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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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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9版)

4、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与公司整体经营发展状况及经营业绩紧密挂钩。公司绩效薪酬分为季度考核薪酬与年度考核薪酬两部分。公司季度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议并披露的季度财务数据开展,年度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开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在完成相应绩效评价后予以确定并发放。

三、其他事项

1、上述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金额,由公司按照国家、公司有关规定扣除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等费用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和津贴并予以发放。

3、除上述薪酬方案外,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公司另行确定。

4、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上述董事薪酬 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26-029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26年5月12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2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本次股东会提案7《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落笔洞路53号君和君泰一期1D幢和悦楼6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2025年度报告摘要》等文件。

3、提案5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其他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提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方式: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6年5月8日、5月11日(具体时间为9:00-12:00,14:00-17:00);异地股东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上述时间内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2、登记地点: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落笔洞路53号君和君泰一期1D幢和悦楼6层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4、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秦庆

联系电话:0898-88710266

传 真:0898-88710266

电子邮箱:qinqing@hnruize.com

邮政编码:572000

地 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落笔洞路53号君和君泰一期1D幢和悦楼6层证券部

5、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3、股东登记表。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96”,投票简称为“瑞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附件3: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登记表

截至2026年5月7日下午交易结束,我公司(个人)持有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________股,拟参加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股东账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股东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26-028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拟向其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广东绿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绿润”)拟按其出资比例(49%)向其参股公司佛山建绿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绿管理”)提供总额度980万元的财务资助,以满足“龙江镇2023-2026年市政主干道路环卫绿化一体化及垃圾收集运输运营项目一标段”(以下简称“龙江项目”)以及“伦教街道主干道、工业区、河涌环卫绿化及垃圾运输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伦教项目”)运营所需的资金需求,额度使用期限一年,具体内容以实际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

2、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同意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建绿管理的经营情况,加强对建绿管理财务状况的监督,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一、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一)情况概述

根据广东绿润、建绿管理、佛山建发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科技”)共同签订的《龙江镇2023-2026年市政主干道路环卫绿化一体化及垃圾收集运输运营项目一标段项目委托运营协议》《伦教街道主干道、工业区、河涌环卫绿化及垃圾运输服务采购项目(2025-2028年政府采购合同)》,建绿管理(建发科技与广东绿润共同成立的项目公司,建发科技持股51%,广东绿润持股49%)负责对中标的项目进行项目运营管理。

鉴于建绿管理注册资金较少,且《龙江项目合同》约定政府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第八个月后(具体以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划拨时间为准)才开始支付服务费用、《伦教项目合同》约定按季度支付服务费,因此目前建绿管理仍需分别向股东建发科技及广东绿润借入资金用于项目运营,即建发科技、广东绿润需分别与建绿管理签订借款合同,按出资比例向建绿管理提供运营所需的资金。其中,广东绿润拟按其出资比例(49%)向建绿管理提供总额度980万元的财务资助,额度使用期限一年,分期出借,分期偿还,每一期借款期限从实际借款之日起计算不超过一年,利率为固定年利率,具体内容以实际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

广东绿润本次向其参股公司(关联方)建绿管理提供借款属于财务资助行为,且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和资金使用。本次财务资助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审批情况

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向其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交易已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并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同意。本议案不存在关联董事,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同意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及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佛山建绿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旭熠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年11月08日

住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金溪路21号(住所申报)

股权结构:建发科技持股51%,广东绿润持股49%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公路管理与养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环境卫生管理(不含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的处置服务);城乡市容管理;物业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5年12月31日,佛山建绿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4,835.22万元,负债总额为4,341.22万元,净资产为494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4,869.21万元,利润总额为208.85万元,净利润为155.8万元。

3、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广东绿润持有建绿管理49%股权,建绿管理为广东绿润的参股公司,属于《企业会计准则》认定的关联情形。

4、大股东情况:建绿管理的大股东为建发科技,建发科技属于政府平台公司。建发科技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中,建发科技将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

5、履约能力分析:建绿管理将根据《龙江项目合同》《伦教项目合同》对项目进行项目运营管理,收取政府方服务费用,因此具有较强履约能力。

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建绿管理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7、经查询,佛山建绿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1、出借人:广东绿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借款人:佛山建绿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

3、借款总额度:980万元

4、额度使用期限:一年,分期出借,分期偿还,每一期借款期限从实际借款之日起计算不超过一年。

5、利率:固定年利率

6、资金用途:龙江项目、伦教项目运营

本次交易各方暂未签署借款合同,具体内容以实际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

四、交易原因、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对公司的影响

广东绿润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按其出资比例向建绿管理提供财务资助并构成关联交易,是为了保障龙江项目、伦教项目正常有效运营,建绿管理大股东建发科技也将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建绿管理后续将负责龙江项目、伦教项目的运营管理,收取政府方服务费用,因此履约能力良好。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建绿管理的经营情况,加强对建绿管理财务状况的监督,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是为了子公司中标项目的运营管理需要,且广东绿润按项目进度向建绿管理提供运营所需的资金,不会影响广东绿润及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因此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子公司广东绿润拟向其参股公司建绿管理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满足建绿管理的项目运营资金需求,且广东绿润按项目进度向建绿管理提供运营所需的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广东绿润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在广东绿润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同时,建绿管理大股东建发科技也将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因此,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广东绿润按出资比例(49%)向建绿管理提供总额度980万元的财务资助,额度使用期限一年,分期出借,分期偿还,每一期借款期限从实际借款之日起计算不超过一年,利率为固定年利率,具体内容以实际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经审核,公司子公司广东绿润拟按其出资比例(49%)向其参股公司建绿管理提供财务资助并构成关联交易,是为了保障龙江项目、伦教项目正常有效运营,建绿管理的大股东也将按出资比例(51%)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且广东绿润按项目进度向建绿管理提供运营所需的资金,不会影响广东绿润及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因此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向其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5年5月9日,上述议案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广东绿润向建绿管理提供财务资助。2025年5月12日,广东绿润与建绿管理签署了《借款合同》,广东绿润向建绿管理提供总额度980万元的财务资助,额度使用期限一年,分期出借,分期偿还,每一期借款期限从实际借款之日起计算不超过一年,利率为固定年利率4.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借款额度使用期限即将到期,目前借款余额220.50万元,最近一笔到期日2026年5月18日。本次广东绿润拟提供的为借款额度,因此实际借款金额尚不确定。截至目前,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220.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0.4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220.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0.41%;公司未发生财务资助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26-017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26年4月11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及其他相关出席人员,会议于2026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灏铿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其中陈健富先生采用通讯表决,其他董事均现场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有关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同意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完成了202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工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规定,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同意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审计,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6,578.5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0.5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472.3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亏11.10%。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同意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对此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关少凰、孙令玲、谢海虹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要求,对中审众环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中审众环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出具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同意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董事会认真审议,认为: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为负值,且合并财务报表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年末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根据相关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未达到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鉴于此,公司综合考虑当前宏观经济环境、现阶段经营状况、未来资金需求及长期发展规划等因素,拟定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该预案充分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持续稳定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具备合理性。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同意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新增担保不超过6.75亿元人民币(包括存量担保到期继续担保部分),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额度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具体签署上述额度内的担保文件,同意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上述担保额度内的相关担保手续。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同意。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债务性融资计划的议案》

经审议,根据公司《融资决策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情况、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以及未来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新增融资不超过6.75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公司债券,包括存量贷款到期续贷部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具体签署上述额度内的融资、担保等相关文件,同意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上述融资额度内的相关融资、担保手续,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债务性融资计划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1、向河北雄安寨里混凝土有限公司提供运营服务、向佛山建绿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车辆租赁及劳务服务、向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租赁服务、享有河北雄安寨里混凝土有限公司分红权,全年交易额不超过8,635万元。2、接受三亚市海棠湾水稻国家公园开发有限公司提供门票服务、接受佛山建绿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房屋租赁等服务,全年交易额不超过80万元。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同意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关联董事张灏铿、陈健富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拟向其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子公司广东绿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按出资比例(49%)向其参股公司佛山建绿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总额度980万元的财务资助,额度使用期限一年,分期出借,分期偿还,每一期借款期限从实际借款之日起计算不超过一年,利率为固定年利率,具体内容以实际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本次财务资助的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子公司拟向其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同意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本议案不涉及关联董事,全体董事均无需回避表决。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其在担任公司2020一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具备足够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为公司提供了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财务报告审计费用2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同意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激励约束机制进行了相应的补充修订,修订后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全文详见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所有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公司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所有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公司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通过。关联董事张灏铿、陈宏哲、张贵阳回避表决。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6年5月12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的具体内容于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等相关会议决议;

2、《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3、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各专项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26-018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真实、准确、客观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各项需要计提减值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和分析,对预计存在较大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公司对2025年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计提2025年度各项减值准备合计22,347,249.52元,具体如下: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1、信用减值计提方法: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如果逾期,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账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其他应收款,公司根据其他应收款的性质,以单项和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公司基于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不同组合。

2、信用减值情况:

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公司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其他应收款分别计提减值损失-43,334,107.73元、-276,991.93元、-11,857,433.65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将确定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与存货成本进行比较,对于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合同资产

具体计提方法见本公告二、(一)信用减值损失。

3、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以上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三、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2,234.72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10.41%。考虑所得税的影响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50.84万元,减少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950.84万元。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26-019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472.38万元,2025年末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232,673.30万元,资本公积余额为160,670.81万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3,627.13万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鉴于2025年末公司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未满足利润分配条件,综合考虑公司资金状况和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需求,公司拟定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具体原因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如下:“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的公司,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5000万元”。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分红条件,不属于上述条款情形。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说明

经审慎核查,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为负值,且合并财务报表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年末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根据相关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未达到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鉴于此,公司综合考虑当前宏观经济环境、现阶段经营状况、未来资金需求及长期发展规划等因素,制定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充分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持续稳定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具备合理性。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