00在同花顺路演平台(http://board.10jqka.com.cn/rs/)举办2025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参与:
(一) 投资者可在2026年4月30日(星期四)15:00-17:00登录https://board.10jqka.com.cn/rs/pc/detail?roadshowId=1010733或使用同花顺手机炒股软件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路演直播间进行提问,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
(二) 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30日(星期四)15:00前通过上述两种方式进入路演直播间提前进行提问,或登录问题征集专题页面https://board.10jqka.com.cn/fe/roadshow/questionCollection.html?id=1010733提前进行提问。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副董事长黄南章先生、总经理孙霞林先生、独立董事石柱先生、财务总监马长庆先生、董事会秘书闵丹女士。
特此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下转240版)
证券代码:002391 证券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于国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长庆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琳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于国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长庆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琳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法定代表人:于国权
2026年0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