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89版)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具体实施部门及相关人员将建立台账,及时跟踪理财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将上述理财产品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取得的理财收益列示为“投资收益”科目,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5167 证券简称:利柏特 公告编号:2026-014
债券代码:111023 债券简称:利柏转债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7人
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88人
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12人
最近一年(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0,457万元
最近一年(2025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7,229万元
最近一年(2025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7,291万元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5家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6,963万元
上年度(2024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4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分别为人民币50万元和人民币26万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就202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收费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业务规模、人员构成、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独立性以及专业胜任能力等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专业人员和执业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5167 证券简称:利柏特 公告编号:2026-018
债券代码:111023 债券简称:利柏转债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于2026年4月23日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沈斌强先生、王海龙先生、蔡志刚先生、沈翾先生、王源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丁晟先生、乐进治先生、吴逸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乐进治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候选人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其他说明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和职业素养等方面均符合拟担任职务的任职要求,未发现候选人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发现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均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资格备案无异议通过。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前,仍由第五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附件: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沈斌强 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出生,厦门大学EMBA。2004年10月至2016年10月担任上海利柏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柏特投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7年6月至今担任利柏特投资执行董事;2011年7月至2016年2月期间曾担任上海利柏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柏特工程”)董事、董事长、总经理,2023年6月至今担任利柏特工程执行董事;2011年1月至2016年6月担任公司董事长,2016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目前还担任公司张家港保税区分公司负责人。
王海龙 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项目管理师、工程师。2011年7月至2013年11月担任利柏特工程董事长,2013年11月至2015年12月担任利柏特工程董事,2016年2月至2023年6月担任利柏特工程执行董事;2011年1月至2015年6月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2015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副董事长。
蔡志刚 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出生,本科学历。2010年8月至2013年11月担任上海利柏特建设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7月至2015年12月担任利柏特工程董事;2010年4月至2010年12月担任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2010年12月至2015年6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5年6月至2017年3月担任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2017年4月至2023年3月担任公司执行总监,2023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沈 翾 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4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本科毕业于美国普渡大学工业工程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于英国帝国理工学院金融学专业。2019年12月至2020年10月担任利柏特投资总经理助理;2020年11月至2022年3月期间历任上海科技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助理、投资经理;2022年4月至2023年9月担任上海尚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级投资经理;2023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王 源 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2001年9月至2020年11月期间历任北京东方高圣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巨石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副部长、振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2020年12月至2025年12月担任振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2015年10月至今担任振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6年1月至今担任振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总裁;2018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丁 晟 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1994年12月至1999年5月期间历任上海强生有限公司成本会计、财务经理;1999年5月至2003年7月担任富士胶片商务设备(上海)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3年7月至2025年11月担任富士胶片商务设备(上海)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5年12月至今担任上海鸣啸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23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乐进治 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7月至2007年5月担任物产中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助理;2007年5月至2010年10月担任金华市浙金钢材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10年10月至2014年2月担任天津浙金钢材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14年2月至2015年8月担任浙江国大能源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15年8月至2016年6月担任企事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6月至2023年4月担任浙江新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2018年9月至2023年4月担任浙江新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5月至2024年1月担任浙江亿联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4年2月至今担任杭州湘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3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吴 逸 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本科及硕士均毕业于北京大学经济学专业。2013年7月至2014年3月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职员;2014年7月至2022年2月期间历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高级经理、副总裁、高级副总裁;2022年3月至今历任尚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总经理;2025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5167 证券简称:利柏特 公告编号:2026-020
债券代码:111023 债券简称:利柏转债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9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张家港江苏扬子江重型装备产业园沿江公路2667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9日
至2026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于2026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8、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8、10、1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和电子邮件以2026年5月15日17:00以前收到为准),参会人员需现场出示上述证件原件。
(二)现场登记时间
2026年5月15日09:30-11:30、13:30-15:30。
(三)登记地点
江苏省张家港江苏扬子江重型装备产业园沿江公路2667号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于佳女士
电话:0512-89592521
邮箱:investor@cnlbt.com
地址:江苏省张家港江苏扬子江重型装备产业园沿江公路2667号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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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