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上接25版)
证券代码:603897 证券简称:长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9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浙江长城电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工智能”)、浙江长城电工新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工新材”)、Grandwall Hongkong Limited(以下简称“长城香港”)非公司关联人,本次担保预计不存在关联担保。
● 2026年度预计担保金额:2026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29.32亿元。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为满足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全资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2026年度公司拟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50亿元的担保,具体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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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担保有效期:本次担保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通过新的担保之日止。
2、担保方式:本次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具体担保数额、期限、方式等以相应合同约定为准。
3、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股东会批准的上述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对各被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事项由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以上事项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审核批准并签署相关文件,在授权范围内,额度可循环使用,无须公司另行出具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浙江长城电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7月23日
注册号:913300502MA2B76E20R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练溪大道(南段)218号2幢
法定代表人:沈宏明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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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浙江长城电工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6月5日
注册号:91330502MA2B4M2R65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高新区欣安路897号
法定代表人:沈宏明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材料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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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Grandwall Hongkong Limited
成立日期:2024年1月5日
注册号:76088135
住所:香港上环德辅道中199号无限极广场1606室
执行董事:顾正韡
经营范围:电磁线及电解铜板、铜杆等原材料的进出口贸易。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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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具体担保协议将在上述额度内与银行或相关机构协商确定。担保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所涉及的被担保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本次预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及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整体风险可控。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有利于进一步满足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权,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担保风险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担保余额为29.32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7.12%,公司除对子公司担保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897 证券简称:长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0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练溪大道(南段)21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3日
至2026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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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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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6年5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2、登记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练溪大道(南段)218号公司证券部
3、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及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到本公司,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件应注明“拟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六、其他事项
1、与会人员住宿费、交通费自理。
2、会议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2-3957811
传真:0572-3952188
邮箱:grandwall@yeah.net
特此公告。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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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