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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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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6-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5001 公司简称:威奥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92,886,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9,288,6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78,577,200元((包含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39,288,600元)。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5年,国内轨道交通行业圆满完成《“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核心目标,正式迈入 “高质量发展深化期”,在路网建设、客运服务、技术创新等方面实现全方位突破,行业发展韧性与质量同步提升,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创造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客运需求稳步攀升,全年全国铁路旅客发送量完成46.01亿人次,同比增长6.7%,日均发送量达1256万人次,创历史新高。其中动车组旅客发送量达35.33亿人次,占比进一步提升至77%,持续巩固客运主力地位。旅客周转量完成16,760亿人公里,同比增长6.1%,其中动车组旅客周转量达11,510亿人公里,同比增长6.1%,运输效率与服务品质双提升。

2025年,全国铁路固定资产投资完成9015亿元,同比增长6%,超额完成年度目标,全年投产新线3109公里,其中高铁2862公里。截至年末,全国铁路营业里程达16.5万公里,高铁营业里程突破5.04万公里,如期达成 “十四五” 规划核心指标,建成世界规模最大、技术最先进的高速铁路网,“八纵八横” 高铁主通道全面贯通,对百万人口以上城市覆盖率超 95%。

在此基础上,2025年轨道交通行业呈现 “技术赋能、结构升级、生态协同” 的鲜明特征,行业转型升级进入攻坚阶段,为企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与挑战。国家延续《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等政策导向,聚焦 “四网融合”(高铁、城际、市域、城轨)建设,出台专项政策支持智能运维、绿色低碳装备研发与应用,行业发展支撑力持续强化,数智化绿色化深度融合,产业链迈向高端化。

(一)公司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主要从事轨道交通车辆配套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是一家为高速列车及城轨、地铁车辆提供模块化产品与零部件的专业化公司。公司主要产品包括轨道车辆内装产品、真空集便系统、金属结构件、模块化产品和车外结构件等五大类;配套服务主要包括车辆检修业务(日常维修、三级修、四级修、五级修、专项修等),以及轨道交通配套产品的研发、设计等综合配套服务。公司是中国中车、德国西门子、法国阿尔斯通(已收购庞巴迪的轨道交通业务)、西班牙CAF、西班牙Talgo等国内外知名高速列车制造商的核心供应商。

公司全程参与中国高速列车引进、消化、再创新的历程。自2006年CRH1型、2型、3型、5型系列动车组、2008年“和谐号”CRH380系列动车组、2015年启动的全系列“复兴号”中国标准动车组(160公里、200公里、300公里)、以及满足-40℃运营条件的京哈线高寒动车组、满足低温抗风沙条件的兰新线动车组、2022北京冬奥会的京张奥运智能化高铁、高速智能化货运动车组、时速600公里磁悬浮动车组、京雄新型动车组、中老铁路、拉林铁路、2024年的CR450高速动车组、2025年的川藏铁路动力分散动车组以及氢能驱动动车组等,公司都广泛参与了设计、制造和产品供货服务,为中国高铁打造亮丽“中国名片”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和主营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经营模式

1.研发设计模式

公司研发中心以公司战略目标为导向确定研发方向,及时掌握行业动态、技术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变化,将前瞻性技术与理念融入研发工作,聚焦产品轻量化、模块化、绿色环保等要求,持续推进高集成度、高附加值产品的研发。

为适应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研发中心构建了“多中心+产品组+专项组”的立体化研发架构:下设工业设计中心、仿真计算中心、样机及工程化试制车间,配套各产品专项研发组,并设立专家工作站,全面覆盖新产品研发、过程工艺开发、技术与标准化管理等核心职能。

研发中心确立“平台筑基、创新驱动、知识赋能、市场导向、技术攻坚”的工作方针,建立以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RIS铁路行业标准为核心的全流程项目管控机制,将标准化管理嵌入产品开发、设计验证、样机试制、设计变更直至最终确认的各个环节,从源头保障产品高性能与高品质输出。同时推行科学的“项目制”管理体系,对研发项目的资源配置、成本管控、风险预警进行全周期规划、监控与评估,明确项目目标、关键节点与责任主体,确保项目按质按时推进;通过“项目收益与个人绩效挂钩”的激励机制,营造内部良性竞争环境,充分激发员工积极性与责任意识。

在外部资源整合方面,研发中心与高校、科研机构建立深度产学研合作关系,通过联合攻关科研项目、共建研发平台等方式,快速外部智力资源转化,推动技术创新与成果落地,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技术领先地位;同时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制定,将自主技术优势转化为行业共性标准,持续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话语权与影响力。

2.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包括真空集便系统配件、酚醛板/PC板、铝型材、油漆/粉末、电器件、胶衣/树脂/片材、不锈钢板、铝板等。公司供应商管理部负责供应商资源开发、资质审核、价格谈判及合作协议签订等工作。

公司项目经营部根据客户订单制定交付计划,各子公司及分厂生产部门据此制定生产计划;同时,SAP系统根据生产计划自动生成采购计划。供应商管理部根据SAP系统采购信息记录及工艺BOM,筛选匹配供应商与价格,采购部相关人员依据采购计划向合格供应商下达具体采购订单。采购价格由供应商管理部通过比价、议价或招标等方式确定。

在供应商管理方面,公司实行供应商准入机制,建立合格供应商目录及考核制度,定期对供应商的生产规模、产品质量、供货能力、供应价格等指标开展综合考评。对产品质量、交期、价格等核心评价指标不满足公司要求的供应商,将其移出合格供应商名录。

3.生产模式

轨道交通车辆因车型不同,在产品类型、设计方案、规格型号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直接决定了本行业具有多品种、多批次、小批量、短交期的特点。同时,轨道交通车辆对安全运营具有高要求、高标准,也使得轨道交通配套产品需具备高可靠性,呈现出明显的定制化特征。这在客观上促使公司采用订单导向型生产模式,具体表现为:研发部门以客户具体订单需求为导向开展设计与开发,生产制造中心根据项目经营部提供的销售计划制定生产计划,生产车间依据生产计划组织生产。

公司订单导向型生产模式契合产品定制化生产的特性要求,通过各生产环节的优化和有序衔接,全面推行精益生产,有效提升了生产效率,保障了产品的交付周期与质量控制。

4.销售模式

公司作为轨道交通车辆配套产品制造商,主要客户为国内外轨道交通整车制造厂商。其中,国内市场以高铁动车组车辆配套产品为主、城轨车辆配套产品为辅;国外市场以城轨车辆配套产品为主。

公司设立项目经营部,统筹负责公司产品的整体销售工作。项目经营部下设四个销售团队,分别为国内高铁业务部、国内地铁城轨业务部、国内检修备件业务部及海外业务部,各团队专职负责对应业务单元的销售业务。同时,项目经营部设置专人,负责跟踪客户订单执行、产品发货及销售回款等工作。

公司通过直接参与客户招投标或竞争性谈判方式获取订单,并根据客户需求开展产品设计生产。公司所有轨道交通配套产品均采用直销模式实现销售,不存在经销及代理销售模式。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注:公司未查询到报告期初李胜军、李光宇的持股信息,因此无法计算报告期内其持股增减数量。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83,997,536.08 元,较上年同期上涨16.7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5,940,140.0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7,154,536.09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001 证券简称:威奥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2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5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青岛市城阳区兴海支路3号 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5日

至2026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7、8、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26年5月11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2、 登记地点:青岛市城阳区兴海支路3号,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3、 登记办法:公司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4、 登记方式:直接登记,外地股东可用信函或邮件发送扫描件方式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其他事项

1、通信地址:青岛市城阳区兴海支路3号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邮政编码:266108;来函请在信封注明“股东会”字样。

2、联系人:赵婷婷、王盼盼

3、联系电话:0532-81107030,邮箱:zqtz@victall.com

4、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001 证券简称:威奥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3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36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56.00万股,发行价格16.1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19,538,4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128,896,686.7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5月15日全部到账,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0)第110ZC0113号)。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9,287.86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5年度,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人民币4,106.09万元。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3,393.95万元,募集资金余额(2023年5月26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4年3月25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4,000.86万元及已签订合同待支付的1,147.40万元,共计5,148.26万元已转至自有资金账户,该项目后续支出将通过自有资金支付。因此,本次统计的募集资金余额中已不包含前述5,148.26万元;2025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剩余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经综合评估,公司拟将青岛项目的投资总额调减至21,014.68万元,并将该项目进行结项,对节余募集资金,公司计划将其中的4,8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剩余部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管理。2025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前述事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将永久补流的资金转出,因此此处的募集资金余额统计中包含前述4800万元。)人民币62,039.01万元(包括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含税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用于购买7天通知存款产品尚未赎回的募集资金余额为6,5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额为55,201.08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337.93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与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根据上述管理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2020年5月15日,公司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嘉定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宁夏路支行(以下统称“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2020年5月15日,公司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唐山威奥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威奥”)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唐山威奥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严格履行《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规定的内容。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和存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3,393.95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进行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其予以置换。

截至2020年5月22日,公司以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共计人民币36,904,216.36元。2020年8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6,904,216.36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全部置换完毕。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1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6年1月13日,公司已按承诺将上述实际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2.5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5年4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为5.52亿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保本型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保本型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0元;用于购买7天通知存款产品尚未赎回的募集资金余额为6,500.00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剩余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根据近年来宏观经营环境及下游客户需求等情况的变化,结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轨道交通车辆配套装备 (青岛)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青岛项目”)已完成主体建筑工程的建设,使用募集资金购置的项目设备及公司以自有资金购置的设备等资源已可满足公司现有及未来一定期间内的市场需求。公司管理层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及市场拓展进度,为避免盲目投资带来设备闲置损耗,保障募集资金使用的合理性,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经综合评估,公司拟将青岛项目的投资总额调减至21,014.68万元,并将该项目进行结项,对节余募集资金,公司计划将其中的4,8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剩余部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管理。同时公司将积极挖掘具有较强盈利能力且未来发展前景较好的项目,待审慎研究讨论确定投资项目后,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2025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前述事项。

(八)募集资金使用其他情况

1.轨道交通车辆配套装备(青岛)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青岛项目”):

(1)项目概述

公司拟上市时,聘请了专业机构结合轨道交通行业细分市场和公司的自身情况,充分论证了青岛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拟通过引进先进的生产设备、新建批量生产轨道交通车辆内部装饰类和设备类产品的生产基地,扩大轨道交通车辆配套装备的产能。青岛项目的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33,351.02万元,原定建设期18个月。

公司于2020年5月上市,自2020年以来,受大环境影响,作为公司主营业务的国内动车组新造及检修业务相关订单下滑较大,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客户开发及订单情况放缓了青岛项目建设,将预计投入使用时间由2021年11月延期至2023年12月。因受前述原因影响,公司亦未能在2023年12月前完成青岛项目。但2023年以来,铁路行业呈现复苏趋势,因此,公司决定继续推进青岛项目的实施,将预定投入使用时间调整至2025年12月。

2025年12月,公司根据近年来宏观经营环境及下游客户需求等情况的变化,结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青岛项目已完成主体建筑工程的建设,使用募集资金购置的项目设备及公司以自有资金购置的设备等资源已可满足公司现有及未来一定期间内的市场需求。公司管理层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及市场拓展进度,为避免盲目投资带来设备闲置损耗,保障募集资金使用的合理性,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经综合评估,公司将青岛项目的投资总额调减至21,014.68万元,并将该项目进行结项。

(2)项目实施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青岛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19,467.58万元。

2.轨道交通车辆配套装备(唐山)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唐山项目”)

唐山项目系公司结合2018年当时的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制定,目的是进一步扩大产能、丰富产品结构、提高自动化水平和产品竞争力。近年来,外部宏观及市场环境较唐山项目确定时发生诸多变化,根据公司现阶段的实际经营情况,现有生产基地能够满足目前的经营需求,继续实施唐山项目已不符合公司实际需要。

综上,本着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为降低投资风险,合理有效配置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实施唐山项目,并于2023年12月15日通过了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终止唐山项目后,将原计划投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及其利息继续按照募集资金的管理要求进行存放和管理。公司将积极筹划、寻找合适的投资方向,科学、审慎地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在保证投资项目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的前提下,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及披露程序后使用募集资金,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此种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审核,威奥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威奥股份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相关的制度、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会议文件以及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取得并查阅了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流水,抽查了募集资金使用对应的会计凭证及相关资料,查阅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出具的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等文件。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威奥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故意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1-12月

编制单位: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下转128版)

证券代码:605001 证券简称:威奥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孙继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苗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建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孙继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苗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建伟

(下转128版)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