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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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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6-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01 证券简称:华锡有色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2025年8月,公司收购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华锡金海经贸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比较期间的合并报表所有相关项目进行追溯调整。上年度末总资产已包含北京华锡金海经贸有限公司自合并日起的资产总额,此处“调整前”数据取自上年度审计报告期末数,与“调整后”数据一致。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第一季度经营情况

公司聚焦安全生产和精准调度,推进精益管理提质增效,2026年一季度经营业绩稳中向好。公司一季度主要有色金属产品产量数据如下:

(二)重要事项

● 2026年1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广西壮族自治区将通过创新驱动发展,加快关键金属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打造国家级产业集群。为落实国家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战略部署,广西关键金属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成立,成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作为整合区内锡、锑、铟等关键金属资源的战略平台。

● 2026年1月,公司以货币和全资孙公司柳州华锡有色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相结合的方式出资6,500万元,与广西关键金属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主体共同投资成立广西关键金属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13%。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小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亚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小凤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144.81 元。

公司负责人:张小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亚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小凤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小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亚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小凤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公司代码:600301 公司简称:华锡有色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华锡矿业有限公司、广西八桂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广西高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广西二一五地质队有限公司、柳州华锡有色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河池华锡物资供应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华锡有色工程地质勘察有限责任公司、广西佛子矿业有限公司、河池华锡有色丹池矿业有限公司、广西金海交通咨询有限公司、广西新基建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华锡金海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治理方面: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内部监督。

业务流程方面:资金活动、投资管理、全面预算管理、销售业务、采购业务、资产管理、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资金活动、资产管理、销售业务、采购业务、工程管理、合同管理和内部监督。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其他说明事项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监管要求、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等,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说明: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说明: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说明: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说明: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1.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一般缺陷

由于公司内部控制已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在日常运行中可能存在的一般缺陷,一经发现即制定整改方案,使风险可控,对公司经营管理、合规运营等方面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亦是资本市场深化改革、监管政策密集落地的关键一年。面对日趋严格的监管环境与业务创新带来的法律风险挑战,深化全员合规教育,加强防范企业风险,积极应对内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挑战。

(1)内控体系架构及履职情况

公司始终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实现高质量发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为国有企业风险管理提供了根本政治保证。针对重大项目、各类议案构建了多部门协同监督机制,同时通过有效整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出资人监督、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纪检监察机关的纪律监督等,实现了对国有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全方位监管。

(2)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公司持续推进重点领域制度建设工作,完成了对华锡有色在内的8家公司章程、合同管理制度及授权指引、审计制度、全面预算管理办法、预付款管理办法、投资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关键制度的修订;通过编制《华锡有色合规手册》,系统整合了公司各业务部门制度汇编及主要制度解析和流程图指引,并收录了企业合规经营法律法规及案例解读、企业风险要点及反腐败贿赂案例,为公司全体员工提供了全面的合规指引,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在流程管控层面,通过在各重要业务流程中设置关键节点,实现了经营风险精准防控;针对重大投资、并购重组等决策项目,公司严格落实尽职调查和法律意见书的全流程管理,确保到风险可控。

(3)重大经营风险评估及监测情况

公司建立了常态化的经营分析与风险监测机制。一是定期组织月度例会,每月月初组织召开由公司及各所属企业主要领导参加的经济运营分析会、安全生产工作会及营销工作会,分析上月的经营、安全环保、营销情况,并对当月的经营、安全生产、营销工作进行部署。二是实行季度评估机制,每季度对所属企业进行重大风险评估,填写重大风险隐患表,形成书面的重大风险评估报告,实现对公司总部及所属企业重大风险的全覆盖监测。

(4)下一步改进方向

2026年,公司将持续深化内控体系建设,通过继续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内控管理巡查与年度内控排查测评、提升企业员工内控意识等措施,进一步夯实管理基础,有效防范内控风险,推动内控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张小宁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301 证券简称:华锡有色 公告编号:2026-025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9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246,701,316.8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00,774,077.14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60,273,331.28元。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9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632,567,47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6,701,316.81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81%。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相关指标如下表所示: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规划、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保障了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与股东即期回报的合理平衡,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发展需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301 证券简称:华锡有色 编号:2026-029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行业经营性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就2026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注:

1、锡锭销售收入减少主要受报告期内销量同比减少影响,但产品市场价格上行,价格涨幅有效覆盖了销量下滑的影响,支撑了毛利上涨;

2、锌锭销售收入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内销量同比减少所致;

3、锑锭、铟锭收入大幅增加主要系上年同期销量基数较小;

4、铅锑精矿收入大幅减少主要系公司产品结构调整,将铅锑精矿委外进行加工,减少了直接外销量;

5、锌精矿毛利下滑主要受计提的采矿权出让收益金同比增加影响,采矿成本有所上涨。

6、深加工业务毛利下滑主要系报告期内增加了外购原料采购量,推高了生产成本,压缩了整体毛利。

7、其他矿产品主要得益于金银等贵金属价格大幅上涨,拉动了该板块的整体盈利水平。

二、生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有色金属产品产销量及委托加工量情况

注:产品销量已剔除公司合并范围内的销量。

以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并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预测或保证,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301 证券简称:华锡有色 编号:2026-026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影响:减少利润总额16,087,919.54元。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下转27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