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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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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下转298版)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6-32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26年4月1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

2.2026年4月21日,会议在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A座2507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董事长余德忠,董事李军、王璞、贾伟东和独立董事史建庄、叶建华、赵剑英共7人出席了会议。其中董事贾伟东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参加。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余德忠主持。列席本次会议的有: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魏胜民、王京宝,公司副总经理刘中显、郝笑辰,总会计师王萍,董事会秘书李琳,行政管理部主任吴超、证券事务代表魏强龙。

5.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出席会议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于2026年5月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需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

1.1提名余德忠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2提名李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3提名王璞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董事会认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选举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二)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于2026年5月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需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

2.1提名叶建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2提名魏胜民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3提名王京宝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董事会认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将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热线电话、邮箱等方式,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叶建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魏胜民)》《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王京宝)》《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叶建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魏胜民)》《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京宝)》。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6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15:00在公司2507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6-33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6年5月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本届董事会同意提名余德忠先生、李军先生、王璞女士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1),同意提名叶建华先生、魏胜民先生、王京宝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2),其中叶建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二、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核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公司第十届董事候选人中,拟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等情形,且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均未超过三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叶建华先生、王京宝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魏胜民先生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按照相关规定,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均将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职工董事选举情况

公司工会委员会于2026年4月14日组织全体职工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贾伟东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职工董事,将与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其他3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第十届董事会,任期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贾伟东先生当选公司职工董事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其他情况说明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九届董事会成员在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仍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与职责。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特此公告。

附件:1.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2.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2日

附件1:

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余德忠先生,1967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正高级)。1989年7月至2006年11月,先后在河南第二火电建设公司、焦作电厂、华能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历任华能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准备部副主任、主任、运行部主任、人力资源部主任;2006年11月至2008年8月,任南阳天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9月至2010年1月,任南阳鸭河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南阳天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1月至2012年2月,在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总工程师、副总经理;2012年2月至2018年9月,在南阳鸭河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南阳天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任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期间2016年1月至10月,兼任党委书记);2018年11月至今,在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党委书记、董事长。截至本公告日,余德忠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李军先生,1973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正高级)。1995年7月至2003年5月,在南阳鸭河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工作;2003年5月至2005年9月,在南阳鸭河口电厂二期工程筹备处工作;2005年9月至2009年2月,在南阳天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历任工程部部门负责人、副主任(主持工作);2009年2月至2012年4月,在河南新中益电力有限公司工作,任副总工程师、兼扩建项目筹备处主任;2012年4月至2013年9月,在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工作,任总经理助理兼工程部负责人;2013年9月至2016年3月,在鹤壁鹤淇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任副总经理;2016年3月至2019年2月,在濮阳豫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任副总经理;2019年2月至2024年5月,在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工程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兼任河南沃克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城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郑州零碳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城发环保能源(郑州)有限公司董事长;2024年5月至今,在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日,李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王璞女士,1978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洛阳春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河南豫能菲达环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河南煤炭储配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河南颐城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河南汇融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主任,兼任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公室主任、河南汇融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执行)、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日,王璞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附件2: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叶建华先生,叶建华先生,1982年5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博士,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01年9月至2005年6月,在河北经贸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学习,获理学学士学位;2007年9月至2010年3月,在河南财经学院(现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学习,获管理学硕士学位(企业管理专业);2010年9月至2013年6月,在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学习,获管理学博士学位(财务管理专业)。2013年7月至今,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工作;2020年6月至今,兼任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2月至今,兼任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5月至今,兼任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日,叶建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等情形,且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超过三家,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魏胜民先生,1963年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79年9月至1983年7月,在新乡师范学院学习,获学士学位;1984年9月至1987年7月,在武汉水利电力学院学习,获硕士学位。1983年9月至1984年7月,在鹤壁市第十四中学工作;1987年7月至2000年7月,在河南省电力工业局工作,历任电力调度员、规划计划处规划科科长;2000年7月至2023年1月,在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工作,历任发展部副主任、主任、副总工兼经研院院长、总信息师兼科信部主任、一级协理等职务;2023年1月退休。截至本公告日,魏胜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等情形,且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超过三家,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王京宝先生,1963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一级律师。曾任河南许昌地区中级法院法官、许昌地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河南省经济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担任河南大正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兼任全国律协金融证券业务委员会委员、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法律咨询委员、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2020年10月至今,兼任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日,王京宝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等情形,且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超过三家,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6-34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5月8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8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3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A座2507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2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3.特别说明

上述提案审议时均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本次会议应选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否则该议案投票无效,视为弃权。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逐项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赴登记地点登记,也可以通过电话或传真报名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登记地点: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A座2509办公室。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代理人凭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和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凭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5.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A座2509办公室

邮政编码:450008

电话:0371-69515111

传真:0371-69515128

联系人:魏强龙

6.会议费用: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896”,投票简称为“豫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

(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08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08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8日召开的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6-35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叶建华作为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叶建华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6-36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魏胜民作为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魏胜民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6-37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王京宝作为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 王京宝

2026年 4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