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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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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泰海通善兴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
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可能触发基金
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2026-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国泰海通善兴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国泰海通善兴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16132)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国泰海通善兴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份额简称:国泰海通善兴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混合发起(FOF)

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6132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5年9月2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的约定:“原《国泰君安善兴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后的对应日(即2026年5月10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决定,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基金合同期限。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原《国泰君安善兴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3年5月10日,原《国泰君安善兴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后的对应日为2026年5月10日。若截至2026年5月10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国泰君安善兴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于2025年9月29日起正式变更为国泰海通善兴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2、为降低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对投资者的影响,本基金已于2026年3月26日起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基金暂停办理上述相关业务期间,赎回业务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正常办理。

3、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届时将不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4、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及其更新,投资者可以登陆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thtzg.com)或拨打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521咨询。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及其更新,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自主判断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并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2日

国泰海通济南能源供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

投资基金收益分配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04月22日

1 公募REITs基本信息

注:(1)本次收益分配方案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后已由基金托管人复核。

(2)根据《国泰海通济南能源供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应当将不低于合并后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90%以现金形式分配给投资者。本基金的收益分配在符合分配条件的情况下每年不得少于1次。

(3)本次分配金额为人民币51,584,000.00元,占截至本次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金额的99.9969%。截止基准日公募REITs按照本次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与实际分配金额间可能存在尾差,具体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规则为准。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1)本基金的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2)现金红利款将于2026年04月28日自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分派期间(2026年04月22日至2026年04月24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敬请投资者留意。

(2)本基金可供分配金额是指在基金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基础上通过合理调整计算得出的金额,在可供分配金额计算过程中,应当先将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调整为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EBITDA),并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项目公司持续发展、项目公司偿债能力、经营现金流等因素后确定可供分配金额计算调整项。本次可供分配金额计算调整项如下:

基础设施基金发行份额募集的资金;应收和应付项目的变动;期初现金余额;购买基础设施项目等资本性支出;支付的所得税费用;未来合理相关支出预留等。

经过上述调整后,本基金自2025年01月13日至本次收益分配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累计可供分配金额为人民币128,423,605.28元,年度累计拟分红金额为128,422,000.20元,分配比例为99.9988%。扣减本基金2025年第一次分红金额76,838,000.20元,截至基准日可供分配金额为51,585,605.08元,本次拟分红金额为 51,584,000.00元,分配比例为99.9969%。

(3)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交易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而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交易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咨询方式

1)登陆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thtzg.com。

2)拨打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521。

(5)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22日

国泰海通临港创新智造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04月22日

1 公募REITs基本信息

注:(1)本次收益分配方案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后已由基金托管人复核。

(2)根据《国泰海通临港创新智造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应当将不低于合并后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90%以现金形式分配给投资者。本基金的收益分配在符合分配条件的情况下每年不得少于1次。本基金自2025年01月01日至本次收益分配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的累计可供分配金额为人民币67,330,497.71元,本次分配金额为人民币67,327,979.84元,占前述可供分配金额的比例约为99.9963%。截止基准日公募REITs按照本次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与实际分配金额间可能存在尾差,具体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规则为准。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1)本基金的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2)现金红利款将于2026年04月28日自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分派期间(2026年04月22日至2026年04月24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敬请投资者留意。

(2)本基金可供分配金额是指在基金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基础上通过合理调整计算得出的金额,在可供分配金额计算过程中,应当先将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调整为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EBITDA),并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项目公司持续发展、项目公司偿债能力、经营现金流等因素后确定可供分配金额计算调整项。本次可供分配金额计算调整项如下:

期初现金余额;扩募发行份额募集的资金;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支付2024年可供分配金额;应收、应付项目的变动;当期购买不动产项目等资本性支出;期末负债余额;未来合理的相关支出预留。

经过上述调整后,本基金自2025年1月1日至本次收益分配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金额为67,330,497.71元,本次拟分红金额67,327,979.84元,分配比例为99.9963%。收益分配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的可供分配金额已经审计。

(3)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交易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而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交易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咨询方式

1)登陆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thtzg.com。

2)拨打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521。

(5)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22日

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基金2026年1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基金2026年1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的72只基金2026年1季度报告全文于2026年4月22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gthtzg.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95521)咨询。具体基金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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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