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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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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3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1,500.00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1,500.00万元;上述数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50%、3.50%。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5368 证券简称:蓝天燃气 公告编号:2026-012

债券代码:111017 债券简称:蓝天转债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天燃气”)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时在12个月内(含12个月)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现金管理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30号),同意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7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期限为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8.7亿元,扣除尚未支付的保荐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10,000,000元后,本次发行可转债实收募集资金为8.6亿元,上述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56,725,657.95元。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8月21日对本次发行可转债实际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3)第321001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河南省豫南燃气有限公司、河南蓝天新长燃气有限公司、新郑蓝天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和使用,并已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下简称“乙方”)和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相关协议对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河南省豫南燃气有限公司、河南蓝天新长燃气有限公司、新郑蓝天燃气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计划,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

(二)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时在12个月内(含12个月)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以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为前提)。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为能提供保本承诺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现金管理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现金管理投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一)现金管理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遵循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跟踪分析理财产品投向、产品净值变动情况等,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审计委员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通过上述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投入进度的情况。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但依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七、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根据相关法规,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股东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能够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5368 证券简称:蓝天燃气 公告编号:2026-013

债券代码:111017 债券简称:蓝天转债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活动中正常的业务往来,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2026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回避表决。

2026年4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在2025年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必要的、价格公允的、符合相关规定的交易,所有关联交易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预计2026年的关联交易事项具有连续性,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6年4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在2025年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必要的、价格公允的、符合相关规定的交易,所有关联交易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预计2026年的关联交易事项具有连续性,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共计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13,039.73万元,比2025年年初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少2,386.2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依据上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6年生产经营计划,现对2026年度全年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累计日常交易金额不超过16,463.3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系以截至2026年3月31日实际发生的金额及4月1日至4月21日预计发生的金额的合计金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河南蓝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李向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712645579J

注册资本:131929.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酒店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河南蓝天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

2、河南蓝天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李向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700175901476T

注册资本:5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对电业、化工业、燃气业、新能源业、服务业及与能源相关的其他产业的项目投资;企业自有房屋和土地租赁;商务咨询服务和企业管理咨询。

主要股东:李新华等自然人

3、河南蓝天茶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丁红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5007474018223

注册资本:5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茶叶种植;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用农产品零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水产品零售;农副产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茶具销售;树木种植经营;食品进出口;餐饮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水产养殖;食品互联网销售;酒类经营;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股东:河南中原气化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4、驻马店市中原大酒店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三妮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700729621557U

注册资本:6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住宿;饮食;文化用品的零售;酒店管理服务;企业自有房屋和土地租赁。

主要股东:河南中原气化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5、河南蓝天置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7006987159551

注册资本:10101.010101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

主要股东:河南蓝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李新华

6、郑州航空港兴港燃气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祝民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3XFG323C

注册资本:20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燃气经营;燃气汽车加气经营;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市政设施管理;陆地管道运输(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郑州航空港兴港公用事业有限公司、河南省发展燃气有限公司、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7、驻马店中油销售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新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700725801761J

注册资本:20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成品油批发;成品油仓储;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润滑油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河南蓝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长葛市宇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岳朝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000174403723L

注册资本:5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机电产品、仪器仪表、机械设备、塑料制品、百货、服装的销售;天然气管道输送及供应(凭证经营);钢结构制造、销售;不锈钢制品销售;房地产开发及销售;房屋租赁;建筑材料销售;汽车、新能源汽车、汽车配件的销售;汽车维修;汽车装饰;二手车经销;汽车检测服务;餐饮服务;物流代理服务。

主要股东:岳朝仁等自然人

9、长葛市联丰不锈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洪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08259760069X3

注册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材料制造;金属制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长葛市宇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0、河南瑞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岳朝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082794270028Q

注册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销售;自有房屋租赁;建筑材料销售;房地产经纪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策划;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及咨询。

主要股东:岳朝仁、岳鹏涛及长葛市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1、长葛市瑞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高国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0826999521008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长葛市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2、河南天中港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702MA9G3XJD1K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物业管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专业设计服务;酒店管理;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餐饮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河南蓝天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3、河南纵横燃气管道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韩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782213296Q

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天然气长输管线的建设和经营;管道液化气及其他石油天然气利用项目的研究、开发、建设、经营。

主要股东:河南天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李万斌

14、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蓝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杨孝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7007967857975

注册资本:73839.49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销售;甲醇、二甲醚销售(以上范围中需经法律.法规审批方可经营内容,未批准前不得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本企业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出口;(以下范围限分支经营、需经法律.法规审批方可经营内容,未批准前不得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甲醇、二甲醚、化肥生产、储运、销售;甲苯、丙酮、醋酸酐、汽油、柴油、易燃易爆液体的储运、销售;编织袋生产、销售;船舶燃料油、燃料及石油制品、二甲苯、精苯的储运、销售

主要股东: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蓝天集团有限公司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河南蓝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2、河南蓝天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为蓝天集团的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新华控制的企业。

3、河南蓝天置业有限公司为蓝天集团控制的公司。

4、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李保华任郑州航空港兴港燃气有限公司董事。

5、驻马店中油销售有限公司为蓝天集团控制的公司。

6、长葛市宇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7、长葛市联丰不锈钢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岳鹏涛的父亲岳朝仁间接控制的企业。

8、河南瑞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岳鹏涛的父亲岳朝仁间接控制的企业。

9、长葛市瑞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岳鹏涛的父亲岳朝仁间接控制的企业。

10、河南天中港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为河南蓝天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

11、河南纵横燃气管道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新华的叔叔李万斌控制的企业,出于谨慎性考虑,将李万斌视同公司关联方进行披露。

12、蓝天集团董事郑斌担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蓝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

(三)上述各关联方均依法注册成立,合法存续。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向相关关联方出售天然气,相关关联方均及时履行支付义务,不存在逾期不能支付货款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是根据主管部门规定或市场定价执行,同时考虑到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定价。公司经营管理层将根据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决定与各关联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相关协议的具体时间,以确保日常经营的正常进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为日常经营活动中经常发生的,与关联方的合作是公司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和采购成本,同时获取公允收益,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进行,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

2、交易的公允性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严格按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或市场定价执行,同时考虑到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定价,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3、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5368 证券简称:蓝天燃气 公告编号:2026-014

债券代码:111017 债券简称:蓝天转债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的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30 号)(以下简称“批复文件”),同意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7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期限为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8.7亿元,扣除尚未支付的保荐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10,000,000元后,本次发行可转债实收募集资金为8.6亿元,上述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56,725,657.95元。上述募集资金实收情况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3)第32100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 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鉴于“长垣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已经结项,其对应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已经注销。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

2023年9月12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河南省豫南燃气有限公司、子公司新郑蓝天燃气有限公司、子公司河南蓝天新长燃气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相关协议对公司及子公司、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上述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驻马店天然气管网村村通工程”、“长垣市天然气利用工程”、“新郑蓝天燃气有限公司次高压外环及乡村天然气管网建设工程”及偿还银行借款,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时在12个月内(含12个月)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以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为前提)。具体内容见公司2025年3月26日披露的《蓝天燃气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合计为不超过3.5亿元。具体内容见公司2025年 10月31日披露的《蓝天燃气关于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截至2025年3月21日,长垣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达到预定运行条件,公司将长垣市天然气利用工程结项,并将长垣市天然气利用工程结项后节余的募集资金1,142.9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长垣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安排:

1、长垣项目在建设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长垣项目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以及节俭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2、长垣项目尚余待支付尾款主要为安徽鑫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费用等周期较长的项目尾款、质保金、材料费等,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在满足支付条件时以自有资金支付。

3、鉴于长垣项目已建设完成,达到预定运行条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将长垣项目结项后节余的募集资金1,142.9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

4、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后续发展资金需求,公司已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支付尾款款项在满足支付条件时以自有资金支付,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垣市天然气利用工程涉及的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已随之终止,节余募集资金及待支付尾款已转出。

除上述募集资金节余外,公司募集资金其他投资项目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七)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蓝天燃气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蓝天燃气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认为:蓝天燃气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招商证券对蓝天燃气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附表1: 2025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 “长垣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已完工并结项,相关募投资金投入数据根据使用募集资金专户支付情况统计得来。

证券代码:605368 证券简称:蓝天燃气 公告编号:2026-015

债券代码:111017 债券简称:蓝天转债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涉及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并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绩效考核方案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董事(含董事长、董事、独立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二、考核周期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一)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二)董事长年度薪酬定额发放,其中月度发放50%,剩余50%比照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标准考核后发放。

(三)公司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独立董事在公司按月领取固定津贴。

(四)除董事长、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董事不以其董事身份在公司领取薪酬。

(五)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所任具体职务,依照公司薪酬与绩效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特此公告。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5368 证券简称:蓝天燃气 公告编号:2026-016

债券代码:111017 债券简称:蓝天转债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存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鉴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已分配现金红利285,854,366元,占本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82,016,257.57元的101.36%。公司2025年半年度现金分红已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股利长期回报规划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综合上述以及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2025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利润分配方案合理性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已分配现金红利285,854,366元,占本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82,016,257.57元的101.36%。公司2025年半年度现金分红已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股利长期回报规划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综合上述以及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2025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战略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战略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股利长期回报规划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5368 证券简称:蓝天燃气 公告编号:2026-017

债券代码:111017 债券简称:蓝天转债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系列部署,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公司秉持“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紧扣“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的战略契机,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及自身经营实际,特制定《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本方案以“做专长输、做大城燃、做优上市公司”为战略引领,聚焦高质量发展与股东价值提升,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锚定战略主线,构建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2026年,公司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确保安全生产底线、实现核心利润指标”为双轮驱动,锚定“市场、融资、成本、安全”四大焦点,攻坚“市场开发、业务拓展、用户服务、重点工作、内控管理、降本增效”六大重点,推动经营质效全面提升。

(一)聚力市场开发,稳固主业基本盘

1、直输业务精准施策。围绕年度管输目标,实施“一企一策”差异化策略,存量客户深度挖潜,增量客户全力争取,动态优化资源池配置,构建“主力+补充+调峰”弹性气源体系,争取新的合同增量,确保管输业务稳中有进。

2、工商业市场全面攻坚。提高客户服务质量,推行“一厂一策”,并依托气源优势发起市场“开发战”,严厉打击点供安全隐患,起底式排查开发小微商用户,通过各项柔性政策撬动需求,持续提升市场份额和投资收益。

3、乡镇市场纵深推进。全力完成乡镇市场开发目标任务,坚持“开发一片、成熟一片、带动一大片”梯次推进策略,强化节假日节点营销,实现高密度入村、入集、入户宣传和开发,提升乡镇市场开发率,同步推动成熟乡镇市场开发运营,提高运营效率,强化已开发客户的增值业务开发。

(二)加速业务拓展,培育增长新动能

1、非气业务利润突破。力争非气业务利润再上新台阶,持续推动燃气具及厨房美装安装率实现新突破,深度挖掘保险、报警器等存量用户价值,探索开发1-2项成熟增值业务新品类,构建多元化利润支撑体系。

2、数字化平台扩容提质。推动“蓝天新生活”平台用户注册突破100万户,实现线上销售目标,加快线上线下业务协同融合,打造非气业务数字化、系统化管理新模式。

(三)深化降本增效,提升运营质量

1、气源成本优化。深化与资源方战略合作,充分发挥输配管道优势,加强沟通协调,降低采购成本,提升资源保障能力。

2、工程成本压降。推进打捆招标、工艺优化,完成管道检测整体打包洽谈落地,物资采购成本持续压降,工程施工成本有效控制。

3、运营成本集约。优化调整巡线、安检频次,推进“四检”联动(表检、安检、巡检、智检),常态化管控气损;严控管理费用“跑冒滴漏”,预算外费用支出提级审批,确保花钱必问效。

(四)攻坚重点工作,破解发展瓶颈

1、气价疏导攻坚突破。将居民气价顺价作为“抢答题”,确保尽早完成备案调整,同步推进其他能源用户动态争取,最大程度释放价格传导效应。

2、能源用户动态回流。建立LNG、蒸汽、生物质等其他能源用户专项台账,"一企一策"制定回流方案,最大限度实现动态回流。

3、应收账款攻坚。针对历史应收账款,建立挂图作战机制,压实清收责任,实施敢奖敢罚,确保年度内应收账款余额不增加,历史欠款清欠有新进展。

(五)优化用户服务,增强客户粘性

1、智服能力升级。升级400热线智慧话务系统,引入和训练AI大模型技术,实现智能应答与精准派单;推进工商业物联网流量计改造,提升远程监控与主动服务能力。

2、便民举措优化。深化“瓶改管”工程实施,网格化摸排、清单化销号,灵活采取便民利民举措;推进“一网通办”服务体系建设,提升用户获得感和满意度。

3、网格化精细服务。建立“一站式”联动服务网络,推行客户经理制,定期开展用户回访、安全宣传、设备检修等上门服务,提高客户服务质量和市场开拓政策实施的有效性。

4、增值服务精准营销。丰富营销品类,在扎实做好波纹管等安保增值业务的同时,积极拓展燃气具销售、美装业务等新业务品类;推动数字化营销,精准洞察市场需求,提高增值业务利润贡献水平。

二、稳定投资者回报,共享发展红利

1、完善投资回报机制。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建立持续、稳定、透明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1月对股东分红回报事宜进行了进一步专项研究论证,制定了《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 年)》,并经2023年12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规划要求:公司在可供分配利润为正、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无重点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每年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2023-2025年应满足“每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度实现的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的70%”。

2、稳定投资分红回报。上市以来,公司始终致力于为所有股东创造价值,持续提升投资者获得感, 2021年度每10股现金分红5元(含税),2022年度每10股现金分红10元(含税)并转4股,2023年度每10股现金分红8.5元(含税)。上述年度的现金分红分别占对应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4.97%、83.55%、97.13%。

2024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6.39亿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26.93%。

2025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2.86亿元,占2025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1.36%。

三、规范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沟通联系

1、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公司将始终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深度挖掘经营亮点和特色,减少信息披露冗余信息,提高公司重要信息的覆盖度和透明度,帮助投资者更好地进行价值判断。

2、常态化召开业绩说明会。安排不少于3场由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和独立董事参与的业绩说明会,充分回复投资者关注的热点问题,以高标准业绩说明会传递公司价值。

3、注重多元沟通交流。在遵守信息披露规则的前提下,持续通过公司投资者热线、公开邮箱、上证E互动等方式,与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保持多渠道、多层次的良性互动,增强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认同和对公司发展的信心。

4、重视投资者意见反馈。在与投资者的日常交流沟通中认真听取并记录投资者反馈意见、收集投资者建议、了解投资者诉求,及时向公司管理层和相关部门传达;在充分论证后,根据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有效执行或改善相关工作,促进公司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四、坚持规范运作,提升治理水平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持续修改、完善、优化了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等治理制度,将法律合规管理纳入公司章程,完善相关议事规则,进一步提升治理合规水平。

公司将继续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监管要求,持续提升信息透明度,坚持及时、准确、公平的原则,关注投资者信息需求,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坚持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的专业作用,健全公司与独立董事沟通机制,为独立董事履职创造有利条件和充分保障。

五、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履职水平

1、加强 “关键少数”培训。自上市以来,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保持了密切沟通,组织其参加证券交易所、证监局、省上市公司协会等监管机构、自律组织举办的相关培训,加强“关键少数” 规范化意识,提高履职能力。2026年,公司将持续加强与“关键少数”的沟通交流,跟踪上述相关方的承诺履行情况,不断强化相关方的责任意识和履约意识。

2、强化“关键少数”职责。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和风险防控,通过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内审部门等多层级多维度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核心重点领域加强监督。

3、加强“关键少数”利益共担共享。为持续巩固公司高层与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一致的有效机制,公司制定了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经营情况相挂钩的薪酬政策。高管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组成。公司根据年初经营目标和治理重点,制定了个人绩效目标、重点工作,并根据业绩情况和治理情况,发放高管薪酬。 2026年,公司将持续优化、完善高管薪酬方案,调整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占比结构,同时借鉴优秀同行薪酬方案,探索建立长效激励机制,激发管理层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推动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

六、其他

本行动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做出的,其中涉及的经营策略、发展规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未来可能会受到行业发展、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5368 证券简称:蓝天燃气 公告编号:2026-018

债券代码:111017 债券简称:蓝天转债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3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大道1516号蓝天世贸中心A座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3日

至2026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独立董事向股东会述职。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6年4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7、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股东或代理人现场出席公司股东会会议应按以下方式进行登记。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其他身份证明文件、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公章)、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由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由股东本人或者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则不需要公证。

(5)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登记以收件日邮戳为准。参会当日须凭证件原件进行登记确认方可视为有效登记。参会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可以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补办会议登记。

2、登记时间:

2026年5月12日上午 9:00 至 11:00,下午 14:30 至 16:00

3、登记地点: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大道1516号蓝天世贸中心A座23层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4、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有效身份证明、股东沪市股票账户等原件及复印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96-3829259

电子邮箱:ltrq2017@126.com

联系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大道1516号蓝天世贸中心A座23层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邮编:463000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