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37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参与年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执业证书,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职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8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一)财务公司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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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公司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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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风险管理环境
1、财务公司组织架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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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三会一层
财务公司按照现代金融企业管理的要求,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规范运作、相互制衡的“三会一层”的法人治理架构,制定了各治理主体的议事规则,对各治理主体的风险管理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
股东会是财务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对财务公司的战略问题及有关重大事项进行审议。
董事会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根据财务公司总体战略,审核风险管理政策和内部控制政策,并对其实施情况及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
(2)指导财务公司风险体系建设,审议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报告,定期评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状况、风险承受水平;
(3)监督和评价风险管理部门的设置、组织方式、工作程序和效果,并提出完善意见;
(4)对财务公司分管风险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工作进行评价;
(5)制定财务公司董事会对高级管理层的授权范围和授权额度。
监事会对财务公司的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督促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措施的有效执行,并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
高级管理层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名,总经理助理1名,独立、专业地管理财务公司日常风险管理事务。高级管理层对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向董事会负责,并主持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日常工作,组织制订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职责方案。高级管理层下设信贷审查委员会,负责对成员单位的授信、用信及其他与财务公司信贷业务有关事项进行审议;高级管理层下设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负责审议公司信息化建设规划和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并对公司核心信息系统、网络和数据运行安全状况进行日常监督。同时,财务公司设立经营管理委员会作为财务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的最高决策、管理机构,总经理领导下的经营管理委员会对财务公司经营成果负责。
3、董事会下属专业委员会
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两个专业委员会,制定了相应的专业委员会议事规则。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均具备与其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各专门委员会按照财务公司章程、议事规则履行职责,向董事会提供专业意见,为董事会风险决策提供支持,并加强对日常风险管理的监督指导。
风险管理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属于风险管理的战略层,承担董事会授权下的日常风险管理职能,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风险管理方面的有关问题。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经其授权审核内部审计工作规划与基本制度,审批中长期审计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指导、考核和评价内部审计工作。
4、部门职责
财务公司下设金融市场部、公司金融部、资金结算部、风控合规部、财务管理部、办公室、信息科技部和内审稽核部共八个部门。各部门职责情况如下:
金融市场部主要负责开展集团融资及资金保障,关注集团流动性状况,做好头寸管理以及金融市场同业合作等相关工作。
公司金融部主要负责集团内成员单位信贷业务的经营与管理工作。
资金结算部主要负责资金的归集与结算、账户管理等有关工作。
风控合规部主要负责按照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的要求,开展风险管理有关工作。
财务管理部主要负责开展以财务公司运营为核心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办公室主要负责财务公司的日常行政事务、人力资源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
信息科技部主要负责财务公司的信息技术工作,加强金融科技在财务公司的应用,提升财务公司的信息化水平。
内审稽核部主要负责公司内部审计相关工作。
(二)风险的识别和评估
财务公司建立了风险管理的三道防线,各业务部门是风险管理的第一道防线;风控合规是风险管理的第二道防线;稽核审计是风险管理的第三道防线。
财务公司建立了各业务部门职责分离、分工协作、相互监督的业务运行机制,结合传化集团的实际情况,对各类业务制定了标准化的管理办法、操作流程和风险防范措施,不断加强从业人员行为管理和制度建设,确保风险防控制度覆盖所有业务领域和管理环节,对业务操作中的各种风险进行有效预测、评估和控制。
(三)内部控制活动
1、内控架构与措施
财务公司构建了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的前、中、后台组织架构,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控制度体系,覆盖财务公司各项业务活动和管理活动。财务公司制定了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涵盖公司治理、业务经营、财务会计、资金结算、风控合规、稽核审计、信息技术、行政人事等方面。目前,财务公司现有的内部内控制度详细明确,与财务公司的实际状况及发展战略相符,适用性和可操作性较强。
2、结算和存款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各项规定,建立了一整套结算和存款业务有关的内控制度,主要包括《结算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人民币单位定期存款管理暂行办法》《人民币单位活期存款管理暂行办法》《人民币协定存款管理暂行办法》《人民币通知存款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及操作流程,明确了各项结算和存款业务的操作规范和控制标准,有效控制了资金风险。
在存款业务方面,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有关法律政策和财务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依托先进的网上结算平台,设定严格的访问权限控制措施,通过信息系统和规章制度保障了成员单位的资金安全和结算便利,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信贷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制定了《客户统一授信管理暂行办法》《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信贷审查委员会工作规则》等制度,明确了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业务流程,建立了信贷工作严格遵循集体审议、明确发表意见、多数同意通过和有权审批人一票否决的信贷评审工作制度,严格把控信贷审批的关键环节,严防信用风险。
4、流动性风险控制
财务公司制定了《流动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建立了流动性监测预警机制。财务公司注重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积极培养流动性风险管理理念,强调流动性风险管理对业务经营的约束和导向功能,重视业务增长过程中的风险管控,建立了以业务部门自查、风控合规部抽查、组织压力测试等方式为主的流动性风险检测机制,对流动性风险进行有效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提出防范和解决方法,杜绝流动性风险隐患。
5、合规风险控制
财务公司设立了专门的合规管理部门一一风控合规部,负责财务公司的合规管理,协助高级管理层制定、贯彻执行合规政策;识别、评估、监测和报告与财务公司经营活动有关的合规风险,有效杜绝法律风险;审核评价各项政策、规章制度、程序和操作指南的合规性,组织梳理和修订各项制度,确保符合法律政策的要求,为员工准确、恰当地制定法律政策提供指导。
6、信息系统控制
财务公司建立了依法合规、功能完善的信息系统,并及时按照有关制度的规定进行更新。信息系统实现了客户管理、网上银行、银企对账、结算业务、信贷业务、资金计划等功能,为信贷、结算、财务等提供了有效的信息技术支撑。
财务公司制定了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机房管理制度》《终端管理办法》《网络安全管理办法》《外包管理办法》《综合业务平台通用设置管理办法》等,在物理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终端安全等方面有完善的保障措施。
二、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财务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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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公司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政策以及财务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根据对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财务公司在资金、信贷、稽核、信息管理等方面的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三)财务公司监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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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49,914.77万元,在财务公司的贷款余额(含应付利息)为6,005.32万元,双方均严格按照所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办理存贷款业务;同时,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财务公司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
四、持续风险评估措施
为保持规范运作并防控风险,公司制定了《关于与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交易的风险处置预案》。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定期审阅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财务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审阅并评估其指标变动、监管合规情况,出具风险评估报告,与公司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同步披露。
五、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以上分析与判断,本公司认为:
(一)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
(二)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要求;
(三)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营,内部管理健全,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 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4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化工》有关规定和披露要求,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5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 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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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期内,公司农化原药和制剂产品主要包括草甘膦、敌草隆、各类选择性除草剂。
二、 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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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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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9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必需的正常业务往来,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公司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提交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形成以下意见:公司已将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内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认为公司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定价政策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自愿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2025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披露)。
202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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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6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采购、销售各类化学原料、产品及提供各类服务等交易。2026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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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单一方向超过预计金额,则在总额预计范围内进行调节。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 公司名称:传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集团”)
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0万元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萧山宁围街道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冠巨
经营范围:不带储存经营(批发无仓储经营)其他危险化学品(限分支机构经营);批发、零售:金属材料、建筑装饰材料、木材、塑胶、塑料、焦炭涂料(除专项)、煤、重油、化肥、农药(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农机具、日用化工产品及精细化工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农副产品,以及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销售有色金属;出口本企业自产的化工产品,化工原料,化纤原料;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实业投资;软件开发;现代物流服务(国家专项审批的除外);承接:暖通工程、消防工程、通信工程;企业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传化集团2025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785.05亿元,净资产353.80亿元,主营业务收入539.36亿元,净利润6.10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传化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公司名称: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颖泰生物”)
注册资本:人民币122,58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生命园路27号1号楼A区4层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陈伯阳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出租办公用房。(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颖泰生物2025年度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13.95亿元,净资产47.85亿元,营业收入54.74亿元,净利润-2.57亿元。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周曙光担任颖泰生物董事,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公司名称:赢创新安(镇江)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赢创新安”)
注册资本:人民币16,000万元
公司住所:镇江市新区新材料产业园磨子顶路8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法定代表人:孔建安
经营范围:气相二氧化硅及硅材料的生产;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提供本公司产品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非食用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赢创新安由本公司与赢创德固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本公司持股40%(不纳入财务合并报表范围)。
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孔建安兼任赢创新安法定代表人,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赢创新安2025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3.97亿元,净资产1.54亿元,营业收入2.09亿元,净利润2,029.7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按协议约定的条款按时履约,未发生关联方违约的情形。前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采购及销售各类化学原料产品及各类服务等日常性关联交易。交易双方均将遵循公开、公平、价格公允、等价有偿的原则协商交易价格。根据政府指导价、市场价、成本加合理利润、第三方评估价格等方式确定双方的关联交易价格。对于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司将在预计范围内,按照实际需要与关联方签订具体的交易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方的选择是基于对其经营管理、资信状况及履约能力的了解以及地域的便利条件,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降低经营管理成本。关联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持续经营、盈利能力及独立性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7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交易简要内容:为优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不影响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与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由传化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结算、综合授信及其他金融服务。
● 交易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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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优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公司拟在不影响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与传化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由传化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结算、综合授信及其他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有效期内,公司在传化财务公司的日均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传化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综合授信额度,每日最高用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传化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传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集团”)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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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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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协议执行情况
√非首次签订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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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贷款金额为贷款本金,不含利息
四、《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服务接受方):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服务提供方):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1.金融服务内容
1.1存款服务
甲方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乙方保障甲方存款的资金安全,在甲方提出资金需求时予以及时、足额兑付。
1.2结算服务
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提供收款、付款等的结算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乙方应保障甲方资金安全和结算网络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甲方支付需求。
1.3综合授信服务
根据甲方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在符合国家法律政策的前提下,乙方为甲方提供综合授信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保理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服务。
1.4其他金融服务
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供乙方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顾问服务、信用鉴证服务、委托贷款服务、代理服务等。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并订立独立协议。
2.预计交易额度
存款额度: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在乙方的日均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综合授信服务额度: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向甲方提供综合授信额度,甲方在乙方的每日最高用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综合授信服务由甲乙双方根据实际需要另行签署协议。
3.定价原则
3.1存款定价原则
乙方向甲方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在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利率政策规定的基础上,不得低于中国主要商业银行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甲方的利率。
3.2结算定价原则
乙方对甲方提供结算服务时实施结算费用减免或优惠。如需向甲方收费,在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有关收费标准规定的基础上,不得高于中国主要商业银行在同等条件下向甲方收取的费用标准。
3.3贷款定价原则
乙方向甲方提供贷款服务的贷款利率,在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利率政策规定的基础上,不得高于中国主要商业银行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甲方的利率。
3.4其他金融服务定价原则
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收取的费用,在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有关收费标准规定的基础上,不得高于中国主要商业银行在同等条件下向甲方收取的费用,具体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4.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4.1本协议的签订、生效、履行、变更、终止、解除、解释、争议解决及司法程序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合同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律)。
4.2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5.协议生效及其他事项
5.1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成立,并于通过双方各自必要的审批程序后生效。甲方的审批程序为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协议有效期至甲方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5.2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提供金融服务时,甲方的范围包括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所有下属公司。
5.3本协议项下的中国主要商业银行,是指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
5.4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该业务的实施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资金管理效率。
六、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吴严明、陈捷、姚晨蓬属于关联董事,对本议案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该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9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4月20日在浙江省建德市江滨中路新安大厦三层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举行。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0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严明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新安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3.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25年末公司总股本1,349,597,04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34,959,704.90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新安股份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4.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新安股份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 2025年度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新安股份2025年度ESG报告》。
6. 2025年度资产处置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5年度资产处置金额18,222.35万元,确认处置收益 17,474.32万元,其中:开化合成整体搬迁处置资产15,589.23万元,确认资产处置收益18,912.86万元;固定资产报损1,195.78万元;存货报损89.45万元;坏账损失153.31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共计15,863.19万元,其中信用减值损失2,341.34万元,资产减值损失13,521.85万元。转销存货跌价准备5,580.19万元,减少2025年度利润总额10,122.68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新安股份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8.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新安股份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 关于将已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已结项的募投项目“浙江开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搬迁入园提升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17,079.48万元(含存款利息)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新安股份关于将已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的公告》。
10. 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10.01 关于董事长2025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吴严明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0.02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周曙光先生、孔建安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11. 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业务合作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申请授信总额预计不超过170亿元人民币;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包括新设立、收购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之间)授信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新安股份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12.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不影响公司正常开展主营业务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委托理财产品余额合计不超过20亿元,单项投资金额不超过5亿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相关委托理财等投资业务,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额度的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新安股份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13. 2026年度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国内资信较好的授信合作商业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金融资产合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该额度可滚动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新安股份2026年度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14. 关于与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性的情况下,与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吴严明先生、陈捷先生、姚晨蓬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新安股份关于与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15. 关于对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吴严明先生、陈捷先生、姚晨蓬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新安股份关于对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公告》。
16. 关于与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交易的风险处置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吴严明先生、陈捷先生、姚晨蓬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新安股份关于与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交易的风险处置预案》。
17.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新安股份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18. 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8.01 关于预计2026年度与传化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2026年度公司与传化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子公司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80亿元的额度内开展日常性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吴严明先生、陈捷先生、姚晨蓬先生回避表决。
18.02 关于预计2026年度与赢创新安(镇江)硅材料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2026年度公司与赢创新安(镇江)硅材料有限公司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额度内开展日常性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孔建安先生回避表决。
18.03 关于预计2026年度与颖泰生物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2026年度公司与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子公司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2亿元的额度内开展日常性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周曙光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新安股份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19. 关于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提供套期保值业务任一时点保证金最高占用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新安股份关于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20. 2026年度项目投资计划
同意公司2026年度项目投资计划,预计2026年公司投资预算支出10.55亿元。其中已完工项目预算支出8.99亿元,占85.2%;在建项目预算支出1.56亿元,占14.8%。未批复的新投项目暂不列入2026年度投资预算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新安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3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已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已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浙江开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搬迁入园提升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本次节余金额为17,079.48万元,下一步使用安排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42号),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3,850,509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83元,共计募集资金1,799,999,994.47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16,037,735.81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783,962,258.66元,已于2023年11月30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股权登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173,443.88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781,788,814.7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654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开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保荐人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的建设:
■
三、已结项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单位:万元
■
注1:“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后净额”已包含用于现金管理的收益,但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注2:“浙江开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搬迁入园提升项目”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包含该项目尚待支付的合同尾款
注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承诺使用金额系根据发行费用调整后的净额,结余募集资金主要系前期实施补充流动资金后专户到账的利息
公司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在保障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下,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公司通过招投标、部分利用旧设备等方式加强募投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控制,通过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总体上减少了项目实际支出。“浙江开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搬迁入园提升项目”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付款周期较长,按计划将在募投项目未来运行过程中陆续支付,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包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浙江开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搬迁入园提升项目”已结项,且剩余尚待支付的合同尾款支付时间周期较长,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该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成后,该募投项目未支付的尾款将全部由自有资金支付。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将随之相应终止。
五、适用的审议程序及保荐人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已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浙江开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搬迁入园提升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节余募集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在募集资金转出专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相关手续,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保荐人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5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建德市江滨中路新安大厦1号三层本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0日
至2026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会议还将听取各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2026年4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5、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传化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传化化学集团有限公司、吴建华、吴严明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及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5月15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信函或传真登记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15日上午8:30-11:30及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建德市江滨中路新安大厦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建德市江滨中路新安大厦1号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1600
联系电话:0571-64787381、64726275 传真:0571-64787381
本次股东会联系人:金燕、敖颜思嫒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下转39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